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政府怎能依法治国?
黄钰凯
9月12日,题为《亿万富翁实名举报沅陵县长,龚琪千万索贿受贿的事实》的网帖开始在网上热传,网帖列举了龚琪“多宗罪”。举报人为湖南商人向杰,其在举报信中称,为避免当地政府抓捕,已逃离怀化。13日下午,龚琪告诉“澎湃新闻”,向杰是当地的“黑社会”,沅陵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9月10日已经召开专题会议,对其启动抓捕程序。举报不到24小时,沅陵县委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沅陵发布”回应:龚琪同志回应从未收礼;网帖所谓的“举报”缺乏依据,是故意报复政府主要负责人行为。
中共始终没有直接承认过中国有黑社会,只承认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个人是否犯了这条罪,只有法院才敢说,而且法院要根据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加以界定,缺一不可:(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一个县太爷直接把举报人判决为“黑社会”,这就是中共所谓的依法治国,这就是一个所谓“法治国家”的公平和正义。
县委县政府开一个专题会议就对向杰“启动抓捕程序”,由此可看出沅陵县公安局纯粹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龚家军”,公共权力家狗化已经成为中国的“新常态”,其政治生态是党天下、家天下和君天下。
沅陵县委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仅仅依据政府部门掌握的信息,就认定该举报缺乏依据,并断言是“故意报复政府主要负责人行为”,显然为时过早,而官员索贿受贿涉嫌刑事犯罪,必须走法律程序来判定是非,岂能由官方的通告来定性为“故意报复”?这种为个别官员“背书”的官方回应,曾经无数次把中共推向了尴尬境地。《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实名举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腐败问题后,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大义凛然指责消息是“纯属污蔑造谣”,还义正辞严的要报案、报警,采取法律手段处理此事。
沅陵县官方的回应体现了“中国特色”:不是就事论事还原事实真相,而是画蛇添足,用小人的伎俩来反击和抹黑举报者,抖露其糗事,罗织罪名,以政府权威做后盾置对方于弱者之地,转移视线,混淆视听,将其一棍子打翻。沅陵县官方回应中多次提到,向杰曾吸毒,非法开发小产权房、卖地,遭村民联合举报,以及非法经营,造成砂石价格虚高、税收流失等问题。既然向杰劣迹斑斑,为何一直安然无事,当地政府是否有渎职之嫌?而一旦向杰举报县长,当地政府便立即启动抓捕程序?假如向杰真是黑社会,也只能是一个小黑社会,最大的黑社会是政府。从向杰的举报中可以看到,政府不是负责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担当社会的裁判者、服务者、监督者,而是成为经济活动中的竞争者。一开始,政府部门以黑养黑,“养鱼执法”,为向杰充当保护伞,向杰向政府这个黑老大交保护费,成为政府的提款机。但后来政府看他干大了,“侵占”了政府自己收保护费的地盘,所以要把向杰的沙场和土地没收归己所有,但因补偿费太少被向杰举报。
此情此景,可以让人们把沅陵县看成意大利的西西里岛:黑社会政府化,政府黑社会化。这是在公认的社会规则严重稀缺和起码社会信任的极度缺乏环境中,受利益的驱使,地方政府与黑社会互相渗透、互依又“互厮”而衍生出的一种高度畸形、以赤裸裸的暴力作为维持社会运转主要机制的秩序常态。在“红网”上,还有另一篇沅陵县的举报帖子《沅陵县政府与黑社会勾结 殴打百姓强占土地》:“我是一名退休的公安干警,于2002年初在沅陵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金马公司处购买一块土地(国土手续齐全),该土地位于沅陵县古城南路,因县人民政府一再要求集体开发该地皮,为此,本人多年来未曾在此土地上建房。2014年,县政府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单方面注销了该土地的国土使用证,并将土地卖给开发商,随后我们申请行政复议。此期间,县人民政府仍然照常施工。2015年2月6日下午3点,县人民政府古城南路指挥部雇请黑社会人员向连丰、瞿邱忆等人在本人购买的土地范围内施工,得知此消息后,我与其他购买土地的二十余户购买者来到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说:“该土地正在行政复议中,暂时还不能施工。”话未说完,向连丰和瞿邱忆二人扑上来将我推翻在地,并用石头和木棍对我进行殴打。当时,现场有几十名群众并有两名民警亲眼目睹。事后,我去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报案,城西派出所依法对涉案两名男子进行传唤,在等待了4、5个小时后,该两名男子在民警一再催促下才来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城西派出所通过调查后,确认该两名男子系打人凶手,至此,案件的人证、物证齐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然而,沅陵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了一己私欲、罔顾事实,给县公安局施压,要求立即释放打人男子。2015年2月7日上午9时许,沅陵县人民政府古城南路指挥部副指挥长程刚带领拆迁办、沅陵镇镇政府领导等十余人大张旗鼓,开着豪车来到城西派出所迎接两名打人凶手回家……”
沅陵县官方的回应充满了“动机论”,但一个人举报的动机,丝毫不影响其举报的内容,“黑社会”也有举报县长的权利。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任何公民都有检举和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向杰的问题与龚琪的问题一码归一码,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不能因为向杰有涉黑嫌疑,就怀疑动机不良,从而否认其举报的可信性。
你影响我收保护费,我就“依法”对你共产;你举报我索贿受贿,我就把你打成“黑社会”。在这场官商勾结而又“互撕”中,显然有着太多的“中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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