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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古道今】焚书坑儒:还有多少李斯再世?

 

李舸

 

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34年,丞相李斯在一次陛前大辩论中高调昌言: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这是有名的“焚书坑儒”的理论宣言。

焚书坑儒,欲钳制天下人口,盲聋一世之人,使秦政定于一尊,并传之二世三世以至于无穷。但它反人类灭人性,为万世所诟病。故二世而亡,亡何速也!

这段黑暗的历史已经过去两千多年,人们应该早已经从噩梦中清醒了吧?

但可悲的是,焚书坑儒的悲剧仍然在这块古老的大地上不断上演!最近就有一个新的演绎版本——

桂林

对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手机、电脑、移动硬盘和U盘等储存设备进行全面清查——真是骇人听闻!

试问:

是谁赋予你们这样丧心病狂剥夺人们个人隐私的权利?

诗书是能禁绝焚绝的么?

思想是能加上镣铐的么?

二十一世纪的人是能随意被浇筑成阿房宫里的兵马俑的么?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这样的文件不是来自上峰,而是出自一所大学,真是疯狂、愚蠢、弱智、可爱、可笑、可悲、可耻!

今天你在大学里清查师生的手机电脑,明天是否会清查十三亿国人的手机电脑?

今天你可以清查国人的手机电脑,明天是否要限制所有人的人身自由?

今天你能限制人身自由,明天是否要剖视所有比干的心脏或者像对待严凤英那样开肠破肚查找特务罪证?

人们不禁要问:到底现在还有多少李斯再世?

还要将焚书坑儒么进行到底么?

简直是无法无天!

 

附拙作《反弹论语》中旧文一篇——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出处: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

简注道,同“导”,引导; 以政,用行政命令的方式;齐,整齐划一,指要求老百姓言行都符合周礼;刑,刑罚;免,幸免、暂时不会(犯罪);无耻,没有羞耻之心;以德,用道德感化、教育;礼,符合周礼的礼仪规范;有耻,有羞耻之心;格,方正,守规矩。

反弹:“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当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而且刑罚是不能少的。但比“政道”与“刑齐”的霸政来,孔子认为更为有效而长远的治理方式还是“内圣外王”的 “德道”与“礼齐”的仁政。 当然,从执政者的角度考虑,最理想的还是仁霸兼济,所以有后来荀子主张的王霸兼治:“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荀子·大略》)这样,一礼一刑,上礼下刑,上王下霸,一手软一手硬,老百姓就真的“ 有耻且格”,不但口服而且心也服了。谭嗣同所谓“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仁学》》),一语破的。

"仁"字,几千年来只是一面光辉的旗帜,“人”都是在丹墀下匍匐着的,从来没有直立起来过。什么法治?什么仁政?其实就只有“人治”。

看看一例“人治”——

《史记·酷吏列传》记南阳人杜周有云:

其治与宣相放,然重迟,外宽,内深次骨。宣为左内史,周为廷尉,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 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客有让周曰:“君为天子决平, 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酷吏的一个特点,就是“酷”字。太史公以为,汉除秦弊,“破觚而为圜”,“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所以,他专列酷吏列传,基本上是抱着肯定的态度的,对当时酷吏的出现,也认为是历史的必然。但是,他并不认为酷吏都是值得肯定的——他的态度是,“其廉者足以为仪表,其污者足以为戒”。比如杜周吧,曾在张汤和义纵手下干活,义纵举他的这个“爪牙”为廷尉史,张汤则让他当上了御史,而后来“奏事中上意”,做了中丞十多年。义纵被弃市,张汤自杀,而杜周则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严治桑弘羊、卫皇后亲族的案件中,被天子认为是“尽力无私”,于是摇身一变成了御史大夫,两个儿子也飞黄腾达,同时“夹河为守”,“子孙尊官,家赀累数巨万矣”,富贵一时,显赫之极。

杜周为官,与义纵和张汤的最大的区别,就是“善候伺”,就是更加贴近人主。杜周之治,“专以人主意指为狱”,领导喜欢的,就千方百计为他开脱;上边厌恶的,就想方设法构陷他,如果“不服,以笞掠定之”。如此办案,纵有三尺之法,又有何用?所以,在他心中眼里,就只有人治,没有法制,人治大于法制——“前主”“后主”的“律令”,就是当时的法律,就是真理,就是三尺大法,总的结论就是:当时为是。

从理论上看,杜周之论,似乎是成立的——时代是发展的,治国的方针政策也应该有所变异,所以,“当时为是”,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是未可厚非的。

但是且慢。“当时为是”,出自杜周之口,出自以人主好恶为治狱办案准绳而置国家大法于不顾者之口,就不免有点儿滑稽可笑!所谓是非曲直,已不复存在;所谓“导德”、“齐礼”也只是一句美丽的口号。他是在给一个人办案,他是为一个人办事,他的主子,就是皇上!所以,“当时为是”的实质,或者说它的潜台词,就是“今上为是”。

实事求是地说,杜周之论,在封建专制的体制下,他并无多大的错误,相反,倒是一语道破了封建专制时代法制的实质。只不过,他说得太露骨、太直接,没有丝毫仁义道德的光环,是大不雅的,是大不敬的,是愚蠢而低能的。聪明的人臣,乖巧的走狗,是绝对不会说出如此没有水平的话来的。何况那些道貌岸然的政治家和哲学家或者理论家呢。

其实,“当时为是”,是当时的一句非常时髦的口头禅、一面标志能“与时俱进”的旗帜。它的滥觞,应该追溯到秦朝始皇三十四年的一次陛前大辩论。

辩论的起因,是因为仆射周青臣为秦始皇唱了一段颂歌:“……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于是引起了淳于越的反对,然后就有了关于“师古”“师今”的大辩论。那次辩论的一方的主将是博士淳于越,他主张“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是师古派的代表;另一方“师今”派的主将是丞相李斯,他的理论是:“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认为五帝三代之时,不比“天下已定,法令出一”和“定一尊”,时代的“变异”,治国当然也应该有“变异”。但时下“不师今而学古……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那后果是非常危险的。

虽然或者是由于篇幅所限或者是因为资料缺乏,“师古”“师今”辩论双方的论辩在《史记》中并未象《盐铁论》那样充分地展示在后人面前,但那次辩论的直接结果,是产生了两个对中国历史产生了巨大而深远影响的结论——“焚书坑儒”和“以吏为师”。从此,中国国家形态,整体地真正地走向了专制的神圣模式。不仅是在体制上、政体上,也是在思想上和道德上。杜周的“当时为是”,不过是李斯理论的演绎和发展

以吏为师、当时为是,不仅仅是历来从政者必须遵守的思想法则,而且是历来为政者的习惯性无形的行为法规。

我已经指出,当时为是,不过是今上为是的换名。在中国历史上,有几个人能够说“今上为非”?虽然孟老夫子早就发出过“民贵君轻”的豪言壮语,也不过成了治人者的一面骗人的旗帜和乾清宫上的一朵花环,什么时候民贵过?什么时候(除了大权旁落或者成了阶下囚)君轻过?却只是时间推移了将近两千年到了清朝,才有个黄宗羲终于喊出了“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的至理名言!

多么艰难的发现!多么可贵的声音!然而,又是在付出了多么巨大而久远的代价之后,在那些血肉和悲剧之上……

过去的皇帝,是可以骂的;当今的皇上是千万不能亵渎的。今之视昔,只有“当时”永远正确而光辉。这就是历史上中国式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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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李舸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8年11月15日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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