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波“禁黄”浪潮:老把戏背后的统治逻辑
陀先润
2025年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引发全国热议。该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八十条明确: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信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若涉及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
这条规定一出,网上吵翻了。很多人担心,微信私聊发点不雅图片或视频,哪怕是夫妻情侣间的调情,也算“传播”?律师们解读说,纯私密、无扩散且双方自愿的,情节显著轻微一般不罚,但边界模糊,一旦被举报或扩散,就麻烦了。重点保护未成年人没错,可这把私聊也纳入规制范围,让人不由想起历史上的那些荒唐事儿。
这已经是第三波大规模“禁黄”了。每次都发生在政权感到人心浮动、统治基础动摇的时候。表面上是净化风气、保护道德,实际上是收紧控制、稳住基本盘。先说上一次,从80年代改革开放起步,一直到90年代末。那时候,西方文化涌进来,街上又开始流行西装、烫头、裙子,录像厅、黄碟突然火了。警方抓得狠,家里私下看都不行。2002年延安那对新婚夫妻在家看碟,被警察半夜闯门掀被子收缴VCD机和电视,丈夫阻拦还被刑拘。后来闹大,警方道歉赔偿2万多,派出所长撤职,丈夫却精神崩溃,不说话了。这事儿轰动全国,暴露了私域干预的荒谬。
更早的扫黄高峰,警察断电挨家查录像机!松下那款带内置电池的机器卖疯了,就是为了停电时能把带子退出来藏好。街头卖黄碟的小贩抱孩子摆摊,抓了不好重罚;北京中关村科学院那片平房,成了黄碟黑市核心,层层把关,像地下党接头一样,确认不是警察才带进去交易。
再往前推,60年代初,四清运动前后。50年代到60年代初,其实街上挺开放,北京上海穿旗袍、西装、大波浪的不少。突然63-64年,一群大妈和女青年上街“纠察”:看见烫头的剪短,穿裙子的撕开,牛仔裤喇叭裤直接剪掉。警察在旁边看热闹不管。露胳膊露腿就成“坏女人”,扣子多开一颗都算勾引。文革时批斗王光美,红卫兵逼她穿出访时的旗袍、戴乒乓球串成的“项链”,站在台上羞辱——泄愤:凭啥领导夫人出访风光,露胳膊露脖子,我们老百姓不行?
这些故事听着滑稽,可当时很多人命都搭进去了。为什么老用这招?不是中国传统文化——古代玩得开,明朝青楼遍地、同性恋文化还公开。也不是马克思主义原教旨——马克思、列宁、毛泽东那儿都没禁欲主义。根子在于:当党员干部开始向往外面生活方式,政权又给不了类似东西时,就堵源头。不能让大家看到“腐朽资本主义”,性欲太自由,人心就散。
更深层,这招容易动员女性支持。群里发不雅图,受害视角多是女性;街上穿露点,被骂的也是女人。禁这些时,很多女性本能觉得正义。历史上,剪裙子、举报看碟的多是大妈女青年。政权借这股力量,监督大家,包括自家干部。女性更感性,容易卷入“道德运动”,帮了大忙。
如今互联网时代,本来私下自由了。突然重罚,是不是又嗅到危机?历史总在重复。这些荒唐往事,笑过之后,只剩脊背发凉。靠压抑人性稳盘,管用一时,却也暴露脆弱——总有一天,反弹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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