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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骗术及反人类罪〉第五十四章

 

季鹏

 

毛主义的两篇奠基之作(下):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批判

 

毛的另一篇奠基之作是1927年3月发表的《湖南农民考察报吿》,这是一篇更加彻底暴露毛和毛主义凶残丑恶面貌之作,-篇对暴力、野蛮、丑恶的颂歌,难得的反面教材,从中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到毛主义的反人类、反文明本质

共产党自我标榜是工人阶级政党,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所以初入共产党的共产党领导人最初都把精力放到搞工人运动上,毛泽东也曾如此。但是农家出身、从未接触过现代工业文明的毛泽东搞工人运动,总是不那么得心应手,也不能和工人打成一片,在这方面,他与张国焘、李立三、刘少奇相比,显得相形见绌。毛似乎感到他的长处不在工人运动。后来,莫斯科一再指示中共要关注农民问题,大搞农民运动。中共终于明白了,原来“工人阶级政党”只是中共只能是个“农民党”。从此中共把工作重心转到农运,其后,开始了“十年土地革命”(1927——1936 )。毛泽东也迅速调整了他的“革命” 方略,将精力全部投入搞俄式“土地革命”上来。

起先,中共的“农民运动大王”澎湃在广东海陆丰掀起的血腥农民暴动引起了毛的兴趣。1924年“国共合作”不久,国民党成立“农民部”, 同年8月,毛受当时国民党中央农民部长澎湃之邀去彭主持的“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授课,从此,毛的兴趣由工运转向农运,与“土地革命”结下不解之缘。1926年2月,国民党中央成立农民运动委员会,毛任委员,并接手了彭湃的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主任一职。后来共产党也成立了农民部,毛任部长。这时,毛已经以农民运动专家、国共两党农运工作主管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了。

但是,据毛自己说,直到他亲自去考察湖南农民运动之前,他对“农民运动”(指共产党式的、苏俄式的暴民运动)仍然缺乏完全、真正的了解,或者只停留在口头上、理论的认识上,只有1926年12月到了湖南,并且亲自去湖南农村作了30多天调查考察之后,他对农民运动的认识才产生了一次新的飞跃,由理性认识转而达到感性的融入。这也是毛泽东人生经历的一次重大转折点,从此,毛“迷”上了这种血腥游戏,并将它贯彻于他此后一生的“革命斗争”中。在毛掌握中共的领导权和大陆中国统治权后,他规定, 他的“革命队伍”的一切人员参加“土改”为“必修课”,或曰必须经受土改的“阶级斗争洗礼”。可见毛对其重视和痴迷的程度。

大搞“农民运动”“土地革命”,也是在两党初次“合作”中,共方为夺取“革命领导权”、将国民党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共产党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的重大战略步骤。1925年3月孙中山去世后,共产国际决定加快夺权步伐,主要办法就是在国民革命军势力所到达和控制的地方大搞农民暴动,将地方各级政权抢在自己手中,造成既成事实,最后迫使国民党向共产党交权。

湖南是北伐的第一站,也是广东以外苏俄顾问和中共大搞“土地革命运动”的第-个实验省。北伐军进入湖南后,随行的苏联顾问团在长沙设立了领事馆,苏联顾问随即指示国共两党人员在全省普建农会,并拨给专项经费。此时以汪精卫为首的国民党实际上己经由苏联顾问控制,无条件执行共产国际的指示和政策。前面我们已经讲到,湖南农民运动就是由打着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农运部长名号的共产党人易礼容主管的。因此,此时的农民运动实际上完全是共产党的农民运动,而且是在合法的幌子下进行的,毛泽东也是以国民党农运主管的身份去湖南指导农运工作。

随着北伐军的军事胜利,短短几个月内,大半个湖南农村都建立了农民协会,还建立了农民武装,按照苏俄模式进行了彻底破坏几千年形成的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土地革命”,实际上接管了湖南农村政权。毛的这个《报告》称:湖南农民运动“大约分为两个时期,去年(即1926年——笔者)一月至九月为第一时期,即组织时期。此时期内,一月至六月为秘密活动时期,七月至九月革命军驱逐赵恒惕,为公开活动时期。”“十月至今年一月为第二时期,即革命时期。”由此可见,共产党打着国民党的幌子,早在北伐军行动前半年,就己经进行秘密的“土地革命”组织活动了,这也是苏俄和中共尽量推迟北伐的原因,因为它发动运动需要时间。所以,这场运动是中国有史以来自上而下、有组织、有领导发动的一场规模最大、最残暴的农村暴民运动,实际上是中共在中国的第-次武装夺权。而且,这场运动在很多方面都与四十年后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有着相似之处,虽然两场运动的背景不同,前者是造反,后者是体制内的-场大清洗,而且后者的规模更大、觸及人员的范范更广,但运动的领导者相同,采取的手法惊人地相似。

据毛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载《毛选》第1卷第一篇,以下简称《报告》)中称,这场运动来势凶猛、其手段之残暴血腥、行为之怪诞和无法无天,为当时中国人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报告》中语,下同)关于这场运动的凶残,我们在上-篇的某些章节己经披露过一些了,其中三个人的被害很能说明问题,他们是:当时国民革命军三十五军军长、后任湖南国民党党政军最高领导人何健的父亲;中共后来总书记李立三的父亲;湖南大名士叶德辉。另外,武汉国民政府北伐前敌总指挥唐生智的父亲同样被暴徒辱斗。由此可以想象这些农村中流氓、恶棍、痞子猖獗、疯狂、无法无天到了什么程度!也因此,这场被人们命名为“痞子运动”、“惰农运动”的农村暴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震惊、极大愤怒!人们不知道为何要在本来宁静的农村掀起如此滔天的恶浪,搞成一场空前的大破坏、大屠杀。

像前一篇《阶级》一样,《报告》一文收入《毛选》时,也已经过大量删改、粉饰,已经不是“原汁原味”了。由于笔者手头没有毛此文的原文,所以只能将收入毛选的《报告》文本作为分析的对象。但是,即使如此,仍然不难看到当时湖南农村一幅群魔乱舞、黑恶横行的恐怖图象。

下面便是对毛《报告》中所描述的这场运动的简要情形:

毛在此文中的“打倒土豪劣绅,一切权力归农会”小标题下的描述是:

“农民的主要攻击目标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旁及各种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城里的贪官污吏,乡村的恶劣习惯,这个攻击的形势,简直是急风暴雨,顺之者存,违之者灭。其结果,把几千年封建地主的特权,打得个落花流水。地主的体面威风,扫地以尽。地主的权力既倒,农会便成了唯一的权力机关,真正办到了人们所谓的一切权力归农会。连两公婆吵架的小事,也要到农民协会去解决。一切事情,农会的人不到场,便不能解决。农会在乡里简直独裁一切,真是‘说得出、做得到’。外界的人只能说农会的好,不能说农会坏。土豪劣绅、不法地主,则完全被剥夺了发言权,没有人敢说半个不字。在农会威力之下,土豪劣绅们头等的跑到上海,二等的跑到武汉,三等的跑到长沙,四等的跑到县城,五等土豪劣绅崽子则在乡里向农会投降。”

在“所谓过份的问题”的小标题下,毛的描述是:

“的确的,农民在乡里颇有一点子‘乱来’。农会权力至上,不许地主说话,把地主的威风扫光。这等于将地主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把你打入另册!’向土豪劣绅罚款捐款,打轿子。反对农会的土豪劣绅的家里,一群人涌进去,杀猪出谷。土豪劣绅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动不动捉人带高帽子游乡,‘劣绅!今天认得我们!’为所欲为,一切反常,竟在乡村造成一种恐怖现象。这就是人们所谓的过份。”

在“所谓痞子运动”的小标题下,毛没有具体说明人们所指责的“痞子”究竟是些什么人,只是说:“一切从前为绅士们看不起的人,一切被绅士们打在泥沟里,在社会上没有了立足地位,没有了发言权的人,现在居然伸起头来了,不但伸起头,而且掌权了。他们在乡农民协会(农民协会的最下级)称王,乡农民协会在他们的手里变成很凶的东西了。他们举起了他们那粗黑的手,加在绅士们的头上了。他们用绳子捆绑了劣绅,给他们戴上高帽子,牵着游乡(湘潭、湘乡叫游团,醴陵叫游垅)。他们那粗重无情的斥责声,每天都有些送进绅士们的耳朵里去。他们发号施令指挥一切。站在一切人之上——从前站在一切人之下,所以叫做反常。”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毛说的这场运动攻击目标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而当时湖南农民运动领导者易礼容之流公开提出的口号是:“无土不豪,无绅不劣!” 所以,实际上,凡所谓的地主以及在当地有威望之人,百分之百是“土豪劣绅”和“不法地主”。这颇像毛在文化大革命中所说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和“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一样,凡“当权派”和有成就的文化名人都在这两顶帽子涵盖之内,没有例外。又如,毛对这场运动中最常用的“戴高帽游乡”,也是后来文化大革命中最普及的“游戏”。只不过这种游戏并非如毛泽东讲的那样轻巧,据湖南省农运另-领导人程学敬介绍,游乡者首先要剪刀剪掉胡子,在脸上涂满黑灰,然后五花大绑,戴上由竹制纸糊的高帽,上书其姓名和罪名,用绳子牵着,前后前呼后拥一大堆人,一面提了破锣敲打,一面高呼口号,行进中对被戴高帽者尽情戏弄、羞辱。据说这是从欧洲学来的把戏,估计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发明,中共留法人员移植来中国。

为了给农会撑腰、表功,毛搜集了农会做的“十四件大事”,认为都是大好事,是农会的功劳,它们是:

第一件是将农民组织进农会,毛估计已有一千万农民加入了农会。

第二件是从政治上打击地主,具体方式包括:

清算。即对一些曾经兼任了公职,包括管理宗族公田、公地的地主、土豪劣绅的收支账目进行审核结算。发现有问题便重罚。

罚款。凡认为有劣迹、反对农会的都由农会开出罚单,不交或交不出罚款的,就以刑罚待侯了。

捐款。找不出罚款罪名,就用捐款,同样为强制性。

小质问。即对所谓“罪行”较轻的,集中一批人涌进其家兴师问罪,要家主认罪并交出罚款。

大质问。形式同上,但厉害得多。如湘潭马家河,农会率一万五千人向六个乡绅问罪,延时四日,杀其猪130头,大吃海喝,连砸带抢,还要“出谷”,罚款。

戴高帽游乡。这是最为普遍的惩罚方式,据说,戴过一次高帽的从此颜面扫地,做不起人。

关进监狱。农会想关谁就送谁去,监狱照办,不敢问情由。

驱逐。其实是追杀逃跑的乡绅、地主,不管逃亡至何处,农会派专人去追杀、追捕。不知为何毛谓之“驱逐”。

枪毙。在县里成立“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对所谓大土豪、大劣绅(一般为在旧政权任过职的)开大会公开枪毙。(更多的在农会斗争中被打死或刑讯逼供而死。)

第三件事是在经济上打击地主。包括减租退押,不准退佃、减息、废除一切旧债,烧毁契约等等。

第四件事是推翻原区乡基层政权机关,由农会取而代之,并反过来惩办原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

第五件是建立农民武装,主要是“梭镖队”。其武器一部分来自接收原政权的武装,大部分为农民自制,成员由农会积极分子组成。据说各县有三五万枝梭镖不等。毛则建议在全省75个县二千多万青壮年农民中每人发一支梭镖,从而形成经常性恐怖威慑。(后来很多有血债的梭标队员便跟毛、朱去了井岗山)。

第六件是夺取县政府的实权,迫使县长(知事)完全听命于农会。全县所有民、刑案件,均由乡级农会干部审决,县里的“承审员” 无事可干了。县“警备队、警察、差役,一概敛跡”,由农会人员取而代之。

第七件是推翻祠堂族长的“族权”,兼及“神权”、“夫权”。毁坏宗祠,禁止演戏,砸烂各类神庙菩萨,把木菩萨砍了做柴烧。

第八件事是普及国民革命宣传,实际上是进行共产党的政治宣传。

第九件事是禁止打牌、赌博、吸鸦片,禁唱花鼓戏、傩戏,打轿子,禁煮酒、熬糖,禁酒席以及限制养鸡、养鸭、养猪等,禁杀牛。农会言出法随,无人敢抗。

第十件是清匪。据说一些县土匪绝迹了,小偷也少了。过去那些隐秘性的江湖土匪组织“山、堂、香、水”, 现在名正言顺进入农会发号施令,“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第十一件是废苛捐。但废了部分旧捐,增加新捐,即革命军的军费捐款。

第十二件是关闭“洋学堂”,以农民夜校,私塾取代之。

第十三件是推动办合作社。但无人指导,没有章法,不成功。

第十四件是修道路、修塘坝。谁去修呢?由农会勒令当地的“地主”义务去修,各修一段,不完成者重罚。

以上就是毛在《报告》中对这场运动的大致描绘。当然,毛费尽了脑子给这场“痞子运动”、“惰农运动”隐恶扬善,如他将这些在农会里称王称霸、人称“痞子”,“惰农”的农会职员和积极分子们具体的残暴行为全“隐”去了,-笔带过了。另如在农会里“私设公堂”,随意抓人来刑讯、吊打,甚至“活活打死”等血腥罪行,都轻轻带过。后来毛在武汉的农民运动讲习所传授湖南农民运动的经验时就说:“倘若土豪劣绅最强硬的,便割脚筋和耳朵,”或者“必活活地打死”。 由于《报告》完全隐去了这些令人发指的暴行,我们也就无法真正看到这场暴民运动的真面目。在这场运动中,这些流氓、恶棍、暴徒究竟如何横行作恶,究竟杀死、打死了多少人?致残致伤多少人?使用了哪些刑罚、刑具?还干了哪些伤天害理的事?由于缺乏资料,在这里只好暂付厥如。

还有些问题《报告》语焉不详,例如,那些在农会里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究竟是些什么人?被他们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或者被活活打死的又是些什么人?他们犯了什么罪?《报告》的原文里似乎有所透露,只是在收进《毛选》时删去了。据张戎《毛传》中引用报告的原文说,那些在农会中称王、为所欲为的农会职员和“积极分子”,原来是“那些从前在乡下踏烂皮鞋的,夹烂伞子的,打闲的,穿绿长褂子的,赌博打牌四业不居的。总而言之,一切从前为绅士看不起的人”。在经过修改、修饰后的《报告》中也在不经意间透露了一点真相,如讲到“十四件大事”中的第十件“清匪”时就解释说:为什么有的县匪患绝迹了呢?毛的原文是:

“三是会党加入了农会,在农会里公开合法地逞英雄,吐怨气。‘山、堂、香、水’的秘密组织,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杀猪宰羊,重捐重罚,对压迫他们的土豪劣绅阶级出气也出够了。”

原来是“土匪”们已经跑进农会里来,做了堂堂正正的土皇帝、大判官,他还去做强盗干什么呢?

“四是各军大招兵,‘不逞之徒’去了许多。因此,农会一来,匪患告绝”。

毛所谓的“会党”在注释里说明是指三合会、哥老会、大刀会、在理会、青帮等,它们原是清末民间秘密反清团体。清朝灭亡后,这些组织有的继续存在,但变身为江湖黑社会组织,成为当年游离于城乡之间的“匪患”的主要部分。山、堂、香、水则是这些组织的黑话称呼。

这样,我们就对在农民协会里称王称霸,说一不二,飞杨跋扈的土皇帝们——农会职员的构成有了大概的了解了:第一类是四业(士、农、工、商)不居、四肢不勤,游手好闲的流氓、懒汉、无赖;第二类是专门从事赌博、欺诈、抽头打油等不法行为的地痞、恶霸、地头蛇之类;第三类即从前的土匪、强盗、黑社会帮派。此外还有一些落魄、不走正道的下层知识分子。《报告》中毛对衡山县的调查,乡农会的职员中,赤贫阶层占百分之五十,次贫阶层占百分之四十,穷苦的知识分子占百分之十。这些人的共同特点是对社会有强烈的反叛和破坏欲,他们不甘清贫,无一技之长,又不愿劳动,却想一夜暴富,发大财,时时梦想“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可见,所谓农运骨干实际上就是些 社会渣滓,亡命之徒,“农会在他们手里头就变成很凶的东西了”。并且能够很快就在乡村中造成一种“恐怖气氛”。

以上大概就是被社会各界指为“痞子运动”、“惰农运动”、“糟得很”的原因。毛在文中不得不承认,当时社会上无论右派、中派、左派,“即使是很革命的人”,在对农民运动的态度上都是一律反对、-致谴责的。这就不难理解了。那些踏烂皮鞋、挟烂伞子、四业不居、以赌钱打牌、抽头打油为生的,他们是真正的农民吗?那些满嘴山、堂、香、水,黑话连篇,使人见到便不寒而慄的歹徒,难道就是“革命先锋”?这种放纵暴民无法无天就叫“国民革命”?

毛在《报告》的原文里也坦承:“我这次考察湖南农民运动所得到的最重要成果,即流氓、地痞之类向为社会所唾弃之辈,实为农村革命最勇敢、最坚决、最彻底者。”这算是说出了他的心声(收入毛选删去了),原来毛的“革命骨干”就是这类货色,毛泽东就是与这些恶棍歹徒、社会渣滓情投意合、沆瀣一气。无怪当时“社会各界” 都认定这是场“痞子运动”、“暴民运动”,齐声谴责“糟得很”!而毛则认定他们做的一切“好得很!”这就正好印证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句名言。

光从《报告》本身,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那场运动中的骨干:“痞子”“强盗”等等,以及大力支持、由衷赞美他们的毛,都应该归入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被毛指斥为 “土豪劣绅”、“不法地主”中的最大者。经过毛精心挑选,在《报告》中他列举了几个他认为“罪大恶极”的被枪斃的“大土豪”“大劣绅”,及他们的“罪恶事实”。 仔细-看,那几个人都是原来区乡政府的治安、司法官员,或乡镇自卫武装的负责人。事情很眀显:既然担任了那样的职务,“捕盗”、“缉匪”,就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当时的社会治安状况狠不好,匪盗横行,维护地方治安、抓捕罪犯绳之以法是他们职责分内之事,就像今天的公、检、法,每天、每月都在捕人、杀人一样。将在一个政权中担任职务(而且是低级职务),执行公务的行为算作“个人罪恶”, 实际上是一种偷换概念,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做法。建国后毛仍就沿用此法,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清算-切在过去政权中任过职的中下层人员,一律当作 “历史反革命分子”加以严办。于是,数以百万计的旧政权中下级人员被捕、被关、被杀。这种情况在历史上任何改朝换代中都是没有过的,它反映了毛性格中忮刻、狠毒、眦睚必报、极端残忍的一面。

在此文中,我们还看到毛后来一些惯用手法,如把当时的政权称作“地主政权”, 当时的政府武装称为“地主武装”, 仿佛当时的政府(从基层至中央政府)都是地主“开办”的,为地主“所有”。所以,他把当时政权的一切行为、一切“罪恶”都算在“地主”名下。后来毛把这一公式延伸为“中国三千年封建社会”都是“地主政权”,三千年中历朝历代统治者所作的一切“坏事”, 包括捕匪緝盗、包括惩治贪官污吏等等。于是毛就理直气壮地告诉他的子民:地主阶级压迫了我们两千多年,欠下的血债不计其数,今天我们杀几个地主还不应该吗!……

除了故意把地主等同官府之外,毛后来还延伸这个偷梁換柱之法,把他痛恨的几千年的中华传统文化叫做“封建地主文化”,必欲彻底摧毁之。如此卑鄙无耻的污蔑,栽赃,除了毛,谁还能制造出来呢!

毛在赞美农会所做的“大事”中,还突出表彰所谓农会创造了 “清廉政治”,如匪盗绝迹,禁睹禁毒(鸦片),以及扫除“封建旧习俗”,说农民政权带来了“政治澄淸”,开了“民主政治” 之先河——事实如何呢?

先看看所谓农会干部亷洁的问题。毛并没有给出农会干部“清亷”的亊实。我们就当他们真的清亷吧。但是,首先,这些流氓地痞、强盗恶棍,昔日被人所不齿、被社会抛弃的人,如今骤然在基层政权称王称霸、发号施令,一步登天,这本身便是他们最大的收获;既然政治上已称王称霸,生活上自然可以胡吃海喝,尽情享受,谁敢向他们算账?正如文中所说,农会除了抓人、打人、用刑、捉人游乡之外,主要的“工作”就是罚款、退租押、吃大户、抢劫,可谓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这种情况又无人敢监督,“只能说农会的好,不能说农会坏”。 在这种不受监督的权力下,这些社会渣滓能够“清亷自律”吗?能不出现腐败吗?共产党不是已经用自己的行动对这个问题作出了答案了吗,难道当年那些痞子、流氓、強盗,其素质还高过今日共产党干部?其实,毛在文中己无意中透露了农会干部的恶劣作风,如称其“在农会里公开地、合法地逞英雄,吐怨气”, 带领人马吃大户、公开抢劫,动辄捆人游乡,对地主随意重罚、重捐,交不出罚款立即“刑法侍候” 等等。难道这叫做“清亷政治”“民主政治”?

毛在关于农会创造了“亷洁政治”一节中还讲了三点:一是县政府形成了各界(主要是农会)联席议政的“民主制度”; 二是原县政府审理案子的权力现归于乡村农会,所以县官和助审员无事可干了;三是原县政府的警察、警备队等不敢下乡敲诈农民了。但在这三条中我们只看到农会横行乡里、说一不二,无法无天,却没有一条证明农会人员亷洁。这决不是疏忽,而是毛在故意混淆概念。在“革命先锋” 一节中,毛认为百分之八十五的“贫农领袖”(痞子)已攺邪归正,只有百分之十五“尚有些不良习掼”。并盛赞在农会领导下,“有些地方真个道不拾遗,夜不闭户。”笔者相信这也许暂时能做到,因为在文革中就有很多地方就做到了这一点,但做得更好更彻底的地方是毛共的监狱。在恐怖和高压下,谁敢“不老实守法”呢。

一百多年前,英国的阿克顿勋爵就写下千古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掌握了绝对的、不受限制的权力的湖南痞子们能跳出这一规律吗!

至于匪患绝迹,前面已经说了,那是因为土匪都己经瑶身一变成了“农会职员”了。只是,这种由土匪“执政”的社会,不知比土匪“在野”孰坏孰好 ?

另一个是所谓禁牌(一带赌博游戏)、禁赌、禁鸦片。毛说,“从前的‘赌痞’, 现在自已在那里禁赌了。” 看来,由“睹痞”来禁睹,与土匪当权,是这个“新政权”的独特风景线。然而这难道不是“民主革命”的悲哀?世界上有那个民主国家选举“土匪”“睹痞”来当政?

新政权禁睹、禁鸦片本不奇怪,这些昔日的社会沉渣不弄点新气象,怎能证明自己当政的“合法性”?后来毛当政后也搞过禁赌、禁毒、禁妓院等, 那主要是显示自己无处不在的权力, 是其极权统治的一部分。何况,掌权后,一切都有了,不需要再去干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了。但当坐稳江山之后,极权政治带来的贪婪腐败,“旧社会” 那点黄、睹、毒,连小巫见大巫都谈不上了。

还有禁唱花鼓戏,禁傩神遊香,禁“洋学校”, 禁煮酒熬糖,禁养鸭、限制养猪、养鸡(皆因消耗粮食),禁吃酒席,禁乞讨(強告化),禁新春贴瑞联,禁放鞭炮、禁送南货、送奠仪……等等。毛认为这是反抗旧社会的恶习。其实这是文盲痞子治国的必然,因为在这些人看来,“文化”是纯粹的无聊、累赘,这些人完全不需要文化,甚至不需要文明,他们需要的只有说一不二的权力,以及对文明、对自由的践踏。在文盲加流氓统治下,社会只能回到文化荒漠的时代。后来毛在文革中搞的“除四旧”,与此可谓一脉相承,同宗同源。

至于文中提到的“推翻族权神权夫权”,以及砸烂“封建宗法思想与制度”,由于比较复杂,留待下一章分析。

总之,当一个社会由流氓地痞、懒汉暴徒来统治时,你想像它该是什么样子,当年的湖南农村就是那个样子。

写到这里,我们不禁感叹,这场运动与四十年后的文革多么相似!比如:首先成立造反组织(农会,红卫兵),踢开原有政权机构“闹革命”, 无法无天,夺权,“横扫”,打、砸、抢、抓、杀,“破四旧、立四新”……

最突出的一点自然是对“阶级敌人”肆意蹂躏、虐杀,当年湖南农村的痞子是吃大户、罚款,退租押,戴高帽游乡、私设公堂,刑讯逼供,剖腹抽筋、枪毙等等。文革中除了继承了上述这些“传统”之外,还发杨光大,有所创新,包括大规模杀人、杀吃活人(阶级敌人)等。简而言之,文革是一场空前的大浩劫,湖南那场痞子运动相对来说是场小浩劫,是四十年后大浩劫的预演。而导演则出自同一师门。

特别让人似曾相识的,是某些做法把这前后两场运动连接了起来,比如戴高帽游街,创始于湖南那场痞子运动。文革中则大大发扬了这个“革命行动”,全国风行。

还有如毛的一条语彔,它本是毛在《报告》中对那场痞子们所作的辨解,原文是:“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它却成了文革中被用得最多最广的“最高指示”,仿佛是毛专为文革暴行预作的辩护词。一条语彔把相隔四十年的两场运动连接起来了,充分说明它们确是一脉相承的、一根藤上的两只“毒瓜”。

还有,毛对这两场运动的评价也惊人地相似。1926年12月,毛初到长沙时,他承认,当时社会上无论是右派、中派或左派,对农村这场运动都是一片谴责、咀咒之声。毛在《报告》里说:“我初到长沙时,会到各方面的人,听到许多的街谈巷议。从中层以上社会至国民党右派,无不一言以蔽之曰:‘糟得很’。即使是很革命的人吧,受了那般‘糟得很’派满城风雨的议论的压迫,他闭眼一想乡村的情况,也就气馁起来,没有法子否认这个‘糟’字。很进步的人也只是说:‘这是革命过程中应有的事,虽则是糟。’总而言之是,无论什么人都无法否认这个‘糟’字。”

而后毛去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五县转了一圈之后, 象猫儿闻到了鱼腥,蛆虫碰上了粪堆,他一下子就被吸引过去了,无比亢奋起来,他用掩饰不住的喜悦心情在《报告》里说,此次下去考察“许多奇事,则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痛快”。于是他大声疾呼,这场运动不是糟得很而是“好得很!”

毛这种几乎与所有人类唱反调的“独特”思维,在文革中再次表现出来。1967年7、8、9月,当毛亲手点燃的文革烈火燃遍中华大地,到处腥风血雨、人头滚滚、血流成河,人人怨声载道。毛出去“大江南北” 转悠了一趟回来,却兴奋地向全国发布“最高指示”:

“形势大好,不是小好,而且越来越好!”

于是新一轮更加凶狠残暴的红色“十二级台风” 又“刮”起来了……

当时包括笔者在内的绝大多数国人对毛的这种思维方式和判断事物的标准感到惊诧莫名,为什么到处乱抓乱打乱杀,枪声不断,全国陷入血腥混乱,民众朝不保夕,人人自危之际,毛却认为“形势大好,不是小好” 呢?后来才知道,原来在四十年前他的这种与全民反反调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就已经确立了,正是这个 “好得很”和“形势大好不是小好” 又把这两场运动串连起来了。

由此也就可以得出结论,一些人认为毛发动文革只是因为到了晚年,骄傲了、糊涂了,所以才“犯了错误”。 这是绝对错误!是以“君子之心度毛的小人之腹”。毛毫不糊涂,认为他糊涂的人才是糊涂蛋!这些人应该好好认真学习四十年前这篇毛主义的奠基之作,因为它告诉人们:我老毛四十年前就是如此,我从来独树一帜与全民唱反调!如果说今天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四十年前主要是对付旧的阶级敌人,农村的地主富农、土豪劣绅。如今,则还要加上一些新的“阶级敌人”:反动学术权威和党内“走资派”……

两场运动的做法也有高度相似。两场运动打出的旗号都是“造反”,都赋予 造反者对“阶级敌人”随意打砸抢抓杀的权力。两场运动打击的对象都是毛泽东的敌人,运动的主力军(痞子、惰农、红卫兵、贫下中农)都-样疯狂,一样无法无天,一样充满野蛮、愚昧和血腥味。

由于我们发现了这两场运动的传承关系,因此,关于毛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动机,除了我们前面说过的之外,还得增加一个因素,那就是毛泽东对那场四十年前未竟的痞子运动的补偿、园梦。毛在《报告》中,曾经预言湖南那场痞子运动迅即推向全国,在“很短的时间内,将有几万万农民从中国的中部、南部和北部各省起来,其势如暴风骤雨,迅猛异常,无论什么大的力量都将压抑不住。他们将冲决一切束缚他们的罗网,朝着解放的路上迅跑。一切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土豪劣绅,都将被他们葬入坟墓”。可惜的是,这一预言没能实现,成了毛的“半拉子工程”,而且一部分子痞子遭到镇压。这自然使毛愤恨不已,自然成为其平生一大憾事。毛统治中国大陆后,虽然运动接连不断,但除了“土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当年湖南痞子运动的特征之外(但土改运动范围有限,因为刚刚建囯,还有一点顾忌,没能尽兴),其他运动在深度、广度、残忍度上都没有达到当年那场痞子运动的水平。按照毛的逻辑,这就意味着阶级斗争这根弦“松”了,变“修”了。为了完成四+年前那场受到他高度赞扬却又半途而废的痞子们未竟的事业,毛终于按照那场运动的样式,发动了一场更大的、空前的、全民投入的“文化大革命”,算是对四十年前那场旧梦的补偿。

还可以简略总括一下毛在《报告》中所表现的独特嗜好和情怀,以及后来他怎样把这些发扬光大:

——把侮辱人格、践踏文明、摧毁人的尊严当作革命的“兴奋点”,大加赞美并推而广之。

一位西方哲学家说过,必须把“不侮辱人”作为做人的底线和为政者的红线。因为这是人与动物的最根本区别。超越了这一底线,表面地看,是把被羞侮者不当作人,实际上正好反映了施虐者自己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已经由“人”蜕变为“野兽”了。湖南那场痞子运动在这方面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动不动就捉人来戴高帽游乡”。毛对此不仅持百分之百的肯定态度,而且还雀跃欢呼。所以,这一“革命行动”在文革中被在全国推广、并加以进一步发展(高帽更高、更重,里面还有脏物)。

——欣赏残忍,赞美恐怖。

面对外界对痞子们暴行的指斥、谴责,毛用“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来为其开脱,还说“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在经过删改和精心修饰的现在的《报告》里,我们已看不到在农会里称王称霸的暴徒们的具体恶行、暴行、丑行,但在《报告》中几处提到农会在乡村己经“造成了一种恐怖现象”。既已达到“恐怖”的程度,其凶暴残忍便可想而知。而毛认为这是完全必要的,是“好得很!”在考察中得知一些农会干部因打死人犯下血债,被国民党的主管官员送进了监狱关押,毛大为不满,勒令他们立即放人。并强调:每个乡村都必须“造成一个短时期的恐怖现象”。于是杀人凶手们更加肆无忌惮……

后来,毛把这种暴力恐怖带到他“革命”的每个地方,并加以发扬。如在江西、福建打AB团,抓改组派,在“毛统区” 搞 “土地改革”等等,直到建国后的各种运动、搞文革,无一不是这一精神的继承和发扬光大。

——钟情粗鄙,奖励愚昧。

那场运动引起毛极大兴趣和高度赞美的另一个主要因素,是运动的主角、农会职员和积极分子的凶残、愚昧、粗鄙,毛认为只有这些人才能如此敢想敢干、敢打敢杀、敢做一切正常人不敢做的泯灭天良、毫无人性的事,并且毫无顾忌,毫无羞愧之心。所以毛称其为“革命先锋”。 他赞扬说:“没有贫农阶级(即没有“痞子”),决不能造就现时乡村的革命状态,决不能打倒土豪劣绅,完成民主革命。贫农,因为最革命,所以取得了农会的领导权。”“没有贫农,便没有革命。若否认他们,便是否认革命,打击他们,便是打击革命。他们的革命大方向始终没有错。他们损伤了士豪劣绅的体面,他们打翻了大小土豪劣绅在地上,并且踏上一只脚。”这段话四十年后毛赞赏制造北京“红八月恐怖” 的红卫兵何其相似乃尔!。可见毛从心底盘踞一种“痞子情结”,到死都没有半点改变,更可怕的是,他说这就是“民主革命”。西方那些对毛主义持一半欣赏态度的学者听清楚了:你或你的家人一旦被毛的革命战士抓到,去游街、游完了剖腹挖心,让革命群众大饱口福,那都叫“民主革命”!不要有怨言。

不过必须指出,毛说的“贫农”,“革命先锋” 其实只是农民中很小一部分流氓无产者,即痞子、无赖、恶棍,刘少奇在山西组织农会时就对牛冠荫说过:农会初起的时候,只有流氓敢参加。……

从此以后,毛便一味歌颂他的“工农兵”、大老粗。因为这些人是他最听话的革命工具,他的心肝宝贝,多么可爱!此后毛一直推行重用大老粗、打压他们的对立面:知识分子的政策,至死不变。笔者曾在文革后期看到某个小报上有一篇小文章,题目就叫做《不识字真好》。是记述一个上世纪三十年代初在江西参加“革命”的老红军讲述的故事:刚入伍,首长见他年纪小,要送他去读书,他不愿去。后来在打AB团中凡识字的都当作AB团杀了,他却安然无恙。以后有几次领导又想让他去学文化、学技术,他坚决不去! 坚决要做大老粗。此后经历运动无数,那些有文化的无不挨整,有的丢了性命,有的九死一生。他则总是党的依靠对象,一直保持着“光荣大老粗”身份到离休。“不读书、不识字真好!”这是这位老者总结平生经历的由衷之言。他要将它传给后人。

与赞美粗鄙、钟情愚昧相联系的,是提倡贫穷。毛不止一次说过“越穷越革命”、“ 如果富了,卡路里多了,就会长两个脑袋、四条腿,不得了了” 。因此,毛对富人、文化人深恶痛绝。毛要把这些“光辉思想”,传给千秋万代,传给全世界革命人民。

——偷梁换柱,以假乱真。

在《报告》中,为了赞美这场痞子运动“好得很”,特地搬来了“国民革命”和“孙中山”这两块招牌,硬说这场丑恶的痞子、惰农运动“乃是乡村的民主势力起来打翻乡村的封建势力……乃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孙中山先生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所要做而没有做到的事,农民在几个月内做到了。这是四十年乃至几千年来未曾成就过的奇勋。这是好得很。”

在这里,毛瞒天过海、偷梁換柱把遭到孙中山先生批判、唾弃的暴力阶级斗争等同于孙倡导并为之奋斗终身的“国民革命”和“三民主义”,反正孙中山已经去世几年了,他不可能从坟墓爬出来为自己辩诬。而一般人也不可能去认真翻读孙的三民主义。后来毛索性把自已打扮成孙中山的继承者,如果有人起来揭露他,驳斥他,他就会说“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

把痞子、暴民的恶行、丑行叫做“民主革命”,是毛这位惯于指鹿为马的厚黑大师的杰作,后来他将他的“土改”、“ 镇反”、“ 三反”、“五反”等也归入“民主运动”之列,这与毛著中充斥的“人民”、“ 民主”、“ 自由”等词汇 一样,鱼目混珠,读者必须反着读,从反面去理解,否则是极其危险的!在说谎、造假、欺诈上,不但毛如此,整个共产党世界都一样,整个前苏联阵营的共产党国家像是统一着装,一律打出“民主” 的招牌,如什么“民主德国”、“民主波兰”、“民主捷克”、“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越南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连那个屠杀了三分之一国民而臭名昭著于世,连共产党世界都羞与之为伍的“红色高棉”,也叫“民主柬埔寨”…… 所以毛泽东高唱“民主曲” 也就不能算是什么创造发明了。

《报告》中还有一些深层次问题,放在下面两章章揭露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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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季鹏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9年6月22日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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