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建奎与毛泽东
唐付民
2018年中国深圳南方科技大学生物工程系副教授贺建奎宣布了一项影响世界的重大“成绩”:编辑成功“基因婴儿”!然而这项“重大科技成果”不仅受到了世界各种舆论的强烈谴责,其本人的“人生自由”也被限制。基因编辑婴儿,本是一项重大的“科技成果”为何会遭到全面谴责和压制?无疑是因为这种先进技术所造成的“负作用”不明确,并且影响深远,不是任一个人或组织可以承担的!
首先,它是一种用于人类的“试验”,既然是“试验”就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其次,这种“人类试验”一旦“开放”将波及诸多“类似试验”,它除了用于“疾病治疗”还会用于“生物改良”。任何一种“技术试验”必然存在“负作用”,而对“人类基因”的试验“结果”不仅涉及试验“个体”的整个人生历程(几十年),还可能涉及“移传因素”(试验“结果”将会超过百年)。如果这种“试验”的最终结果是出现严重的“负效应”,而且因诸多同类“试验”的磊积,人类是难以承受的!一一绝不亚于“原子弹”对人类的“负作用”!为此,世界各国都不会允许随意进行,都会有相应的法规和社会民意参与限制!
贺建奎做的是“生物试验”与毛泽东有何关系?我个人认为,他们两人都是在从事“人类试验”,贺建奎做的是“人类生物”试验,毛泽东做的是“人类社会”试验。一种是试图改变人类“生命”条件,一种企图改变人类“生活”条件,两者的“意愿”都包含“不确定性”!毛泽东的“产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产品经过近三十年的“试验”,证明很难“存活”一一艰难生存!毛泽东依照马列主义学说,采用了各种“手段(革命运动)”既沒消除人们(包括共产党人)的“私欲”(资产阶级意识),还造成了全社会的严重“贫困”!
当然,毛泽东的“试验”不是个案,如列宁(斯大林)在前苏联的“试验”,卡斯特罗的古巴,金日成(家族)的朝鲜,齐奥塞库的罗马尼亚,铁托的南斯拉夫,以及越南、老挝,等等。数十个国家近百年的“残酷实验”,至今没有一个得出能够自豪说可以“长期存活”的“优良产品”!这些“实验结果”充分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公有)制”社会制度不合科学,不可接受!人类在这数十个国家的“残酷实验”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是巨大的,人类必须彻底废除马克思主义(共产学说)对人类的侵害,阻止其继续进行类似“实验”!!!
也许,不少人会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毛泽东死亡后,邓小平推行所谓“经济改革”出现了“经济奇迹”,巳经实现了“脱贫”,足能证明这个“产品”可赞!我觉得这种理解十分幼稚,邓小平在“毛体制”的基础上实行“经济改革”其实质(逻辑)意义是“经济投降”,即向“资本-私有”(制度)投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核心价值观”是:彻底消灭“资本-私有”,而邓小平是推行接受“资本-私有”其实质不是“改革”而是向“自己”(共产主义)的敌人“投降”!一一邓明白,在毛生前是绝不可接受(实现)!!!
也许,有人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近年来的“经济奇迹”没有脱离“共产党领导”,且依靠了“国家资本”(国有企业)!首先,维持“共产党领导”是中共耍赖(强占),一个主张彻底消灭“资本-私有”的政党却接受和发展(壮大)自己的“敌人”(资本主义经济),这种被中国人称为“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是无耻的,有何颜面“称功”?其次,依靠“国家资本”在国内存在(产生)严重的“权贵等级”,即亏损由“全民买单”,赢利按权力“等级掠夺”(分配)!它不仅与“共产平等”不符,在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可接受!再则,“国家资本”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在所谓的“资本主义国家”会严格禁止,即实属“垄断或不公平”交易!!!
因此,无论是“共产党领导”还是“国家资本”所实现的“中国成功”都缺乏合理性,绝不可持续更无“推广(推销)”之理由!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其他“共产制”国家相同,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生产”的成功产品,而是对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有害无益的“伪劣产品”!
有人说毛泽东(中共)能够“制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帝国主义(日本侵略)帮助的因素,我认为,贺建奎能够“制作”出“基因婴儿”与中共帮助有关!
中共自1949年执政至今都实行“国家法规”不治中共,而中共是拥权者,这等于各级“司法机关”无权处罚各级“党政官员”的违法行为。毛时期因不断的“造反(革命)运动”各级地方官员的“腐败”会受到“波动性”抑制,但自邓小平主政“六四”至今基本没出现过“群众运动”(全被压制),各级党政官员的“腐败”在不受“法治”的“和平环境”中自然会“复制-漫延”。即不仅党政官员本身,其亲属、朋友、乡亲,或者“关系户”、朋友的朋友等等也都能不同“等级”的“逃避”法治,因而造成现今的中国社会“无处不腐,有法不依,违法难纠,维权艰难”!!!
由于中共不被“国法”管治,在“和平环境”中被从上至下不断的“复制-漫延”,造成中国社会广泛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因此,当贺建奎获得了“编辑基因”技术操作的必要条件(技术、设备、资金)后他“得益于”身处中国。因为中国缺乏“认真”(建全)的法治审查和处罚机制,无数违规违法行为都难以被追究处罚。他从小生活在这个“政治环境”中,在他的社会价值观中“中国(中共)法律”通常是对“无权、无钱、无名”的人设置的!一一几年前,据说有位叫陈进博士的用造假的“汉芯一号”骗取了几亿资金,似乎也未被处罚,这类案件通常涉及较多人员与复杂关系较难处理,只能让普通百姓买单!有人提出贺建奎进行基因编辑婴儿是“道德”存在缺陷,我个人认为这点不成立,因为“道德”在现实社会中的作用,面对政治、经济、名誉“利益”时会大大降低,即“道德”在抑制政治、经济、名誉利益的作用上低于“法律”!中国的许多不良事件(各种毒食品及各种造假)常常与政治、经济和名誉纠结在一起,“基因编辑婴儿”也不例外,若仅仅用“道德”去限制在无数国家都难以奏效,它之所以未能在其他国家实现(进行)无疑只能是中国(中共)的“法律限制”对这类行为“形同虚设”!
贺建奎的“人类实验”在全世界强大舆论压力下也许被限制了,今后能否再生不得而和。但毛泽东造就的“人类实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一殖入中华民族机体上的“怪胎”)仍然在危害着人类。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用“人民万岁”这一“超强毒剂”让数亿中国民众瞬间“中毒”发生“变种”(质变),而毛泽东则收获了“毛主席万岁”。从此,他能呼风唤雨、为所欲为、无法无天!他能肆意贱踏法律和篡改历史,他能将数十万生命轻易送入战火,能制造原子弹威胁世界,他让几千万人饿死不担责任,他还能轻易发动“文革”搅乱中华民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怪胎”的机体上,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一直以“人民”自居,强迫中国人民接受他们的“代表”(主宰),他们强奸中华民族的“法治”,肆意左右中华民族的“法律”!他们剥夺了全体国民的“基本人权”,他们以“公有(共产)”名誉抢窃国民财富,强迫国民“接受”(是)被他们“养育和造福”,不承认中国公民是“纳税人”!毛泽东“编辑”的“人民共和”(国)“人民”一词一直被“中共领导(们)”强奸(强占)着,中国人民不仅失去了“民族”也失去了“民主”!
邓小平用“改革开放”欺骗了世界,中国人民不是需要“改革开放”而是须要“切割手术”,须要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种殖在中华民族机体上的“毒瘤”,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的“人民”植换成“民主或民族”,因为“人民”一词已被中共“领导们”严重贱踏或亵渎!只有将“人民”换成“民族”或“民主”才能夺回中华民族和中囯公民的“尊严与自由,自主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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