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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骗取术及反人类罪>第八篇

 

季鹏

 

 早期毛主义的两篇奠基之作

 

第五十章  毛主义的渊源:毛泽东的家庭和早期性格思想特征

 

毛成了“真龙天子”后,在大陆中国,有关毛早期的一切著作都清一色变成了对毛的赞颂和谀辞。近些年,看到被请下神坛后的毛泽东生活的一些零星记述,但都是一些毛的忠实党羽、爪牙的回忆之类,其目的也是为了使毛更显得人性化,也更具欺骗性。但也有曾经忠诚追随毛和中共几十年的“老革命”,有了一些“反思”性的文章,不过主要讲的仍然是毛在“晚年”特别是文革中所犯的“错误”,此前的评价仍然基本上是“正确、光荣、伟大”的。将活生生的毛泽东分割为“晚年”和之前的两个阶段,并且作出迥然不同的评价,这大概是借鉴前苏联对斯大林的评价的模式。这种说法也巧妙地将毛主义由一以贯之的极权主义体系,“降低”为“总体正确、阶段性失误”。这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实际情况是,毛的晚年所作所为完全是他在此之前所作所为合符逻辑的继续和发展。就毛而言, 1949年后是他一生最得意、其事业登峰造极的时期,他完全没有必要改变他自认为几十年来“战无不胜”、“一贯正确”的思想和行为,去另搞一套。所以1949年之后,只能是其原来思想是放大、发展,或者将原来被迫掩蓋了的思想真实地表现出来。比如,毛在1945年去重庆与国民党和平谈判时,常在公共场合高呼“蒋委员长万岁!”而在1949年以后他就呼蒋介石为“蒋匪”、“头号战犯”了。又如在重庆时迫于形势和“革命需要”,毛曾许诺中共当权后要将中国建成拥有林肯的“民有、民享”、罗斯福的“四大自由”的国家,可他当政后就高张“无产阶级专政”的旗帜,不断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 大批“万恶的美国帝国主义”,如此等等,前后判若两人。

我们的述叙就从毛出生的家庭开始。

 

一、对毛的家庭的“阶级分析”

毛泽东1893年12月26日出生于湖南湘潭县韶山冲。祖上至其父毛顺生(贻昌)一直务农,只是后来毛顺生“发达”了,又兼事商业贩运。后来毛泽东对美国记者斯诺说他的家庭出身是“富农”,对此我们暂且不予置评,看后文自知。

按照毛泽东后来的“教导”,对任何人、任何事物首先要进行阶级分析,其中首要的又是对其家庭的阶级成分、家庭成员的阶级属性进行认定,并谓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马克思主义的“真理”,“灵魂”。现在我们就遵照他的这一训示,先对其家庭进行阶级分析。

首先需要认定的是毛的家庭成分。根据毛在土改中划分阶级的政策,主要依其对土地的占有情况,家庭财产和生活状况,是否有剥削行为、即是否出租土地或雇工这三条来认定,三条中占有一条即可。此亦即毛所说的“依他们在社会经济中所占的地位来决定。”(《毛选》第二卷第638页)按照这个标准,仅就土地占有状况而论,毛泽东家已是地主无疑了。

本来,在毛的祖父,即毛顺生的父亲当家的时候,毛家已经接近赤贫了,祖父将家里的15亩田全部典当出去,而且还欠下了债务,以至毛顺生17岁接手当家的时候,不得不出去当兵躲债。几年后,毛父回到家里,因其精明能干,又异常节俭,因此家境很快好起来,不仅还清了债务。而且将15亩田也赎回来了。毛泽东在家时,全家五口人,有田15亩,毎年收入稻谷60担,吃用去了35担,尚有25担剩余,这已超过了当时中农的生活水平。毛顺生又做起了贩运粮食、耕牛、生猪等生意,盈利越来越多,于是又将堂弟毛菊生的7亩田买了进来(毛菊生因此大概要变贫农或“无产者”了),这时毛家有田22亩(一说24亩),年收稻谷84担,每年盈余的粮食比吃、用的还多。更要紧的是,这时毛顺生已经不再种田,而是一心去经商,为此,他雇佣了一名长工专门种田,农忙时还要雇请短工。也就是说,他成了完全靠“剥削”为生的地主。他做生意当然是更大范围的“剥削”,所以他发家了。就这两条,按照毛泽东自已制定的农村阶级划分标准,毛顺生家划分为地主已经绰绰有余了。

事情还不止此。毛顺生的生意越做越红火,鼎盛时居然自己印制叫“毛顺义堂”的“准纸币”,可以在当地流通。其时资产亦达“二、三千元(银元)之巨”( 见叶永烈《林彪与毛泽东》)。这在当时就决不是一般的商人、也不是中小地主,而是“资本家”了。毛家也就可称为富甲一方的地主、“土豪”。连后来毛泽东自己也说:“我斗争的第一个资本家是我父亲”(特里尔《毛传》14页)。

由此我们就还可以赋予毛家另一成分:资本家。加上前述的地主身份,这样毛家就具双料剥削者的身份:“地主兼资本家”或“资本家兼地主”,是十足的“土豪”了。按照毛泽东关于阶级分析的理论,这种家庭既是中国几千年封建势力的“残余”、“代表”,又是帝国主义在中国的“附庸和基础”(见毛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下面引号内亦系此文),可谓头顶生瘡、脚底流脓,反动透顶了。

在确定了毛家的阶级成分之后,我们就可以对毛的家庭成员进行阶级属性、政治面貌的分析和判定了。

父亲毛顺生,地主兼资本家(最低也是工商地主),代表中国“最落后和最反动的生产关系”,不仅“阻碍了中国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是“国际资产阶级”的“附庸和帮凶”。又依照毛顺生刻薄、吝啬的性格,如果他活到湖南农民运动高潮的1926年或1927年,他被划为“不法地主”“土豪劣绅”被处决或被农会积极分子打死是毫无疑问的。除非农会看在他儿子“毛委员”的面子上网开一面。不过,毛顺生一定会为自己辩护喊冤,因为他一生勤劳,曾经是种田的好手。但这种狡辩没有用,也不会允许他辩护,因为他雇工剥削,又做生意剥削更多人,这已经成为铁扳钉钉的“阶级敌人”了,还有什么辩护权呢!

也许毛顺生不死心,还要搬出他父亲曾经是贫农的“老底”来。但是,这根稻草也救不了他的命。因为革命群众会告诉他,他父亲(毛泽东的祖父)虽然是“好人”、是贫农,但是到了你毛顺生手上就变质了,变坏了,变成了地主兼资本家,成了封建势力的代表和帝国主义的附庸、走狗、帮凶,可谓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对于这些罪名,不管毛顺生承认不承认,他都得接受,而且绝不准他辩护。但作为识字不多的农民,毛顺生在心里可能怎么也弄不懂他怎么成了“几千年封建势力”的“代表”和“国际资产阶级”的“附庸、帮凶”?因为,“封建主义”是啥玩意他根本不知道,“封建主义”也没有给过他半分田或什么“委任状”;至于“国际资产阶级”或者帝国主义“附庸”,就更与他不搭边了,他既不认识洋人,也没有与洋人做过生意,更不懂洋文,甚至一生都有没见过洋人的面。而且这个罪名本身是什么意思他也绝对搞不清楚。

正在毛顺生在斗争会上“不老实”时,这时,曾被他买去7亩田的堂弟毛菊生上来控诉这位堂兄了。毛菊生经过土改工作队访贫忆苦的启发和“亲不亲,阶级分”的教育,已经大大不同于以前在他面前低眉顺眼、称兄道弟的堂弟了,毛菊生一上来就给了毛顺生两个耳光!这时观者齐叫好!于是毛菊生再给这位堂兄两脚。然后才开始控诉当年被毛顺生“强占”去7亩田地、害得他一家老小衣食无着,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痛苦经历,说到动情处,声泪俱下,复对其“堂兄” 再施拳脚……于是毛顺生“悪霸地主” 的罪名也成立了,绝对难逃一死了。

第二个是毛泽东的母亲、毛顺生的妻子文七妹。她的身份不用认定,明摆着了:既然老公是地主、资本家,她当然是地主婆兼资本家太太了。而且她娘家、文七妹的父亲文锦薰也是地主成分,这样作为“双料” 地主、万悪的剥削阶级份子,她“罪大恶极”也死有余辜!。据有关资料,她还信佛,宣扬“因果报应”、“生辰八字”、“天王菩萨”等等,散布封建迷信,毒害劳动人民,麻痹革命人民的斗志,用心何其毒也!文七妹也像很多地主婆一样,喜欢对穷人施以小恩小惠,笼络人心,以掩盖其剥削阶级吸血鬼的本质,因此颇能蛊惑人心。对于这种伪善的阶级敌人,工作队教导说,决不能有半点隐侧之心!要剥去她的伪装,让革命群众认清其凶恶的真面目,狠狠地斗!经过七斗八斗,直斗得她变成无人敢靠近的“臭狗屎”,方能唤醒群众的阶级觉悟,与其划清界线。根据她认罪态度的好坏,可以要她的狗命,也可以让她象狗一样活着。

可惜,毛顺生和文七妹于1920、1919年就死去了。因此只能让他们带着花岗岩脑袋去见阎王和“佛祖”去了。

第三个应该是毛泽东了,他是家中长子。作为后来的“伟大领袖”,毛确实天生与常人不同,他没有走他吸血鬼父亲为他安排的继承父业、发家致富道路,而是奋起反抗,在家庭内部开展阶级斗争,少年毛泽东这种革命斗争精神和事实,早已载入史册,成为了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学习榜样。

按理,出身于地主、资本家双料剥削家庭的毛泽东,也应该戴上“地主仔”、“资本家大少爷”、“ 黑五类子女”的帽子,而且,根据毛共的政策,毛还应划为“地主分子”, 因为按照土改中的规定,土改时年满18周岁、没有独立门户的子女,一律划为地主分子。据此,毛泽东完全合符“地主分子”的条件。可是,他后来参加了革命,专门以“杀地主”为职业,功劳卓著。因此,作为特例,毛泽东可以不戴地主分子的帽子,也可以不称之为“地主仔”、“ 黑五类狗崽子”, 但其“地主家庭出身”记在挡案,是铁扳钉钉,赖不掉的。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作为后来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在他的青少年时代仍然有一些在革命群众看来难以容忍的缺点和错误,这主要表现在对待他母亲的态度上。青年毛泽东没有看清他母亲文七妹的反动阶级本质,甚至还为她涂脂抹粉,摆“功”唱好。如他在《祭母文》中就说:“吾母高风,首推博爱”,“博爱”就是典型的资产阶级口号,一个地主分子,靠吸劳动人民鲜血为生的剥削者、吸血鬼,她能对劳动人民“博爱”吗?文七妹对劳动人民有时施以小恩小惠,这本身就是她为掩盖其阶级罪恶施放的烟雾弹,是欺骗、麻痹人民的“毒药”,“糖衣炮弹”,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毛却以假作真,为她唱赞歌,接下去还说什么“远近亲疏,一皆覆载;恺恻慈祥,感动庶汇……不作俇言,不存欺心”等等,更是为地主阶级唱赞歌,反动透顶。不过当年的毛泽东还没有接受马列主义教育,尚不是共产党,因而还情有可原。不过这也算是毛一生中的“白璧微瑕”。

还有人说毛从小懒惰,不爱劳动,不尊敬师长,好斗殴生事,又不讲卫生,浑身邋遢,气味难闻等等。这其实不是缺点,而是其无产阶级领袖的品质早期的体现:不爱劳动,那是对抗他地主阶级的父亲,不为其剥削劳动人民出汗出力;不尊师长,那师长是代表孔孟之道的私塾老师,不但不值得尊敬,而且应该将其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不讲卫生、不刷牙、不洗澡等等,正说明伟大领袖天生便有劳动人民的气质,与劳动人民打成一片,对劳动人民拥有深厚的阶级感情。所以后来毛说脚上沾满牛屎的农民最干净,比双手白净、穿戴整齐的知识分子干净多了……

简而言之,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尚未参与革命之前的毛泽东在同类、同年龄段的人中,是非常出色、非常出类拔萃的,虽然也有缺点,但总体看是“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系”。

毛泽东还有两个弟弟,一个过继来的堂妹,其时他们年纪尚少,也没有突出表现。他们长大后,都跟随毛参加了共产党,后来又都牺牲了,这里没有必要再对他们进行分析评判了。只是有一件涉及到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要提出来,那就是那个过继来的妹妹毛泽建(小名菊妹子),在被国民党逮捕后,曾有过“变节”行为,她在狱中写过一封信,向当局说希望“自首”,但莱阳县当局坚决要杀她,她才死了心,“甘愿受死刑,不愿受活刑了”。可见,她虽然叛变投敌没有成功,但已经失节了,可以称之为“叛徒”。这也是毛家不光彩的污点。

最后还得说一下杨开慧。杨是毛泽东正式的发妻,与毛育有三个孩子,按理应算是毛家人。杨出身知识分子家庭,但同情下层劳动者,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杨爱上了“为穷人打天下”的毛,并听从毛的劝说加入了共产党。从总的来说,杨是忠于毛、忠于党的,她被捕后,当局曾许诺,只要她公开声明与毛泽东脱离夫妻关系,并供出她所知道的共产党员的名单,就可以免她一死,并释放她。但杨拒绝了,她选择了忠于革命,忠于爱情,放弃生命…… 应该说,杨作为烈士是当之无愧的。但是有一点不幸,在杨死后52年的1982年,在杨居住的老屋维修时,发现了她自毛离开之后写的七篇文章,1990年又从她卧室外的屋檐下发现了又一篇她写的文章。这八篇文章除了表达杨开慧对毛的思念之情和忠贞不二的爱情之外,也有对伟大领袖怀疑和不满言论,特别是其中一篇竟然表现她对共产党领导的阶级斗争的厌恶和怀疑,对共产主义信仰的动摇:

“现在我的倾向又入了一个新时期,我想在学问里头,得到一些滋润物,把我已枯的生命,灌溉扶持起来!或许能有一个新的发现,或许有一天我要叫着:我从前的观念是错了!

唉!杀!杀!杀!耳边只听到这种声音。人为什么这样狞恶!为什么这般残忍!为什么啊?!我不能去设想了!我要一个信仰!我要一个信仰!来一个信仰罢!“

不杀人、不革命,能把反动派打倒吗?共产主义大厦就是要在敌人的尸骸中建立起来!而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共产主义不是最大的信仰吗?她居然呼唤给她一个新的信仰!真是荒唐透顶,反动之极!看来出身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家庭的她是绝对靠不住的!

特别不能容忍的,是她得知毛在井冈山另觅新欢之后,居然对未来的伟大领袖下了如下八字判语:

“政治流氓,生活流氓”!

(知情者证实,发现的杨氏的手书中确有此语,但被当局立即毁灭了)

这就说明杨氏不是-时思想糊涂,而是十足反动了。好在她这时只是萌发了反动的苗头,就被国民党干掉了。如果她没有被杀害,还不知道哪一天会公开背叛伟大领袖、背叛革命呢!看来伟大领袖终究有先见之明,所以到了井冈山就毫不犹豫地另外找了个革命伴侣贺子珍,与杨开慧一刀两断了。这样做是绝对正确的!因为资产阶级的小姐与无产阶级的革命家终究不是同路人。

简而言之,我们对毛的家庭其家庭成员分析的结论是:毛家是一个由贫困农民转变为封建主义寄生虫和资本主义剝削者的典型,是由一个淳朴可爱的农民家庭变成腐朽没落罪恶累累的剥削家庭。这个家庭本来是中国革命的“动力”, 却变成了中国革命的敌人和社会发展的绊脚石。毛家的这个转捩点就是毛顺生,毛顺生造就了这个罪恶的家庭,但同时他又生出了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领袖,是否能够功过相抵呢,两两相权,难以决断……

 

二、青少年毛泽东:传统道德与伦理标志“天、地、君、亲、师”的颠覆者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宣称:“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決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可是,他们自己似乎还没有完全做到这点,马、恩都出身于上层资产阶级家庭,他们与自己的资产阶级家庭、朋友似乎还没有彻底决裂,起码在少年时期还没有进行这种决裂。然而,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他们去世多年以后,在东方古国中国的湖南的一个小山村中,有一个天生的无师自通的少年,实践了他们的这一宣言,真正做到了与传统观念彻底决裂,此人就是少年毛泽东。

毛泽东对中国传统的社会制度、伦理道德的反叛是出自天然的,全方位的,在他青少年时代就自然形成了。所以,研究毛主义必须从毛的青少年时代的一些蛛丝马迹入手。

可以简单地说,早年的毛的革命思想苗头集中表现在他对“天地君亲师”的 反叛上。

几千年来的中国,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尊奉“天、地、君、亲、师”是传统道德和社会公认伦理观念的典型表现。那时全中国每家每户的厅堂正中都供奉着写有“天地君亲师位”的神龛,这短短的五个字,体现了了几千年来中华民族“道统”的浓缩,是每个炎黄子孙都自觉遵从的信仰和道德规范。这五个字代表的五种事物是按照严格的顺序排列的,不能颠倒错乱。

第一位是“天”,天者,世间万物之主宰也。所谓“天大由天”,“天道不可违”,“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它既无形又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统驭一切,主宰一切。天是至高无上的,绝对不能抗拒的,这反映了人类对己知和未知的一切自然和人类社会现象的敬畏和顺从。天还代表了一种超乎人世之上的正义、公平的道德力量,人们常说“天命”、“天地良心”,指责那些干了坏事又不肯悔改的人要遭受“天谴”,就是这一心态的表露。

接下来第二位是“地”,这是很自然的。从来人们就是天地并称,曰“皇天后土”。天主阳,曰乾;地主阴,曰坤。仿佛一对夫妇,互相配合生衍万物,主宰万物。地,在人们的直觉中还是万物之母,人类赖以生存的衣食住行之源,人世间的-切都来自大地。所以,土地在中国人心目中具有“毌亲”一般的情怀,有“大地毌亲”之说。它既是人们生存的依赖,也是人生的最后归宿之所在。人们在世上的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因此它作为第二位最受尊敬的神袛是自然的,当之无愧的。

第三位是“君”,这是几千年中国君主政体的产物。皇帝自称“天子”,代天行道、牧民,统驭天下。而且谁都知道,天地虽然至尊至大,但终究是不能直接发号施令的自然之物,而皇帝或国君,才是“人格化”的天的权力化身,万民的主宰。在帝王专制时代皇权高于一切,统领一切,谁敢不尊奉皇帝、国君?它当然是仅次于天地之下的角色了。

接下来是“亲”,包括父亲、母亲,更包括一切先祖。对祖先的崇拜是世间所有民族的共同特征,它包含的意义既有不忘根本,又有求助祖宗庇佑的愿望。至于对父母的“孝道”,则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价值观的核心,所谓“百善孝为先”。历代君王都标榜“以孝治天下”,虽然此中另有其政治目的,但也反映了中华民族普遍认同、遵从的道德观和价值标准。

排第五位的是“师”。对师的尊崇,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传统的特征和核心之一,中国素有“尊师重道”的传统,还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之说。把师提到这样的高度,可能在世界各国是罕见的,但这正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之一,它表明了对教育、对知识、对人才的尊敬、重视,而教育、人才正是立国之本,文明之基,民族兴旺发达之源。所以把“师”列入这五位最高神灵之中,是有远见卓识的。

然而,就是这五位中国人几千年来最受尊崇、最信仰的“神祗”,在刚刚懂事的少年毛泽东的眼里、心理,便成了他讨厌、藐视、反抗、并发誓要打倒的对象。而且,对于尚未入世或涉世未深的少年毛泽东来说,完全是一种本能,这确实不同凡响。长大后,他对自已这些本能自觉加以发展、强化,升华,而绝无改变。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毛后来的反传统、反权威、反文明、反人类言行,乃是出于其儿时就具有的天性,后来的成长经历,只是加以固化、强化、发展了这种天性。因此可以说,毛乃天生的“造反、反传统专家”、天生的“混世魔王”是也。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毛是如何“颠覆”这五位“尊神”的。

先说天。对于年龄太小的孩子来说,他们不可能对“天”有什么理性的认识,毛也是如此。他只能说出或做出“天不怕、地不怕”的鲁莽行为。毛在这方面的言行太多了,其中最著名的表现莫过于后来他自己归纳的“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座右铭”。 在毛很小的时候,还不知道怎样与天斗,只是他特别爱顶撞父亲,与父“斗”。为此,母亲文七妹曾多次忧心忡忡的教诲他,说他对待父亲的态度不是中国人传统的做法,按照老祖宗的说法:父亲是“天”,母亲是“地”,对天是要无限敬畏、绝对服从的。然而毛对此偏偏加以蔑视,不予理睬。

后来年纪稍大了些,毛便开始对“天”有意识地反抗,其中就包括他在湖南第一师范读书时写下的上述“三斗其乐无穷”论。毛在编辑《湘江评论》第一期时,在他自撰的《发刊词》中又声称;“什么不要怕?”自答:“天不要怕。鬼不要怕。死人不要怕。官僚不要怕。军阀不要怕。资本家不要怕。”在这里,毛很准确地把反对“天”摆在第一位。

毛不但对天“口诛笔伐”,还想亲身体验一下“与天斗”的乐趣。在-师读书时,一天夜里,雷电交加,毛浑身湿淋淋地来到他的好友、同学蔡和森的家,蔡见状惊问其故,毛说,他为了体会一下《书经》中“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的境界。所以特地选择雷雨之夜从岳麓山顶跑下来,以检验其“与天斗其乐无穷”。

后来,毛又把天具体化为“宇宙”,发誓要砸烂旧宇宙,“宇宙之毁也亦然……吾人甚盼望其毁,盖毁旧宇宙而得新宇宙,岂不愈于旧宇宙也?” 他要“换薪天”。

毛与天斗的思想,在建国后发展为“人定胜天” 的理论,这在他发动的大跃进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除了与自然的天斗,毛所谓的“天” 更多地是作为旧世界、旧秩序的象征,他声称“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革命就是造反,翻天,就是要将旧世界搞个“天翻地覆”, 要“毁灭旧宇宙”。 后又自我标榜“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 “天”是他第一个打击目标。与一般造反者不同,他不但要夺取“天子” 之位,而且要把“天” 本身也打翻,看来毛的最终目标是要夺取宇宙间最高权力,让自己成为新的“天”—— 所以后来人们呼他为“红太阳”他欣然黙受了。

关于“地”,在毛的眼里,地是与天相提并论的,既然天都不拍,“地”当然就更不在话下了。毛一再提出的“战天斗地”“改天换地”的口号,他自信可以改造自然,改变自然,在大跃进中这一思想得到充分发挥,如受他的旨意提出的“人有多胆大,地有多广大”,“天上没有玉皇,地上没有龙王,喝令五岭三山开道,我来了”等囗号,就是他早年“不怕天、不怕地”的延续。毛自以为大地会向他低头,

君,即国君、皇帝。那是辛亥革命就要打到的对象。毛从小钟爱“造反”,沉迷造反小说,天生反传统,自然是“反帝”先锋。但到了毛外出读书求学的时候,皇帝已被“打倒”了,没有了。虽然后来有人想复辟帝制,但在全国异口同声的讨伐中,很快就垮台了。皇帝在中国之不得人心可见一斑。

不过,如果毛仅限于如此反皇帝,实在没什么特别的。但问题就在于他在激烈反对皇权、反君主的同时,却对君主中的“豪強”特别赞赏、羡慕,而这部分君主恰恰是他们同类中最坏、最悪劣的。如,在中国历史上所有皇帝中,毛最欣赏、最崇拜的秦始皇,就是中国最著名的、被史家和老百姓骂了两千多年的暴君。毛还欣赏曹操,而曹氏则是中国妇孺皆知的“奸雄”……早年在东山小学读书时,毛就从他的同窗好友萧瑜、萧三家中借到一本《世界英雄豪杰传》,如饥似渴地读着,据萧瑜说,毛特别赞赏其中的德皇威廉二世和他的“铁血宰相”俾斯麦,还在凯撒、拿破仑、华盛顿、彼得大帝、格莱斯顿、林肯、惠灵顿、叶卡捷琳娜一世等传记旁加圈加点,以示仰慕。上述这些他仰慕的帝王将相,除了少数人是因为建立大功业而且人品超群而名垂青史外,大多数都属“暴君”、“奸雄” 之列,极富侵略性。青少年时代的毛泽东已经自觉地把这些人作为学习、仿效的对象,长大后难免步其后尘。数十年后,毛就自称“秦始皇加马克思主义”。由此可见,他当年“反皇帝”其实是两面性的的,是一种朦胧意识,即他只是反对抽象意义上的君主制度,只反对那些平庸无能的皇帝,却崇拜、拥护那些有突出“政绩”,包括穷凶极恶的帝王;他反对别人当皇帝压迫自己,却渴望自己能成为役使万民的现代皇帝,还要史无前例,超而过之。

看来这个毛,在青少年时就已经表现出这种两面人格了。

再说“亲”。亲,首先当属父母亲。父亲,在父系社会是一家之主,在中国又有所谓“父为子纲”,“不孝”乃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而恰恰在这一点,毛反得最彻底。大概在毛泽东晓事之始,就开始与父亲斗,毛后来自己说,他在8岁时,就“学会了恨他(指其父毛顺生)。”这在上个世纪之初,在一百年以前,确实是一句惊世骇俗的话,以至于后来他对斯诺说起这句话时,对方出于“为尊者讳”,竟将这句话从毛的传记里删去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毛的父子矛盾不仅不见好转,反而越来越激化。为什么会这样呢?毛与其父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呢?其实什么都没有,事情很简单,就是毛顺生是个靠勤劳节俭起家的人,他看不得自己的儿子(而且是将来要继承家业的大儿子)好逸恶劳、偷奸耍懒的秉性。而毛泽东呢,自小不爱干农活(后来毛泽东去长沙当了几个月的兵,在军队,士兵要到郊外去挑水,毛就拿钱雇请别的士兵为其挑水。可见,鄙视体力劳动是毛的本性)。在私塾认识几个字后,毛便一心迷在《三国演义》、《水浒》等小说里,幻想当书中的造反英雄。对农活能躲就躲,能推就推,这当然会令其父不满。

毛不仅厌恶劳动,而且“不孝”。毛经常顶撞父亲,毛父常说毛“不孝”,又不听从父母的安排,一心只按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各种毛传记都记载的毛父子之间一次较大的斗争:一次,毛父在家里设酒席宴请生意场中的客人,毛作为长子(其时毛大概12、13岁),被父亲叫来作陪。然而,毛对父亲的厌恶可能无形中延伸到这些父亲的客人身上,加上他本来就讨厌交际场所的繁文缛节,因而表现很不佳,令毛父感到没有面子,终于父子俩当着客人的面大吵起来。毛父骂毛“懒而无用”、“不孝”,毛也不客气地公然顶撞。毛顺生当着众人之面下不了台,便试图以武力维护自己的尊严。毛见势不妙,便愤然离席出走,毛父便来追打。母亲文七妹闻声急忙跑出来,这时毛已跑到南岸池塘边,做出要跳塘的姿势,对父亲恫吓说:“如果你再往前一步,我就跳下池塘自杀。”这么一来,毛父被吓住了,不敢再追。文七妹趁机给父子俩调和,毛顺生的开价是:毛泽东必须下跪、磕头认错。毛的还价是:父亲不能再打他,他可以跪下一条腿。在文七妹调停下,毛单腿下跪给其父磕了头,一场风波遂告平息。而且——据毛自己说,此后他在家的境遇得到改善,父毌对他都更温和了。

从这场父子斗争中可以见到毛泽东后来处事的影子。首先,我们见到了少年毛泽东不平凡的“才智”,他后来回忆说:“他们怕失去儿子,这是他们的弱点,攻其弱点,就能取胜。” 才十多点的孩子,就玩这一手,而且是对父毌。这种人长大后会玩什么手段,令人不寒而慄。其次,在主要目标上(毛父不得打他)不让步,在次要问题上可做些妥协(单腿下跪),这也显示了毛狡诈的一面。他知道,以当时双方实力,他是无法与父亲的武力对抗的,如果他不做些让步,父亲在众人面前下不了台,那么,即使他不跳塘,也不能回家去了,后果会很严重。所以他选择了无伤大雅的妥协,给父亲台阶下。由此可见毛虽然好斗,但却不是一个一味蛮斗的人,在必要时,他可以作些让步,或暂时的妥协,但妥协的目的不是与对手和好或真的认输,而是积蓄力量,等待时机,最终战胜对手。就像后来毛说的,聪明的对手往往先主动退让,避过对方的锋芒,就像《水浒传》中林冲在柴进家与洪教头比武,洪教头气势汹汹,主动出手,林冲却一再退避,正当对方洋洋自得之际,林冲瞅准其一个破绽,只一棒便将洪打得趴下。毛后来与政敌较量,也屡屡学用此法。

池塘事件之后,毛与其父的关系只是短暂妥协,双方的矛盾并未消弭,所以很快故态复萌。正如他自己说的:“我越来越恨他”。这是因为毛感到父亲为他安排的人生之路与自己设想的完全两样,所以矛盾是不可调和的。终于,在父母给他娶的第一个妻子(比他大六岁)一年多就去世之后,毛决心走出山冲。在他离家去湘乡的东山小学之前,母亲劝他与父亲告别一下。毛毅然拒绝,可见他对父亲的怨恨已经到了决绝的程度。此后,他再也没有与父亲相见,虽然后来他到长沙游荡、求学仍然靠父亲寄钱维持,而且毛父在病危之际时曾说想见他一面,但他果断地回绝了父亲。1920年1月毛父病逝时,毛正在北京与杨开慧热恋,接到父亲去世的消息,并无半点悲伤之情,仿佛秦人视越人之肥瘠。足见其性格中冷酷无情、刻薄寡恩的一面。到了1925年,毛因受到党内排挤,不得不离职回老家去“休养”,却心安理得继承了父亲的全部家产,并痛快地当起了大财主,大把大把地挥霍毛父一生节俭积存下来的钱财……

38年后,当文革中红卫兵推行一种叫“喷气式”的摧残人的武斗方式时,毛对红卫兵领袖说:如果他父亲仍在,“现在也该坐喷气式。”

纵观毛与其父的关系,平心而论,以当时的世俗标准,毛并没有受到父亲的虐待,他从沒有被父亲打过。毛父更没有违背或放弃做父亲的义务。就一般人来说,在少时与父母争吵甚至离家出走,但到了成年以后,这些往日的“仇怨”都会自然化解,因为作为儿女长大后终会知道父母“恨铁不成钢”的苦心,终究血浓于水,那些争吵甚至打骂算得了什么呢!但是毛不同一般,他将父仇记恨终身。这又反映毛性格中的另一特征,那就是特别爱记仇,且会记一辈子,到了适当的时候,他会睚眦必报(王明语,王说;毛这个人实在太可怕了,睚眦必报)。为何毛要恨他父亲一辈子呢?其实那就是那句“懒而无用” 的话伤了他的自尊心。后来毛替自己仇恨父亲一事开脱,不断渲染他父亲的专制、严厉、甚至野蛮。其实,我们看不到毛父有这些不正常的表现,而且毛的弟妹与父亲的关系都很好、很正常,倒是毛自己切切实实从父亲遗传了专制、严厉基因,并发扬光大到了极致,而他还增加了父亲未有的本事:阴险、狡诈、残暴、骗人。

也许有人说了,毛对父亲虽然有些过份,但是对他母亲还是挺好的嘛。其意说明毛只在反对封建的“父权”,而非反对“孝道”。 其实毛反孝道是彻底的,我们光看毛在以后发动的各种运动中大力鼓励和开展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检举揭发,从而在全中国上演了无数父子互斗、夫妻反目、骨肉相残的人间惨剧,就知道毛从来把“孝道” 等同“封建”,早被他丢进粪坑去了。就拿毛对他母亲来说吧,他的“母子之情”也是一般人绝对学不来的,多少年后,毛在中南海对他的护士长吴旭君说起他与母亲最后诀别的情景,毫无顾忌地说:“我母亲死前,我对她说,我不能忍受着看见她痛苦的脸,我要在心目中保留我对她美好的印象,所以,她病危时我要离开。母亲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她同意了。”毛选择在她母亲病危的时刻离开韶山,离开他母亲,单是这一决定,就足见他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丝毫不顾及他人的感受的极端自私、寡恩、专断的性格。谁都知道,人在临终时最大的愿望就是最后见上自己的亲人一面,多少远离故土的儿女为了能见到父母最后一面,不远千里、甚至万里匆匆赶到父母的病榻前,有的因动身迟了,或其他缘故不能回家,都会痛心疾首,悔恨终身。而毛却以“要在心目中保留母亲美好的形象”这一纯粹自私、无理的理由,在母亲最后的、最需要亲人陪护的时刻逃离而去。却还说什么母亲是个通情达理之人,“她同意了”。她能不同意吗?毛母早就深知这个儿子是说一不二,做出的决定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毛与父亲的恶劣关系难道不令他母亲心寒?所以当此时毛说要躲避离开她,她还能说什么呢,不同意能怎么样?也许会招致毌子最后决裂,她当然不愿意。然而谁都会体会到,在临终时她看不到那应该守护在病床前的儿子的痛苦。这是人之常情,毛岂能不知?但他行事的风格是一切以“我”为中心,即使对母亲,这个对他来说最亲的人,也丝毫不能改变他的行事风格。所以笔者又想到,毛在《祭母文》中描述他母亲临终嘱托的那句话:“但呼汝辈,各务为良!”应就是针对毛泽东而发的,因为其他子女表现都很好,不会做“不良”的事,只有毛泽东,向来惹事生非,而且刻薄寡恩,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毛母作为虔诚的佛教徒,对此自然放心不下,故只能作此最后的、委婉的嘱附了。

其实毛泽东对此也是心知肚明的,所以后来毛与他的卫侍长提及他的母亲时,坦然地说:“作为她的儿子,我是不合格的,在她活着的时候,我对她不完全忠诚,在他去世时我未能尽孝——我就是这种人。”

最后是“师”。毛对师道的颠覆可谓是最彻底了。

对于师道,大概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对泛义的“师”的尊崇。各行各业都有“师”,不过最具代表性、最受全社会尊崇的“师”还是孔子,孔子是中国民间教育的始祖,学问人格首屈一指,被尊为”万世师表“。后来儒学又成了国学,孔子也就成了“师”的代名词。其二则是专指学校的教师,首要的是教过自己的老师。

毛对这两个方面都是彻底的反叛者。关于反孔,是那个时候很时髦的潮流,五四运动时,“打倒孔家店”成了当时最响亮的口号之一。毛是五四运动在长沙和湖南的干将,是陈独秀和李大钊的信徒,当然也是反孔的急先锋了。不过早在此之前,毛就凭其“造反”的本能反孔了。据毛自己说:“我在8岁时就厌恶儒学了”。此说有点令人生疑,因毛8岁时还没有正式进私塾读书,到了1902年,毛9岁时,才从外祖父家回到韶山进入南岸私塾读书。其启蒙教师就是后来毛与之对抗、并搞了一场“课堂革命”的邹春培。那时的私塾课文艰深,老师又不做任何解释,几岁的孩子是不可能弄懂课文的内容的。毛也不可能弄懂“儒学” 为何物。所以,与其说他厌恶儒学,不如说他厌恶读书更确切些。但是这似乎又与毛不断争取要去私塾读书相矛盾。所以笔者认为,“8岁反儒” 的说法肯定是夸张,是他后来表明他从小就“进步”,就对儒学和孔子有先天之“恨”而编造出来的“故事”。当然等到他年纪稍大些,对“儒学”有了一点认识,产生厌恶之情才是符合实际的,比如,他上课时常常用课本作掩盖看各种小说;因为厌学砸了孔子的牌位。等到毛参加了中共,特别是成了“毛皇” 之后, 他的前无古人的反孔事迹就不必说了。

除了对“至圣先师”孔子及其儒学的厌恶和反叛外,对教他的老师,毛也有一种本能的不屑与对抗,这主要是针对“师道尊严”和学校的一些校规而发的。天生反叛的毛,不喜欢忍受任何约束和对他的“歧视”,比如老师叫学生背课文或回答问题时学生应该站起来,毛就认为这是“不公”,因为老师(塾师一般年纪较大)是坐着的。所以当有次邹春培要学生们站起来背书,别的学生都老老实实站起来了,唯毛坐着不动,老师问他为什么不站起来?毛答:“先生坐着,我也坐着,我的声音大点,你照样听得清楚。”

最典型的一次课堂斗争也是发生在邹老师任教的私塾里。一次,邹老先生要去朋友家吃生日酒,就吩咐学生们做功课,等他回来再背书。邹老先生走后,毛立即号召大家去水塘里洗澡玩水。其时正当三伏天,学童们受不了引诱,便一窝蜂跟着毛去水塘戏水去了。等到邹老先生回来看到他的学生居然违背他的指令在水塘里嬉戏,异常生气,便叫他们一起到孔夫子的牌位前罚跪反省。众学生都战战兢兢地跪下了,唯有毛不肯跪,还叫着:下水塘洗澡是我带的头,你要打就打我。邹老师一听,气不打一处来,举起那根二指宽的戒尺就来打毛,毛却一溜烟跑出去了。

毛知道这次闯下的祸不小,因为平时他常有不规矩的行为,父亲早就扬言要教训他,不过一般老师会为他求情。可这次肯定要真挨打了。毛于是决定不回家。他想到湘潭县城去,可是不知方向和路径,也没有出过远门。结果他在山里乱窜了三天,终于第三天被家里人找了回来。原来三天间他只是在韶山四周的山里转圈子,离他家还不到八里路。这年他刚刚10岁。

34年之后,毛回忆起这次“课堂革命”时说:“回家之后,令我惊喜的是我的境况有所改善,我父亲开始对我有些体贴,老师也温和了一点。这是一次成功的斗争。”

毛不体谅父母和老师对他的一片苦心,却认为是他“斗争”的胜利。所以此后,毛的顽劣、反叛本性丝毫不改,与老师的关系一直越来越恶劣。因之,此后至少有三间私塾的老师因受不了他的顽劣和不服管教,委婉地请他父亲“另请高明”。为此,父亲毛顺生非常恼火,与毛的争吵再度升级。这大概也是促使毛“越来越恨”父亲的原因。

1910年,16岁的毛告别农家生活,也告别私塾生活来到新式的湘乡县立东山高等小学堂求学。在路途上,毛碰到一个东山小学的学生,急忙向那个学生打听情况,其中问到老师对学生严不严厉?那学生说,有一个老师经常用手杖打他们。

“那么,你们就听他这样而不想办法对付他吗?”毛说。

小学生说:“我们只是小孩子啊!而他是一个大人。”

毛说:“但你们有很多人,他只是一个人,要制止他不会太难。”

小学生仍然摇头:“因为他是先生,是老师,要尊敬老师。”

毛见话不投机很失望,遂轻蔑地说:“你们这些小孩简直都是傻瓜。”最后他坚定地说:“假定我是你们,我就把他杀掉!” 说着两眼露出凶光。

后来毛倒没有杀老师,因为他在大群孩子中年龄最大,个头也高出别的学生一大截,谁也不敢欺侮他,老师也没有用手杖打他。倒是因为他熟读《三国演义》等历史小说,能给同学们讲故事,受到了大群孩子的欢迎。但问题也出在这里,因为毛把这些历史小说当成完全的正史,而且不容许有人怀疑它的真实性,为此经常与同学拳脚相向。结果官司打到历史老师那里,历史老师告诉他,这本书是对历史故事的演绎,不能等同历史,不完全真实。然而自以为是的毛并不买历史老师的账,又跑到校长那里去寻求支持,校长当然支持历史老师的说法。这令毛大为恼火了,于是他给县长写了一封请愿书,要求撤换校长,并强迫那些莫名其妙的同学在请愿书上签名。

毛的这种无知无理的取闹当然不会如愿以偿,而后来毛竟因此主动离开了这所学校。由此可以看出毛后来当上了当代秦始皇以后的偏激、固执己见、不能容许任何不同意见的专制拔扈作风的由来。总的来看,毛在少年时代那些缺点和不良品质,在其后的成长岁月里不但未能得到纠正,反而都有所发展。只是又增加了狡猾和欺骗这两大新的本领。这样的人在后来群雄逐鹿的斗争中却如鱼得水,最终做了全党、全国人民的“领袖”。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悲剧,更是中国人民的悲哀。对此似乎可以沿用陈独秀评论斯大林那句话:是苏共的制度造就了斯大林,而不是斯大林造就了苏共制度。同样我们可以说,是中国的环境造就了毛泽东,而不是毛泽东造就了中国的环境。不过不能否认的是,毛后来也强化、丑化、恶化了这种环境,因为他感到越是这种环境,他越有用武之地。

毛泽东离开东山学校到了长沙,后来入了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后并入第一师范)读书。依然继续着他那反师道尊严的英雄故事,先是成为“驱逐校长” 的勇士,后来则成为“驱逐省长”的领头人之一。在学习上,他也是率意而为,大概因为他年龄大了,是插班生,很多学科因为没有基础跟不上,如他最不喜欢数学和自然科学,因为这些学科的知识系统性强,毛没有基础,他又不肯下苦功补习跟不上,便干脆不去上课。考试时常得零蛋或很低的分数。然而当时教育特别宽容,只要作文好便是“优等生”。毛擅长文史和作文,所以也成了“优等生”。丝毫不影响他从一师毕业。

毛对老师有着天生的讨厌和反感,1915年,毛在入读第-师范三年之后曾想退学,他在给一度是他一师的老师的黎锦熙的信中直指学校对他束缚太多,“意志不自由,程度太低,俦侣太恶……平生不见良师友”,等等。

不过,这其中也有例外,毛对黎锦熙、徐特立算是较好的,他心中最尊崇的还是教授伦理学的杨昌济老师,即他后来妻子杨开慧的父亲,其原因大致是:一、杨学问广博,且品格高尚,令他的学生不能不肃然起敬(杨号称湖南大儒,又在国外留学十余年,在一师任教后被北大蔡元培校长聘为北大伦理学教授);二、杨与毛在对待社会、对待政治问题上有-定共识,他特别赏识蔡和森、毛泽东和萧瑜,称之为“三杰”, 认为好好深造,可以作为未来国家栋梁之才。三是毛暗恋杨的女儿开慧,当然就对其父“另眼看待”了。

不过,后来参加了共产党的毛对这位老师兼岳父评价不很高,他说杨 是一个“主观唯心主义者”。在毛的词典里,唯心主义意味着是敌对的、反动的意识形态,即使不算真正的敌人,也属“反动学术权威”之列,是毛要打倒的对象。所以假使杨昌济不是早死,毛后来还得与他分道扬镳,就好像抛弃他的女儿一样,不会有丝毫犹豫。

但有一个奇怪的问题,就是他对“师道尊严”那么反感,并不断与老师斗争,却曾一度决定选择当教师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这是毛进入师范读书之前,住在湘乡会馆,无所事事混了一年之后,毛父拒绝继续提供经济接济的情况下,毛被迫考虑自己的前途时得出的结论。“我差不多已经得出结论,我最适合教书。” 其实这是他一贯自以为是,好为人师的性格使然。另一个原因可能是读师范不要交学费。于是他考进了师范学校。

后来毛也真正当了短时期的小学教员,他当老师的表现如何不得而知,只是他觉得“苦不堪言”。不过,奇怪的是,在40年之后,成了“国君” 的毛,并不同情教师,相反,与教育和教师成了仇讎。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毛便不断恶毒诋毁学校和教师,比如1964年2月13日毛在中南海主持召开教育工作会议,光这一天,他就对教育改革发表许多精彩“理论”:

“现在的学制、课程、教学方法、考试方法都需要改,这是摧残人的。”

“现在的考试,用对付敌人的办法,搞突然袭击……我主张考试公开,由学生研究、看书去做……考试可以交头接耳,冒名顶替……我不会,人家做了我抄一遍也好。”

“现在的课程很多,害死人……课程可以砍掉一半。”“学制可以缩短。”

到了文革,毛利用学生造反,第一个造反目标就是老师。在毛的教唆、鼓励下,平静有序的校园立即变成了摧残老师的血腥屠场,大批教师在学生的拳脚、皮带、钢鞭之下倒在血泊中,有的披枷带锁、戴上高帽被牵去游街,有的被剃阴阳头,有的脸上被涂上油漆扮成小丑,大批教师不堪凌辱自杀或被逼疯。从大学到小学,教师都成了被专政的对象,家被抄,书被烧,人被斗,子女被打成“黑X类狗崽子”。据统计,光在1968年的“红八月”中,北京市的中小学校长、教师被迫害致死的就有1700多名。

自己选择当老师的毛,为何又如此仇恨教师呢?笔者以为,这除了当年他选择读师范、当老师有些无奈和轻率之外,主要与他后来在学校的际遇有关。前面讲过,进入一师之后,毛感到处处受制,格格不入,学校实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培养全面掌握现代知识的人才。而毛错过了上学的年龄,缺乏全面的基础知识,却又不肯踏踏实实苦读补上,于是他向校方提出取消将自然科学作为必修课的要求。这-无理要求自然被拒绝。毛是个只求别人适应自已,而自己决不肯迁就他人之人,于是大怒。从此想方设法与学校对着干,不断发动驱赶老师、校长的运动。最后他自已发展为厌学,抗学,把主要精力放到求友结社,办夜校、自修大学,搞社会活动上。毛又提出抛弃学校的正规教育,把从社会实践获取的零碎知识当作青少年求取知识的主要渠道。他鼓吹社会就是个大学校,而且比学校更好、更实用。后来在北大图书馆当临时工,又受到胡适等文化名人的轻视,更加种下了对学校教育和知识分子仇恨的种子。从北京回到长沙后,毛在给友人的信中说道:

“我一生恨极了学校,所以决定不再进学校。自由的研究,只要有规律,有方法,未必全不可能。”“我对于湖南教育只有两个希望,一个希望至今存在的-班造孽的教育家死尽,这个希望是做不到的。-个是希望学生自决,我唯一希望在此。”

你看,多么刻骨的仇恨!限于当时他只是-个穷学生,无权无勇,所以“让教师死尽”的宏愿无法实现。四十多年后,成了当今秦始皇的毛就完全有实现这-夙愿的可能了,这样,我们就知道为什么在文革中毛要让红卫兵——学生,去羞辱、去殴打、去虐杀他们的老师,去横扫“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原来毛等待这-天己经等了四十多年了。

(以上及下一节有关毛早期思想的论述参考了康正果的文章:《极卑与极高的诡变》,发表于2012年12月《新史记》第11期之网文,请参阅康文及其注释)

 

三、早期毛泽东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

所谓早期,是指毛尚未参加中国共产党,并成为“职业革命家“之前。这是毛泽东的思想尚未成型的阶段,也是毛思想的形成期和毛主义的源头。中共过去一直隐匿毛这部分文字和活动,只挑选一些所谓毛的少年故事以证明其从小具有伟大的革命领袖的秉赋云云。改革开放后,陆续有了介绍毛这方面的著作问世(如湖南1990年出版的《毛泽东早期文稿》等),为我们揭示毛思想的源头提供了-手资料。人们从中发现,毛在早期就已经奠定了后来“毛泽东思想”的基础,毛主义只是在这-基础上有所发展、“提高”而已。

  1. 毛的基本人生追求:要当草莽式的造反英雄。

毛步入私塾,识得一些文字之后,由于他酷爱看一些中国古代的造反故事的历史小说,如《三国演义》、《隋唐演义》《水浒传》之类,从而在他幼稚的心灵中激发了要出人头地、争取做英雄人物的朦胧愿望,他知道得越多,这种愿望就愈强烈,也越清晰,这也是他反感父亲希望他继承父业,做个发家致富的地主的缘由。当然由于年纪尚小他不敢也不能把这种愿望讲出来,所以父子俩总是莫名其妙地斗气。一次,毛所在的私塾老师给他的学生们出了个各写一首“言志”诗的习题,毛不知从哪里看到一首前人的“咏蛙”诗,略改动几个字,便变成了反映毛当时真实心声的言志诗了(从此,将古人诗词改头换面、甚至原封不动抄袭成了毛做诗的惯伎之一):

“独坐池塘如虎踞,绿杨树下养精神。春来我若不开口,那个虫儿敢出声!”

诗中散发着惟我独尊的霸气,不禁使人联想起黄巢在进士落第后写的那首咏菊诗:“待到来年九月八;我花开时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两位相隔千余年的造反英雄的情怀何其相似乃尔!而且毛仅仅是个十来岁的孩童,真是“马看蹄爪,人看从小”,毛未来之路已在此时初露端倪了。对强人、大盗的仰幕-直贯穿毛一生,后来毛借用黄巢的“草上飞”(《吊罗荣桓同志》)以自况,稍了解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黄巢是以杀人最多(号称杀人八百万)且手段残忍著称的唐代剧匪。毛又作词赞美古代大盗:“盗跖庄侨流誉后,更陈王奋起挥黄越。”(1964年作《贺新郎、读史》)这里面前两人是古代著名的大盗,毛认为他们的作为是“流誉”,对其倾慕有加,自是以此类人自比,自居、自傲,可见“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之说不假。

16岁时毛去邻县湘乡读小学,临行前曾抄录日本人西乡隆盛的-首诗:“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意在向其父示威。

毛没有忘记当年这个誓言,成为当代秦始皇以后,他曾仿效旧戏文里的《汉高祖还乡》演出过一幕《毛泽东还乡》,那是1959年6月大跃进受到挫折,已经出现大规模饿死人潮之时。他到韶山住了两晚,却看到了一幅令人赏心悦目的景象:

“别梦依稀咒逝川,故园了三十二年前。红旗卷起农奴戟,黑手高悬霸主鞭。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且日月换新天。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

后两句是写实,与彭德怀调查看到的景象完全相反。谁真谁假?不用多说,历史己作出了回答。由此也就可知为什么一个月之后,彭德怀将那封稍稍揭露大跃进真相的信送到毛手中时,毛为什么勃然大怒,因为这不仅戳穿了大跃进的神话,而且等于指斥毛的《到韶山》是在说谎。

其实毛这次精心组织的衣锦还乡,除了为了兑现当年许下的“学不成名誓不还”之外,还有一个不大好公开说出的心思,那就是他想仿效汉高祖刘邦还乡,给后人留下一段“毛泽东还乡”的佳话。可惜这个目标没有实现,毛在韶山住两天就走了,没有乡亲挽留,不像刘邦在沛县父老乡亲一再挽留下,盘桓十余日不能去;更没有与乡亲故旧“乐饮极欢,道旧故为笑乐”的亲密无间的气氛。可以想象,当时韶山冲选来陪同毛的,无疑是绝对“可靠”之人,他们在毛面前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早已排练有素。不过,后来还是露出了点不愉快的“马脚”。原来毛要仿效古代明君,要乡亲们对他“讲真话”。 他先请乡亲们吃了顿饭,让桑梓百姓们先沾点“皇恩”,对他先有一点好感,然后为他歌功颂徳。谁知,久受饥饿煎熬、人人面黄肌瘦的乡亲们立即把桌面一扫而光,颇为尴尬的毛看到这些父老乡亲狼吞虎咽的狼狈相,只好叫负责接待的湘潭地委书记华国锋给每桌加上一碗红烧肉,那知华无可奈何地对他说:农民吃饭已经很困难,没法养猪,这次准备的猪肉就这么多了……

戏还得按计划演下去。老乡们被要求“讲讲心里话”。在受到一再鼓励之后,一位老者放胆开了头:“现在吃食堂、搞集中、男男女女分开住……象个什么世道?”人们说得更多的当然是吃不饱饭,上点年纪的人说:从前韶山是“一身一口,七担二斗”(指稻谷,约合925市斤)。现在则吃不到过去的三分之一。有人以委婉的方式向他发泄怨气:“你老人家的政策到了下面就变了卦了……”有人说:“主席,你要是不回来,我们都要快饿死了呀。”一个年轻人不知深浅敲着饭钵向毛唱:“饭钵叮当响,餐餐吃四两(旧制, 等于现在二两半),做事冇有力,全都懒洋洋。”听到这里,早已经超出对“真心话”承受力的毛,脸一沉:

“现在还有三四两,总比过去吃百家饭(指乞讨)好吧?”

人们见到“皇帝”动了怒,再也不敢出声了。

惯于揽功推过的毛,此时则转而对随行的湖南省委书记周小舟大言不惭地指责:“这是在告你的状。这些是你管的范围,你要把这些意见记起来。” 充当了替罪羊的书记只好频频点头。

毛这次听到农民反映的片言只语,当然远不能代表湖南全省的情况,因为韶山是毛皇的故乡,各方面都受到特殊照顾,而这次毛回乡前又作了特意准备。所以,农民们即使说出该村的全部情况,也远比其他地方要好。但即便如此,面对老乡们说出的小量真言,毛再也没有当年刘邦与“沛中儿”击筑高歌的雅兴了,想当年半文盲的刘邦居然在欢乐中“急就章”唱出“大风起兮尘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的名句,接着“高祖乃起舞,慷慨伤怀,泣数行下。”在司马迁的笔下,一个富有人情味,桑梓情,而又不失帝王风貎的草根皇帝跃然纸上。而如今的毛,面对面有菜色、心怀怨愤的乡中故旧,原有的一点衣锦还乡的情怀早己飞去爪哇国了。“毛泽东还乡” 这出戏再也演不下去了。

毛的另一遗憾就是他的父亲死得太早了,以致使他不能重演当年刘邦与其父太公的故事。如果他的父亲未死,他一定也如刘邦-样,将其请出,亲自为之上寿,敬酒,然后问一句:“当年你口口声声骂我‘懒而无用’,不事家产,你且看我今日的‘家产’如何?”毛顺生一定会羞愧满面,无以作答。这时毛和他的群臣定然开怀大笑……

可惜这次“毛泽东还乡” 演得十分蹩脚,十分尴尬,不能和刘邦相比,难以流芳千古。这使他胸中气闷,所以只住两晚就走人了。

还有就是毛最初萌生的造反动机问题,按毛自已的说法,他后来参加共产党搞革命是发现了农民受剝削、压廹,所以要为他们打天下。我们且看后来他的自述:

我是家中的秀才,念过几本经书,但我不喜欢经书。我喜读的是中国的古典小说,特别是造反的故事。我年纪不大时就读过《岳飞传》、《水浒传》、《说唐》、《三国演义》、《西游记》等等……

有一天,我忽然想到,这些小说有一件事情很特别,就是里面没有种田的农民,所有的人物都是武将、文官、书生,从来没有一个农民做主人公。对于这件事,我纳闷了两年之久,后来我就分析小说的内容,就发现他们颂扬的全是武将、人民的统治者,而这些人是不必种田的,因为土地归他们所有和控制,显然让农民为他们种田。

据毛说这就是他最初要发动农民造反、打天下的原因。

然而实际情况可能与毛说的相反,那就是他通过这一“发现”和思考,终于弄清楚了一个问题,靠种田、当农民是没有出息的,只能充当被人奴役的角色。混得最好也只如他父亲当个土财主,所以他决不走父亲的路。他要成为大英雄,成就大事业,就得要像那些小说中的英雄豪杰一样,领兵打仗,带头造反,如果能像刘邦、朱元璋那样就更好了……。所以后来他便痴迷于读那些成就帝王之业的“英雄豪杰”的传记。

在毛加入共产党之初,对农民并没有好感。1924年1月18日毛对鮑罗廷等说“组织不识字的农民,领导他们同相对富裕的地主进行斗争,结果怎么样呢?我们的组织立刻遭到破坏,被査封。而所有这些农民不仅不认为我们是在为他们的利益而斗争,甚至还仇视我们……” 同年3月共产国际的达林向莫斯科报告,说毛认为“在农民问题上应该放弃阶级路线,在贫苦农民中间不会有什么作为”(参见张张戎毛传第4)。更早的时候,1917年8月23日毛给黎锦熙的信中说:“愚于今人,独服 曾文正,观其收拾洪杨一役,完满无缺。” 他痴迷读《三囯演义》,三国的第一回就是“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斩黄巾英雄首立功。”书中无疑是把农民起义军黃巾军作为反面亊物来描写的。毛崇拜三国英雄,对反面的农民军当然没有好感,更不会为他们“打天下”了。

后来毛转向农民运动,起初是莫斯科的命令,又看到彭湃搞农运在党内飞黄腾达;最后让他钟情于农民运动的是到1926年12月到湖南考察那场著名的“痞子运动”,农民中那些流氓无产者的愚昧、野蛮、凶恶、残暴令他心花怒放,如获至宝,因为他找到了为他的革命充当炮灰的无穷源泉。但是-旦“革命”成功,政权到手,毛立即露出了对农民的真相,很快他令农民充当新政权下的农奴,并将他们整体上贬为“二等公民”。

可见,毛所谓平生“热爱”农民,为农民打天下,完全是骗人的鬼话。

多读了点书之后,毛便抱定了要通过搞政治、造反、夺权达到做“大英雄”的目的。当然,这些想法在都得有一件“救国救民”的外衣,年纪轻轻的毛便学会了用这种伪装将自己包装起来,这表现在:他初进一师便结识了富家子弟的同学萧瑜及其弟萧三,成为好友,三人闲谈间取得了“政治是卑鄙的行当,将来决不吃政治饭”的共识。一心想当大英雄、成就大事业的毛显然在说假话,在欺骗这两位富家公子 。

后来事实证明这个共识在萧瑜来说是真诚的,他选择了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反对专制暴力,最后成了一个终身在世界各地流浪的学者、文人;而毛则很快就自食其言,走上专靠吃政治饭、专干“卑鄙的行当”之路。萧三则沦落成为专给毛唱赞歌的共产党“诗人”。

毛进入一师不久,就继续他在长沙流落时泡图书馆养成的爱好,专找一些英雄传记和名人成功史来阅读,企图寻找未来成功的终南捷径。这时他还特别迷上了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后来毛说他一生将此书读了十七遍)以及顾祖禹的《读史方舆纪要》,这可说是专供中国政治家、军事家们参阅的两本专著,毛从中受益无穷。一次,毛与另外三个同学在当时长沙最高处的天心阁喝茶,一位姓谭的同学的高谈阔论引起了毛的兴趣,谭认为废除君主制就意味着“我们都可以当总统“。这话引起另外两位的讪笑。毛却说:“让他说,我很感兴趣,让他说吧!”谭继续解释,对一个政治领袖来说,学问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斗争的意志和权谋。毛被这一番议论深深吸引住,他沉思着,思考着这句话的含义。的确,后来毛接受了这一告诫,他穷其一生在钻研权谋,运用权谋,对知识分子则永远保持警惕,在60年代初期毛所制定共产党接班人的三条标准中,其中一条便是:文化不要太高。

毛对正规的学习课目除文史之外不感兴趣,而把注意力和精力放在政治和社会活动上。为此他公开求友结社,参与社会活动,搞自修大学,与蔡和森等组织了-个新民学会,出版“湘江评论”等等。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之外,还驱赶校长,一门心思出风头。但是,终于要毕业进入社会了,毛不得不对自己的未来之路作打算。他知道,他不是那种能坐冷扳凳,十年面壁,以做学问见长的的学者型人物,而且他讨厌儒学文化,对传统道德伦理深恶痛绝,不屑-顾,不可能以儒雅的形象入世;其次,他的家庭只能算是一个乡间的土财主,而吝啬的父亲即使有钱也不会给他提供优裕的生活条件,因此他也不可能靠金钱混迹于上流社会、进入政治圈子。剩下的一条路,就是独树-帜,走革命——武力造反夺权的路子了。这很适合他平日的志向,而且在当时的中国贫穷落后、政治腐败、社会混乱,完全具备改朝换代的征候,走这条路的人很多。

就这样,毛已在无形中选择了做造反的草莽英雄之路。这的确适合他的天性,他已经养成了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率意而为的习性,这种性格和生活方式正是从历史上那些底层造反英雄中学来。的气质。这时毛刻意把自已打扮成一个胸怀大志、不拘小节的形象。他热衷于与一些志同道合者交友结社议论国家大事,自视是一帮以天下为己任的雄心勃勃的未来囯家的主人。毛回忆说:“这是一批态度严肃的人,他们不屑于议论身边琐事。他们没有时间谈情说爱。他们认为时局危急,求知的需要迫切,不允许他们去谈论女人或私人问题。我对女人不感兴趣……”“记得有一次我到一个“新民学会”的朋友家里去,交谈中这个朋友突然停下来把他的仆人叫来吩咐其去卖猪肉,并交代清楚价格和买什么肉等。我生气了,以后再也不同那个家伙见面了。我和我的朋友只愿意谈论国家大事——人的天性、人类社会、中国、世界、宇宙!”

毛说的也许是真的,一帮血气方刚自以为重任在肩的年青人,对那种以家庭琐事来干扰他们讨论中国和人类命运的的大话题会感到恼火;在一段时间内不谈女人,不谈恋爱都是可能的——不过,这丝毫也没有改变他后来成为“政治流氓和生活流氓” 的本性。

暑假来了,毛不回家而宁愿利用这种空暇读书和进行对未来的探索。他衣衫不整,唯一一双破鞋快磨穿了底,更要命的是,在长沙那酷似火炉的夏季,他几天也不洗一次澡。萧瑜忍无可忍提醒他:

“润之,你的汗臭味太难闻了!”

毛振振有词地反驳说:

“一心想治理天下的大英雄,没有时间去考虑打扫自己的房间!”

后来这个未来治理天下的大英雄发现,原来跟他同桌吃饭的两个留校同学都转移到别的桌子去了,而且总与自己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毛大概知道是自己的汗臭把人家熏跑了。这可有损于这位未来英雄的自尊心,于是他发挥自己喜爱游泳的长处,去河里游泳,回来学校也大肆沐浴,“汗臭”风波终于消于无形了(从这件小事中,我们可以看到毛后来性格之一面:无论他做错了什么事情,别人的正面批评他都是不能接受的;而当他感到确实不能不改时,也只能由他自己去改)。

毛的不修边幅仍然如故。直到他毕业后当了小学教师,仍然刻意保持这种“草莽”本色,一次,人们抱怨他赤裸上身不文明,毛反唇相讥:“这就算不错啦,全赤我也无所谓!”即使后来参加了共产党,成了党的重要干部甚至领袖之后他也“痴心不改”,一位与他一同出席中共一大的同僚后来回忆对毛的印象说:“你可以从他脖子和身上刮下斤把灰尘。在吃饭时,他用袖子揩去洒在食物上和桌面上的酒、水,他常常穿鞋不穿袜,或是把袜子搭在鞋面上。”

在延安,被毛接见的外国记者描述毛总是穿着与农民相似的宽大裤子和对襟上衣,有时和客人谈话,一边用手从内衣捉出虱子来加以消灭。还有一次当着客人的面,脱掉长裤只穿内裤。因此这些记者赞扬毛“质朴”,象个农民。这大概正是他长期养成的习性。

不走传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和“一室不扫,何以扫天下”的路子,却以这种筚路蓝缕的草莽形象参与群雄逐鹿,这是毛的一个特点,既是其流氓、痞子本性的一种自然流露,是他刻意自我塑造的形象。这样,他后来赞美湖南那场“痞子运动”,选择领导秋收暴动、上井冈山落草当“山大王” 等等也就情理中了。直到了夺国成功,变成了“毛皇”以后,他的“农民气习”,“流氓无产者”的风格依然没有改变。

(二)毛早期的哲学思想和价值观核心:“唯我”、“ 利己”与“自然冲动论”。

凡是读过几本书的人,都会形成一套或明或暗、或浅或深、自觉或不自觉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哲学,在无形中指导自己的言行和人生路径。毛也是如此。探索毛的这一思想轨迹,对于研究毛主义的形成有其重要意义。

不过,这里所谓毛的哲学思想是拔高了的说法,毛其实根本谈不上有自己的哲学思想体系,即使是后来的“毛主义“也不过是一推杂乱无章的造反夺权骗术加极权统治权术的堆积而己。他的那些所谓理论、哲学著作其实不过是对工农大众的胡弄,对真正哲学的亵渎,比较起来,倒是他早年的一些文字如读书笔记,比较坦率呈现了自已对人生、对世界、对哲理的一些认识和思考,从中使我们看到了毛主义的源头和本质。

毛早期活动的时期,正值中国社会的大动乱时期,其时发生了辛亥革命,推翻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帝制,但却没有建立起另一种有效的新制度和新的思想权威来,人们思想处在迷惘和探索阶段,社会处于动荡之中。但也唯其如此,社会呈现出一种自由开放的“百花齐放”状态,这正是一个处在十字路口,处在大变革前夜的国家和社会的状态。

这时正是毛求学的时期。对其思想形成影响最大的当属在湖南第一师范读书的五年。起初,在各种思想、“主义”自由竞争的一师,毛比较倾心于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这大概 源于他那率性而为,不爱受约束的个性。但是后来在渴望充当治理国家甚至世界的大英雄的强烈愿望驱使下,他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转向了他认为比较实用的极权主义的马克思列宁主义。

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前,毛崇尚“唯我主义”和“自然人性论”,反映毛的早期深层思想特质的第一手材料最主要是杨昌济在-师讲授的德国哲学家鲍尔生的《伦理学原理》时毛在该书上作的批注,总计达一万二千字,比较系统地反映了毛早期的哲学思想和人生观、价值观。这些都是后来毛主义的核心和基础。

从毛的批注中我们发现毛当时的思想核心是“唯我”和“利己”,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个人英雄主义情结,即将一已之“小我”无限扩张澎胀为“大我”,以其个人意志代替社会意志乃至人类意志,试图主宰世界万物。这种狂妄臆想首先源于他对中外各种成就大事业的英雄豪杰(实际上主要是暴虐的帝王将相)的崇拜、追捧直至仿效,毛在批注中写道:“彼仁人者,以天下万世为身,而以一家一身为腕,唯其爱天下万世之诚也,是以不敢爱其家身。家身虽死,天下万世固生,仁人之心安矣。”还说,这些“仁人”一旦遭毒蛇蛰手,他必断腕,甚至“杀身亡家而不悔者矣。”

表面地看,毛是在歌颂这些仁人志士的“杀身成仁”的高尚品格,实际上,毛是在鼓吹成大事不能顾“小节”,为了大目标要不惜杀人,不怕死人。在他的唯我主义哲学(见下文)支配下,他所说的“断腕”、“ 不惜家身” 实际上就是指要毫不吝惜以另部分人的死亡(自已绝对不能损毁分毫)换取“英雄豪杰”事业的成功。毛所推崇的那些帝王将相实际上无一不是穷兵黩武、杀人如麻的暴君、铁血宰相,如中国的商纣王、秦始皇、汉武帝、曹操,外国的亚历山大、凯撒、拿破仑、俾斯麦之类,这类人的一大特点就是为实现自己的野心不惜杀人,不怕死人。有-件事可佐证毛早年的这种心态,当时湖南军阀汤芗铭以铁腕治湘,杀人不眨眼,有“汤屠户” 之称。而毛在给萧瑜的信中极力为汤的“严刑峻法”辨护,盛赞其取得了治安效果,而对其使用的手段则云“不必斤斤计较”。毛在内心衷心赞赏、学习“汤屠户”,于是我们就懂得了为什么后来在毛统治下全国变成了-个特大刑场,为什么导致八千万到一亿人的“非正常死亡”, 而他却总说自己“光荣、正确、伟大”,总说成绩和缺点是“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系。”

正是这种狂热的对暴力、权谋的崇拜和歌颂,使毛否定一切“天道”和“神”的存在,他说神就就在自己心中——他就是神。他又以“个我”代替“各我”,把自己澎胀为“宇宙之大我”,进而推出他的“我即宇宙”的宇宙观:

“服从神即服从己,己即神也,己之外尚有所谓神乎?……吾人一生之活动服从自我之活动而己,宇宙间各物之活动,各物服从自我之活动而己。盖我即宇宙也。各除去我,即无宇宙。各我集合,即成宇宙,而各我又以我而存,苟无我何有各我哉。是故,宇宙间可尊者唯我也,可服从者唯我也。我以外无可尊,有之亦由我推之;我以外无可畏,有之亦由我推之;我以外无所服从,有之亦由我推之。”

在这个“唯我独尊”、“唯我是从”的出发点上,毛随心所欲把世界一切搅混:

“观念即实在,有限即无限,……我即宇宙,生即死,死即生,现在及过去即未来,过去未来即现在,大即小,阳即阴,上即下,秽即清,男即女,厚即薄。质言之,万即一,变即不变。”-切都由他说了算。

“我之界当扩而充之,是故一大我也。”大到什么程度呢——“我即宇宙”。

由这种“唯我是从”推开去,他又得出万亊万物“唯利是从”的结论:

“我固万事万念之中心也,国人恒以利我为主,其有利他者,固与我为同类有关系而利之耳,固谓不可不利他可也……世无绝然与我无关而我贸然利之者也。果如其说,则‘个人之人格’‘ 自律’‘ 自由’ 诸义亦说不去,盖诸义固亦高尚之利己而精神之利已也。”

为什么所有人的一切必以“利己”为出发点和归宿呢?毛的解释是:“人类生活之本意,乃在发达其个体也。” 也就是说,除了个体——他自已的利益之外,人类没有其行为之动机。按毛之说,人与动物无异,甚至还不如,因为动物有时还会为保护幼仔牺牲“个我”。

在这种极端“唯我”“ 利己” 的基础上,毛自然而然推出“自然冲动说”的哲学命题。他认定,人的-切行为皆源于人性的自然冲动,而不受“意志”、“ 道德”、“良心”等的约束和支配:“盖意志本源于冲动,……要之,二者原为一物”。“盖冲动既为自然,未有不能善生存发达者,自然者,真也,实在也,……食欲所以善生存,性欲所以善发达,皆根于自然之冲动。”“一切人事皆悉自然也。”

由此他实际上否定了人的“道德’、“良心”、“义务”等概念的存在及其必要性,所以他说:“道德之价值,必以他人 利害为行为之动机,吾不以为然。” “吾人唯有对于自已之义务,无对于他人之义务也。”“吾只对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负责,非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吾概不负责。既往吾不知,未来吾不知,以与吾个人之现实无关也。”“吾自欲遂行也,向谁负责?”

“良心”也是伦理学中一个基础性命题,从伦理学和心理学的角度解释,“良心”是对人的冲动的一种心理约束,鲍尔生说:“毋杀人、毋盗窃、毋欺诬,皆良心中之无上之命令。”毛却不以为然,他给出了不同凡响的解释:“此等处吾不认为良心,认为人欲自卫其生而出于利害之观念者。”意思是说, 这-切(干不干那些坏事) 只是出于利害权衡后的选择。

他再进一步说:“良心与冲动理应一致,乃调和而非冲突的。”“二者原为一物,吾人各种之动作,因此必须冲动,固处处须冲动之所驱,良心之明,亦处处承认之。”就是说,良心与冲动本为一回事,而且,良心是为冲动服务的,“冲动”去做了,“良心”便处处承认之,维护之。所以,总的说,在毛的词典里,是没有 “良心” 和“良心发现” 这些词汇的。他的一切所作所为都处决于他的“冲动”, 冲动又源于需要,而不是“良心”——所以后来在大跃进中毛发表了一通“不要良心”的高论。

毛已经把世间万物都涵盖在他的极端唯我、极端利己主义的理论之中了。从毛的这些推论的方法中,我们也看到了后来他在与人论战时惯使的强词夺理、胡绞蛮躔手法的渊源。

毛所以提出要尊奉所谓的“自然冲动”“自然天性”,首先就是要与孔子和儒家的“存天理、灭人欲” 相对抗,也是与一切人类文明、伦理道德相对抗,这样我们又看到了他的“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 的理论源泉。

这些便是毛所谓的“宇宙真理”。宣称己经掌握了“宇宙真理”的毛,便由“小我”变成了“大我”, 自认为他可以主宰人类和宇宙了。所以,当时还是一介穷学生的他,便作起了主宰未来国家、改造社会的宏伟打算。在给黎锦熙的信中,他大言不惭地说:“农、工、商业之类冗务,非为君子设也,为小人设也。君子已有高尚之智慧,如世但有君子,则政治,法律,礼仪制度,及多余之农、工、商业,皆可废而不用。” 多么奇妙的宏论!接着他对当时颇为时髦的新事物、新概念如议会、宪法、内阁、实业、教育等等皆指为“细微末节”, 对于世人皆视为善举的“育婴、修桥、补路、乃至孝、友、睦、雍、任、恤种种之德”, 则统統斥之为“盲目的动作”。那么, 什么才是宏大的、有意义、不盲目的动作呢?毛的答复是“动下天之心”, 从“大本大源”入手,以他所谓的“宇宙真理”, 从“哲学、伦理学入手,改造哲学、伦理学,根本上变换全民之思想”, 然后其他的一切均自然可成了。这就是他后来推行全民“思想改造”,要把全中国办成“毛泽东思想大学校”的缘由。

在第一师范时毛有一篇得到其恩师杨昌济高度赞赏的叫《心之力》的作文,内中说,“人动莫大于心,精神一到,何事不成?” 也就是说,有了这种对全民思想改造,有了这种“心之力”, 天下一切难亊就会迎刃而解,大同世界自然告成,还要去干那些“冗务”“ 盲动”做什么呢!当然,要实施这种对人民“大本大源” 的改造,得“宜有大气量之人”, 掌握“宇宙真理” 之人,也就是必须要由毛这一类超级英雄来完成。

毛阐述这些思想时已经二十四、五岁了,他的这些早期思想在以后慢长的人生实践中非但没有改变、抛弃,反而被强化并有所发展,并加上后来学会的狡诈、虚伪、说谎,终于完成了毛主义这-伟大工程。比如,把赤裸裸的唯我、利己主义,一律改贴上“马列主义”、“ 社会主义”、和“为国家、为人民”的标签;把狂妄的“大我”改作“共产党”“人民”,等等。

从源头上看,毛上述思想的形成,除了他的本性之外,很大程度上受到杨昌济的影响,杨本是-个强烈的主观唯心主义者,受到我国宋明理学和西方如尼采“超人”哲学思想的影响,他把这一切传授给了毛。毛则改头换面加以发展,例如我国南宋哲学家陆九渊之“心学”, 便有“宇宙即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之说,谭嗣同在此基础上提出 “心之力”概念,毛则发展成为“我即宇宙”及一整套“精神万能”论。这些早期的思想轨迹更加雄辩地证明了毛本来就是一个极端自私自利、极端唯我的个人主义野心家!后来加上去的那些共产主义套话,不过是掩盖其赤裸裸的个人野心的遮羞布而己。

但是也应指出,毛后来也对他的早期“学说”也进行了一些修正和补充,比如,随着他的地位、权力的澎胀,他修正了只管眼前利益,不管身后亊的说法,他不但要管现世,还要管千秋万代,就像秦始皇那样二世、三世传之无穷。又如,把他的“心之力”套上“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外衣,等等。

最后,还应补充提及-下毛思想中另一核心观念,就是“破”字当头,或者更明确地说:“破坏主义”、“破坏有理。

早在读书的时代,在毛的眼里,现有世界的一切便都与他格格不入,他的最大的愿望就是将现有的一切破坏之、毁灭之。在上述毛早期文字中他就表明,对现世的一切“吾意必须再造之,使其如物质由毁而成。”“国家如此,民族亦然,人类亦然。”“宇宙之毁也亦然……吾人在盼其毁,盖毁旧宇宙而得新宇宙,岂不愈于旧宇宙耶?”

在这里毛偷偷塞进了一个概念,那就是,破坏了旧的,必然会有新的,更好的去取代它,““新”的绝对好于“旧的”。所以后来他补充了一句:“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

毛说的“破坏”,不同一般人理解的对现行社会秩序、政治制度中不合理因素的 “改革”、“改良”,毛所说的破坏就是“毁灭”, 包括斗争、杀人、毁物……破坏的范围囊括一切,从政治制度到经济制度,从家庭结构到社会结构,从意识形态到物质形态,从人类文明到自然现象……总之,一切毁灭得越多、越彻底越好!

为什么破坏了旧世界自然就会有更好的“新世界”?毛没有说明。为什么不能在旧有基础上改进、改良、发展、提高,而必须“毁灭”? 毛也没有说明。毛的这一思想,我们以为应是发源于他爱走极端、藐视一切的狂妄、偏执、专横的本性,也可能与当时颇为风靡的“进化论”的直线思维有关。待到他找到了马列主义之后,就更理直气壮了;马克思主义正式宣称要毁灭旧世界,创造新世界!与毛不谋而合。所以,毛可说是个天生的马克思主义者。可惜的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设起来的并不是什么共产主义天堂,而是一个更野蛮、更加残暴、更加黑暗、更加丑陋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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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季鹏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9年6月6日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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