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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骗术及反人类罪行》二十四章

 

季鹏

 

第二十四章   大跃进前奏:农业合作化运动

灾难其实是从农业合作化开始的。所以在正式描述大跃进之前,不能不补述一下它的前奏农业合作化运动。

在前面关于毛对农民恩将仇报的论述中,我们主要介绍了毛在土改后立即建立并推广的粮食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紧接其后,就是农业合作化运动,后来的大跃进就是以它为基础的发展和扩大版,所以它是毛改造小农经济的中间形式,或者说是向大跃进的过渡。

 

一、从毛泽东的农业合作化思想看毛主义的反动本质

将人民組织起来,由各级政权和共产党组织直接严加控制,这是所有共产党国家的一致做法,也是它的看家本领和基本功,不如此,共产党就不成其为共产党了。1943年在延安的时候,毛泽东就发出“组织起来”的号召,大概可算作合作化运动之始。“组织起来”在毛来说,是个政治概念,而不是经济概念。因为在毛看来,只有把人们组织在-个个团体里,才便于共产党的控制、支使,才能变成党的工具和力量,共产党也因此才能战无不胜。正是这一点上,毛的做法为很多人包括中共其他领导人所不理解,他们老是从经济角度考虑,认为毛的合作化步伐太快了,得不偿失。以致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老是与毛产生分歧。

按照毛早年提出的“新民主主义”设想,和1949年9月政协第一届一次会议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都明确规定要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义的人民经济”。根据中共和毛自己的解释,这个“新民主义”的过渡期大概要十五到二十年。最初中共也计划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去实现农业合作化。

但是言犹在耳,墨汁未干,毛就开始反悔、自食其言了。最初的表现是1951年4月中共山西省委写了一份名为《把老区互助组提高一步》的报告,这个报告的大意是要增加互助组的“公有”性质,为它们转变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作准备。其时中国大部分农村的毛式土改尚未完成,山西省委的这个报告和意见具有前瞻性和政策导向性质,所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报告送到中共中央华北局,华北局的批复很明确:

“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办法来逐渐动摇、削弱私有基础甚至否定私有基础是和党的新民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

应该说华北局的批示完全符合当时的既定方针、政策。

山西省委的报告和华北局的批复又送到了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的手中,刘完全赞同华北局的意见,并稍作发挥上升到了理论。其基本的观点是:由于对土改后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的害怕,党内一些人“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的办法达到或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动摇、削弱甚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变态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

在其他场合,刘少奇进一步补充阐明自己的观点:“一是农业集体化应该建立在工业化的基础上,即先有工业化,才有农业集体化,否则无法改变小农的分散性,落后性,没有多大实质意义;二是少数农民富起来了并不可怕,将来到了一定时候采用农业累进税加以限制,目前则不应加以阻止。”

可以看出,刘少奇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思想,主要基于马克思关于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水平的理论。他把“合作化”和“集体化”等同起来,这是共产党国家合作化的实质,也是它的特点,这种合作化实际上就是“半国有化”或“地方国有化” ,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真正的合作社经济。但刘认为在工业未能为农业提供新的生产机噐,从而改变现有农业生产方式之前,不应该应强制推行半公有的合作化,并且应该允许部分农民先富起来。这仍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思想,是真正的“新民主主义”思想

可是,这个报告到了毛泽东那里,却遭到了相反的命运。毛明确说自己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反对刘少奇和华北局的意见。为了从“理论上” 反驳刘的说法,他从自己的“理论顾问”陈伯达那里去搬救兵,陈终于为他找到了“理论根据”, 即: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在资本主义产业革命前期也有过一个类似合作社的“工场手工业阶段”。毛如获至宝,于是说:

“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釆用蒸气动力机械,而依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的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制基础,也是可能的。”

其实毛的这种反驳是难以立足的,因为农业与手工业是有根本性差别的,工场手业可以釆取专业分工合作的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农业因其生产方式根本不同,不可能仿效,所以即使到了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阶段,农业生产也仍然采取家庭农场的生产方式。而且,工场手工业也不是取缔私有制,跟毛的合作化性质根本不同。后来的事实证明了毛这种牵強附会是完全错误的。

但毛在这里并未说出他的真实思想和观点,而且这个真实想法在当时还不好公开说明,这就是上面讲的,他的目的是通过合作化将农民纳入国家的计划管理之中,通过控制合作社将农民的生产和分配权转移到国家手里,将五亿农民变成共产党的新农奴!使一盘散沙的五亿农民变为供中共随意驱使的有力工具。

毫无疑义,在毛和刘这场争论中,毛的观点胜出,因为在共产党的世界里,谁的官大、权大,真理就在谁手里。

经过毛的一顿強词夺理的解释加上训斥,刘便急忙认错、检讨、败下阵来。以后这成了固定模式,确定了毛、刘的君臣身份。之后,毛便借农业合作化问题大做文章,凡对毛的做法稍有异议者,便被提高到“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高度,扣上“右倾机会主义”的 帽子加以批判。终于没有不同声音了,农业合作化的进度便随着毛的指挥棒不断加速。

1955年下半年,从其他事务抽出身来的毛,一手制造了所谓中国的“农业社会主义高潮”,在不到5个月中,加入合作社的农户由1690万户增加到7000多万户,占农村人口60%多。到1956年,全国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毛为什么立即抛弃他的新民主主义,急急忙忙要实现农业合作化呢?除了上面讲到的政治上、经济上的的原因,还有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不能让农民变富、“变修”。在毛所有关于合作化的理论(理由)中,所谓防止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是最主要的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是其最具欺骗性的欺人之谈。但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暗藏着毛的狡诈、恶毒用心。

按照毛的说法,两极分化是由农民的自发势力造成的。这个说法非常正确。在毛用暴力剥夺了地主、富农的土地和财产分给缺地、少地的农民以后,农民占有土地的状况(除地富外)基本拉平了。但过不了几年,农村的贫富差距又拉大了。因为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但人的年龄、性别、体力、智力、品性都不同,单说新的致贫户,有因老弱病残劳动力缺乏造成的;有因天灾人祸导致收入大减、支出骤增造成的;有因不会经营、不懂技朮搞砸的;有因生性懒惰、游手好闲,甚至吃喝嫖赌致贫的,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反之,家庭劳动力多,懂经营,有手艺、又勤劳节俭的会很快上升为富户。贫困户中的一部分如老弱病残幼、寡妇,因无力耕种自己的田地,就会将自已的田地出租甚至转让,再次沦为无地的赤贫户;而一部分富户便会自然上升为新的富农、甚至地主。这就充分说明了过去农村中的贫富差距是自然形成的,地主、富农不是靠杀人越货、强买强卖而变富的,而是正常的“优胜劣汰”自然法则选择的结果。毛及毛共为了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而煽动卑鄙恶毒的阶级斗争,其“理论” 在事实面前早己不攻自破。

农村的阶级分化既然是自发形成,就说明这是发自人的本能的行为,是客观规律的体现。天天讲唯物主义的毛泽东却视其为洪水猛兽,必欲以暴力压制、去除、削平之而后快。

但是,毛通过消灭农村“自发势力”,消灭新的“冒尖户”, 用暴力手段使他们重新变成贫穷,就能使所有人“共同富裕”吗?显然,这在逻辑上和现实上都是讲不通的,绝无可能的,事实是,在将一切冒尖户削平之后只能达到“共同贫穷”。

我们先从逻辑上证明毛的“共同富裕”为欺人之谈。毛要农民进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堵死其“自发势力”,堵死发家致富之路。但是否如此就能“共同富裕”呢?我们知道,在劳动工具极端原始、落后,而又吃“大锅饭” 的合作社体制下,单靠在合作社出工挣工分是不可能富裕起来的。如果真有人富了,冒尖了,必有“资本主义” 行为(如搞“投机倒把”, 多搞自留地、有其他收入来源等),按照毛的政策,于是就揪出来批斗、没收其“富产”,甚至投入大牢。如此“疾富如仇”的政策,能使人人都富裕吗?此其一;其二,毛要实现毛式“共同富裕”,就必须实行平均主义、或基本平均主义的分配政策。这样,本来勤劳苦干,或聪明能干的人就只好“随大流”,因为谁也不愿比别人多干活、多出力而拿一样的报酬。正如当年农村流行的民谣一语点破的那样:合作社,大锅饭,富变穷,勤变懒。说穿了,所谓“共同富裕”实际上只能是“共同贫穷”。

再从实际层面分析。在“私有、单干” 的状态下,农民之所以求富、变富,是因为土地是自己的,耕牛农具、山林水产以及房屋、家具也都是自己的,所以舍得下本钱投入。人们积累属于自己的财富,不仅自己享用,还可留给子孙后代。而加入了合作社,特别是高级社之后,就是被“共产”,所有生产资料都变成了“集体所有”,实际上是准国有、官有,“耕者有其田” 根本不存在了。合作社社员失去了土地和生产资料所有权,也就失去了发家致富的动力和条件,既失去了发家致富的动力,又失去了致富条件,这样的人群还能“共同富裕”吗?

还有一个普通人都懂的道理,即农业劳动的特点只适合一家一户为经营单位,而不适合一大堆人的集体劳动:首先,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它在劳动力使用上不同于工业、手工业那样一年四季、千篇一律的投入,而是要灵活分散使用劳动力。一个家庭可以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长处,各尽所能,实行林牧副渔各业互补性的综合经营,从而创造最大的价值。正如宋代诗人杨万里的诗中所描写的那样:“昼出耘田夜织麻,村庄儿女各当家,儿童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这种各尽所能见缝插针式的家庭劳动的优越性不是合作社的集体劳动方式所能比拟的。另方面,农业劳动时间与劳动成果分离,使农业劳动不合适釆取“按件计酬“或“按劳计酬”的分配方式,而只能与最终成果挂勾。正因上述特点,决定了合作社的“大呼隆”出工方式和工厂式管理方法不适应农业。合作社经营这些先天不足,加上在实际工作中毛所倡导的干部野蛮暴力的极权主义作风,使得名为农民合作互助组织,实际变成平均主义、強廹劳动、效率低下的“劳动营”,农民变成国家的农奴。这样,农业的衰落和农民的悲惨命运就注定了。(最有说服力的事实是:同样的土地,在毛时代生产的农产品,难以使人们吃饱穿暖;而今天,人口成倍增加,反而应有尽有,绰绰有余。)

抛开那些冠冕堂皇的宣传,从根本上讲,毛要搞合作化(后来还要搞公社化)根本的原因就是要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合作社里,捆绑在共产党的战车上,使之成为毛和毛帝国实现其野心的驯服工具。优越性只属于毛和毛政府及其爪牙。为了这种卑鄙目的,毛不惜剥夺农民的自由,不惜使农民“共同贫穷”, 不惜让全国人民吃不饱穿不暖,深陷在“短缺经济” 的泥淖之中。

在毛主义的各种“革命理论” 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和人们“变修” 是两大主题,其实,这两大主题的共同任务就是防止人们变富。毛在不同场合都宣扬人富了就会变“修”的理论,前面提到过的1957年11月毛在莫斯科出席世界共产党最高级会议上,他就说到:

“有人说穷是坏事,我看穷是好事。越穷越要革命。人人都富裕的时代是不堪设想的……热卡太多了,人就要长两个脑袋四条腿了……”

1959年11月下旬,毛泽东在杭州西湖南屏山别墅,召集几位政治委员和几个省市的负责人开会座谈。会余,毛跟他的卫士长李银桥在西湖散步时谈到“和平演变”的问题时说:“法国的《快报》评论说‘穷是中国革命的动力’,‘穷是动力’这句话讲得很对么!因为穷,就要干,要革命;富了情况就不妙了,就会出问题。”

六十年代初期,毛跟他贴近的服务人员说:现在解放军战士每人每月有十元补贴,这对农村青年是很有吸引力的。言下之意是,如果农民都富了,谁还愿当兵呀!他的兵源也会成为问题了。

这就是毛的“穷、富理论”。穷”不仅是他造反夺权的必须条件,而且也是巩固他的统治所必须的条件。这虽然是针对全体人民而言的,却首先是对农民而言的,因为农民人数最多,是最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者、供应者,因而首先必须严格把这些人控制起来,牢牢捆绑在共产党的战车上。——这就是毛搞农业合作化的主要、真正目的。

这样一个“疾富如仇”的人会让农民都富起来吗?!

所以,不要幻想毛会给中国人民、特别是占人口最多的农民过上富裕生活。

但是,如果有的合作社凭借特殊条件和运气,真的依靠集体劳动就 “富”起来了怎么办呢?那也不怕,国家可以通过“价格杠杆”,以及税收、摊派、劳役等多种手段,想让农民要多穷就会有多穷。总之,在毛的统治下,就一般老百姓来说,富比登天还难,而穷则不请自到。

有人以为毛之所以钟情合作化(后来更钟情公社化),是因为误听了下面干部报喜不报忧的欺骗,以为合作社真的大幅度提高了农业产量,农民真的拥护合作化……,总之,是毛被欺骗了,是受骗把坏事当成好事去办。

这真是太低估“伟大”的毛了。只要想一想,毛和毛共当年是靠“杀富济贫” 起家,后毛发动的运动要打击的人,也都是与“富”沾边的人,如此你就知道“喜贫仇富”是他终身“所爱”、所为(当然这只是对别人而言)。毛真的没有听到“报忧”的声音吗?“右派”们的言论不是“报忧”的声音吗?结果怎样呢?……就拿农业合作化来说吧,毛本人就是农家子弟出身,难道他不懂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民的心理?谁愿意被“共产”?谁不想发家致富?正因为他懂得,所以才拿“合作化”这个法宝来整治农民,让分散单干、自由惯了的农民变成毛的国家的忠实奴隶,去为实现他的伟大战略目标卖命。正如他在训斥梁潄溟时说的:共产党搞了几十年农民运动,难道还不了解农农民,用得着别人在“关公面前舞大刀”吗?

再来看看当时确有的关于农业的“报忧”声音。以及毛是如何对待这种声音的。

最早指出农民对合作化有顾虑和害怕情绪的,是中共中央原农村工作部长邓子恢。邓在1953年4月的一次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反复说到农民“怕共产”、“怕社会”、怕露富。所以强调搞互助合作不要动摇农民的私有制基础,并且应该采取鼓厉农民发家致富的政策。

邓子恢绝不敢凭空说这些话。会前有一份《河北大名县委对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所犯盲目冒进的错误的检讨》的材料,十分详细叙述了强迫“小社并大社”,并要农民将土地、牲畜等全部带进合作社,动摇了私有制基础,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和消极反抗的情况:“大量农作物堆在地里无人管,任其烂掉,冬季基肥和副业无人理会,大牲畜饿死冻死无人管……一个社员说:‘俺的社五十多户,如果允许自由退出社的话,一天就能退四十户。’”

1953年3月一份关于农业的中央文件提到合作化运动:“急躁冒进、贪多贪大,盲目追求高级形式与强迫命令”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这份文件大概是刘少奇签发的,所以毛不久就怒不可遏、气势汹汹地指名道姓发出了一封“对刘少奇、杨尚昆(中办主任——笔者)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 的信。(见《毛选》第五卷第80页)刘、杨自然要作“深刻检讨”了。

但是毛余怒未消,认为尚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1953年10月他撇开邓子恢找到中央农村工作部陈伯达、廖鲁言两位副部长,先将邓子恢肯定的“确保私有财产”、“四大自由”大批了一顿,然后要两位副部长下达发展合作社的任务,要把任务逐级硬性往下摊派,限期完成,来个与邓子恢的报告“反其道而行之”。 两位副部长秉承毛的圣旨,主持召开了“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 強行通过了一个决议,下达了发展合作社的硬性指标。各地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以强迫命令的手段迫使农民入社,无法抗拒的农民只能用大肆宰杀耕牛、出卖生猪及破坏生产工具的办法来消极抵抗,致使农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以致各地“告急”电报雪花般飞向中南海。

但是,这时把全国农村搅乱了的毛外出寻芳踏春、去杭州欣赏天堂美景去了。留在家负责中央工作的刘少奇和周恩来看到情况危急,不得不从1955年1月至3月连发出五道紧急指示,纠正各地在合作化中的“急躁冒进”、“ 强迫命令”的做法,才勉强制止住农村严峻形势的发展。

3月,毛回到北京,刘少奇、周恩来、邓子恢等向他汇报了几个月来的工作情况,特别讲到为缓解合作社发展过快造成的紧张形势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及效果。知道是自己放的火的毛对刘周邓等人为“灭火”行为只好表示肯定。并且共同做出了一个一年半以内停止新建合作社、将全国合作化的期限延长至三个五年计划的决定。看似毛有所觉悟,要改邪归正了。

谁知,从来说话不算数,反复无常、翻云覆雨的毛跑到上海,听了他的“好学生”、惯于献媚取宠的柯庆施的一番怂恿,立即把自己十多天前的决定推翻了。5月上旬,毛回到北京,立即吹起加速合作化的法螺,他对邓子恢说:1955年合作化必须“化”到百分之四十。还警告邓不要“重犯”1953年的错误!

邓子恢想维护毛点了头的 “三个五年计划实现农业合作化” 的决定,却受到毛的激烈批评,毛于是决定干脆绕开政治局亲自指挥农业合作化的运动。毛立即下令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在会上不点名批判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有人像“小脚女人走路”谁都知道这是对邓子恢的指责。会后,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批判“小脚女人”的反右倾斗争高潮。不久,邓子恢便被撤职了。

接着,毛在1955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扩大)全会上发表了他那通关于“不要良心”的著名讲话:

“在这件事情上(指农业合作化——笔者),我们是很没良心哩;马克思主义是那么凶哩,良心是不多哩!(我们)就是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在这方面,良心少一点好,我们有些同志太仁慈,就是说,不那么马克思主义……”

为了增强合作化运动的声威,制造恐怖气氛,毛接着宣布要在今、明年进行一场“肃反运动”。与会者都心照不宣地知道毛的用意:用恐怖开道,为合作化运动“护航”。大家不约而同紧张起来。

毛关于“不要良心” 的讲话实际上就是对1953年以来种种有关合作化的“报忧”言论的总回击:你们不是反映农民害怕“共产”、害怕“社会主义”吗,你们不是说合作化快了农民消极对抗吗,你们不是说带土地、农资入社引起农民一片恐慌吗?好了,我现在告诉你们:我就是要消灭小农生产,消灭私有制!就是要恐怖!搞合作化就是要凶,就是不能讲良心!不能有良心!——你们还有什么意见吗?!

毛为什么要如此残忍地把五亿中国农民变成现代农奴,变成“大锅清汤穿草鞋”的“社会主义”公民呢,这个原因笔者在上面已经分析过了,这里再简单地重复一句:当时对毛来说最现实、最紧迫的,就是通过合作社把农产品分配大权掌握在国家手里,最大限度地用于从苏联交换工业机器,特别是军事工业技术。毛认为这是压倒-切的任务。

毛既然已经把合作化的话题讲到这个份上了,谁还敢说什么,大大小小的“小脚女人”不是靠边站、就是编入劳改大队去了。敢于对抗合作化的“阶级敌人”和“资本主义势力”,更是一扫而光,扫进监牢去了。于是,“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出现了。

 

二、催人变穷变懒的中国农业合作化

应该说,农民在生产中并不是完全没有“互助合作”的要求的,在远古的年代,农村中就流行一种“换工”的互助方式,某些缺乏强劳动力的家庭(如寡妇、老、弱、病、残人家),如果又请不起雇工,除了亲友的帮助外,就只能指望“换工”解决难题;还有些劳动,如修整道路,建小型水利、打井等,单家独户难以进行,需要相关家庭的“合作”。但这些都是不触动私有制前提下的互助互利,是另一种形式下的等价交换,又都是在双方(或各方)协商自愿下进行的,因此受到农民的欢迎。又如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各种生产、消费、流通、信用合作社,也都是这类性质的真正互助互利的合作组织。

但是这不是毛泽东、共产党所要的“合作化”,毛想要的是,通过合作化消灭私有制,将农民纳入国家管理,“使小生产绝种”! 所以,毛的互助合作号召一开始就是预设的陷阱。初期他也打着“动员”、“引导”,“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幌子,到后来就是实实在在的强迫命令、明明白白的抢劫了。

浙江吴兴县善连区的方法具有典型性,简单说就是以阶级斗争开道。全区首先召开斗争富农的大会,全体农民被廹参加。被斗争的富农的罪状是“走资本主义”和“反对合作社”,不管是否有事实,被斗者都要交待这两大罪行,否则便拳脚俱下。

接着,县委宣传部长当场宣布:“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就入社;不入社,”部长指着刚刚被斗争的站在一旁瑟瑟发抖的富农,“就跟他们一样。”

农民们以为共产党又要来一次划成份了,想起刚过去不久的土改,谁不害怕自己被划成地主、富农?原先不想入社(因为报纸、广播说政策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农民便赶紧找干部报名入社,有的农民特别是妇女被斗争大会的场景吓昏了头,一边哭一边要求入社。这种场景被毛的喉舌报道为“农民哭着喊着要求入社”,“充分证明了农民中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

与这种“积极性”同时出现的是各地到处(趁入社之前)宰杀耕牛和其他大牲畜的现象。商业部1954年12月通报云:

“第四季度以来,许多地区牛羊上市量骤增,收购计划大大超前,且有许多母牛、乳牛、小羊、小猪,猪仔价格也随着下跌,这种情况几乎在全国各大城市均有发现。热河省出现大批宰杀耕牛,山西省北部牲口向绥远倒流,四川农民养猪数字大减。”

中共热河省委12月向中央报告农村牲口市场的反常情况:

“入秋以来牲口市场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反常现象,各地牲口价格普通下跌三分之一到一半左右……国营公司第三季度收购耕牛一万五千八百七十七头,超过计划百分之九十九点一,超过去年同期六点五倍;收购羊十一万四千八百四十二只,超过计划百分之九十九点四,超过去年同期十点三倍……有些地区还出现宰杀耕牛现象。据宁城县报告,全县杀驴一百四十九头……喀利沁、平泉、朝阳、赤峰等地亦发生杀驴现象,有的农民因政府禁止宰杀耕畜,就故意砸断驴腿,再要求宰杀驴。喀利沁旗卖耕畜的农民见国营公司不收购耕畜,先把牛牙打掉,装作退役老牛牵到市场出售。”

华南分局书记古大存、赵紫阳送呈的报告称:

1954年12月下旬,各地普通发生农民大规模杀猪现象,猪价骤降。中山县张家边乡杀死母猪七十多头,小猪仔的价格从过去的六十万元(旧币,相当于后来的60元)至一百万元一担的正常价格陡降至十四万元一担。粤东潮安县九区发现一天即杀母猪四十多头,台山县一农户将刚产下的十只小猪全部弄死。总而言之,农民认为要“共产”了,不过了。春天大忙季节,不积肥不添修农具,入了社的出勤率很低……新会、吉安县的农民反映:“共产党变了脸!”“共产党要整死人……”

农民们这种消极反抗当然是徒劳的。在毛泽东看来,更是可笑极了,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能吓唬谁呢!农民们当然知道他们斗不过共产党,他们只能以这种近乎自残的方式表示抗议。

合作化运动在毛的亲自指挥下,以更加迅猛之势发展,按毛的说法,就是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爆发出来了”,到处是捷报频传,报纸上全是农民踊跃入社的报道,形势一片大好不是小好……

毛泽东其实并不糊涂,报纸的报道、各地的“喜报”,他知道那都是为了取悦他的产物,他不会照单全收。他要用他的方法了解-点农村的真实情况。1955年下半年合作化最高潮时,毛的卫队长李银桥回河北安平县老家探亲,毛让李银桥顺道了解当地合作化的情况,回来向他汇报。

李银桥回来了,告诉他家乡的区乡政府是这样搞合作化的:区里派下来的干部到村里,让全村人站到场院里,宣布:跟蒋介石走的站那边,单干;跟毛主席走的站这边,搞合作社。人们都选择加入合作社。

毛泽东听了也只能说基层干部们是“胡闹”。为此还给河北省委第一书记解学恭写了封信,批评他的基层干部们工作方式“太简单了”。当然,合作化还是要照样大搞,任务必须完成。因此“胡搞”愈演愈烈。这些毛当然也知道,不过他已经批评过了,就算尽到他的责任了,万一后世有人考证出合作化运动搞強廹命令,那也与他无关。

在毛亲自大力推动下,在千千万万“不要良心” 的干部的威逼恐吓下,1955年下半年,合作化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全国;至1956年初,即仅仅用了半年时间,在全国农村,包括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深山大泽、徒步要走几天才能到达的山村,都已经实现了合作化。确实堪称世界奇迹。

如此“超高速”,使好大喜功、自认为天下无难亊的毛兴奋莫名,又要吃安眠药才能入睡了。由于难以抑制的成就感,同时也为了给那些叫嚷合作化“搞快了”的“右倾”分子以有力回击,毛在1955年冬将各地精选报送的176篇歌颂合作化的典型材料亲自编选成《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并为之作序。这时,志得意满的毛自以为已经拥有了无所不能、无坚不摧、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神奇本领。在序言中,他自比孔子,说他为了编此书“周游列国”,比孔夫子“走”得更远更宽。大概他认为他的《高潮》一书,也要流芳千古并要盖过孔子的《诗经》、《春秋》了。

遗憾的是,合作化运动并没按照毛的预计带来生产力的大发展,据三十年后才公布的数字(当时绝不能公布),1956年全国棉花比上年减产147万担,生猪减少250万头,大牲口减少一百多万头,这相对当时落后的农村生产力并不是小数字。还有;1956年12月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的简报称:“最近在电话中与辽宁、安徽、浙江、江西、四川、陕西、河南、河北等八个省农村工作部联系……今年秋收分配前后,在一部分农村合作社内,出现了社员退社的情况,退社户,一般占社员户数的百分之一,高的达百分之五,思想动摇想退社的户,所占比例更大一点。浙江宁波地区,已退社的约占社员总户数的百分之五,想退社的百分之二十左右。广东全省已退社的约七万余户……辽宁省今年是丰收年,也发生退社现象。”

河南省委报告:“临汝县汝河南原十区一带,曾经一度发生所谓‘闹社’……共包括三万人口的地区”,“严重的地方,发生打骂干部,甚至私自改选干部和人民代表,个别社抢分公粮,最后是闹分社、退社。”

不要小看这1%或5%的退社户(这本身已是大大缩小了的数字),要知道,这是些抱着宁愿坐牢或被划为阶级敌人的风险的勇士!后来(1978年)安徽凤阳县的小岗村那十八户农民搞包产到户,就是人人摁手印,发誓要为被发现后抓去劳改甚至被杀头的同伙送饭、照顾其遗属。这种阴森可怖的气氛和“壮士断腕式”的悲壮,说明了当时农民与当局对抗是要冒多么可怕的风险!也说明了毛的农业合作化是建立在多么野蛮、残暴的基础之上!这些农民很清楚,他们知道“闹退社”的后果,可是他们顾不得了,为了生存,为了求得一点可怜的自由和保护那么一点点私有财产,他们豁出去了,利用共产党曾经公开宣布的“退社自由”政策,决心拿自己的生命和全家人的命运赌上一把!

果然,从来背信弃义、拿誓言当陷阱的毛,面对这一小部分不肯驯服的农民,立刻祭起了他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法宝,指示要坚决打退“农村资本主义势力的猖狂进攻”。就像后来他说知识分子有“知无不言”的自由,而他有镇压的自由一样,农民可以有“退社的自由”,可他也有“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的自由!毛指示在合作化的同时开展“整社”,也就是整那些试图反抗合作社,妄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刁民和那些立场不坚定的干部。

对那些少数“闹社”、退社的农民后来的具体处置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他们绝没有“好下场”, 即使不被抓进监牢,也决不会让他们活得舒服。结果这些退社户后来又都“走合作化道路”了,因为大跃进之前中国已没有了“单干”的农民。

而那些不敢闹退社的顺民情况又怎么样呢?看看当局对他们真相一些零星半点的内部报告吧:

鱼米之乡的浙江,其人民历来勤劳智慧,刻苦耐劳,合作化后却是另一番景象,永嘉县报告的情况是:

“1956年,成立高级社以后,懒的人天天多了,勤的人天天少了。群众在喊:天天困在这里,困死了,困死了!做功作德把我们解开吧!”由于人心变了,出现邓子恢所说的“有些社把整片土地抛荒了还不知道,粮食收起来放在场里霉烂了也无人过问”这种触目惊心的现象。

素以描写农村和农民见长、曾热情歌颂农业合作化的著名党员作家赵树理,时在山西长治地区一个县挂职当县委副书记,眼见中国农民在实现合作化后的景况,良心未泯的他,在1956年8月间给当时长治地委负责人写信,信中说:

“试想高级化了,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了,反而使多数人缺粮、缺钱、缺煤,烂了粮,荒了地,如何能使群众热爱社会主义呢?劳动比起前几年来紧张得多,生活比前几年困难得多,如何能使群众感到生产的兴趣呢?”

赵树理的“良心” 尚存,显然不那么“马克思主义”。 趙的这些言论后来被作为罪证,在文革中被毛泽东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了。

从来就与一般人的是非判断相反的毛泽东,却坚持说合作化以后农业的形势是大好不是小好。全国的新闻媒体、宣传工具都开足马力报道合作化后的“大好形势”。毛的说法也是有根据的:已经把五亿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这难道不是一个伟大的胜利!毛一贯认为,只有组织起来(毛叫做“团结起来”),才能形成力量,共产党之所以能战胜国民党,善于组织民众是一个重要原因;反观国民党的失败,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缺乏对民众的组织控制能力所致,尽管当时它统治了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和人民,但却形成不了力量。结果被统治区域、人口少得多的共产党打败了。

建国后,毛共虽然建立起了严密的、滴水不漏的全国党、政控制体系,但毛认为还不够,有些事情不能单靠行政手段解决,只有把人民的生存权、人民的“饭碗”控制在自己手里,让他们要仰仗你才能活命,那才是最可靠、最有力的控制。而合作化就基本上解决了这一难题。毛常说 “把六亿人口的饭碗都管起来。”六亿人中最难管的是五亿农民,五亿个小生产者,在他们自主经营的时候,生产什么,卖多少,留多少都由他们说了算。这样国家的事情就不好办。现在,农民进了合作社,生产计划、产品的分配全都由合作社的领导决定,而合作社领导都是党委任命的共产党员和积极分子,他们绝对听党的话。这就等于由政府间接将农民的生产、分配大权抓在了自己手里。农民要吃饭,只有出工挣工分,只能服从合作社的调配,叫干啥就干啥。这样,政府就把五亿农民的饭碗“管”起来了。

前面讲到农民在加入合作社后普遍出现的“变懒”现象,但这个问题很快就解决了。人总要吃饭,而饭碗掌握在合作社手里,简单的办法就是:对偷懒者、不出工者、出工不出力者,不分给粮食,不给饭吃!再结合牢牢锁住你的双脚的户口制度,你能逃到哪里去呢?

另外,毛泽东搞合作化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把农民这个最大的劳动力资源充分挖掘出来,运用起来,它指望合作社能够增产增收的最大法宝,也就是在此。依毛过去在苏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经验,让农民的劳动时间增加一倍,他们便会干出比原来更多的活,产出多一点农产品。所以,对于懒、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决不能听之任之,各地先采用规定每人的劳动定额、实行计件计量记工分等办法;如再不凑效,就动用专政工具,很多地方成立了“赶懒队”、“专政队”,对不出工或出工不出力者采取强制劳动的办法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入了社的农民(称社员),不管他愿不愿意,出工、出勤的时间都比单干时成倍增加了,1956年元旦《人民日报》社论就说:今后农民干活的时间要加倍,妇女要下田做工:“农村中的男劳动力,在黄河淮北一带,有些地方,从前每年只能做工一百多天,合作化之后,可以做工两百多天,女劳动力过去不使用或较少使用,合作化之后就要使用上了,也可以每年工作一百多天或两百天。”这个社论如果不是毛亲自写的,也是秉承他的旨意而写,由他审定的,文中的“可以”二字实际上就是给各地下达的任务。除了毛之外,恐怕谁也没有这种驭使万民的霸气!少年时代就最厌恶做农工、最厌恶劳动的毛,专以“劳改”苦役作为惩罚人的手段,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毛反过来说:“己所不欲,要施于人”( 给彭徳怀关于自由民主的信,见后文)。所以,合作社的一伟大成就就是充分利用了労动力资源,把数亿农民变成了日夜劳作的农奴。

关于合作化后中国的农业生产,据毛说是“增产增收”的,中共到如今也坚持毛的说法,意在说明“合作化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他们这样说,也肯定有当年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可是,毛时代的各种数据有多少可信度呢?在毛的“良心要少一点”、“要凶”、“不要太仁慈”,合作社“只准办好,不准办坏”、否则就干部“应该改换工作”(实即撤职查)的巨大压力下,有哪个地方、哪一级干部敢不讲自己所管辖地区的合作社“增产增收”呢?正因为如此,后来在征购粮食时才发生那么多交不出“余粮”、或交了“余粮”便饿死人的现象。毛泽东的“丰收”就是建立在亿万农民忍饥挨饿的基础之上的。就这点来说,合作化跟后来的大跃进、人民公社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程度有所差别罢了。

合作社的另一大隐性罪恶还在于,它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平均主义分配的方法,扼杀了农民中的优秀、拔尖人才和专门技术人才,等于扼杀了农村中一切先进生产力,这些“冒尖”能人都被当作“资本主义自发势力” 受到打击,不是送进监狱,就是七斗八斗被削平了。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还需要澄清几种中共官方宣传的观点,首先是迄今为止中共宣称的,说毛只是急于求成,马不停蹄地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又从初级社到高级社,接着变成人民公社,没有整顿巩固的时间,所以办不好。其次是邓子恢一类人说的,合作化只是搞早了,农民还没有相应的觉悟,是个先天不足的“早产儿”,所以办不好。这两仲说法大同小异,本质相同。还有一种是刘少奇的说法,应该先工业化、后集体化,只有到了国家能为合作社提供大量、足够的农业机械和化肥时,合作化才能成为真正的新的生产方式,而不仅仅是把农民強制“合在一起”进行 “集体生产”。

这几种说法都是错误的,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说合作化或公社化只是过急、过快、过早了,实际上是为毛粉饰、开脫。试想,如果按邓子恢等人的意见把合作化推迟几年,合作化带来的问题就不存在了吗?就会自行解决吗?事实是合作化后毛就一直在“整社”, 在进行“社教”, 不断批判农民的“资本主义倾向”,打击“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直到毛死去,合作化和公社化搞了二十年,也“整顿” 了二十年。结果怎样呢?是问题越整越多,越整越糟。邓小平为了“救党”、“救国”, 不得不最终废弃了合作化和它的升级版人民公社制度。可见,这根本不是什么“发展过快、过早”和“农民思想觉悟跟不上” 的问题,而是它本身是一种违反人性和农业生产规律的反动体制,反动举措。废除这一制度后,中国人民立即就从毛执政时期的“吃不饱、穿不暖”、“样样短缺”的噩梦中苏醒过来了。

至于刘少奇的观点,表面看颇具一点“理论性”,有点“唯物论”的样子。但他只是从生产工具、即物质装备的角度去看问题,以为只要拥有了现代化的农业装备,农业就可以实行大规模的公有化生产了,就可以形成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生产力了。这是苏联集体农庄理论的翻版。它没有看到农业生产关系方面的深层问题,前面已经说过,农业是一种最具个人和家庭经营的产业,不论是手工式的传统生产,或使用现代化的机械化生产都不适合釆取大规模工业式的经营管理方式方法,因为,即使在机械化生产的条件下,同样不能改变农业生产固有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它只能适应于全权的责任经营,灵活使用劳力和农业资源,西方发达国家经过长期的探索,最后选择了家庭农场的农业经营模式,这一模式既具备家庭经营的特点,又兼容现代化、机械化的优点,经过百余年的检验证明它是正确的。美国1977年直接从事农业的的劳动力只有241万人,占总劳动力百分之二,其生产的粮食和农产品不但滿足本囯两亿多人的需要,还大量出口,成为世界第一大农业出口国。相反,苏联以及东欧国家虽然己在一定程度上实施了机械化,但粮食和农产品却长期、严重短缺。这一事实,已经雄辩地证明了两种农业体制孰优孰劣,也宣布了所谓农业集体化的失败。所以,刘少奇的思想或观点,实际上仍然是错误的、不可行的。

“没有经验”,是为毛的合作化政策失败开脱的又一说辞。但是,如果说1953、1955年的合作化是由于没有经验,而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心情过急,因而犯了急躁冒进、好大喜功的错误尚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后来的大跃进失败,经过那么空前、惨烈的大灾难,毛应该有足够的“经验教训”了吧,可是,此后毛对他的“三面红旗”并无丝毫改弦易辙之意,更无悔改之心,仍然要坚决维护这一体制,还要当作心肝宝贝要推广到城市中去,这些又作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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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季鹏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8年12月14日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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