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达现象”与智力异化
胥志义
叶永烈先生介绍陈伯达,说他前半生理论上有所建树,也有某些独立的观点和思想,而后半生则和权力缠夹不清。他后半生的工作,用陈伯达自已的话,就是把主席的一句话变成一篇社论,独立的思想荡然无存。更有甚者,为了官位,他煞费心机去打听主席说了什么话,看的是什么书,窥测揣摸主席用意以迎合。这就不但丢失独立的思想,也丢失独立的人格。所以他或许在自已的专业领域具有创新的知识与能力,却由于陷入专制体制的官场之中,很难有创新成果。这类文人有很多,如张春桥,姚文元等。他们都具有较高的知识与能力,或许都能做一些于社会进步有意义的事,却把知识和智力用于媚权,并成为权力斗争的工具。叶永烈把这类人的这类行为,统称为“陈伯达现象”。
岂止文人,专制体制下的官员,鲜有不去揣摸君王或上级的。揣摸什么?思想用意性格爱好等等,无不包括其中。揣摸是为了迎合,这里有自保的恐惧,也有利益的谋求,所以殚精竭力。除了揣摸,只要是在专制体制官场上混,还需其它种种技巧。要说假话空话以修饰形象;要恩威并用以驾驭下级;要费尽心力去排除异已,还要防备异已对自已的暗算。一本“厚黑学”写尽官场上官员的智力所向。这种智力有时还需特别高超。以陈伯达如此高智商,在庐山会议上也未能洞察主席用意,以致翻了船。所以,能够在专制体制官场上如鱼得水之人,无不是智力高超之人,如果把这种智力用于创新,用于做一件或若干件有意义的事,成功的概率很高。遗憾的是,这种权力争斗和倾轧,于社会进步亳无意义。在权力争斗和倾轧中的智力运用,显然是一种智力的异化与浪费。
一般官员如此,专制体制下的最高统治者,或想成为最高统治者的人,他们的精力和智力,更是用在争夺权力与维护权力之上。所不同的是,他们除了自己需要智力,更多的在于用人,所谓“招贤纳士”是也。表面上看,这似乎是开明。实际上,这些“贤士”的智慧大多是为他争夺或巩固权力服务。是他争权保权智力的延伸。描写清朝皇帝的历史小说中,说雍正在登基之前,与其它皇子争位,请了一位谋士,谋士教他:“争是不争,不争是争”,意思是说不要张扬,不要造势,不要显露出争的思想和行为,而不争正是在争。这一计策确属高招,非一般人所能想出,也帮雍正登上帝位。我突发奇想,以此人之智力,如果他脑子里有较多的自然科学知识而不是观形察势的官场知识,正在苦思东西为何会从高度往下掉的古怪问题,而非是行为进退趋避的谋略,坐在树下被苹果砸了头,是有可能想到万有引力定律的。
中国历史上的智人,学的是争权保权之术,做的是争权保权之事,关注的是争权保权过程中的谋略。鲜有人真正去涉及并专注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学好文武艺,只为帝王家,实际上是只为权力。他们(包括帝王)在历史上叱咤风云,改朝换代,建国立国,常常自称功绩伟大辉煌,可他们的这种功绩,能有益于人民幸福?有利于社会进步?能与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瓦特发明蒸汽机,华盛顿建立民主制度,斯密写《国富论》的功绩相提并论?
中国是世界上统治文化最发达的国家。简单地讲,是维护统治权力方法最多的国家。几千年的专制统治,产生大量的统治权术。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秩序,如“封建制”与“郡县制”对权力得失的争议等等。一部中国专制体制下的思想文化史,就是一部统治权术的完善史。中国的人文学相较于自然科学,不知要发达多少倍,却没有伸张人权的思想洞见,没有对权力丑恶的精辟分析。没有对制度与社会进步之间关系的深入研究。人文领域充斥争权保权的方法研究与愚民的思想教化。所谓“以史为鉴知兴替”的兴替,本质就是权力得失,所谓“水可载舟,亦可复舟”讲的是人民力量对权力得失的影响,立足点还是权力,如何能从中生发出人权理念和民主思想?
毛泽东年轻时,研究中国社会的阶级和阶级利益,寻找造反的理由和依靠力量,后半生掌权之后,则“二十四史”不离床头,沉醉于权力得失的历史经验教训之中。直到现在,我们不是还在研究苏联共产党失去政权(权力)的原因吗?诸如舆论失控等等。研究还深入到用何种制度何种方法应对,体现出精细化,深层化,系统化的趋势,而立足点却仍是权力得失。问题是,权力得失的经验教训或保住权力的制度方法应对,对当权者或当权集团很重要,但对社会进步有意义吗?这是一个只有在专制体制下才会产生的问题,也只有在专制体制下统治者才会有的研究需求。而且这种研究需投入不少资金和人力,研究的人都是精英,智商都很高,这何尝不是一种智力的异化和浪费?
中国几千年就是这么走过来的,想想历史上有多少智能之士在为争夺巩固所谓的“政权”绞尽脑汁,耗费着他们一生的精力与智力,中国能不落后?那个著名的李约瑟之问,为什么现代科学在西方出现,而没有在东方(中国)产生,或许从中可以找到答案。
专制体制一定会异化和大量浪费人的智力,这是因为专制体制存在两大致命缺陷。一是政权私有化或集团化,所以有夺取政权与巩固政权之说与行为,有如何夺取与巩固政权的方法研究与智力运用。而在民主体制下,政权非私有化或集团化。以美国为例,政权非总统或政党所有,他们的总统,议员,法官都是职业。政客竞争总统,不是争夺政权,而是竞争这一比较特殊的工作岗位;总统受弹劾下台,不是政权跨台,而是他行为工作有误而失去这一工作;总统到期下台,另一位总统或另一党派的总统上台,也不是下台总统或他所在的党派失去政权。政权本不是他或他们的,何来失去之说?所以不会有争权夺权的研究和智力浪费。而且民选的机制,使政客只有洞察民意才能上台,解决民众需求正是一种社会进步,政客洞察民意的智力运用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
二是权力并不创造财富,却可以获得利益。权力具有强制性,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当权力可以利用强制力量去获取利益时,争权就不可避免。在真正的民主与市场体制中,劳动者要获得财富,要勤劳和提高劳动技能;资本家要获得利润,要加强经营管理生产更多更好的产品;科技人员要发大财,必须创新推动技术进步产品出新;即便是律师,他的收入,也取决于他保护公民权利的智慧与能力。正是这些人的劳动和智力运用,推动社会进步。而在专制体制下,通过权力强制来获得利益,是获得利益的捷径,引诱着人们去争权,实际上争的就是这种获得利益的权力强制力。权力强制力并不能创造社会财富或推动社会进步,所以争夺权力的智力运用当然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智力异化和浪费,
智力浪费是所有浪费中最大的浪费,它“挤出”(经济学概念)或窒息人于社会进步有意义的创造力。精英都把智力用于争夺权力,何来创新和社会进步?所以,民主体制不仅比专制体制更符合政治伦理,而且比专制体制更有效率,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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