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一生好冤啊!
记述我从55年肃反逮捕审查以来的60年悲惨經历
叶孝刚
我解放后考入大学,毕业后分配在浙江中苏友好协会俄文夜校教书,学校校长是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商景才兼任的,是老党员老干部,教务主任是浙江中苏友协领导王顾明(林乎加夫人)兼任的,也是老党员老干部,唯独学校具体行政负责人铁流,是中学学历,青年团员,南下干部,我曾说过‘铁流学历、政历都不够格’的话。不料,这句话刺痛了铁流,也给我自己带来了无限的悲伤。
55年开展肃反运动,铁流在会上公开点我的名,揭发我存在严重历史问题,要我坦白交代。我认为:解放后我才进的大学,当时年仅20岁,不可能有严重历史问题;在肃反中提出的严重历史问题,其性质肯定是反革命的;我的历史,我自己最清楚。我认定,这是无中生有,加害于我,是政治中伤,故意陷害。于是,我跟铁流唇枪舌战,争个没完。
55年9月27日,公安机关逮捕了我,关进了湖墅看守所。我闹个没完,说是政治中伤,故意陷害。审讯人员找我谈话,出示检举材料:李久钦以曾和我是同班同学的身份,检举我43年在顺昌临时初级中学集体参加过三青团。我表示:班级集体参加三青团,我知道,但我生病在床,捞不到参加;初中三年,我读了四年,一年生病,可作佐证;也可向在押犯包惠康了解我读高中时有否参加过三青团活动,他是我高二的级任导师(即班主任);提供有关同学,请政府调查核实。审讯人员表示:有检举材料,不是政治中伤、故意陷害;是不是三青团员,我们会审查、作结论;不准闹监,否则,后果自负。这时,我才明白,铁流从中做了手脚,将集体参加三青团说成是严重历史问题,报复、作弄了我。
我苦苦煎熬了一年,终于迎来了肃反结论:即使集体参加三青团,也不是反革命;恢复工作,工资补发;是不是三青团员,待后继续审查。这个结论(给我看过)有两个特点:是平反昭雪,但不否定肃反捕错;留了个尾巴,是不是三青团员,待后继续审查。
待到中共整风时,领导动员我给党提意见,帮助党整风,我提了‘肃反逮捕关押我审查一年是冤枉的’意见,可到了反右时,却诬我攻击肃反运动,给我戴上反党右派帽子。我申辩说,我是解放后考入大学的,是党一手培育成才、不可能反党的,再诬我对抗运动,目无领导,再给我以行政开除、送劳动教养的惩处。
63年宣布给我摘掉右派帽子,解除劳动教养,留场就业,继续劳改。我在白布上写了‘我不是三青团员’, 缝在衣背上,进行公开申诉。管教员计志清问我,你这么干目的何在?我告诉他,我的错案是由‘我是不是三青团员这个问题引起的,’只要澄清这个问题,我的整个错案就迎刃而解、非纠错平反不可的了。他说,你想翻案。我说,正是。
过不几天,计志清管教员当众出示敌伪档案三青团名册,进一步冤枉我是三青团分队长兼区队副。我不曾亲笔填写过入团申请书,从未参加过三青团的任何活动,我心中有底,就一口咬定,三青团名册是伪造的,为此,当即受到带镣批斗、禁闭反省的惩处。
我不曾亲笔填写过入团申请书,从未参加过三青团的任何活动,无疑不是三青团员。国民党败退台湾,不可能假造一份三青团名册,来故意陷害我。名册中的人,确是我的同学,是计志清不可能知道、也无法伪造的。这份三青团名册是怎么来的,我百思不得其解。
禁闭室里一天两个饭团,呆久了,是要死人的。我为了保住性命,不得不耍花招。我写了认罪书,承认自己是由郑民彝、朱轮介绍参加三青团的,他们是正、副区队长,我是分队长兼区队副,政府不轻信口供,是要以事实为依据的,可以向郑民彝、朱轮调查核实。计志清接了我的认罪书,给我开去脚镣,解除禁闭,参加劳动,以观后效。
‘政府不轻信口供,是要以事实为依据的,可以向郑民彝、朱轮调查核实’,这是我为翻供写下的伏笔,因为,郑民彝、朱轮都是中共地下党员,郑是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朱是中共福建省医学院党委委员,他们都曾是我的同班同学、至交朋友,他们肯定会为我不是三青团员作证。我解除禁闭,恢复劳动后,稍加休养,即向队部翻供,阐明招供是被逼的,要求队部直接向郑民彝、朱轮调查核实。队部未作回复,我怕再吃苦头,也不敢坚持诉求,双方表示沉默,问题就这样不了了之。
80年党和政府给我纠错改正、恢复名誉、恢复工作,我一回到学校,立即要求学校澄清我的三青团问题。学校委派王爱伦、张广飞外调,返回后告诉我,会见过郑民彝,也查阅过三青团名册,确有我的名字,是分队长兼区队副,但结论却是:相信个人交代,不予认定。我感到奇怪,李久钦的个人检举可以不予认定,敌伪历史档案怎么可以不予认定?我想不通,处在矛盾中。
我89年退休后,独自去了福州,找到朱轮(郑民彝已病故),同去敌伪档案馆查档,亲眼目睹这份三青团名册,确有我担任分队长兼区队副的记载,我给懵住了。我要求出示我亲笔填写的原始档案入团申请书,没有,我要求出示我参加三青团活动的记载,没有。这是怎么搞的?我百思不得其解。朱轮告诉我,我们的级任导师吴其瑗是学校三青团的头头,他为了显示自己发展团员的成绩和多领活动经费,假造了不少类似的上述三青团名册,这样,就可以解释得通了。我推测,王爱伦、张广飞会见郑民彝时,从中知道他对吴其瑗谋图私利情节的介绍,于是,才作出‘不予认定’的结论,这就无可非议、理所当然的了。
我确实不是三青团员,却为此坐了一年班房,后来又打成右派,行政开除、送劳动教养,监禁专政改造、剝夺人身自由23年。我的损失是惨重的:29—52岁的青春年华在高墙内白白糟蹋;我母亲为我哭瞎眼睛,而后病故,害得我家破人亡;我29岁未婚蒙冤,52岁昭雪,54岁结婚,未曾生育,害得我断子绝孙;我52年大学毕业,至今还只是个相当于讲师的职称,害得我事业无成;冬天强迫我睡水泥地,让我患上气管炎,害得我一生难除;······损失真是一言难尽,罄竹难书。我劳动改造23年,吃了多少苦头,也是任何人可以想见。
党和政府给我纠错改正、恢复工作,这足以说明我原本是无罪无错的。我无罪无错,公安机关剥夺我人身自由、监禁专政改造23年,须按非法拘禁依法赔偿,于是,我胸前挂着裱装精致的‘我无罪无错,公安机关剥夺我人身自由23年,要求依法查处’大字报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大门前公开上访。问题虽然沒有解决,但是公安、政法给过我不少关照、抚慰:拾万元补助、每年两个月公费避暑、毎年公费订阅两份报刊、每周三袋水果······我还有口气好透。
我的退休单位杭州师范大学早在两年前就将我的‘肃反错捕、右派错划、劳教错送’ 案上报审批,我也多次上访要求给我作岀‘三错’ 整体平反结论,杭州市教育局至今沒有书面回复。杭州市教育局给我制造右派、劳教错案,又压制我正当申诉,我多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即使中央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全国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应’ ,也不例外。这口气我实在透不过来。
我原本无罪无错,可三个错案躔身,监禁专政改造、剝夺人身自由23年,历时60年不得平反昭雪,这在全国、全世界可以说是絶无仅有的了。我无罪无錯,剝夺我人身自由,強行专政劳改,这是政冶压迫。给我纠错改正、恢复工作,却不发还我被扣的23年工资,这是經济剝削。不给我作‘三错’ 整体平反结论,即意味着对我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剝削持续了整整60年,我是多么悲惨啊!
现时,中共提出要依法治国,给我作岀‘三错’ 结论,彻底平反,是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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