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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岗村的邪与正..........(北京)张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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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岗村的邪与正

(北京)张耀杰


    2008年被中共官方定性为改革开放30年,并且专门为此事举办了一系列歌功颂德的纪念庆祝活动。青年学者陈永苗等人反其道而行之,公开呐喊出了“改革已死”的口号。事实上,仅限于大部分的中国农村而言,严格意义上的改革开放从来没有真正启动过。说得好听一些,30年前的中国农村所发生的是半途而废的拨乱反正。说得更加准确一些,所谓的拨乱反正,其实只是中共政权的改邪归正,而且仅仅改正了一小半。


小岗村的改邪归正


    《中国农民调查》的作者陈桂棣、吴春桃夫妇,于2009年9月在华文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新书《小岗村的故事》,这本新书所叙述的恰好是这样的历史事实:最近30年来发生在小岗村的所有故事,其实只是改邪归正与改正归邪的历史轮回。两位作者所说的小岗村被上上下下公认为“中国改革第一村”,显然是对于小岗村历史地位的政治拔高。

    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西头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满了18位村民,关系全村命运的一次秘密会议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的直接成果是诞生了一份捺有红手印的生死契约:“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保证完成每户的全年上缴和公粮,不再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杀头也苦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十八岁。”

    这里所谓的干部,是指小岗村生产队的队长严宏昌以及副队长严俊昌、严立学。这份生死契约是由严宏昌执笔起草的。《小岗村的故事》中对于这份生死契约的评价是:“他们更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这种破釜沉舟、义无反顾,是在‘改革’,他们只是不愿再像过去那样生活了。他们只是为了不再去流浪。他们只是不再去乞讨。他们只是为了不再被饿死。”

    换言之,严宏昌等人以生死契约的形式所追求的并不是政治权利层面上的改革开放,而只是生存本能层面上的以人为本的人性回归与人权保障。当年更加流行的政治话语并不是改革开放,而是更加贴切的拨乱反正。严宏昌们冒着“坐牢杀头”的政治风险所要实现的拨乱反正及改邪归正,只是1962年包产到户的责任田与自留地,而不是1949年前后中国共产党所给出的打土豪、分田地、翻身得解放、当家作主人的政治承诺,也就是小岗村村民曾经歌唱过的“土地证,拿到手,快活得屁股扭三扭。……你看看,县长的大印盖上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56年,已经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证的小岗村民,是在上级政府强行采用开会“熬鹰”也就是不入社就不准离开会场回家吃饭睡觉之类专政手段的情况下,被迫加入所谓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农业合作社及人民公社的。在严宏昌的记忆里,小岗村民因为失去土地所有权而付出的直接代价是:“除1959年夏秋曾出现过旱情,其余年份均是风调雨顺。风调雨顺的1960年和1961年,当时已有34户、176口人的小岗生产队,就饿死69人,死绝6户,他跟着父母逃到了外地,回来才知道,小岗最后只剩下了10户、39人。”而全中国的农民失去土地所有权的直接代价,就是数以千万人在1958年之后的大炼钢铁、大锅饭、大跃进的政治运动中被活活饿死。

    小岗村的生死契约先是惊动了当年的安徽省委书记万里,然后又惊动了远在北京的邓小平。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在谈话中公开肯定小岗村“大包干”的做法。1982年1月1日,中共党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但是,中国农村的改邪归正到此为止,随着乌托邦式人民公社的破产解散,所谓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并没有像城市中的一部分国有企业那样,通过股份制改革把农村居民应该享有的地权及股权真正地落实到户、量化到人。于是,小岗村的改邪归正仅仅走到一半就开始出现改正归邪的历史倒退。由当地政府所启动的一波又一波、一轮又一轮地针对小岗村民的权利侵犯与财产剥夺,直到现在也没有终止。


由改邪归正到改正归邪的历史倒退


    已经在城市里承包过工程的小岗村能人严宏昌,放弃赚大钱的工程承包回到村子里之后,虽然因为主持起草生死契约而成为名人,却再也没有赢得过当地政府官员的充分信任。他的队长一职被只有盲目服从上级官员的官本位意识而没有当家作主人的以人为本的公民意识的文盲堂兄严俊昌替代后,严俊昌便成为他自主创业的直接障碍。在近20年的时间,严宏昌给小岗村引来了10多个工业项目,要么是严俊昌等人拒绝合作,要么是被镇级及县级政府强行抢走。严宏昌前后申请入党20多次,一直没有得到批准。面对这种选劣不选优的逆淘汰,不能够当家作主和自主创业的小岗村人,只好跑到外地去打工赚钱。

    自从小岗村因为先后受到万里和邓小平的重视而被冠以名不符实的“中国改革第一村”之后,中共各级政权为小岗村附加了太多外在的东西,却从来没有把当家作主人的公民权利,特别是土地房屋的财产权以及公民自治的选举权与结社权,归还给小岗村的村民们。

    为了纪念所谓的改革开放20周年,1998年9月22日下午3时30分许,江泽民在温家宝、曾庆红、回良玉、王太华等人陪同下来到小岗村,并且走进“村民”严宏昌的家里,与当年在生死契约上签过字的依然健在的14名村民中的13名合影留念。

    为了纪念所谓的改革开放30周年,2008年9月30日上午10时许,胡锦涛也来到小岗村。然而,迎接胡锦涛的,却是由中共官僚体系精心打造的一个公然改正归邪的政治谎言。

    在被多家报刊所转载的凤阳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程洪涛发表在人民网的《总书记考察小岗小岗人深受鼓舞》一文,是这样介绍的:“在谈到土地流转时,总书记表彰了严德友(小岗村村民)租200亩土地发展葡萄种植,赞成用这个办法自愿流转土地,农村要想发展,就要自愿搞好统分结合,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把土地租给那些想干的人,集中经营,可使土地走上规模化。”当年“大包干”带头人之一的严俊昌说:“总书记肯定了农民可以自愿转让、合地、自愿租地,如果群众不自愿,任何人没有权来干涉,这样一来我们就有奔头了,可以大胆探讨30年后如何使用土地的问题。”

    而在事实上,前镇农委副主任严俊昌与他的儿子、镇党委副书记严德友,与前镇工委负责人严宏昌一样,已经不再是中国户籍制度所承认的小岗村村民,而是非农业户口的小岗村居民。更加严重的是,“村里的土地是租给了上海的一家公司,有这回事,……问题是,上海那家公司租了三四年,却至今没付一文钱,这‘屁股’还是由村里自己‘擦’的。蘑菇大棚也不是报纸上吹的400亩,而是80亩;更不是‘每亩的收益上万元’,事实是,蘑菇大棚和长江村搞的葡萄示范园,全是贴钱的买卖,全成了‘烫手山芋’!”

    9月29日晚上,具体分管小岗村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兼村支部书记史学亮登门通知严宏昌,当年带头“大包干”的那12个人,只让其中的4个人充当代表与胡锦涛见面。严宏昌不能接受这样的组织决定,拒绝了他所极端重视的这次会见。等到胡锦涛离开小岗村之后严宏昌才得知,为了阻止当年带头“大包干”的严立学、严学昌、严国品出门,他们家门口分别有两名警察堵门站岗。严美昌、严付昌、关友坤家门口,更是分别被三名警察“严防死守”。其中严俊昌的同胞兄弟严美昌,10年前因为临时跑到小溪镇邮局去取汇款,错过了与江泽民的会见,10年后他苦苦等来的却不是胡锦涛的会见,而是被3名警察违法剥夺了人身自由。从这样一个历史细节不难发现,从1998年至2008年,中国社会的政治文明不是在前进而是在倒退,或者说是在进一步地改正归邪。

    另据陈桂棣和春桃介绍,2008年4月,他们夫妇本来想在小岗村展开深入细致的采访调查,但是采访到第15天的时候,镇党委副书记兼村支部书记史学亮亲自出面赶两个人离开。县委宣传部长也打电话过来一直要两个人到县里进行沟通。“从县里到小岗村有30多公里的路程,我们要倒两次摩托、三次车,他自己有小车,我们希望他过来,但是他不过来,让我们过去。说话也非常的恶劣,说在中国有自由作家吗?你到这里还反党吗?最后我们没有办法采访下去了。”

    最为可悲的是,在胡锦涛借着视察小岗村所启动的新一波的农村土地流转、走集体合作之路的政治运动中,最新引进的十几亿的田野旅游项目,圈占了小岗村民上千亩的土地,占用了小岗村的品牌资源,小岗村民却没有在这个项目中分享到明确的股权和自主经营权。留给依然弱势的小岗村民的,只有无奈的哀叹:没有土地,小岗村还是农村吗?没有企业,小岗村能够称得上城镇吗?

    应该说,小岗村要想回归到由小岗村民真正当家作主人的社会常态,所需要的并不是土地流转的大项目,而是把30年前只走到一半的改邪归正之路坚持到底,直到小岗村民永远拥有曾经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证,以及应该属于他们自己的股权证连同选举村级以上政府官员及人大代表的选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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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张耀杰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9年12月30日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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