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三少女被撞死中共对藏政策使汉人有持无恐
陈维健
9月25日的晚上,四位四川 巴县的藏族女大学生,在泸定县泸桥镇一家汉人饭点吃饭住宿,遭受敲诈,100元的餐费付了200元,于是决定不在此住宿。没有料到老板的儿子,竟然开着车上来向她们撞去,三位当场被撞死,一位重伤,其中一位见车冲撞过来,试图爬墙逃走,但这位恶少开着倒车撞过来,仍然没有幸免,这样一件故意杀人事件,公安机关竟然当作交通事故处理。
这起案件并不复杂,与交通事故一点关系也没有。四位藏族少女碰上敲诈,已经忍 气吞声了,付了钱走人,一个得了黑钱,一个自认晦气,一般来说事情到此也就结束了,这样的事还升不到民族问题,这样的事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每天都在发生。但后发生的事就不一样了,开了车去把四个女孩撞死,如果她们是汉族女孩,他会这样做吗?仅仅因为不在他这里住宿了,就要把她们杀死,这是出于这样一种心里与动机,是什么样的背景让他有这样的胆大妄为。
如果我们把这个杀人行为归结为中共对藏的政策,对藏人的残暴统治,会有过于简单之嫌,上纲上线,把一件单纯的刑事案件,挑动为民族之间的杀戮。但当公安把这样单纯的刑事案件,当作交通事故来处理,明显地在包庇一个杀人犯,事情的性质就起了变化。政权机关成了杀人犯的帮凶,以政权的名义颠倒黑白,以政权的名义欺侮藏民。
中共政权历来宣传藏人是野蛮落后民族,且是一个不知好歹的民族,藏人都是分裂份子。这位杀人的恶少不会不受政府此类宣传的影响,且又身在藏区,平时看多了政府对藏人的野蛮专政,自然觉得欺侮藏人,便是天经地义的事,就是杀了他们也等于为国家除害,开车将他们撞死,这是公私兼顾,而且事情也果真如此,公安将他的杀人当作了普通的交通事故。
这起故意撞人至死案,其性质与恐怖事件无异,是在公共场 所进行的一起恐怖袭击。去年10 月天安门金水桥发生的汽车撞人事件,造成五人死亡,车上袭击的三人,也在事件中烧死,此事件中共立即定性为恐怖事件,今年又将此事件有关联的3人判死刑,多人被判 徒刑。如果依照此案,这起事件也可列入恐怖事件,不但这位肇事恶少要被判死刑,包括他父亲在内的家人也得判死刑。当然在中国是否是恐怖事件,政府说了算。
这些事件如果倒过来,是一个藏族人开车去撞四个花季的汉人女孩,政府会是这样的一个说法呢?我们可以预见说法是这样:这是一个对中国政府与汉人怀有仇恨的藏族家庭,他们受到境外达赖与反华势力的影响,试图将西藏从中国分离出去,最后这种思想让他们走向极端,制造了泸桥恐怖袭击事件。当天他们见四个汉人少女在国家问题上表达了对达赖分裂主义的看法,于是他们就起了杀性,虽然她们已经离开了店,但是还是开车追杀了上去,丧心病狂地将她们撞死。从这件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分离主义者最后必然走向恐怖主义,他们的手段是何等的残忍。
四位花季藏族少女惨死、重伤于恶少的车轮之下,让他们的家人情以何堪,更让他们不能忍受的是政府对杀人者的袒护,政府的包庇无疑是对她们再杀了一次。死者家属向政府跪求公道,如果政府依然如故,不仅天理难容,更为今后汉人随意欺侮藏人,有持无恐开了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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