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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活摘指控获间接证实 罪恶黑幕揭开一角

 

胡平

 

胡平:法轮功活摘指控获间接证实,黄洁夫讲话“你懂的”


2015年3月24日

3月15日,原卫生部副部长、现任中央保健委员会副主任、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接受凤凰卫视采访,谈取消死囚器官移植,间接证实了法轮功关于中共当局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这段采访的文字版被国内一些网络转发,包括财经网也全文转载(1)。

黄洁夫说,2014年是中国器官移植接受考验的一年,正是在打大老虎的氛围下,所以才有现在宣布取消死囚器官移植。

有记者感到不解,问:为什么打大老虎就能把这个死囚器官这个事情推翻呢?大老虎到底是指什么人?

黄洁夫回答说:”太清楚了,周永康是大老虎,周永康是我们的政法委书记,原来的政治局常委…...那死囚器官的来源在哪里,这不是很清楚了吗?“黄洁夫还说,取消死囚器官移植这件工作是得到了上一届的胡锦涛和温家宝的支持,这一届得到了习近平和李克强的支持,不然是很难做到的。

黄洁夫揭露,死囚器官移植形成了利益链变得肮脏,大老虎周永康落马才打破这种利益链。黄洁夫进一步解释说,中国的死囚器官移植不透明,“这(器官)怎么来的你也不知道,(器官移植)做了多少也是秘密......实际上很多东西,都是一笔糊涂账,是多少你不清晰”。死囚器官移植“变得肮脏,变得说不清道不明,变成了一个为什么特别敏感特别复杂的区域,就是这个禁区”。

有记者请黄洁夫把话说得更清楚些,黄洁夫回答说:这个问题太敏感,“所以我不能跟你讲得太清楚,你一想就清楚了”。

的确如此。黄洁夫不敢把事情讲得太清楚。实际上他已经给出了明确的暗示,我们只要想一想就清楚了。

摘取死囚器官,也就是说,在未经死者(生前)同意或死者及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摘取死囚器官,这种做法明显违反国际上关于尊重和保护犯人尊严以及身体不受侵犯的规定,明显违反国际医学界最基本的伦理标准,因此性质很恶劣,问题很严重,但是还不算最恶劣不算最严重。因为利用死囚器官进行器官移植手术是中共当局的决定,在中国几乎是公开的秘密。早在1984年10月9日,中共就颁布了《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可以用死囚的器官做器官移植手术。当然,这个暂行规定是内部文件,对外保密的。问题在于,如果仅仅是按照当局的规定,利用死囚器官做器官移植手术,那么这中间没有多少形成利益链的空间,政法委照章办事,参与其中,按照中共的标准也就无可非议。可见,更严重、更恶劣的事情还不是出在死囚器官移植本身,而是出在死囚器官移植的幕后。在死囚器官移植的名义下,有更可怕的事情发生。

黄洁夫告诉我们,器官移植这件事不透明,很肮脏。黄洁夫虽然只提出了两个疑问,但已经点到了要害。

一个疑问是,器官怎么来的不知道。

这就是说,器官很可能并非都是来自死囚,也许有些器官是来自其他的人。

另一个疑问是,做了多少器官移植手术也是秘密。

为什么要保密?道理很简单,如果我们知道了每年进行的器官移植手术的数量,又因为每年执行死刑的数量是有统计、有数字的,两个数字一对照,如果器官移植手术的数量竟然是执行死刑数量的几倍几十倍,那岂不说明有大量的用作移植手术的器官,不是来自死囚,而是来自别的大活人!

2013年11月5日,香港的凤凰周刊发表了一篇报道“中国人体器官买卖的黑幕”(2)。文章写道:“过去十年,赴中国‘器官移植旅游’盛行一时,高效得不可思议的移植手术屡见报端,有医生一年完成二百四十六例肝移植,也有病人四十八小时内两次换肾……国际医学专家对于中国庞大的器官来源不禁疑虑深重:作为常规外科手术,器官移植技术本身并不难,难点主要在于匹配器官的找寻。国际社会上要找到一个合适的肝脏肾脏需要数年的等待,为什么‘找寻奇迹’唯独在中国频繁发生?”

文章说:“大陆死刑犯人数远远少于器官移植所需的供体人群。大陆官方公布每年实施全肝移植4000例,(实际数据可能还会多出3至4倍),即使按照陌生人群20~30%的器官匹配率来算,也必须从3至5人中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器官,那4000个肝脏就至少需要从12000至20000个死刑犯中挑选。然而据国际人权组织调查,中国每年公布的死刑犯在2000人左右,即使全部用上,也只能让2000人做肝移植,其余的人从何得到肝脏的呢?”

这篇文章进一步写到,“国际医学专家根据大陆器官市场的奇异现象分析,认为大陆一定存在庞大的地下人体器官库,甚至活体器官库,就是有事先都已验好血型和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活体器官供应者,在市场上获得器官‘需求’之后,这些活体器官供应者就被送入‘医院’(屠宰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器官市场上‘随叫随到’的超短的等候时间。在中国无法获得法律保护的法轮功学员、中国劳教所囚犯、社会流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等都可能是这个地下组织盗卖器官的目标。”

这篇文章引用了2010年3月《南方周末》发表的“器官捐献迷宫”,其中提到,记者采访广州中山一院副院长何晓顺时得悉,“2000年是中国器官移植的分水岭。2000年全国的肝移植比1999年翻了10倍,2005年又翻了3倍。”--这个时间正好和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同步。


罪恶黑幕揭开一角/胡平


记得在七九年“民主墙”运动期间,北大校园贴出一篇名爲《火》的短篇小说,作者是上海的曹冠龙。故事的内容是,某高干患有严重的眼病,想做器官移植手术,换一双年青健康的好眼。于是,公安局就把一个打成“反革命”的小伙子处以死刑。最残酷的是,爲了确保被移植的眼睛鲜活,执刑者和医生一道,竟先动手挖出小伙子的双眼,然后再把“犯人”枪毙。后来我见到作者曹冠龙,当面向他求证。他告诉我确有其事,只是小说做了艺术加工。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死囚器官移植之事。

1978年4月30日,江西女教师钟海源因声援此前被打成“反革命”遭到枪决的李九莲女士,也被打成“反革命”判处死刑。在刑场上,行刑者只在钟海源后背上打了一枪,随即将她带走,开刀剖腹,取出肾脏,然后移植到一个患者身上。和我同名同姓的江西作家胡平,把这件事写进了他的长篇报告文学《中国的眸子》,发表在1989年北京大型文学期刊《当代》第3期上。这是中国官方媒体第一次披露死囚器官移植。

关于摘取死囚器官,也就是说,在未经死囚事先同意或死囚及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摘取死囚器官以用于他人做器官移植手术,这在中国几乎是公开的秘密。此事在西方媒体曝光后,立即引起国际舆论的强烈谴责。欧洲议会通过决议,指出这种做法是“一种犯罪行为,明显地违反了国际上关于尊重和保护犯人尊严和身体不受侵犯的规定”。医学界人士则指出这种做法违反了医学界最基本的伦理标准。

然而在中国,却有不少人为死囚器官移植这种做法辩护。广州中山大学的两位器官移植医生就曾直言不讳地说:“死刑犯死了,他们的器官与身体一起火化掉,不是浪费了吗?人死了就成了一个物,我们利用废物...。”他们的观点和上述西方人士的观点是如此不同,人们不能不追问:这是否反映了中国人和西方人对“人”的价值观的不同?是否反映了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的不同?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先谈中国的传统文化。我们知道,在中国古代,同样是判处死刑,执刑方式还分门别类,很有讲究,从服毒、绞死、斩首,直到凌迟。有些执刑方式,目的是给死囚制造更大的痛苦。有些执刑方式则表示给死囚的人格更大的侮辱。若单从临终的肉体痛苦而论,被砍头和服毒或绞死大概没有什麽差别;但是,从对死囚的人格尊重来看,保留全尸和身首异处显然大不相同(国人很看重全尸)。这里,就不用再说挖祖坟和鞭尸的象征意义了。由此可见,中国人幷不把尸体看成物;如果说对不同的死者,对其尸体的态度不一样,那麽,这种差别正好是对活人的不同态度的延伸,其不言而喻的前提恰恰是不把人的尸体等同于物。

再有,那两位医生的话本身就前后不一贯,经不起推敲。若说“人死了就成了一个物”,这道理对一切人都适用,谁死了都成了一个物,不管你生前是坏蛋还是好人,不管你原来是“反革命”还是“无产阶级革命家”,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爲什麽你们偏偏只任意摘取死囚的器官,不敢任意摘取其他死人的器官呢?问问那些把摘取死囚器官不当回事的人,如果医生任意摘取你家死去亲人的器官,你也会觉得无所谓吗?

面对国际社会的严厉谴责,中国政府照例是矢口否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声称,中国器官移植的主要器官来源是人们自愿捐献的。有关中国存在从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进行器官移植的情况,完全是谎言,是蓄意捏造,欺骗舆论。

不过到后来,中国政府的说法发生了变化。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先是在国际会议上,然后又在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承认,长期以来,中国的器官移植主要依赖于死囚器官。

不难看出,中国政府说法的变化是出于无奈。因为从2000年起,中国的器官移植手术呈爆炸式增长,名声远扬,外国人都纷纷到中国来做器官移植手术。可是众所周知,在中国,自愿捐献器官的人极少极少。黄洁夫告诉我们,中国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现阶段中国的公民身后器官捐献率大概只有百万分之零点六,也就是说,一百万人中只有零点六个人自愿死后捐献器官,十亿人只有六百个,十三亿人只有七百八十个。但是在中国,按照黄洁夫的说法,每年器官移植的手术多达一万多例。缺口太大了。那么,大量的用来做移植手术的器官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法轮功一直在揭露中国政府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国际上也有专家学者通过独立的调查研究证明确有其事。于是,为了掩盖活摘这一更大的罪恶,中国政府才不得不承认死囚器官移植。

可是,稍加考查就可以发现,尽管中国的死刑数量全世界第一,但每年中国器官移植手术的数量更大;因此,单凭死囚器官仍然远远不足以支撑起庞大的中国器官移植市场。大陆官方公布每年实施全肝移植四千例(实际数据可能还会多出三至四倍),即使按照陌生人群20~30%的器官匹配率来算,也必须从三至五个人中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器官,那四千个肝脏就至少需要从一万二千至二万个死刑犯中挑选。然而据国际人权组织调查,中国每年公布的死刑犯在二千人左右,即使全部用上,也只能让二千人做肝移植,其余的人从何得到肝脏的呢?

近几年来,有境外的亲北京的媒体和国内的一些官媒发表报道,揭露了在死囚器官移植背后更大的罪恶。值得我们认真解读。

(三)

2013年11月,香港《凤凰周刊》发表长篇报道《中国人体器官买卖的黑幕》。文章写到,“过去十年,赴中国‘器官移植旅游’盛行一时,高效得不可思议的移植手术屡见报端”。在中国做器官移植手术,器官几乎随叫随到,无须等候、快速配对,换肾跟买猪腰子一样容易。“国际医学专家根据大陆器官市场的奇异现象分析,认为大陆一定存在庞大的地下人体器官库,甚至活摘器官库,就是有事先都已验好血型和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活体器官供应者,在市场上获得器官‘需求’之后,这些活体器官供应者就被送入‘医院’(屠宰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器官市场上‘随叫随到’的超短的等候时间。”文章明确指出:“在中国无法获得法律保护的法轮功学员、中国劳教所囚犯、社会流民、被拐卖的的妇女儿童都可能是这个地下组织盗卖器官的目标。”

我们知道,香港的《凤凰周刊》有中资背景,并且得到中共当局的准许可以在大陆发行,因此它实际上是中共官媒的改头换面。另外,这篇文章也引用了大量大陆官媒的相关报道。连中共官媒都承认有活摘,可见确有其事。不过,《凤凰周刊》文章说有“地下组织”把法轮功学员、劳教所囚犯、社会流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当作盗卖器官的目标。这话说的不对。这种事地下组织怎么做得出来呢?它必定是、也只可能是政府行为。

在3月15日电视采访中,黄洁夫把死囚器官移植以及在死囚器官移植名义下的更可怕的活摘暴行,归罪于政法委,归罪于周永康。这自然是避重就轻。因为中共官媒承认,中国器官移植手术的爆炸性增长是始于2000年。当时的周永康还是四川省委书记,在中央政法委没有担任职务,当时的中央政法委书记是罗干。因此,罗干的罪责显然要比周永康更大。另外,中国器官移植手术爆炸性增长的时间,恰好和当局镇压法轮功同步,《凤凰周刊》也写到活摘的目标法轮功学员首当其冲;而当初下令镇压法轮功是当时的总书记江泽民。因此,在死囚器官移植名义下发生的活摘暴行,罪魁祸首不是周永康,而是罗干,是江泽民。

最后再谈谈黄洁夫。长期以来,黄洁夫一直是中国器官移植领域的带头人,不久前又当上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和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主席;然而这位黄洁夫同时还担任中央保健委员会副主任,而这个委员会的工作就是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卫生保健。这就告诉我们,中国的器官移植首先是为党国领导人服务的,是为特权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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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胡平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23年2月3日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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