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像恐怖主义培训教材
王晓渔
[导读]美军在海湾战争期间人手一本《孙子兵法》的说法,已被证明是国人一厢情愿的神话。看来有些理想主义的《司马法》,却很接近普世价值,比长城、兵马俑和地动仪更值得追忆。
原题:《先秦“战争法”的普世价值》
当下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启蒙读物”,不是有关公民常识的读本,而是兵书,其中备受推崇的是《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
“儿童经典诵读丛书”“中华传统蒙学精华”“小学生国学读本”“新课标小学语文阅读丛书”“中国学生成长必读丛书”“看动画学国学”“名师推荐课外阅读丛书”,等等——《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无处不在。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哪几个国家如此贯彻“兵书从娃娃抓起”的精神?不仅儿童读物如此,各种经管励志、职场指南类的读物也贯彻着兵书的精神,全民皆兵。
《孙子兵法》的中心思想是“兵者,诡道也”,《三十六计》将这种精神发扬光大,“借刀杀人”“趁火打劫”“浑水摸鱼”“瞒天过海”“笑里藏刀”等,纷纷登堂入室,构成国人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主要用于两国交战的兵书,成为一个国家的内部规则,这说明“人民内部矛盾”一律被上纲上线为“敌我矛盾”,全民皆兵的结果是人人自危,“兄弟阋于墙”成为日常生活。
回顾中国兵法传统,并非只有《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一路。在公元11世纪,《司马法》和《孙子兵法》并列于“武经七书”,成为武校指定教材、武举指定参考书目。《司马法》后来逐渐淡出视野,这本据《汉书·艺文志》记载有155篇的兵书,现残存五篇。但是,《汉书·艺文志》没有把《司马法》列入兵书类,而是列入礼类。
残存五篇的《司马法》,更值得成为“启蒙读物”。《司马法》和《孙子兵法》的写作年代,难以精确到具体年份,大约在春秋战国时期。从精神气质上来看,《司马法》更具春秋精神,《孙子兵法》则是战国习气。春秋与战国的区别,如顾炎武所说:“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
1864年,京师同文馆刊行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天朝上国逐渐熟悉国际通行的“战争法”。
《司马法》是先秦的“战争法”。“贤王”融联合国秘书长和世界警察于一身,一边“制礼乐法度”,一边“兴甲兵以讨不义”,两手都硬。如果哪个国家有反人类的罪行,“贤王”就会派助手“征师于诸侯”,组建“维和部队”,干涉该国内政。“维和部队”需要遵守的军纪军规,一点也不亚于后来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内容是:“入罪人之地,无暴神祗,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
“维和部队”入驻违反人道的国家,不能羞辱这个国家的神灵,不能打猎,不能拆迁,不能放火,不能乱砍滥伐,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能伤害平民,要善待老幼;即使青壮年,只要放弃抵抗,就不主动出击;如果对方士兵受伤,公费医疗,伤愈之后遣返。在“维和部队”监督下,犯有反人类罪行的独裁者将受到惩罚,解除了人道主义危机的国家重新进行选举。
在《司马法》的“万国公法”里,一个国家不能以主权不容干涉为名,行反人类之实。“联合国”有使用武装部队进行干涉的权利。当然,在进行人道主义干预的时候需要遵守人道主义的规则,不能以恶制恶。
在对内关系上,《司马法》不主张全民皆兵,而是主张“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司马法》强调“国容”和“军容”有根本区别,“国容”需要温良恭俭让,“军容”要求临危不乱、处事不惊。这本更像礼书不像兵书的《司马法》,反对穷兵黩武,要让国民修养生息。
司马迁对《司马法》做出高度评价,认为“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义”。也即作为治世典范的“三代”,也没能穷尽《司马法》的精神。他对《孙子兵法》的评价就比较暧昧,先是表示由于众所周知,不再评论,接着又表示“能行之者未必能言,能言之者未必能行”。
经过漫长的博弈,现代战争重新确立规则。《孙子兵法》《三十六计》里无所不用其极,更像恐怖主义培训教材,不仅伤害日常生活,也不再适用于两国交战。美军在海湾战争期间人手一本《孙子兵法》的说法,已被证明是国人一厢情愿的神话。看来有些理想主义的《司马法》,却很接近普世价值,比长城、兵马俑和地动仪更值得追忆。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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