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号-专题 晓明简介 晓明文章检索

 

 

纪念文革:永远难忘的血泪史(2)
 
晓明
 
 
4、杀人手段之残忍历史罕见
 
1968年的广西大屠杀,不但杀人数量之多数全国之最,就是杀人手段之残忍也是全国其他地方少有,也是广西自有文字记载以来所罕见的。形形色色的杀人惨案几乎遍及广西各地,都是令人毛骨悚然,惨不忍睹的。下面仅择其最残忍的一些杀人惨案分述如后,就足可见广西当时杀人的惨状了。
 
(1)、1967年11月2日,全州县东山公社三江大队民兵营长黄天辉与
黄天爱(大队会计)、刘性林(“联指”头目)、刘义周(信用社会计)、刘俊博(党支部委员)、杨隆义(大队治保主任)等人商议,召集民兵班、排长等30多人开会,黄在会上传言湖南道县杀地、富分子的情况,提出“我们也要动手,先下手为强”,对地、富分子要“铲草除根一扫光”。会议决定采取坑杀的办法,即将人抓来推下黄瓜冲山洞,并按村分配抓地、富分子的任务。会后,黄天辉于10月3日晚带民兵去抓地、富分子,抓到后即押到黄瓜冲山洞。从10月4日凌晨1时起至上午11时的十一个小时里,分三批集体杀害地、富分子及无辜群众76人,其中有少年、儿童、婴儿31人,有7户39人被全家杀绝。死者蒋鸾英(高中文化,民办教师,女)曾当面指责黄天辉的行为是违反政策的,被黄一棍打下山洞而死。蒋的老母亲蒋元秀(地主,70多岁了),也被逼抱着自己三岁的孙子和一岁的孙女被推下山洞而死,死前曾苦苦哀求黄天辉留下一个孙子给入赘其家的贫农女婿也不准,只能含恨而死。地主刘香元是到贫农家入赘的,死前也曾哀求黄天辉,请求留下一个小孩给他贫农出身的爱人,也未获准,三父子被逼跳下山洞而死。这世上还有比这更残忍的惨剧么?
 
(2)、贵县松英乡乡长覃锡明,从1968年3月27日起,先后策划、组织杀害无辜群众40人,其中38人是经他亲自批准杀害的,有13户人家男性全被杀光,包括未成年的小孩12人,最小的一个年仅7个月,是从其母亲的背袋拉下来当着孩子母亲的面活活打死的。把人杀死后,又捏造罪名,诬陷他们是“反革命组织‘同心会’”的会员。
 
(3)、1968年3月7日,忻城县“联指”在其头目卢建能(县委组织部干事)、蓝名贵(县财办干事)及安东乡民兵营长莫现武等人的指挥下攻打岩峨“4·22”据点,“4·22”派卢秀苗、钟绍辉、莫家庆、莫显祖、吴祖顺、罗奇格等多人被“联指”抓获后枪杀。一个88岁的老太太贵仁妈因孙女婿钟绍辉是“4·22”派的,“联指”到她家搜查,叫她出去,老太太动作慢,被凶手用棍棒活活打死。一个88岁的老人也不放过,天理何在?
 
(4)、1968年3月9日,地主家庭出身的女青年陈振廉与未婚夫到灵山县檀圩买布,被“联指”头目陈宝声、姚善南非法抓捕,凶手们当众把她的外衣、外裤脱掉,又用刀把她的内裤叉、内衣和乳罩割烂,赤身裸体的让数十名围观的人看,一个凶手并把自己的胶鞋脱掉,拿来不停地打她的阴部和乳房取乐,最后用绳勒、用刀捅把女青年杀害。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野蛮地杀害女青年,绝对是人世间罕见的惨剧。
 
(5)、宜山县的党员干部黄秀英和小学教师杨松琼,都是已怀孕在身的女同胞,只因参加了“4·22”派,被“联指”派的人用枪杀和棍打死。杨松琼死后腹内的胎儿仍在蠕动,被凶手们用脚踏上肚子猛踩;黄秀英枪杀后被辱尸、曝尸示众,残忍至极。
 
(6)、1968年8月,平乐县二塘公社山背村地主分子李林结全家6人被杀,财产和粮食被抢光;二塘中学学生周治年只因是“4·22”派的,被“联指”们将其推下锰矿矿井,然后把手榴弹丢下矿井将其炸死;二塘中学女学生申广秀,是一位优秀的学生,只因是“4·22”派的负责人之一(宣传部长),被“联指”派非法抓到二塘公社各个大队轮流批斗,并多次遭到轮奸,最后被用刀捅死。
 
(7)、1968年6月9日至10日上午,在1天多的时间里,蒙山县文平大队民兵营长谭钊奇,策划和亲手杀害无辜群众、教师50人,其中全家被杀绝的有5户,地、富家庭的男性全部被杀光。1~14岁的小孩有18人被杀,其中有13个小孩是用绳子套住脖子后,在地上活活拖死的。
 
(8)、在1968年6月15日至9月26日间,临桂县“联指”头目、武斗副总指挥胥明德,策划布置、亲自决定和组织指挥杀害干部、群众77人,其中有县委副书记李瑾科、副县长周克仁、法院院长刘锡臣、检察院副检察长龙炎云等支持“4·22”派的领导干部13人,一般干部16人,教师4人,医师3人,学生6人,工人5人,有8对是夫妻双双被杀的。
 
(9)、凌云县武装部政委、县革委主任王德堂,诬陷在“文革”之初揭发、反对过他的干部、群众组织为“反革命”、“暗杀队”;诬陷县委书记赵永禧是“反革命总后台”、“阴谋组织暴乱”,亲自策划、组织“联指” 派人员把赵活活打死,并有12名干部、群众同时被杀害。杀人后王又公然宣称打死人事件为“革命”行动,大方向“正确”,并作为经验向全县推广,把全县杀人事件推向高潮。
 
(10)、贵县大岑公社柳江大队民兵营长徐善富,在1968年4~8月间,策划指挥或亲手杀害无辜群众33人,其中一次就杀害16人。为了杀人取乐,把被害者排成一路纵队,从背后开枪,名曰“串豆腐果”;有的是用船装到河中活活淹死的。徐善富兽性发作,杀人后强奸被害者的妻子二人,并用权势强奸其他妇女5人。
 
(11)、1968年7月20日,在“联指”头目唐厚全和顾问吴兰才的指挥下,南丹县和大厂矿务局“联指”1700多人围攻拉么矿“4·22”派据点。由于“4·22”派没有什么武器,之前他们也并未与“联指”派发生过什么武斗,被围困10天后,7月31日下午4时,据点内的“4·22”人员510多人手持毛主席像、语录本、“忠”字旗,扶老携幼出来到拉么第5生产队向“联指”“投降”,“联指”们当即从这510多人中挑出105人(所谓的“坏人”),然后又再从中挑出50多人拉到道班房公路边跪下,当即就枪杀了地主家庭出身的青年工人钟三。之后,“联指”派的凶手张昌瑾、邵波、匡宗玲、蔡科宣、杨加开、张敏、郑宗祥、李友华、龙世乾、刘明等一批人就对这些“投降”的人用木棍、铁条疯狂的乱打,有47人被当场打死,杀人场面惨不忍睹。几名女死者被打死后,被流氓龙世乾、刘明等人把衣裤剥光,用木棍捅女死者的乳房和阴部,极尽污辱之能事。
 
(12)、在武宣县,1968年的大屠杀中有526人被非法杀害,其中竟有75名死者被割肉、挖肝供凶手们煮食,是广西挖肝、割肉最多的一个县。最典型的惨案如:
 
1968年6月17日,正值武宣圩日,“联指”派小头目蔡朝成、龙凤桂等人抓汤晨辉上街游斗,走到新华书店门前,龙用步枪将汤击伤倒地未死,凶手王春荣手持五寸刀剖开汤的腹部挖出心肝,围观的群众也峰拥而上动手割肉,汤即命绝身亡。当时在场围观的有县革委副主任、武装部副部长严玉林,他亲眼目睹了这一残忍暴行而一言不发,如此的共产党领导干部连起码的人性和正义感都没有了。
 
7月的某一天,通挽区大团村第七生产队干部龙克星组织批斗会,批斗甘大作;批斗后将甘大作拉到附近田边,凶手龙业伟喝令甘大作跪下,并一棍往甘大作头部打去,甘倒地但并未死,凶手们即动手脱甘大作的裤子割生殖器。疼痛使甘大作醒来,并哀求说:“等我死了你们再割”,这些野兽们无动于衷,惨无人道的继续割甘大作的阴部,并剖腹取肝、割肉。甘大作在撕人肺腑的惨叫中挣扎,令旁观者毛骨悚然。生割活人,令人怵目惊心。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了,竟有如此的惨状,实在叫人无法理解。
 
1968年5月20日晚,武宣县禄新区大榕乡党支部书记石朝保等人,在桥巩村召开批斗王德欢、王开华大会。在批斗会上,王德欢被凶手们用木棍活活打死,王开华被打后未死,被拖到会场外用刀捅死。迨后,几名凶手即窜到王德欢家,轮奸正处豆寇年华之次女王凡珍。
 
(13)、1968年7月16日,阳朔县“联指”为他们到桂林参加武斗被打死的百货公司职工黄金成在阳朔公园内开追悼会,“联指”头目吕明忠、陈益昌、王天德等人竟策划杀人来祭奠他们的所谓“烈士”。他们把被非法关押的“4·22”派干部程志纯(百货公司干部)、苏良钰(县委委员、粮食局长)、李超(县合作社干部)押到会场,强令他们跪在死者黄金成的尸体前,当即被杀死。三人都是被棍打、刀捅死的,最后再补枪。苏良钰是先被割下耳朵再打死的,残忍至极。
 
8月20日晚,福利粮所在福利区礼堂召开批斗普益粮站干部廖大文大会。在批斗中廖大文被棍棒乱打,未死,几名凶手就用绳子把廖大文头在前、面朝下、手反绑着,从礼堂沿着福利老街,在那高低不平的石头路上拖到漓江边鲤鱼洲上,约一里半路程,廖被活活拖死。
 
(14)、1968年7月13日,平乐县“联指”武斗人员围攻桂林师范学校及榕湖饭店“老多”派的据点。由于进攻失败,平乐“联指”有12人在武斗中被打死,他们就寻找机会疯狂地报复。
 
当时,桂林“联指”在桂林火车站对面的东方红饭店前语录牌楼建立了一个专门关押人的“看守所”( 非法的临时监狱),把抓获的“老多”派人员和所谓“五类分子”关押在此,先后关了258人。7月14日上午,平乐“联指” 派武斗人员把在进攻桂林师范和榕湖饭店时死的12人尸体运到桂林玻璃厂,“联指”人员前往悼念。上午9时左右,平乐“联指” 派的卢红光、林海、李绍邦等20多人,冲进“看守所”对关押的人乱打,桂林市文化局副局长郭文刚等多人被打得头破血流。到了中午,平乐“联指”武斗人员廖德权、伍学强、林海、廖昌辉、候永成、唐桥生等24人又冲进看守所楼上,将被关押人员唐跃武(针织厂职工)、候霉(插青)、马震鹏(二中学生)、秦恩深(兽医站职工)、白先德(棉纺厂职工)、李江(汽配厂职工)等12人拉到桂林11中学对面的树林里,凶手们三人一群,5人一堆,分别围住被抓来的“老多”派人员,先是拳打脚踢,再用枪托猛击,用刺刀乱刺,最后开枪,把被抓的12人全部打死,杀人手段惨不忍睹,是又一起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惊天血案。
 
(15)、1968年6月28日,在龙胜县玉赠村发生一起惊天惨案。在支部书记吴建兴、乡长吴代珍等人的指挥下,凶手黄仁原、吴代松、吴孟贤、吴才智、吴和平、吴金秀等多人,把地主石光祖打死,吴耿基及女儿吴树娥、女婿吴振凡等同时被打死;孕妇杨开梅见其丈夫吴均被打,求民兵吴代章不要打,凶手黄仁原即把杨开梅打死,两个小孩(吴玉平8岁,吴玉金3岁)和丈夫同时被打死,死者的脑浆四射,血肉横飞,残忍至极。
 
(16)、防城县防城公社二江大队的唐颂南,是一个年近80岁的老人,早年曾跟随孙中山参加过辛亥革命,会见过孙中山先生,后又反对国民党,拥护共产党,1968年2月29日被诬为“历史反革命、国民党残渣余孽”而被活活砸死。
 
防城县文工团的女演员、大学毕业生易宁,因参加“4·22”派,被“联指”非法抓捕杀害。面对凶手们的刀枪,易宁宣称自己无罪,并严正指出“联指”们乱杀人是违法的,是真正的犯罪。她临死前曾高呼“共产党万岁”,并面对枪口站立着迎接罪恶的子弹,表现了大无畏的勇敢和对凶手们的蔑视,不愧为一位巾帼英雄之举。
 
(17)、1968年4月初,巴马县的“5·12”派(即“4·22”观点一派)在县城受到围攻,没有立足之处,在黄德康、苏汉等人的带领下,部分人员逃到了恙圩公社乙圩大队下乙屯躲藏逃命。“联指”得到消息后,即由县武装部部长李彦智、恙圩公社武装部部长卢金珊、副部长黄正业和乙圩大队革委会主任覃德强等人指挥下,组织2500多人围攻下乙屯。从4月中旬开始至4月21日,围攻多天。由于“5·12”派没有什么武器,加之村里男女老少一村人,不可能挡住“联指”的进攻,他们愿意主动“投降”。“联指”们叫被围困的人不论男女老少都要脱掉上衣举起双手出来,极尽人格之侮辱。这些人“投降”后,当即遭到血腥的屠杀,黄德康与下乙屯韦卜楼等49人被枪杀(苏汉当时曾逃脱,但不久即被抓获杀害,苏是体委主任、体育运动员,妻子胡春虹也被杀),被杀者中有两名儿童(8岁、11岁),三名婴儿,60岁以上的老人8人。凶手们不但杀人,全村44户133间房屋全被烧毁,幸存者只好流落他乡,整个乙下屯荒无人烟。这和日本法西斯当年的三光政策有何区别呢?
 
(18)、罗城县的“6·15”惨案:1968年6月15日,罗城县革委会在县城广场召开“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总进攻誓师大会”,由军管会宣判三名罪犯。县直各单位、全县各区上万人到会,并带来了155名批斗对象(“4·22”派人员和地、富分子)到会场,人人挂黑牌、戴高帽、被反手捆绑跪着在大会会场一旁。大会对三名罪犯宣判后,段志英(县革委第一副主任、县人武部部长)在大会上讲话:“专政是群众的专政,要放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镇压敌人。要向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不管敌人在什么地方出现,就要在哪里把他消灭掉”。接着鼓动干部群众说:“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一定要把他们斗倒斗臭,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段讲完话后,大会即宣布以各区和县直机关为战区进行批斗。于是,各区、县直各单位就把队伍和批斗对象带到广场周围开展批斗,一场大屠杀即开始。
 
在批斗现场上,各区、县直各单位都有人用棍棒、石头打批斗对象,有好心的干部对段志英说:“这样行吗?要出事的,我们要讲话”。段却说:“不能给群众泼冷水呀!”
 
段志英走到黄金战区时,见该区只带来了三个批斗对象,批斗又不激烈,即叫该区革委主任银应用出来,边讲边向天河战区方向走,并说:“你们这个班子怎么样?是不是有点右倾呀!”银见天河区已批斗打死了七、八个人,回到本战区后即组织群众继续批斗,当即把三个批斗对象活活打死。
 
四把粮所干部柳学志(1954年入伍)被打死后,其妻黄凤琼即找段志英一起去看;当看到群众正用石头砸人时,段也不吭声。黄便问:“他们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这样打死人?如果犯了法,也应由法院处理,你们为什么这样做?”段志英却说“这是群众,我们讲他们不听,制止不了,你快走吧!”这时,旁边有人说,她不走,就连她一起干掉!黄凤琼只好无奈的离开。
 
当天,各战区在批斗中,共斗死、敲死、砸死、开枪打死59人,其中国家干部12人,职工2人,群众15人,地、富分子30人。县直机关打死韦善忠(供销社经理部干部)等3人,龙岸区打死高定中(居民)等8人,黄金区打死黄兆安(青明山林场干部)等7人,东门区打死张永华(社员)等10人,四把区打死莫加星(四把供销社主任,1946年入党的老干部)等10人,天河区打死张福宽(中学教师)等12人,乔善区打死许国强(群众)等6人,都是“4·22”派的人。
 
(19)、“五颗人头案”是富川县大屠杀最残忍的凶杀案

文革中的富川县境内虽未出现过两派的武斗,但由于这里“四二二”力量弱小,在形势
紧张的情况下,他们没有立足之地;为确保自身的安全,一些人就逃到平桂矿务局“四二二”
派据点躲藏。当据点被“联指”攻破,在此躲藏的富川“四二二”派逃难人员也被迫突围求生
其中有毛明昭(男,时年24岁,富川古城区人,富川拖拉机站驾驶员)、周文斌(又名周
六妹,男,23岁,富阳镇阳寿街人)两人于1968年7月7日晚突围后,在姑婆山脚躲藏
了两天,就想逃回家乡躲藏。当他们在7月9日晚正向富川方向逃生时,行至望高附近时
被钟山守卡的民兵抓住,当即把他们交给了在此驻防的“富川保红指挥部的前线指挥部”,后
由富阳“联指民兵”当晩押回富川县城,关押在“福音堂”。在关押期间,“保红指挥部”人员曾对
他们进行了非法审问和严刑毒打。

7月11日晚,虽然大雨不断,但“联指”派武装人员冒雨沿街喊叫,要人们明天早上参
加枪杀“反革命”分子的公审大会。7月12日一早,县“保红指挥部”刘汉荣(男,一般干部,
“文革”夺权后升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交待富阳镇的林国民(无业游民,镇民兵营武装连连
长)统一行动,“干掉”毛、周二人。当天上午11时左右,富阳镇“保红指挥部”在红星台召开
万人大会,会议由林国民主持,由毛景常宣读了毛、周二人的所谓“罪行”,程世红(镇农代
会主任)代表贫下中农讲话,最后以“富川县贫下中农最高法庭”的名义判处毛、周二人死刑,
立即执行,由事先安排好的女民兵班长何玉荣枪杀毛明昭,女民兵林代琼枪杀周文斌,富阳
区武装部长杨永友、武装干事李洪启分别协助林代琼、何玉荣把毛、周推入刑场,林、何分
别向毛、周开枪后,杨、李二人也补了枪,“保红指挥部”成员刘木贵(县革委委员,公安局
干部)也去补了枪。

在把毛、周押去枪杀时曾出现了淒惨动人的一幕,毛明昭突然在一位军代表面前跪下,
哀求这位军人救救他,谁知这位军人不但不理睬,还踢了他一脚,他在悲切的痛哭中被押赴
了刑场,使他至死都不能瞑目。

毛、周二人被打死后,林国民交代陈春生去叫“四二二”派的人员唐玉贱、吴红玉,强逼
二人用刀把毛、周的人头砍下,陈春生用铁线把两个人头串起来,由唐玉贱拿回红星台前的
电杆树上挂起来示众。

另有从平桂局突围出来的钟永芳(女,35岁,蒙山县文墟区人,中共党员,富川县总
工会秘书)、黄璋(男,25岁,苍梧县夏郢区人,富川县苗甫工人)、黄琇(男,23岁,
苍梧县夏郢区人,富川县拖拉机站工人,是黄璋的弟弟)三人,突围出来后,在附近山上躲
藏了两天,也想逃回富川老家,7月10日被钟山县立头同乐乡民兵抓住,11日同乐民兵电
告富川县“保红指挥部”,当晩富川“保红指挥部”总指挥黄礼天(县水电局一般干部,“联指”
派头目)即决定派人去接收“俘虏”,第二天就派出刘汉荣带领蒋梅森(县委工作人员)、欧
伯良、刘建忠(法院干部)、邓永瑞(福利中学革委副主任)、陈志远、陈春生等七人乘何
学多的慰问车(慰问到平桂围攻“四二二”的富川“联指”武斗人员)前往钟山县同乐,下午4
时何学多的慰问车返回后,就将钟永芳等三人押上汽车。在行车中何学多就与刘汉荣商议,
要在路上搞掉这三人。当车过望高回到富川地界白沙至河路口岔路旁时,何学多叫停车,当
车停好后,他先下车,并叫民兵把钟永芳、黄璋、黄琇押下车,推到山边枪杀,何学多和其
它人都开了枪。把钟永芳等三人打死后,即叫刘建忠去白沙强制“四类分子”程宽期和子女程
长增、赖冬青等人用柴刀把三名死者的人头砍下,洗净后丢到车上运回县城富阳,当晚由民
兵陈志远将三个人头挂在红星台前的电线杆上。

就这样,在县城红星台同一根电线杆上悬挂了五个人头,示众了两晚一天。人们看到的
五颗人头面色苍白,肉质瘀黑,面部还有横七竖八的伤痕,用铁丝穿过双耳缠挂在电线杆上,
每颗人头都挂有写着名字的牌子。只见每颗人头半张着口,像似有话要说,眼睛也微开着,
分明是死不瞑目,还有被砍斩的颈部裸露的骨头和肉被雨水洗刷得苍白恐怖。此事震惊了整
个县城,其景状之悲惨令人目不忍睹,善良的人们只能饱含泪水,窃窃私议,但却敢怒而不
敢言,这是富川亘古未见最血腥恐怖的场景。

除上述五名被害者外,一个当年人口不足十万人的小县,文革大屠杀中就有270多人
惨遭杀害。被害者中有少数领导干部,如县组织部长兼办公室主任肖汉奎,因支持“四二二”
派,被定为“走资派”,多次遭到残酷批斗,最后在一次批斗会上被活活打死。其次是“四二二”
派的骨干成员和一些反对过他们的人,如毛明昭、钟永芳、黄璋——等一批人被杀害。更多
的被害者则是那些在历次运动中戴帽的“地、富、反、坏、右”及他们的子女。如在离富阳镇
不远的巩塘村,一个邻近湖南省道县的偏僻瑶乡,在“保红指挥部”派生出来的“贫下中农最高
人民法院”的“群众专政”下,与湖南道县疯狂残杀地主、富农分子及其子女的屠杀在这里得以
实施,大批屠杀地、富分子和他们的子女,凡男丁都杀,“满门抄斩”,儿童、婴幼儿都不放
过,令人惨不忍睹,悲痛欲绝。巩塘村成了富川的杀人试点,杀人数量全县最多。
 
(20)、1968年8月5日,在韦国清、军区负责人的指挥下,部队和联指武装人员最后攻破了“4·22”派解放路据点,战斗中,包括“4·22” 派负责人黄达升在内的数十人在武斗中被打死。据点被攻破后,杀红了眼的“联指” 派武斗人员迅即开始了一场疯狂的大屠杀。据统计“4·22”派有1340人被打死,其中许多人是被抓到后当场枪杀的,杀死后把尸体推下邕江,鲜血染红了邕江河水。在被抓获的“4·22”派人员中,有好心的部队战士把被抓到的“4·22”人员围住,以图保护他们不被杀害,但“联指” 派的凶手们杀红了眼,冲破军人的保护,强行把那些“4·22”派的男、女青年拉出人群当场枪杀。
 
其后在“联指” 派人员押送“俘虏”的过程中,从解放路出来,走到广州照相馆门前又枪杀了26人。
 
在部队和“联指” 派武斗人员围攻展览馆和解放路等地“4·22”派据点时,“4·22”派共被打死1470人,被“俘虏”9845人(包括居民2500人),在被“俘虏”的人员中,有7012人是各县到南宁避难来的,交回各县处理,这些人在路上或者回到本县后即有2324人被杀害。围剿南宁“4·22” 派,是全广西杀人时间最集中、杀人数量最多的地方。
 
南宁“4·22” 派负责人及骨干成员史妙甫、熊一军、盛国福、高丽霞、张绍佺、郑绍兴、秦尙群------等等一大批人就是在解放路据点被攻破后被抓捕的,后被长期关押,受尽迫害。特别是史妙甫、高丽霞和其它一些所谓“现行反革命”“阶级敌人” 共22人 被押到广西展览舘作“活人展览”, 历时数月组织南宁及广西各地的“联指” 派人员前來参观。令人想不到的是当时的广西最高领导者韦国清、安平生等一些领导人也來到展览舘参观“活人展览”, 韦国清特意走到高丽霞身边,对高丽霞说:“你这么年轻、漂亮,也参加反革命组织,当反革命;早知道我把你送到越南打美帝好了”。 就从韦国清的这句话,不打自招的道出了他的心里话,他是一直都把“4·22” 派当“反革命组织” 看待的,其狼子野心何其毒也。
 
被当作活人展览的史妙甫,当年仅是一个中学生,作为“4·22” 派解放路据点的负责人,当把他押到览览舘作活人展览时,他义正严辞地说:“你们的这种作法是非法的,其意在羞辱我,实际上是在羞辱你们自己”。 这是何等在理之言啊!去年我结识史妙甫先生时,说到当年文革中之事时,他一直认为自己沒有错,对韦国清和“联指” 派的幕后指挥者及那些众多的杀人凶手仍然充满了无比的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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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上述的杀人惨案全广西几乎各地都有,无须再一一列举了。任何一个正常的人、有良知的人,看了这些记述,都会痛心疾首,悲愤交集,对死难者会充满无限的同情和惋惜,对杀人的指挥者和凶手们会充满无比的仇恨。
 
关于杀人手段之残忍和那个悲惨的时代,看看广西“处遗”时几个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在“处遗” 资料上写的文字,就能更清楚地说明了。
 
武宣县:纵观历史,原始社会生产力极不发达,有吃人肉的现象,此后这一现象已绝迹。但,“文革”中武宣县有75名死者被挖肝吃肉,是丧失人性、愚昧无知的“返古”人吃人的离奇行为……在武宣县,党员干部因吃人肉受到开除党籍或清除出党的共27人。
 
合山市:我们……百感交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在那个“伟大”的革命时代,在那场“史无前例”的运动中,国法不复存在,公理不复存在,整人、害人、杀人者不但无罪,反而有功。不少人入党、当了官。挨整、挨害、挨杀的人还得背上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连他们的家属、亲属都受到歧视……
 
崇左县:……(杀人手段)有剖腹取肝煮食,取肠挂在树枝上的,有用牛拖死的,有杀夫奸妻、杀父奸女的,有杀人后抄家抢劫财物的……
 
柳江县:(杀人手段)有拳打、脚踢、刀砍、匕首刺死、棍棒打死、枪杀、粉枪杀、挖眼睛、割鼻子、割耳朵、剖腹取肝、死后砍头示众、火烧死、活活甩死、活埋、丢下水潭或河里淹死等等。
 
这些都是何等感人至深、诚实而在理的肺腑之言啊!
 
  1. 大屠杀之事为什么长期得不到揭露和处理
 
1968年的广西大屠杀,虽是在“文革”的特定时期所发生的事,但,事后依法进行处理,对杀人的组织者、策划者和杀人凶手依法惩处,总是一个正常的社会、一个国家和政府所应该做的事。然而在广西,这些杀人的策划者、指挥者及杀人凶手们不但长期未受到法律惩处,反而成了“文革”有功之臣,成了“保卫红色政权”、“保卫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领导干部韦国清”、“镇压阶级敌人”的积极分子而入党、提干,或者参军、升学,一些人并被提拔成了掌握一方大权的领导干部。这又是一件叫人无法理解和无法容忍的怪事。
 
如南宁“联指”的头目廖炜雄、颜景堂、潘玉臣,因指挥武斗、指挥杀人、迫害干部有功,廖、颜都当上区革委副主任,廖并当上了区党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九大代表,潘也当上了区革委常委、公安厅副厅长;凭祥“联指”头目黄日南当上了市委副书记、市长;来宾县“联指”头目唐彪当上县委书记;兴安县“联指”头目唐廷国当上了县委书记;桂林“联指”头目曹铁军、李年生成了市委和市革委的重要领导干部;其他许多地方的“联指”头目和杀人凶手如临桂的胥明德、韦英豪、凌云的王德堂,宾阳的王建勋、韦善强,阳朔的吕明忠、蒋彬,上思的段振邦,罗城的段志英等等,因镇压群众或杀人有功,都得到了重用或者提拔;甚至光天化日之下在桂林开枪连杀5人的兴安中学生蒋孝生(时年20岁)事后也参军、入党、当上了大队党支书和大队长。像这样的人和事。在广西是太多了,这真乃天大的怪事和奇闻。
 
原来这一切皆因有韦国清的关系,“文革”中韦国清一直是广西的一把手,他大权在握,背后又有黄永胜和林彪在支持。黄、林垮台后毛泽东仍在支持他,广西各地、各级的当权者又都是他的亲信、党羽,无怪乎他可以一手遮天,可以翻云覆雨,谁能奈何了他呢。
 
另一方面,韦国清所控制的舆论阵地广西日报,更是成了韦国清的喉舌,一直在为韦国清歌功颂德,摇旗呐喊;鼓吹“文革”中广西有一条“正确路线”,为韦国清涂脂抹粉。
 
在“文革”中的任何一个阶段,广西日报都成了韦国清发号施令、胡作非为的传声筒和吹鼓手。“文革”初期的1966~1967年大动乱期间,1968年的大屠杀期间,广西日报所扮演的角色已是世人皆知无须重复了;就是在其后的清查“5·16”运动、批林批孔、儒法斗争、评水浒、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一系列的所谓运动中,广西日报所扮演的角色都是极不光彩、令人作呕的。对报上的语言,那种低能的水平,笔者当年(1968~1978年)读广西日报时,往往会发出会心的嗤笑。
 
如1971年的春、夏季,广西开始全面清查“5·16”运动,广西日报劲头十足,一马当先,把在1968年镇压“4·22” 派和“桂林老多”所说厌了的话又搬出来鼓噪一番。什么“广西有一条‘5·16’黑线”,他们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反党乱军”、“反对新生的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等等,全是以大帽子压人的空话、废话。笔者当年是一个单位“老多”派的负责人之一,对广西的问题十分清楚,广西根本就不存在什么“5·16”集团。可是韦国清之流仍在拉大旗作虎皮,还是通过广西日报在拼命的喧嚷,还是在装腔作势的在搞清查,只不过是把“4·22” 派和“桂林老多”的各级大小负责人(大屠杀的幸存者)又抓来批斗、软禁,明曰办“学习班”交代问题。实在是可笑而又可恶之举。
 
1974年的批林批孔运动时,“桂林老多”中有一批人站出来揭露1968年桂林“8·20”行动镇压“老多”和人民群众之事。“8·20”行动使桂林市和桂林地区12个县近万人丧命,是一起惊天的大惨案。这些人站出来揭露“8·20”,揭露韦国清、陈秉德之流的滔天罪行,桂林人民无不拍手称快。但此举却惹恼了韦国清等杀人的幕后策划者,他们当即布署镇压,把敢于揭露杀人之事的张雄飞、许瑞林、龚志明、李新等20多人非法逮捕,并以“反革命”罪判刑,同时在全市各单位强制群众表态,要说“8·20”是“革命行动”,这是地地道道地法西斯行为,是强盗行为。广西日报也在舆论上配合,说什么“桂林那几个反革命分子”“企图翻天”,以压制人民起来揭露韦国清等人的罪行而在制造歪理邪说。
 
到了1976年春、夏时节,“四人帮”在毛泽东的指挥下发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时,韦国清又通过广西日报把桂林1974年抓捕的那几个“反革命分子”张雄飞、李新等人说成是“复辟资本主义的社会基础和依靠力量”;但,到了1976年冬“四人帮”倒台后,他们又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此时则把张雄飞、李新等人说成是“四人帮”反党集团的组成部分,是“四人帮”的别动队。1977年广西区党委发出的3号文件中仍说:“在批林批孔运动期间发生在桂林的那几个‘反革命’分子挑起事端,是‘四人帮’插手广西的严重‘反革命’事件,是‘四人帮’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阴谋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在广西日报上连续刊登批判文章。对于韦国清和广西日报这种“翻云覆雨”的卑劣伎俩,笔者当年就觉得可笑、可耻。韦国清和广西日报的一切表演,全是欲盖弥彰的可耻伎俩。
 
1968年广西大屠杀之事,长期得不到揭露和处理,原因就是因为韦国清和他的党羽一直在把持着广西的党、政大权之故。大屠杀、大镇压本来就是他们搞起来的,他们怎么能自己起来清查自己、处理自己呢?他们千方百计地压制群众,不准谈论“文革”中广西杀人之事,更不准揭露;谁敢于揭露,他们就会利用权力来封锁、镇压,免使他们受到法律的追究,用心何其毒也。
 
1975年韦国清调到广州,其后又调到北京升迁,可谓“一路顺风”。虽然“四人帮”倒台,“文革”结束了,但安平生、乔晓光依次在广西执政,执行的仍是一条没有韦国清的韦国清路线,他的余党仍在把持广西各地的大权。当全国各地都在清算“文革”的罪行,平反冤假错案时,广西却依然按兵不动,使广西的“处遗”工作比全国晚了六年多,其源皆在于韦国清的缘故。
 
  1. 广西的“文革处遗”及其给世人留下的遗憾
 
1968年的广西大屠杀,在韦国清当政时期不可能得到任何处理,这是在人们意料之中的。因为事情本来就是韦国清及各地的当权者们策划、指挥的,他们不可能自己处理自己。但,在韦国清调离广西后,特别是在1976年10月“四人帮”垮台后也仍然长期得不到处理这就使人不可理解了。“四人帮”的垮台,“文革”的结束,全国到处都在清算“文革”的罪行,到处都在平反冤假错案,追究“文革”中的坏人坏事,特别是那些作恶多端的杀人凶手,对他们依法严惩,这是广大人民正义的要求,是时代的呼声。然而在广西,却是景物依旧,人事依然;庆父不死,鲁难不已。这可急坏了无数受难者的家属们和无数受迫害的人们。他(她)们无不心急如魂,对那些杀人凶手和现在仍在保护杀人凶手的执政者充满了无比的愤恨。
 
对于广西的大屠杀,广西人民一直都是不停顿地在揭露的。现在毛泽东死了,“四人帮”倒台了,许许多多受难者家属及受迫害的人们更是勇敢地站出来揭露韦国清及那些杀人指挥者和杀人凶手们的滔天罪行了。到了1982年,在全国各地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名曰“处遗”)基本结束之后多年,在全国形势的影响之下,在广西人民的迫切要求之下,广西的“文革”处遗工作也终将开始了。
 
1982年和1983年,在胡耀邦的领导下,中央曾两次派出工作组进驻广西。那时的中央领导人胡耀邦批评了广西当时的执政者乔晓光,指出他在处理“文革”遗留这个问题犯了错误,其后乔检查了错误。在中央的督促下,广西区党委才成立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领导小组,区党委先后发出了[1983]54、55、59号文件,以指导广西各地的“处遗”工作。文件中所规定的“处遗”方针和政策其主要精神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对打死人问题和对杀人凶手的处理,要本着“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的原则行事。有某些领导人甚至说“文革”中杀人问题的清查,要做到“水不能干,石头不能现”,“要向前看,不要向后看”,“要看当时的历史情况”,现在如果“再杀一批人怎么了得”。
 
根据区党委和中央领导人的指示,广西各地、市、县都成立了“文革处遗”领导小组,抽调一批干部从事“处遗”工作。首先是调查核实各地的冤假错案和打死人的情况,然后进行处理。在此基础上,否定了中央的《7·3布告》,特别否定了广西区革筹、广西军区的《6·17公告》和桂林的《8·20公告》。对在“文革”中被打成“走资派”、“叛徒”、“特务”、“现行反革命”、“反共救国团”、“暗杀团”的人一律予以平反恢复名誉;对被非法杀害或迫害致死的人一律给予平反昭雪,强加于他们头上的一切不实这词一律推倒。对农村中被杀害的人,每个受难者发给丧葬费100元,抚恤费120元;如果是国家干部和单位职工被杀害的,除单位给予丧葬费和抚恤费外,其未成年的子女由单位抚养至18岁,特困家庭的成年子女安排就业,孤寡老人和生活困难者给予定期的生活补助。这样的处理无疑是一大进步,也是最起码应该做到之事。
 
然而,对那些严重的违法乱纪者,特别是那些残杀无辜的杀人凶手和它的幕后策划者、指挥者们的处理,就不能令人满意了。在1983年至1985年的“文革处遗”中,据官方的统计资料,全广西87个县、市、柳州铁路局被非法杀害(包括被迫害至死者)共计89810人(民间估计应超过十万),而在“处遗”中受到判处死刑的仅10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14人,判处有期徒刑的1841人;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竟达47617人。这样的处理结果就不能令人满意了。受难者家属无法接受,社会舆论也普遍不满。
 
人们的不满,首先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太少了。大屠杀中杀了89810人,现在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了,却只有10名凶手被判死刑,14名凶手被判死缓,判有期徒刑的也只有1841人,这怎么能使人满意呢?
 
当然,当年杀了近9万人(为官方统计资料,学者和民间估计应为15万人左右),现在不可能再杀这么多人,这是人们的常识所能理解的。虽然当年的乱杀人是在“文革”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事,但,特定的历史条件并不等于可以乱杀人,而杀了人并不等于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少杀是对的,但那些杀人手段残忍、杀人数量多的凶手(连小孩也杀,全家杀绝)每个县、市至少应有数名被判死刑,全广西至少应有100至数100名凶手被处死才能足以平民愤,才能还法律的尊严与公正。
 
其次,人们的不满是以党纪、政纪的处分来代替法律的惩处。党纪、政纪处分怎么能与法律的惩处混为一谈呢?“文革”中的杀人狂、迫害狂,甚至吃人肉、吃人肝,全广西47671人只受党纪、政纪处分,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太叫人难以接受了。这近5万名杀人凶手(或与杀人有关的人)至少有一半以上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才是令人满意的结果。
 
另外,一些幕后指挥者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一些人,他们根本未受到任何处分。如韦国清就调离提升了;宾阳县杀了三千多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宾阳县革委会主任王建勋调到广州升官去了;平乐县武装部负责人李嵋山对平乐县的乱杀人也是负有领导责任的,也调到南宁军分区升官了。类似这样有罪(起码是过错)未受到任何处分就调到异地升官的还大有人在,这怎么能使人信服呢?
 
其实大屠杀本身就是一种政府行为,当时的革委会、武装部、军分区以至区革筹、广西军区,都是当时执掌大权的领导机关,他们发《通告》,鼓吹杀人理论,鼓动杀人,带队围剿造反派,这不是政府行为又是什么?个别地方至少也是政府不作为的结果;面对乱杀人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都不出面制止(或制止不力),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政府不能保护人民,这个政府又有何用呢?有的就是政府出面做的,政府的负责人站到了杀人凶手一边。直到处遗的时候,也未见哪一级政府和哪一位负责人站出來向受难者家属和受迫害的人说一句道歉的话,他们哪里还有一点人性和自责之心呢?
 
特别是在那个疯狂与荒唐的年代里,以“革命群众之手”,以“革命”的名义杀人,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群众专政”的歪理邪说,至今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残存,未得到很好的批判。一些人在谈论“文革”问题的时候,往往会暴露出许多认识上的错误,这是十分令人忧虑的。一些人当年虽未参与杀人、打人,但他们在傍边围观,有的还在喝彩,推波助浪,至今仍不感到内心有愧和自责,认识没有提高,更是一个令人遗憾的问题。
 
“文革处遗”是一大进步,但它的不足,它留给世人的遗憾也是永存人间的。
 
结束语
 
“文革”是一场大灾难、大浩劫,已是世人所公认的了。“文革”在广西,更是一场反人类、反文明、灭绝人性的兽性猖狂大表演。在“文革”之初期(1966年至1967年初)广西的“文革”与全国各地大致是相同的,都是受毛路线的挑动而产生的派性之争而已。但从1967年的夏季以后,特别是在1967年冬天至1968年7、8、9月,广西的“文革”就有它的特殊性了。今天我们在回顾和反思广西的“文革” 时,至少有下面两个方面是值得人们深入思考的。
 
    1. 应当彻底清算韦国清的罪行
 
“文革”的罪责当然首推毛泽东,没有毛泽东发动的“文革”,全国人民就
不会有十年的大灾难。然而在广西,除了要追究毛泽东的罪责以外,更主要的是应追究韦国清的罪责。因为广西的几乎一切问题和事件,都是因为韦国清而引发的。正是他利用职权,指挥广西军区、各军分区、人武部,支一派、压一派;制造《6·17公告》把“4·22”派打成“反共救国团”、打成“反革命”组织;向中央谎报军情骗取中央下达《7·3布告》;公开动用军队镇压“4·22” 派和“桂林老多” ,终于导至广西大屠杀的发生,使十多万的生灵死于非命。那种种残酷的杀人手段,那种杀人如麻的惊天惨案,乃是历史罕见的。这是一场灭绝人性、反人类的大屠杀,比起当年的日本法西斯和德国法西斯的大屠杀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就是现代的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反人类的大屠杀、南联盟前总统米洛舍维奇反人类的大屠杀,与韦国清制造的大屠杀相比庚是小巫见大巫了。
 
就是这么一个韦国清,大屠杀发生之后,他一直压制广西人民,不准人们谈论和揭露大屠杀之事,谁要敢于揭露他就要利用权势来镇压谁,把人打成“反革命”而逮捕判刑。桂林的张雄飞、李新等二十多人因在1974年就敢于起來揭露1968年大屠杀之事,1975年就遭到韦国清的抓捕判刑,就足以说明韦国清的霸道和独裁者的本质。
 
1976年9月毛死了,10月“四人帮”倒台,“文革”结束了,全国各地都在清算“文革”的罪行,都在平反冤假错案。然而在广西,大屠杀这人命关天的大事却是仍在被压制不准揭露,受难者及受迫害的人更谈不上平反昭雪,这一切皆因韦国清及他的势力仍在控制着广西的缘故。
 
“文革”中韦国清对广西人民是犯了罪的,不论从什么角度来看,在广西人民面前他都是一个罪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审判。然而大屠杀之后十多年了,从未见他对广西人民有一丝一毫的检讨,从未见他对受难者和受迫害的人们有愧疚之情。直到1983年,全国各地“文革处遗”结束6年之后,在广西人民的强烈要求下,在中央的督促下,广西才开始了“文革处遗”。而直到此时,韦国清才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发言说,“对错误认识不足,思想转不过弯来”,仍未见有一句对广西人民的检讨和道歉的话。所谓“思想转不过弯来”,是他一直认为“‘文革’中广西有一条正确路线”,他自己就是这条“正确路线”的代表,他是一贯“正确”的,这种错误的思想一直在阻碍着广西处遗工作的开展。
 
韦国清在广西所犯下的罪行(绝非一般的错误),不但没有受到任何清算和处理,反而一路升迁,实在是叫人无法理解的。更有甚者,到了上世纪的90年代以至本世纪的初期,仍有人在睁着眼睛说瞎话,还在为韦国清歌功颂德。这说明韦国清的余毒、说明“文革”的余毒远未肃清,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觉和思考。
 
如广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11月出版的《广西新四军人物》一书,其中的一篇文章《一代英才亿人景仰》是专门写韦国清的;2000年6月,《南宁晚报》连续刊载了何绍榜写的《韦国清上将主政广西二十年》(下称《两篇文章》)。《两篇文章》都是极尽能事吹棒和美化韦国清的,看了使人觉得肉麻,满篇的空话、套话、假话使人生厌。
 
韦国清何许人也,他主政广西到底干了些什么,广西人民是最清楚不过的,任何歌功颂德和吹棒的不实之词都是广西人民所绝不能接受的。
 
1913年9月2日韦国清出生在广西东兰县东院区板梅乡弄英屯一个壮族农家。1925年夏天,韦国清的父亲韦宗典因参加共产革命反对地主和国民党的地方政府,1926年7月17日遭到团防局的伏击而丧命;翌年春祖父韦廷繁也因参加共产革命而遭杀害。父亲及祖父的死,给了韦国清巨大的打击与影响,他决心为父亲和祖父报仇,对国民党和地主豪绅充满了仇恨。1929年韦国清终于跟随韦拔群参加农民运动,参加共产革命了。他参加了共产党领导的百色起义,而后转战到了井岗山,成为正式中共党员。在其后的漫长岁月中,韦国清从井岗山的反围剿、到转战至延安、然后参加八年抗战、再到国共3年内战向国民党夺权,近二十年的时间从一个普通战士而成为共产党的将军,就他的人个奋斗来说是收获颇丰的。他作战勇敢,是深得共产党领导人毛泽东称赞的。
 
客观来说,韦国清参加了八年抗战打日本,是为中国人民做了好事的。至于他参加共产革命,参加了两次国共内战,为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立下战功,使他在共产党中为自己争得了荣誉和地位;但,这些对中国人民来说却未必有什么好处和功绩可言的。
 
就算他过去有功,也只能说明过去,不能说明现在,更不能说明将来。韦国清从1955年至1975年主政广西20年究竟干了什么呢?
 
1957年的反右运动,1958年的大跃进、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运动,1959年的反右倾运动,此时的韦国清虽是广西的第二把手(区党委书记刘建勋是第一把手),这些胡作非为、残害人民的所谓运动,韦国清也是负有责任的。1960年的反瞒产,1960年至1962年的大饥荒广西有数十万人饿死;1964年至1965年的四清运动,大搞阶级斗争,整干部、整群众、割资本主义尾巴,此时的韦国清是广西的一把手了,他该负什么责任不是很清楚的吗?至于十年“文革”给广西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是人所共知的,就无须再重复了。
 
而所有这些韦国清所犯下的罪行,《两篇文章》皆只字不提,不知这是无心还是有意。作者的用意人民是会看得很清楚的。
 
更有甚者,《两篇文章》最后都说:“1989年在他生命的最后时期,对制止动乱和平息北京地区的反革命暴乱极为关注,表现了一个共产主义者的赤诚之心,他的不朽功绩将永载史册”。至死都不忘独裁专制,至死都不忘压制人民、镇压民主运动;和他在广西的一系列胡作非为,和他在广西所制造的大屠杀一样,他的罪行才是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
 
《两篇文章》都在不顾事实的吹捧和美化韦国清,其目的在于掩盖和抹去韦国清在广西所犯下的罪行。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在民主化、法治化逐步实现的今天,还有人把韦国清这个独裁者和侩子手搬出来胡吹,只能说明“文革”的余毒远未肃清,人民更应该反思“文革”,更应该深入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
 
    1. 值得反思的民族与社会制度问题的思考
 
“文革”中广西两大派的基本群众都是在毛泽东思想和路线的指引下参加运
动的,郍时谁都标榜自己要“保卫毛的思想和路线”,“保卫以毛泽东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两派之间的派性之争,全都冠以“革命”的名义在进行。这是“文革”初期那个特殊年代的普通现象。
 
然而,深入的研究和反思,人们会发现,最初参加所谓“保守派”的人,多是一些被认为是“奴性” 足的所谓“老实、本分、听话”的人,有些则是被领导看重、平时表现“积极” 的“先进”人物;而参加“造反派”的人,往往是一些所谓“不太听话”、“思想活跃”、“调皮”、 具有民主思想的人。笔者当年参加“桂林老多”这个“老造反派”组织,就是笔者一个人带着几名学生在毛泽东“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和“对于危害革命的错误领导不应当无条件接受,而应当坚决抵制”, 以及要敢于“反潮流” 等思想的影响下,率先起來“造反” 的结果。经过数月的斗争,最后全校90%以上的教师和学生都参加到我们的组织中来了。其实我们当时敢于站起来“造反”,正是平时我们对领导们的官僚主义和独裁不民主的不满,我们这些人具有一定民主思想,在毛泽东号召“造反” 和“反潮流”的言论指导下,很巧合的与我们要求民主的思想相结合的结果。后来的发展,社会上的一般群众,特别是那些所谓的“地、富、反、坏、右”,他们也是同情和支持我们的观点,这与他们长期受压制、受迫害、没有民主、连基本的人权都没有是有关系的。
 
全国造反派的先进典型,如东北的张志新,湖南的刘凤翔、杨晓恺,江西的黎久莲、钟海媛,上海的林昭、刘文辉等人,他(她)们敢于反独裁、反迫害、争人权、争民主的斗争是令人敬佩的,他(她)们最终的遭遇是令人同情和惋惜的。我们广西的造反派“4·22” 派和“桂林老多”,也是因为反政治歧视,反迫害、反屠杀、争人权、争民主而受到残酷镇压和屠杀,而且是集体的屠杀。1967年冬天和1968年春、夏的那场大屠杀,正是这种屠杀和反屠杀斗争的集中表现。
 
在这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中,反独裁、反迫害、反屠杀、争人权、争民主一方是失败了。这是因为独裁者一方他们动用国家机器,动用了暴力手段,蒙蔽和欺骗那些愚昧无知的人,以“无产阶级专政”就是“群众专政”的谎言,以“革命”的命义挑动起一些人的凶残和兽性,草菅人命、大开杀戒而上演了一场20世纪人世间的大惨剧、大丑剧的结果。
 
其实,广西造反派反迫害、反屠杀、争人权、争民主的斗争之所以遭到失败,根本的原因是在于我们这个社会制度的问题,在于我们这个民族劣根性的问题。
 
我们这个国家的社会制度一直以来就是一个独裁专制的制度。过去的封建统治者如此,其后的北洋军阀政府如此,国民党的政府如此,到了毛泽东的共产政权更是如此。毛的独裁专制更是要远远超过了历代的独裁政府。毛氏的共产邪教理论深深地毒害了几代的中国人,他教导人们一切只为党、一切只为领袖而存在,从不给人民以人权、民主和自由。他信奉暴力,视人权、民主为异端。1900年的拳匪暴乱、杀人放火被他视为“反帝反封建”的“伟大农民运动”;“文革”之初在北京这样的文明城市就出现了“红色恐怖” 的屠杀,使一千多人丧命,毛氏却在鼓吹杀人凶手们是“勇敢的闯将”,他们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要把“彬彬”的名字改为“要武”。这种毛氏的狼奶喂养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一代又一代的狼群在中国产生,他们在为“革命”、“真理”、“理想”、“人民”、“领袖”、“主义”等等的名义下,不吃人、不施暴那才是怪事呢。广西“文革”中的杀人凶手们正是这样的狼群,在侩子手韦国清指挥下一群凶恶的狼群。
 
中华民族有5千年的文明史,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为人类作出过巨大的贡献。但,我们这个民族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一些人的劣根性,使他们愚昧无知、凶狠残忍,这在每个时代都是存在的,只不过到了毛氏当权的共产时代,喝了毛氏的共产邪教狼奶,表现得更为遇昧和凶残罢了。
 
假如没有独裁者们鼓吹的“阶级斗争”、“群众专政”的歪理邪说,假如没有那些具有劣根性的愚民受这些邪说的鼓动;如果我们的社会制度是宪政民主的制度,大屠杀之事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我国已故知名学者陈寅恪曾说:“中国之人,下愚而上诈”, 此言是完全符合中国实情的,自古以來的中国大多时代莫不都是如此的。就从近代以來的义和团运动到文革时的红卫兵运动、特别是1968年的广西大屠杀运动,都是典型的“下愚” 与“上诈” 紧密合谋的结果,欲成浩劫,缺一不可。
 
“文革”中要反思的问题是很多的,要总结的经验教训也是很多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政治体制要进行彻底的改革。这就要祛除人治,建立真正的法治;要取消一党的独裁专制,开放党禁、报禁;真正实行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经济市场化;给人民以真正的人权、民主和自由。惟有这样,才能建立一个真正民主的国家,才能与世界接轨。否则,“文革”之类的大灾难说不定哪天还会在中国重演。
 
今年是广西大屠杀49周年,亦是“4·22” 派成立50周年的纪念日。在回顾这些历史往事时,我们一定不要使无数的受难者再被隐瞒、不要再被遗忘。要牢记“文革”的惨痛教训,牢记“文革”中的广西大屠杀。要使“文革”中的惨痛教训、要使那种灭绝人性的大屠杀成为世人永久的警示。惟有这样,才能使仁爱、友善、不害人、抵制暴力、尊重人、保护家庭、讲礼仪道德、重知识等等这些社会生存的基础得以实现,才能促进这个社会真正的和谐。这是今天的人们所要追求和实现的伟大目标。                                             
 
                作于2017年3月 ,4月中旬重新补充修订


 
附:  本文主要参考文献及资料來源,主要是广西各市、县地方志中关于“文革” 部分的记述,以及八十年代初、中期“文革” “处遗” 时各地“整党建党领导小组”整理的冤假错案资料,已经出版的有关广西文革的文章,还有许多“文革” 大屠杀中的幸存者及受害者家属和子女的口述史料,由于数量众多,在此恕不一一列出,敬请谅解。同时,衷心地感谢各种史料的作者和口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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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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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晓明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7年5月2日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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