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8月初,处于人民公社化前夕,在姚奎甲旨意下,从上到下形式主义,浮夸风盛起。此年旱情较重,由于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奋力抗旱,取得了较好收成。但是在粮食产量上,不搞实事求是,一开始就大肆浮夸,特别是在收中稻时,简直浮夸到离奇的程度。现举数例:
一,无为县委编发的快报有:
1,《燎原一社1亩4分中稻是怎样获得高额丰产的?》
燎原一社朱家墩小队,由该队党支部书记、社主任伍开居等同志培养的一块中稻丰产试验田,计1亩4分,于8月17日下午收割到18日下午7时完毕,共收干稻35,859斤,平均亩产25,613斤。参加验收的有------等同志。
2,柘城社1亩另9厘中稻,平均单产30,925斤,参加验收的有------等同志。原注:以下两颗“卫星”分别向省地报喜,《无为报》8月22日发出特大号外消息:“柘城社放出一棵中稻巨星一一一1亩零9厘田突破三万斤大关”。
《丰收喜报来自四面八方》
一一我县又一群中稻卫星临空高照
马圩乡放出中稻卫星上天,亩产20,078斤;
开城乡邺城社一大队一小队,5分2厘中稻共收干稻19,508斤4两,亩产37,515斤12两(16两制);新民区官镇社1亩另4厘中稻共收净稻21,514斤,平均亩产20,687斤。
二,一份统计资料上的标明
全县亩产3000斤以上至1万斤的高额丰产乡:
1万斤以上的乡3个
新民区新民乡
汤沟区长安乡
开城区赫店乡
3000斤乡3个
汤沟区蛟矶乡
陡沟区周闸乡
开城区开城乡
各地中稻放卫星,实际上是在稻子将近成熟时,组织青年男女社员(大部分是团员)趁着夜晚,采用几块田甚至一、二十块田移棵并到一起的。这样做,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而且减了很多产量,特别是在政治影响上损失更大。直到有人向省里反映,这些中稻“卫星”之谜,才得以揭穿。据1958年8月30日由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张世荣、芜湖地委农村工作部部长林德江、无为县委第一书记姚奎甲、书记吕奋志、马仲扬(中央驻县干部)署名向省委报告称:“关于新民区风河乡一心社中稻并稞问题。并棵时间是7月27日开始,28日结束。并的目的,一是为了试验(算卫星也好,不算就算了),二是为抓住季节解决茬口,扩大复种面积,增加粮食收入。并后不久,发生部分倒伏,又加连续阴雨,发生芽稻,所以将近8成黄的时候,就提前在8月13日收割,并不是第一天并棵,第二天收割。”(笔者注:一心社并稞是姚奎甲亲自发动的,问题发现之后,不得不会同这些干部,写些遮遮掩掩的报告,作为搪塞。)
此时“左”风日烈,姚奎甲于8月13日在区、乡党委书记会上声色俱厉地说:“要鼓足干劲,力争上游,要有十分的干劲,光鼓干劲不行,劲要鼓足,对落后的、保守的,要批评,要斗争,办法就是现场会和大字报,通过检查达到拔白旗插红旗”,“在收割中稻中,要求农民一边收割,一边送粮入库。”干部,农民人心惶惶。
9月间,人民公社化运动,由上而下兴起,其速度势如破竹,此时大跃进高潮推向顶点。全县原有436个农业社,一瞬间并为31个人民公社,平均规模是7257户,其中3000至4000户的2个;4000户以上的2个;5000户以上的20个;1万户以上的2个;1·5户以下的1个。最大的是红旗人民公社是18,787户,最小的是田桥人民公社为3014户,31个人民公社的名称先是以所在地命名,后全部改上时髦的名字,如卫星、前进、英雄、火箭、曙光、胜利、东风、燎原、星火、上游、先锋、富强、幸福、跃进等。后不久因送信、找人容易弄错,又改回原名。
对于人民公社的标准,如何办得一大二公,办成共产主义性质,当时县委指定农村工作部,早在8月26日拟下一个“关于试办共产主义人民公社问题”。其内容原文如下:
“为了从实践当中探讨向共产主义公社过渡的具体经验,为农业社成批向共产主义人民公社过渡树立榜样,根据群众已经发动起来,社会主义觉悟高,物质基础较好,交通方便,影响较大,骨干较强,围绕国营和机械站等条件,计划今冬在白茆、襄安、蜀山、石洞、严桥等地试办5个共产主义人民公社。县委除确定一个书记兼管人民公社的试办工作以外,并抽出5个县委委员和若干名政治思想好,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得力干部分别组成工作组驻社工作。各试办社应建立人民公社筹备委员会,下设农业、工业、副业、财经、文教卫生、治安保卫、政治工作等几个战线,分别由筹委会主任、副主任挂帅,并组成3—5人的领导小组,负责各个战线的工作。筹备委员会成立之后,就要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集中力量,高速度的发展生产力。通过目前进行的技术革命,广泛开展改良农具,实现耕作半机械化,再有步骤地转到现代化的机器大生产,实现农村电气化,做到一切能使用机器的劳动都使用机器。
二,在搞好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大力举办为农业生产和国家大工业服务的各项工业生产(如肥料厂、农具修配厂、砖瓦厂、土水泥厂、饲料加工厂、土法炼铁厂等等),使每个农业社都做到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使每个农业社员都成为既是农民,又是工人,亦工亦农,能工能农的新人。
三,除了工业生产以外,还要开展畜牧、水产、养蜂、蚕桑、果艺,以及其它经济作物的多种经营,不断地扩大收入,提高社员的物质生活水平,为实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创造物质条件。
四,在分配方面,要采取有利于向共产主义公社过渡的两种形式:一种是由目前的按劳动日年终分配报酬的方法,逐步改为包产工资制,再过渡到全民所有制,采取固定工资形式,达到公社;另一种是通过分配实物(除粮食外,主要是日用必须品),与分配现金相结合的办法,越过工资制阶段,直达根据各人所需来领取物资的人民公社。采用后一种形式的,要扩大供销部和信用部的职能范围,把实物的采购分配任务,交给供销部办理,把支付现金的任务交给信用部代办。
五,大力举办文化教育组织,提高社员文化水平。每个社都要举办红专学校、中等技术学校,有条件的要办大学及科学研究机构,积极培养自己的农业科学技术人材。文化福利事业,也要积极跟上。目前应办的事业有:1,在社员自愿的原则下举办集体食堂;2,托儿所、幼儿园;3,公费卫生所、医院、妇幼保健站、接生组等。4,小型的休养与附带劳动相结合的养老院,且对老弱残疾社员进行适当安排,使之各得其所;5,举办一些免费小学;6,举办一些电影放映队或电影院、业余剧团等娱乐场所,调剂社员的精神生活。
实现上述措施,将使农村生产力大大提高,物质财富空前富裕,社员都有相当的科学知识和文化水平,城市与农村、工人和农民、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本质区别,将逐步消除,共产主义思想完全树立起来,劳动将成为每个人自觉的必须的劳动,人民将按照自己的需要领取物资。到那时,共产主义人民公社即普遍出现了。”
从文字内容看,只不过是一种设想与打算,作为试办的探讨,谁知不到两十天的时间,即普遍实现了如此的共产主义人民公社了。
严桥区响山农业社的社长叫陈广复,是个老退伍军人,此人在部队搞过供给工作,55年就实行共产主义分配制度,搞起供给制来了。公社化时轰动一时,连毛主席都知道了他的名字,说“安徽省无为县在宋朝时期曾出现一个黄文炳,现在又出现一个陈广复。”当年毛泽东主席视察安徽时,还要到他们社去看看,结果听到消息说这个地方交通不便,所以未能成行。这个社于58年10月7日发出这么一份材料:
《可贵的创造》
一一响山社的供给制
响山供给制实在好
群众生活步步高
发米发柴又发盐
过年过节样样全
有酒有肉有香油
红糖鞭炮带挂面
到热天, 发草帽
另有一把芭蕉扇
有毛巾, 有香烟
还有肥皂洗汗衫
要结婚 就支款
生了孩子更安然
有产假还不算
糯米红糖加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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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响山社群众歌颂供给制的一首顺口溜。
实行收入一次留社,消费分批发给。决分后,社员工分报酬,统一存在社里,分户记账,以后粮食逐月按照规定口粮发到生产队,由队再发给社员。建食堂后即发给食堂。社员除口粮以外的应得报酬,作为存款,按需要可以随时支配,或是社里定期发放一部分现金作为零用。存款不论时间长短,均无利息。
日常生活用品如柴、油、盐、毛巾、肥皂、卫生衣、草帽、和香烟,由生产队统计员按社员需要,逐月统计,统一报社批准,由队统一向供销社领取,分给社员。一般消费品,如雨伞、胶鞋、红糖等,经队报社批准后,社员直接向供销部领取。
遇到红白喜事,如婚、丧、生孩子、医病等,根据社员需要,向社领取实物或现金,一般规定婚丧各20元。生孩子、医病均由社介绍到社办妇产院和医院,统一由社结转帐目。房产归社,住房供给。为严密组织,有利于调动和便于指挥生产,实行房产归社,并掉20多个自然村,拆除600多间旧房屋,调整500多间,新盖100多间,拆除旧房之砖瓦木料,均无偿归社。屋前屋后树木,包括果树亦归社所有。
响山社如此的“按劳分配”和“各取所需”,就是全县兴起的共产风缩影。
继后《人民日报》发出了“安徽省响山社最早实行供给制”的报导和“一棵共产主义的幼芽”的通讯。其中肯定的说“响山社许多可贵的创造,是发人深省的。全国农村正在大跃进,时代逼着必须考虑共产主义的具体形态。共产主义,应像列宁指出的那样:‘那时,社会就不必在分配产品的时候,规定每人应当领取的产品数量,每人将根据需要自由地领取。’”
安徽省委58年10月3日批转宇光,张立志两同志“关于响山农业社三年来实行供给制的考察报告”中指出:“从报告中看,人民公社实行供给制办法,对促进生产发展,促进共产主义思想的增长,有巨大作用。各地必须引起重视,结合本地情况,认真地进行一次研究。”
无为县共产风的表现,除实行供给制外,就是刮平调风。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平调的种类有土地、劳力、耕牛、农具、房屋、家俱、家禽、家畜、现金、粮食、柴草、木料、砖瓦、芦席、毛竹、稻箩、车辆、鱼、藕、棉被、棺材等。
据袁乃平、吴克明、朱宗新三同志于1960年12月12日调查的红旗公社新民大队情况:“全大队共平调房屋471间,
属县调183间,公社调64间,大队调37间,生产队平调的167间,社员自拆的20间。另外大队、生产队占用社员房屋118间。拆掉的房屋大部分用于大办钢铁。大队调的一般都作为粮食仓库、加工厂、供销部、养猪场。生产队本身拆的、占用的,除作食堂、托儿所、幼儿园外,其余都是用的用了,卖的卖了,烧的烧了。从58年起,先后共拆掉109间。房屋数量减少,社员居住拥挤,叫苦不迭。小房生产队社员任翠林,三间房屋被大队占作仓库,自己一家无处安身,搬了三次,现在虽然暂住在食堂里,但破漏不堪,遇到天雨,就无处安身。群众说:‘鸟有窝,蛇有洞,我们连个住处都没有,还在人家屋檐下避雨。’59年3月,郑州会议提出纠正共产风后,到60年3月又平调土地119·9亩。其中公安局占用52·8亩;无为中学占用31·5亩;无为师范占用21亩。占用的土地既未折价付款,条子都未曾打过。平调耕牛21头(59年12月—60年9月),其中公社调2头,邻近的黄汰大队调6头,本大队加工厂调1头,生产队互调12头。平调水车119辆,母猪21头,手推独轮车35辆,木船1只,鱼盘7只,大盘4只。”
据县统计资料表明:1958年期间,县向公社调动的劳力所做的劳动日就有736万个,连同各种器材物资共价值746万多元。县直农工、财贸、文教、政法、党群6个系统,59年4月以来,平调各公社的房屋就有641间,土地1702亩,农具19件,现金22万元。大江公社59年提出要实现“七个万”,即万头猪场、万鸡山、万瓜棚、万鸭棚、万鱼塘、万鹅滩、万亩丰产片。其结果,虽未能完全实现,但下面的共产风愈刮愈烈,公社提几个“万”,大队提几个“千”,生产队也提几个“百”,层层要从下向上调,千方百计集中凑数,如此把下面搞得空如水洗。
3年的共产风(笔者认为办人民公社的实质就是共产风),给无为人民带来了前所未见的灾难。据有关资料表明:
1,大量饿死人。“无为饿死人情况,59年春开始发现,同年冬至60年春为死亡高峰。据县公安局统计,全县59年死亡82278人,60年死亡126524人。其实际情况是57年底全县人口为982,979人,60年底为662557人,减少320422人。其中有一部分外流,但另有一部分虚报人口数。因多报现有人口多算口粮、多领布票。例如62年无城区四个公社上报的人口为54214人(不包括无城镇),到家63年经核实为53201人,多报1013人;据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鲍永祥于62年12月间在开城区进行重点核粮工作中了解,该公社牌坊大队实有关1338人,上报公社为1474人,多报136人。该区西部公社神檀大队实有1058人,上报公社为1195人,多报110人。当时多报人口的情况普遍皆是,实际上虚报的人口足足可以抵充外流人口。因此三年共产风中全县死人有30万以上。
2、耕牛农具大大减少。57年全县耕牛共有38597头,到60年只有28100头,减少10497头;大型农具原有294805件,到1960年只有118561件,减少176244件,其中减少程度最严重的是无城区,达80%。
3、土地荒芜,粮食减产。从58
年到60年,粮食产量年年下降。粮食总产量57年为6.7亿斤;58年为6.2亿斤;59年为4.4亿斤;60年为4亿斤,与57年比减少36.5%。
还有“从58年秋到60年春,大集中、大平调、大搬、大拆和大兵团作战之风,一刮再刮。较严重的如:59年秋后,全县实行家禽、家畜大集中,普遍出现大杀、大吃、大卖等现象,搞到最后,几乎绝迹。58、59两年的村庄规划和59年冬、60年春的拆屋积肥,大量损坏了社员的房屋。据统计,仅58年和59年上半年,全县毁去村庄有1391个,拆房屋65000多间。据新河公社13个大队和大江公社新民大队的调查,59年和60年拆毁的房屋一般都占原有房屋30%以上。”整个农村被搞得满目荒凉,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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