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日本宣布投降还不到一个月。二次大战中,西方民主国家和苏联组成盟军对抗共同敌人的侵略。在加拿大总理金(William Lyon Mackenzik King)眼中,哥萨柯假如是德国叛逃者,事情就简单,现在发生在"盟友"之间,就是个外交麻烦。虽然哥萨柯带来的资料已经充分说明对方的危险性,可是,金总理的外交原则仍然令他感觉无从应对。他下令加拿大政府不要介入此事,也就是说,不要给叛逃者提供保护。幸亏他的下属没有执行此令,哥萨柯才得以和妻子一起在加拿大生活,养大了他们的八个孩子。他写过两本书,一本是得奖小说,另一本就是讲自己叛逃经历的非虚构作品《这是我的选择》(This Was My Choice)。
柏特丽的自首只是一个偶然。她自己酗酒,也有精神方面问题,苏联一方面对她不放心,一方面也盼望跳过柏特丽,直接掌握她手中的间谍网。她和苏方冲突日剧,开始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她的联系人也确实在建议"摆脱她"。就在情绪不稳定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一个间谍,美国共产党党报的编辑Louis Francis Budenz,因为信仰改变已经自首。这终于推动柏特丽也走出向联邦调查局(FBI)自首的那一步。
可以想象,假如是在苏联阵营,事情一出,可以大逮捕大清洗。苏联政治大清洗在上世纪初就大规模演出过,对于清洗制造的大批冤案,它在制度上没有什么约束和顾忌。立国之初,美国就建立在一个非常理想化的治国理念上,打算让民众具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尽最大可能避免冤案是公民自由的重要保障措施。因此,作为宪法修正案的权利法案,十条中就有五条涉及被告权利,其中第五条有一句是:被告"不得被强迫在任何刑事案中自证其罪"。因此,在美国给间谍定罪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除非是你在交接情报的时候当场拿获,否则很难说服陪审团,不可能按照一个人的揭发举报就定间谍罪。根据"第五条",你也不能强制他坦白,所谓"自证其罪"。美国法庭上,被告、证人说"take the Fifth"(采用第五条),是经常可以听到的一句话。
所以,柏特丽间谍名单上的一百五十人,绝大多数在审前的大陪审团面前、在国会听证会上,不置可否地宣布自己"take the Fifth",有少数人则宣称自己无罪。其结果是一样的,就是无法定罪。也就是说,这些人不仅不能惩罚他们,还必须照常让他们在原单位上班,包括那三十七名联邦政府雇员。假如单位把他们调离原来能接触敏感资料的位置,他们反过来可以告工作单位迫害。
Lauren Kesster也写过柏特丽故事,书名是《聪明女孩:伊丽莎白·柏特丽》(Clever Girl: Elizabeth Bentley),书的副标题直接点出柏特丽事件的要害,这是"一个引向麦卡锡时代的间谍"(the spy who ushered in McCarthy)。为什么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