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二十二
如石
二十二
杭州会议一结束,毛泽东开始了他的一段特殊的读书生活。人们熟知,毛酷爱读书,在古今中外的政治家中,像他那样读过那么多书的、写过那么多文章的,为数不多。他在1939年四十六岁的时候说过:年老也要学,我如果再过十年死了,那么就要学九年零三百五十九天。他也践行了自己所说,直到1976年他病危之时,也没有中止读书。他最后的读书时间,有记录可查,是1976年9月8日晨,也就是其临终前一天的五点五十分,读了七分钟。
毛泽东这一次集中时间所读的书,是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并指定陈伯达、胡绳、邓力群、田家英同他一起读。从1959年12月10日起,到1960年2月9日结束,历时两个月。
早在1958年“大跃进”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包括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一些混乱思想以及毛自己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认识的不足和偏差,毛深感大家包括自己非常缺乏经济学的知识,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和思考。在1959年的第一次郑州会议和庐山会议上,毛都倡议大家读一读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这次他更是潜下心来、身体力行。
毛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情况,邓力群有比较详细的回忆1:
“这一年(1959年)的12月上旬,正在杭州的毛主席,指定陈伯达、胡绳、田家英和我同他一起读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社会主义部分。教科书分上下两册,上册十九章,主要讲资本主义部分;下册从第二十章起,至第三十六章共十七章,连同结束语,讲社会主义部分。这次计划读的部分是下册。毛主席对这次读书活动亲自安排,规定每天下午一起读书,并吩咐胡绳、田家英和我轮流诵念,边读边议。我们三个人又商量了一下,作了分工:他们俩轮流朗读,我做记录。12月10日读书开始,边读边议,听毛主席谈话,大家也插几句话。”
“12月26日,是毛主席六十六岁生日,也没有中断读书,只是毛主席让我们读书小组的几位同志和他一起吃晚饭。客人只请了当时在浙江工作的江华及其夫人吴仲廉两位,江华是井冈山时期的老同志。饭后,毛主席赠给每人一册线装本《毛泽东诗词集》和他当时写的两首词作为纪念。”
“1月4日(注:1960年),我们和毛主席离开杭州,去上海准备参加1月7日至17日举行的政治局扩大会议。5日下午,在停靠上海站的火车上,读完了第三十三章,我随即把整理好的记录交给中央办公厅,请他们打印、分送政治局常委。政治局扩大会议分组讨论时,各组要求参加毛主席读书小组的人传达毛主席读书时的谈话内容我被分配到朱德、邓小平同志所在的组。我问:毛主席没叫传达,可以传达吗?邓小平同志说:可以传达。于是,我按照整理的记录详细地作了传达。陈伯达、胡绳、田家英也在其他三个小组里分别传达了毛主席读书的谈话内容。”
“上海会议结束后,我们随毛主席去广州,在白云山读完了第三十四章至第三十六章和结束语,至此教科书下册读完,时值1960年2月9日。陶铸、胡乔木同志参加了这段读书活动。”
从以上邓力群回忆中不难看出,毛泽东是在从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寻找可以借鉴的经验或曰理论依据。从高级官员们要求传达毛主席读书时的谈话内容不难看出,这些人总是希望能从最高领导或上一级领导的片言只语中,捕捉到他的真实想法和动态,揣摩上意,以便决定自己的言行,或迎合或顺从或沉默或拒绝,当然鲜有沉默,更少拒绝。时至今日,此风依旧。其中邓小平未经毛同意,“可以传达”的拍板,也充分显示出邓的性格及决断。要知道,毛泽东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内容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国际问题、当前国内的一些政策问题,以及对一些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评价等等。如此诸多重要内容,未经毛本人同意便予传达,肯定是有风险的。
毛泽东读这本教科书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紧密结合中国的实际,结合当前中国正在做的事情和他个人正在思考的问题;二是边读边思考边分析,因而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观点和独到的见解。其中最有影响的有四个方面2:
第一个方面是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来说明量变与质变的关系,说明量变中有部分质变的道理。“部分质变论”并不是毛泽东最先提出的,但经他重新提起并加以发挥,在中国哲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这个观点在他看来,不仅有哲学意义,更有实践意义。正如他所言:“在一个长过程中,在进入最后的质变以前,一定经过不断的量变和许多的部分质变。这里有个主观能动性问题,如果我们在工作中,不促进大量的量变,不促进许多的部分质变,最后的质变就不能到来。一个事物的最终质变,是这个道理;一个人的最终质变,也是这个道理”。毛泽东这一哲学思想,对于其后来在政治上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在此理论指导下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在经济上“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好大喜功、急于求成;以及在待人上,如对他的那些战友、同事、属下包括亲友的看法、做法,都有着潜移默化非常重要的影响。
在毛看来,人的心态、思想、会随着权力、地位的变化,从量变到质变,从局部的量变到局部的质变,从局部的质变到整体的质变。忠心与反心、雄心与灰心,欢心与伤心,都会在积累到某个变点、某个时刻,成为“压倒骆驼的稻草”。而这个变点和时刻,有会因每个人的性格、经历、环境、地位、权利等不同而不同。忠心过之,则成死心;雄心过之,则成野心;欢心过之,则成贪心。 正可谓: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第二个方面是毛泽东特别重视在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问题。这是他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特别是1958年南宁会议以来,不断强调的一个问题,进而形成了他的一个思想特点,并用于指导实践。他再读教科书时,又反复讲到这个问题。毛泽东的想法是:对领导人员来说,要以普通者的姿态出现,以平等态度待人;对企业的管理来说,要采取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要参加劳动,工人要参加管理等。他还进一步指出,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是管理权,包括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等等。这些言论体现了毛泽东对劳动者的权利和主人翁地位的维护和尊重。后来陈永贵、吴桂贤、李素文等人步入国家领导人行列,就是毛这种观点的具体体现。且不论陈永贵、吴桂贤、李素文等人的素质和作用如何,至少在形式上体现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而现在即便这种形式也难有再现。如果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决策层皆为权贵,如何有效保证平民的权益?!
第三个方面完善“四个现代化”的说法。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提出的奋斗目标,最早见之于周恩来1954年在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后来毛泽东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将其表述改变为——“建设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1958年中共八届二次会议的决议采用了毛泽东的提法。这次毛读教科书时,提出“要加上国防现代化”,这样对“四个现代化”就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表述。后来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把其中的“科学文化现代化”改为“科学技术现代化”,并一直沿用了下来。
第四个方面是最重要的,即毛泽东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论。他说:“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把社会主义划分为不发达和发达的两个阶段,是在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提出的极其重要的论断,可以说现在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便脱胎于此。
毛泽东在提出上述四个方面的同时,对价值规律、生产力的发展、怎样对待物质利益、战争与和平等诸多方面都有所述及,其中存在着偏颇之处。如对个人利益的忽略、急于把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心理,过度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而忽略了客观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等等。正是这些当时在毛的思想体系中还处于萌芽阶段的偏颇想法,随着后来国内外环境和形势的变化,最主要毛自身的性格和历史观、思想观的一贯性,成为导致日后毛主导下重大政策错误并产生严重恶果的重要理论依据。但是上述四个方面,对后来、直至今日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走向和运行,都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
1959年11月1日,刘少奇偕同王光美来到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海南岛崖县(今海南三亚市)。一是经中央同意度假疗养,二是利用休假时间,响应主席号召读书学习,同时中央决定派出著名经济学家王学文、薛暮桥参加刘少奇读书小组。其间,刘少奇主要阅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修订第三版下册)并组织召开了九次学习讨论会。
刘少奇提出:在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道路中,要注意农、轻、重的关系,其中要特别注意农业问题。教科书批评东欧某些国家重工业搞得过多,摊子铺得过大。这种错误,我们也有,犯过两次——1956年和1958年,以后不要再犯了。
刘少奇谈了对国民经济发展中“有计划“和”按比例“两者之间关系的认识。指出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的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生产关系跑到生产力前头,没有基础了,就会破坏生产力,如1958年的刮“共产风”,就是破坏生产力。
刘少奇指出:社会主义属于共产主义的一个阶段,但它刚刚从资本主义脱胎出来,带有许多旧的痕迹。这些痕迹不能很快脱掉,要使它成熟,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是不能性急的。认识客观规律,掌握和利用客观规律,有一个认识程度问题。局部的暂时的错误一定会犯的,也可能犯大错误,犯全国性的长期性的大错误。他还进一步强调了经济核算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批驳了单纯突出政治的观点,指出:经济工作越做越细就是账越算越细,如果以为有政治挂帅就不要算账,那就是错误的,大账小账都要算。
毫无疑问,刘少奇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基本理论的见解,对经济建设中客观规律的认识,以及在商品生产、价值分配等问题上的看法并显露出来的一些思想萌芽,是极具价值的,斯于当时。
如果我们联系、比对一下毛泽东和从刘少奇的论述,不难看出,在经济建设方面,二人是有分歧的。毛侧重于发挥主观能动性,刘更强调尊重客观规律。在对待旧的经济秩序方面,毛急于发展过渡,刘主张不能性急。
难怪当毛泽东看到刘少奇这些言论材料时,默然无语,只是吩咐秘书好好存档保留。第二年的5月24日至6月2日,毛泽东在上海审读《毛选》第四卷的全部题解和注释。在题解和注释中,很多地方涉及彭德怀。编《毛选》第四卷之时,正值庐山会议批彭反右之后,彭德怀的名字和他的战绩,能不能写到《毛选》里面,这在当时是一个极敏感的问题。为此在杭州的一个会议上毛明确说:应该写,过去那一段应该承认3。会后又对田家英答非所问地说了一句:就是高岗,解放前和建国初期也是有功的。令田家英感到莫名其妙。毛泽东说高岗建国初期之功,便是指高岗对刘少奇1949年5月的“天津讲话”4和1952年的“新税法”5的反对。
建国初期,毛对刘少奇、周恩来,尤其是刘少奇的一系列“右倾言论”,极为担忧和不满。周在1958年被毛狠批“离右派还有50米”、继而深刻检讨后,就彻底臣服于毛了。此时,毛对着刘少奇这些谈话,会油然想到之前的那些曾被他批过的思想言论,也许从“部分量变”到“部分质变”进而“全部质变”,新的事物、新的形势、新的使命,是否像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一样,随之而生了呢?此后,毛对他的这个接班人的一言一行,便格外关注起来。
林彪参加完杭州会议后,回到了苏州继续其休养生活。但此时的林彪再也不可能像从前一样真正从身心上放松下来,他知道从他接替彭德怀、主持军队日常工作之始,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将纳入毛的视线,而且都将转换成毛或信任或怀疑或喜悦或恼怒的源泉。
虽然林彪对于毛就这样拿下彭德怀心里有些不满,但一是对彭德怀在庐山会议上的洋洋近万言的上书及张闻天、黄克诚、周小舟等人遥相呼应感到不解甚至有点儿怀疑,因为林彪一直倡导要做一个真正的职业军人,尽量少参与政治家们的事,军人是一种职业,政治也是一种职业,“隔行如隔山”,努力把自己份内的工作做好,足矣;二是对毛在清洗掉彭德怀等人之后,让自己来主持军队这种信任又心怀极大的感激。往往这种重要时刻,才能看出人与人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三是在“高饶事件”中,自己已然身不由己地牵连其中,当时刘少奇、彭真等人已把枪口对准了自己和彭德怀,如果不是毛为我们开脱,虽不致有“高饶”牢狱之灾,但也决难有今日之位。所以“投桃报李”,为主分忧,士为知己的念头,大大超过了林彪心中对彭德怀等人的同情。
对于在军事上功名已就的林彪来说,政治虽然是外行,但他的信念、他的情感、他的尊严告诫他:“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种时刻,毛把自己放在这样的位置上,其用意是不言而喻的。此时的林彪对毛泽东还是钦敬有加的。虽然“高饶事件”、1958年的批“军事教条主义”以及发生不久的“庐山会议”,多少给林彪心里留下了或多或少的阴影。但作为相对的局外人,特别是对后两个在军界引起巨大震动的事件,林彪是理解毛的苦衷的。
正如他对叶群说的:我们的军队因为历史原因,山头林立,当初从元帅到大将、上将、中将、甚至少将的授勋,都是平衡各个山头、权衡各方利益的结果。这些将军们,一旦没仗打了,又缺少文化素养,不爱看书,过几天安适日子,就难免“饱暖生闲事”,思想、生活方面就会出问题,事实也正是如此。不少军队高级领导人整天不是想着工作,而是想方设法和女文工团员、护士们混在一起。生活问题还在其次,最主要的是思想方面的懈怠和转变。战争年代那种同仇敌忾、齐心协力的劲头和精神,越来越少见了。相反却多了互相推诿、互相掣肘、甚至尔虞我诈、争权夺利。这样下去,军队的战斗力何在?军威何在?我有时都看不下去,相信主席更是心知肚明。两次军队大整顿,四大野战军,只有我们四野独善了其身,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好事是证明了迄今为止我们的所作所为还是让人基本满意的,坏事是从今以后我们就成了众矢之的,就是众矢之的也并不可怕,最主要的是也成了主席之的。如何让主席放心满意,这才是我必须认真研究和考虑的。我是主席的人,我不会在乎别人对我说三道四,我只对他一个人负责。战争年代我相信他,现在的和平建设年代,我还是相信他。中国出这么一个人物不容易,跟他能同在一个时代,又能在一起战斗、工作,是我的幸运啊。
对刘少奇,如前文所述,对于林彪来说,前有进东北之初的“林、彭(彭真,当时是刘少奇指定的东北局第一负责人,也是刘山头第一大将)之争”、中有“高饶事件”之隙、近有“庐山会议”之怨。前两个无须赘述了,林彪对刘少奇、彭真等人“庐山会议”在会议上的表现,尤其对彭真心里是反感的。对于十分看重生死战友之情和战功资历的林彪来说,刘少奇等人对彭德怀元帅的蔑视和攻击,就是对军人的不敬。对于一生始终把尊严视为生命的林彪来说,这是无法容忍的。
应该说,建国后的这两次打倒“反党集团”(一是“高饶”,二是“彭黄张周”),刘少奇等人是最大的受益者。当然这也和高岗、彭德怀的性格有很大关系,都是倔强、刚硬之人,搞得毛都无法下台,只好“硬碰硬”地两败俱伤,使得“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虽然其间毛特别提拔了林彪和邓小平,特别是对邓小平,主要是为了牵制一下刘少奇、周恩来。但刘的势力已然从中央到地方、从党务到行政、从党内到党外,羽翼渐丰了。
如果说林彪以前对这些以文职起来的高级干部还心有所轻、心有不平的话,那么随着刘少奇势力的膨胀,随着林彪跻身领导人行列与刘少奇的近距离接触,特别是刘对经济建设的一些见解和做法,使他终于感受到了刘的能力和威力。
如果站在经济建设角度,林彪对刘少奇还是信服的。对于林彪来说,搞经济建设也应该和打仗一样。先要搞好实际侦察工作、摸清对手、地形、交通、气候等更方面的情况,然后知己知彼制定出相应的战略战术。即根据自身的情况,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经济建设方针和政策。而刘少奇在这方面,就像当年自己制定战略战术一样,还是力求务实的。为此,在当年毛泽东严厉批评“反冒进”的成都会议上,作为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并参与制定反冒进方针的刘少奇,专门做了自我批评。
但同样让林彪感到不解的是刘少奇的变化。自我批评之后的刘少奇,在其后的“大跃进”热潮中,表现了比毛还要偏激的态度和言行(如“现在赶上英国不是十几年,二年三年就行了。十五年是赶上美国的问题,其实也用不了十五年,七八年就行了。”“中国进入共产主义,不要好久,你们大多数人可以看到共产主义。”等等)。之后,随着“大跃进”问题的严重性,刘少奇又表现出了比当年支持反冒进还要鲜明和严厉的态度来批评“大跃进”。
在这种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作为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的领导人的态度,如此反复突变,本身就是一种轻率甚至是不负责任。对于这种突变尽管可以做冠冕堂皇的解释,但是对于一位久经磨砺,以成熟稳健著称的领导人来说,这种过于迅疾的变化不能不令人有所疑虑,尤其当不良后果被转嫁到最高领导人后。
在林彪的心目中,周恩来的形象和重要性是仅次于毛的。不仅仅因为二人有黄埔师生之情,更主要的是林彪深知,毛泽东能有今天,与周恩来的提护、帮衬是分不开的。
历史上周恩来曾三次促成了毛的东山再起:第一次是井冈山时期,毛因红四军的七大负气而走,周主导的《九月来信》肯定了毛,并力让陈毅将毛重新请回红四军。同时在这封来信中,周恩来建议将红军中的“党代表” 改为“政治委员”,从此,“毛委员”之称鹊起;第二次是在苏区时期的赣南会议上,毛被撤销了党内、军内一切职务,只保留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一虚职。在周恩来的再三坚持下,毛泽东被恢复了红一方面军总政委职务;第三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即众所周知的“遵义会议”,毛泽东当选常委重新回到决策核心。其后又成立了由周恩来、毛泽东和王稼祥组成的新三人团,统领军事,先以周为首,不久便确立了毛泽东对军队的领导权。后来毛对贺子珍说过:“那时争取到周恩来的支持很重要,如果周恩来不同意,遵义会议是开不起来的。”6
林彪也曾不止一次和身边人说过:在我国和我一样可以打仗的人很多。但是像周恩来那样可以治国的人,太少太少了。我们这么大的国家,工农业方面的基础都很差;这么多的人口,农民又占着绝大多数,治理好是很不容易的,我们要多支持他的工作。
在林彪看来,周恩来并非是那种八面玲珑、圆滑世故之人。周的坚忍、决绝、甚至冷酷的一面,比如当年顾顺章叛变之后,周亲自下令对顾的全家,不分男女老少一律格杀勿论。还有周对一些令其生疑的从事地下工作者的态度和做法等等。特别是1956年周和陈云发起的“反冒进”,更是直接与毛的对抗,以致令毛一度想用柯庆施来替换周的总理一职。这些林彪都是有所了解的。当然也是能够理解的,但是理解并不意味着谅解。所以尽管林彪表面上对周表现得很尊敬,但内心深处是很防范的。
周是那种典型的古人所说——“取向于钱,外圆内方”之人,而且不只是一般的“内方”,是可以放下一座城的“内方”。这种人你很难和他成为真正的朋友,更不能得罪。别看周对人总是和蔼可亲、“长袖善舞”,但是内心是极其孤独和幽暗的。这一点林彪与周倒是心境相通的,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林是力求“以一静制百动”,周是力求“以一忍支百勇”。所以,作为都力求内敛的人来说,林和周应该不会有什么直接、正面的冲突。即便有,也不至于紧张、激烈。何况周也是精通事理和深谙历史的人。他主责经济、行政,林主责军事。林历来对他主责的那些事不感兴趣,而林主责的,周更是不敢感兴趣。所以,大可相安无事。
林彪对周的能力和势力心里是有数的。他相信毛的手腕,也相信周的智慧。他相信只要他们俩人相安无事,国家就能安定一大半。正如他对叶群所说:“反冒进”把周反成了“小媳妇”,但我们不能把周当“小媳妇”看。毛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是“酒醉之意不在翁”,总理还是要有总理威严的。这方面你要特别注意,今后凡是总理那边的电话、文件等,你要第一时间告诉我。
注释:
1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1年9月16日,邓力群:《毛泽东如何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
2 中央文献出版社:《毛泽东年谱》(4),第248页~326页。
3 中央文献出版社:《毛泽东年谱》(4),第400页。
4 建国伊始,毛泽东与刘少奇、周恩来对未来社会发展的思路及政策就发生了重大分歧。分歧的实质是:究竟是坚持新民主主义思想,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即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创造条件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还是放弃新民主主义构想,尽快消灭民族资本主义,立即向社会主义迈进。
刘少奇遵循并发挥了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思想,认为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了道路。革命胜利了,民族资本主义是要发展的。1949年5月刘少奇在天津的讲话说:“中国不是资本主义多了,而是少了”,“要承认资本主义的剥削是进步的”、“有功的”。针对东北局提出“党员发展成富农怎么办”的问题,刘回答说:“认为党员便不能有剥削,是一种教条主义的思想”。1951年7月山西省委写了一份《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提出“将互助组提高为以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公共积累和土劳分红的原则”,认为“对于私有基础,不应该是巩固的方针”,而应动摇、削弱、直到否定它。刘少奇在报告上批示说这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并说“现在不能动摇农村的私有基础,搞社会主义现在还是一个很远的事情。”毛泽东则明确支持山西省委的观点,对刘所批示的观点很不满意。而1951年10月,高岗在上送的《关于东北农村的生产合作互助运动的报告》中提出“生产合作互助运动指导的方针”,应该是“逐步由低级引向较高级的形式”,则受到毛的赞赏,并亲自写评语批发全党学习研究,说“中央认为高岗同志在这个报告中所提出的方针是正确的。”并斥责刘的思想仍然停在原地,“不去搞社会主义”,“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
5 1952年2月政务院公布《新税法》。周恩来在解释此法时说取消合作社的许多优待,“使国营企业、合作社和私营企业在纳税待遇上一样”,并得到了刘少奇的认可,人民日报据此发表社论提出“公私纳税一律平等”的原则。由于颁布《新税法》后引起了一些混乱,毛大为不满,严厉批评制订的《新税法》是“有利于资本主义,不利于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思想的总暴露”,“也是政务院脱离党组织领导下出现的错误思想”,“是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批评政务院犯了“分散注意”的错误,决定撤销周恩来为书记的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把政务院所属八个工业部的财经权划归高岗的国家计委领导,同时将政法、财经、交通、文教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交由其他几位领导人分管,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只是具体管理外交和外贸等涉外部门。
6 王行娟:作家出版社《贺子珍的路》,第1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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