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号-专题 晓明简介 晓明文章检索

 

 

永难忘怀的血泪史
——“文革”中广西“造反派” 的 兴亡纪事
 
晓 明
 
  1. 引言: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对“造反”一词解析是:发动叛乱;采取反抗行为。就字义上而言,这种解析当然是对的。然而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造反”一词历来是被统治者视为犯上作乱的代名词,是要杀头的,历代的农民起义,那都是一次次大的造反举动,结果大多遭到了武力围剿镇压而以失败吿终,给社会带來了动乱,同时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推动了社会的向前发展。
 
共产党是靠造反起家的,显然会遭到那时的执政当局围剿镇压,险些灭亡。是日军的侵略中国和张学良发动的西安事变帮了共产党的大忙,使它得以发展壮大,并最终夺权建政。但当它夺得政权后,“造反”一词也在他们的宣传中消失了。然而到了1966年文革运动开始后,“造反”一词却突然成了最时髦、最响亮的革命口号和行动的座佑铭,一时间“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响彻神州大地,从1966年的夏秋季节开始至1967年的全年,人们都争先恐后地往自己头上戴上“造反派”的桂冠,声称自己的行动是“造反有理”,自己一派是“响当当的造反派”。虽然在此期间这些造反派们也曾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和镇压,如文革初期一些人被单位领导、工作组和老红卫兵把他们打成“反革命”和“右派翻天”,曾被抓捕和关押;到了1967年的2、3月,所谓“镇反”期间,一些造反派组织被砸,负责人被抓捕。但这两次镇压后来都得到了毛泽东和江青等为他们平反,使造反派们更坚定了执行毛泽东路线的决心,更忠实于毛泽东思想。毛泽东之所以两次为被打成反革命的的造反派“平反”,其目的是为了把文革运动按他的意图深入下去,通过此举来更好地运动群众,以造成一种他所需要的政治环境,造成一种社会气氛,触及人们的灵魂来形成一种社会心理和思想习惯,使他在位时巩固自己的独裁统治地位,即使在自己死后也无人敢于反对他。他为造反派平反的举动确实一时间得到了造反派的称赞,誓死要捍卫他的思想和路线。然而到了1968年事情发生变化了。此时的毛泽东认为他的绝对权威已经树立起来了,他信口开河的随便一句话就会被当作“最高、最新”指示号令全国,他的思想被吹捧成“当代马列主义的顶峰”,他的话是“一句顶一万句”,全国人民都要“时时照办,句句照办”,人人都在祝福他“万岁”,“万寿无疆”,他也顺口一句“人民万岁“,使他飘飘然起来了。正是由于这样,他要丢掉造反派了,认为他们“走过头”了,特别是1968年的“七三”、“七二四”布告发出后,紧接着毛泽东下令军宣队、工宣队进驻学校,造反派不吃香了,各地造反派都不同程度的遭到了镇压,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大屠杀。到了1976年9月毛泽东死后,10月“四人帮”倒台,造反派又再次受到清算,一些人被抓,被判刑,当政者们更是开动宣传机器,把“流氓、地痞、打、砸、抢”等等罪名往造反派头上套,这前后的反差颇令人深思。
 
被世人称为十年浩劫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简称“文革”),是毛泽东在1966年春、夏之交亲自发动和领导的,至1976年9月随着毛的去世和其后毛的余党江青、张春桥等“四人帮”的垮台而结束的一场运动。这场为期十年的所谓运动,是中华民族史无前例的大灾难、大悲剧,是一场革文明的命、革文化的命、革人民的命的历史大惨剧。“文革”中的种种罪恶及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现在已为中国人民、也为世界各国人民所知晓和遣责了,毛泽东这个独裁者和迫害狂也早已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但,“文革”中的重灾区广西,发生在一九六八年的那场大屠杀及它的幕后策划者、指挥者韦国清及其许许多多的杀人凶手则是许多人(特别是当今的青年人)所不知或知之甚少的。因此,当今的“文革”研究者、幸存者有责任、有义务来记述广西“文革”中所发生的一切,还历史的本来面目,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以教育后人,使我们的民族和国家永远不致再发生类似“文革”的惨剧,这是一件十分重要而有意义的大事。
 
广西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惨重的大屠杀,而且杀人手段是那么的残忍,杀人数量是如此之多,是全国其他地区少有的(湖南的道县和邵阳地区有与广西类似的杀人惨案)。事件发生之后,执政者们为什么长期不予处理,而且还千方百计地压制和镇压敢于揭露大屠杀事件真相的人们。这一切无不使受难者家属们无比的愤恨而又无可奈何。这个社会的公理何在呢?
 
笔者亲历了广西“文革”运动的全过程,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至今尤历历在目,许许多多的镇压造反派和屠杀人民的事件常常萦绕在我的脑海中,使我不时沉浸在痛苦的回忆和思索之中……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了使后来的人们了解当年广西的“文革”运动,总结和反思这段历史,笔者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和近年来所收集到的许多资料综合整理分述如后。通过这些论述如果能够对“文革”研究者们有所参考,对世人有所警示作用,就是笔者的希望所在了。
 
  1. 广西两派的形成和发展演变
 
在“文革”之初,全国所有的地方都无一例外的会形成两派的斗争。这是因为毛泽东要利用群众的力量来达到搞掉他的政敌刘少奇等人的目的,他要通过林彪、陈伯达、康生、江青、张春桥等“文革”派的人物,支持群众起来造刘少奇和他在各地代理人的反;而刘少奇和各地的当权者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权力,也必然要组织力量来保护自己。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两派之斗争就是历史的必然了。
 
  1. 广西两派之争始于桂林
 
1966年的春天,当批判《海瑞罢官》、《三家村扎记》、《燕山夜话》的高潮在桂林出现时,桂林市各大、中学校的批判运动是在桂林市委和各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的。此时的人们不论开批判会还是声讨会,写批判文章,基本上都是当时报刊上说过的话。在一些高等学校,如广西师范学院(即现在的广西师范大学)也有结合本校的实际来批判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的。但,这种批判也仅仅停留在大字报的形式而已,学校的一切秩序还是正常的。
 
随着运动的深入,1966年6月14日,广西区党委按照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的指示,向全区各大专院校和文化部门、文艺团体、报社派出“文革”工作组,此时的形式则出现变化了。
 
工作组到学校后,即代行党委的职权领导运动,旨在稳定学校的局势。由于工作组在学校的许多规定使同学们不满,加之北京不时有“文革”的信息传来,同学们对工作组的不满逐步表现出来了。恰在此时,广西师院的少数学生写出了《炮轰桂林市委》的大字报,这可震惊了工作组和桂林市委,也引起了广西区党委的警觉与重视。为此,工作组受市委和区党委的指示,对写大字报的学生开展了调查,并在学校内组织大字报进行反击。学习1957年反击“右派”进攻的办法,企图把写大字报的学生当“右派”打压下去。1957年的反右运动人们尚记忆犹新,那时的独秀峰下“右派”就是“借共产党整风之机猖狂向党进攻的”,今天的“右派”竟敢“炮轰桂林市委”,这不是明目张胆的在向党进攻吗?
 
但,此时的独秀峰下却出现了与1957年反右时相反的情景,那时大多数的师生是听从党委的领导,反击“右派”;而现时在广西师院内参与反击的人却很少,多数人是同情和支持“炮轰桂林市委”的大字报,并反对工作组。运动一开始,反工作组、反本单位领导,甚至敢于“炮轰”上级党委,并且是多数的学生所为,这就是广西师院的“多数派”(造反派),也是后来“桂林老多”名称的由来。这与全国其他地区一开始造反派总是少数是不相同的,也是广西师院的特殊之处。
 
由于毛泽东支持反工作组一派,7月底他回到北京后,就指出工作组犯了方向路线错误,工作组不得不撤出学校。8月5日,驻广西师院的工作组也撤出学校,反工作组一派的学生当即贴出“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的对联,某些领导人看后大为恼火,当即组织工人赤卫队、干部和另一部分学生来揪斗当事者。8月7日,开始是辩论,后来形成武斗,打伤了十几个学生,这就是轰动一时所谓桂林“8·7”事件。
 
8月10日,反工作组一派的学生派出代表上北京告状,要求改组桂林市委,要求区党委领导人韦国清到桂林处理问题。8月13日,韦国清就秘密到了桂林。
 
8月18日,区党委书记乔晓光代表区党委到广西师院召开全院师生大会,宣布撤消桂林市委书记黄云和副书记徐为楷的职务,任命王同连为新的市委书记。当乔晓光刚宣布结束,一些同学马上涌上会议主席台,给徐为楷戴上高帽,押上汽车开到市区内游街。一时间整个山城轰动了,这是桂林有史以来闻所未闻的大事件。当晚,韦国清即在桂林主持会议,认为学生们的这种过火行为是“右派”翻天,决定组织工人赤卫队、出动桂林步兵学校师生上街宣传,以对付师院学生,并布置桂林一些重要机关部门加强警卫。这一切布署的结果,适得其反,使对立情绪更为激化。
 
其后数天,街上随处可见广西师院的学生遭到赤卫队和步校军人及不明真相群众的围攻,这就是最初形式的群众斗群众场面。
 
与此同时,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接见百万师生和红卫兵。也就是在这一天,北京的学生来到桂林串联,他们带来了北京的许多信息,到桂林后,他们到各学校串联,很快桂林各大、中学校的红卫兵组织建立起来了。一开始,除广西师院的造反派是多数以外,整个桂林市各单位的造反派还是少数;而由桂林市委一手操纵成立的红卫兵和工人赤卫队则是大多数,这一派是保工作组、保市委的。从此两派围绕要不要改组桂林市委和炮轰区党委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并且这一斗争很快传到了南宁、柳州和几乎广西所有的县、市,甚至传到了工厂、农村,到处都有炮轰党委和保卫党委的两派之争。这种斗争一直延续到1966年的年底。
 
由于毛泽东支持造反派,由于从1966年的8月开始,人民日报、红旗杂志等报刊连续发表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社论和文章,都十分有利于造反派的发展壮大。这时许多原来偏向保守的学生到全国各地串联,学习了许多各地造反的经验,回到本地后他们逐步改变原来的观点,加入到造反派的行列中去了。由此,使保守派的组织变小,而造反派的组织则日益发展壮大。到了1967年的1月,上海发生了所谓的“一月革命”,毛泽东支持造反派夺权,许多地方的造反派都先后夺权,并取得了胜利,保守派的组织几乎完全垮了。
 
在桂林,由于“一月革命”夺权,造反派完全取得了胜利。柳州、南宁等城市的造反派也正在进行夺权。但在广西的许多县、市和工厂、农村,由于运动进展缓慢,两派的斗争尚刚刚开始,出现了两派反复夺权的复杂斗争局面。
 
  1. 保守派重新集结后的两派斗争
 
上海的“一月革命”后,1月19日,桂林的造反派连续三天在市体育场召开几万人大会,批斗区党委领导人韦国清和桂林市委领导人黄云等一大批领导干部。1月22日,南宁市的26个造反派组织成立“广西革命造反派夺权行动委员会”,23日正式夺权。1月24日,广西军区遵照上级指示参加“三支两军”工作,支持左派。1月25日,广西造反大军围抄南宁市的保守组织“工人赤卫队”和“盾牌红卫兵总部”,南宁的保守派彻底垮台了。
 
1月26日,桂林地、市造反大军夺权,驻桂部队、桂林军分区、桂林步校等均表示支持,祝贺夺权的成功。
 
1月29日,区党委领导人韦国清在区党委大院内贴出“揭发刘少奇、邓小平的几个问题”的大字报,表明他参加“文革”运动的决心。
 
1月31日,广西军区举行驻邕机关、部队“接受军委命令和支持左派广大群众的誓师大会”。
 
在此种形势下,标志着桂林、南宁等地的造反派取得了胜利。特别是在桂林,驻桂林的6955部队全力支持造反派,并派出部队指战员到市内各大、中学校开展军训工作,帮助学校进行复课闹革命。桂林市革命委员会也在积极筹建之中。客观的说,经过半年来的社会动乱,现在桂林市的形势确是稳定的,人民是满意的,光明日报和新华社都曾作过相关的报导。
 
然而在南宁,形势却在发生变化。
 
首先是1967年2月19日,区党委领导人贺希明、霍泛等12名领导干部联名发表“革命造反声明”(习称“2·19声明”),站出来亮相,表明态度支持革命造反派,但军区没有表态支持他们,反而在群众中做韦国清站出来的工作,这就引起了造反派的不满(因为此时的韦国清并没有表明态度支持造反派,也未彻底检查自己的错误并获得群众的谅解)。
 
其次,广西军区认为南宁造反派“工总”的组织不纯,于1967年3月1日砸了“工总”总部,并逮捕了总部宣传委员熊一军。这是公然侵犯人权和违法之举。同时,在3月间军区对南宁造反派中的学生组织又强调班级联合,解散了原来的组织。这些都激起了造反派的不满和反对。
 
南宁的造反派反对广西军区的做法,桂林的造反派更是一马当先,公开反对军区的做法,并于3月19日公开发表“严正声明”,最先提出“打倒韦国清,解放全广西”的口号。
 
3月21日,广西军区召开座谈会,讨论区党委领导谁能站出来的问题。会上,广州军区副政委陈发红传达中央对韦国清的看法,说“韦国清是有功的,是好同志,要支持他站出来”。
 
3月25日晚上,广西的造反派召开“彻底粉碎资产阶级反革命复辟逆流誓师大会”,提出“打倒韦国清”,“反对砸‘工总’”等口号。造反派的负责人对军区表态说:“韦国清是硬抬出来的,是违背人民意愿的”,“即使要支持韦国清站出来,现在也不是时候,请军区慎重考虑”。
 
军区要做韦国清站出来的工作,而造反派则极力反对,支持和反对韦国清站出来的两派斗争开始出现。
 
4月11日,一些造反派组织声称广西军区犯了方向路线错误,希望他们改正错误。
 
4月16日,南宁的造反派七千多人召开大会,《新工总》的旗号重新打出来,造反派并要求军管小组撤出广西日报。
 
此时,在“一月革命”已经垮台的保组织在军区支持韦国清站出来的旗帜下,重新集结,六万多人在朝阳广场召开大会,支持韦国清站出来,声援军管广西日报。
 
4月19日,伍晋南、贺希明、霍泛三人联名发表声明(习称“4·19声明”),支持造反派的行动。
 
4月20日,造反派一千五百多人在火车站广场集会。支持伍晋南等人的“4·19声明”,坚决砸烂广西日报。
 
同日,支韦派4万多人召开大会,斗争的矛头直指“4·19声明”。
 
4月22日,造反派成立“4·22”火线指挥部,到广西日报前静坐示威。
 
4月26日,广西军区党委坚决撤销贺希明的“抓促指挥部”副主任职务。
 
晚上,广西大学等一千多学生到军区静坐示威。反对军区的决定,高呼揪出军区一小撮走资派的口号。
 
5月11日,支持韦国精的一派决定成立“南宁地区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即后来的“广西联指”)。自此,南宁的两派围绕“支韦还是支伍”、“打韦还是打伍”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广西军区站在“支韦”的立场上,使“支韦”派的力量迅速扩大,并影响到全广西。
 
5月29日,南宁警备区司令部政治部公开发出致“新工总”、“倒海翻江”(“4·22”派)负责人的“忠告、警告书”,公开指责“4·22”派,震动很大。
 
6月2日,“4·22”派在南宁召开“声讨南宁警备区司令部政治部镇压造反派的罪行大会”;“联指”派也同时召开大会,拥护警司的决定。
 
6月6日,南宁警司又发出《致“4·22”火线指挥部的通告书》,再次公开指责“4·22”派。
 
6月4日,广州军区司令员黄永胜对广西军区作指示,支持广西军区,要军区稳住阵脚。
 
两派斗争的进一步发展,导致武斗的出现。6月13日起两派终于在南宁发生武斗。由于“联指”派得到广西军区的支持,他们可以调动工厂的工人和郊区的农民进城来围攻“4·22”,所以武斗中受进攻的往往是“4·22”一派,他们经常处于受压制和打击的境况。
 
南宁两派之争很快影响到全广西,各地区、市、县也相继出现“4·22”和“联指”两派之斗争。由于各军分区、各县人武部大多数是支持“联指”派的,所以受压制和打击的多是“4·22”一派。
 
就是在“老多”占绝对优势的桂林,原来的保守派组织在“一月革命”的风暴中垮掉了;随着南宁两派斗争的影响,到了1967年的5月底,桂林的保守派又重新集结起来成立“桂林联指”,在鹿寨、阳朔、荔浦、柳州“联指”的支持下,公然敢于在桂林挑动武斗,使桂林的形势一度紧张。
 
为了稳定广西的局势,促进广西两派的大联合,中央从1967年5月初开始就组织广西两派代表和党政领导干部、军队干部到北京学习,周恩来总理从6月1日开始至11月中旬,先后八次接见广西的两派代表、党政领导干部和军队干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接见中,周恩来总理对“4·22”派,特别是“桂林老多”有所赞扬,对“联指”一派和广西军区则有所批评。在周总理耐心工作的基础上,广西军区和韦国清都交出了检讨,承认在文化大革命中支一派、压一派,犯了方向路线的错误,砸“工总”,逮捕“工总”宣传委员熊一军,给“造反派”发忠告、警告书,施加政治压力,对支持韦国清站出来没有做好工作,这些都是错误的。向造反派表示赔礼道歉,向毛主席请罪,决心改正错误。伍晋南和安平生两位领导也同时交出了检讨。
 
在广西军区和韦国清检讨的基础上,广西两派赴京代表经过多次谈判,在中央的主持下,达成了《关于广西两派促进大联合的十条协议》,并同时达成停止武斗,拆除武斗工事,上交武器的协议。1967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同时作出了《关于广西问题的决定》,同意韦国清、伍晋南以及广西军区的检讨,决定成立由韦国清、欧治富、魏佑铸、孙凤章、焦红光、郝忠云、王斌、伍晋南、安平生同志以及革命群众组织代表参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下称“区革筹”)。广西两派的斗争是原始造反派与保守派之争,到此时这种斗争应该结束了。
 
3、1968——前所未有的大屠杀年:
 
1967年的11月,中央关于解决广西问题的决定下达后,两派达成了大联合和停止武斗的协议,广西的形势本应就好了,原来受压制和打击的各地“4·22”派的人们盼望安定和不再受打压的愿望也可以实现了,他们的内心是高兴的。然而事态的发展却出乎他们的意料,形势不但没有变好,反倒越来越糟。在1967年的冬天和1968年的春天,广西各地就不断传来“4·22”派受打击迫害的消息,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乱杀人(杀地富及他们的子女,杀“4·22”派的人员)的现象。就是在“老多”占绝对优势的桂林市,“联指”派中的一些人竟敢于挑起事端,随意抓人、打人,恐吓广大的群众。桂林尚且如此,在广西其他地方“4·22”派受压制和打击的事就可想而知了。
 
如果说在中央关于解决广西问题的决定下达前广西一些地方的武斗主要是用木棍、钢叉、弹弓等武器而外(个别地方也有动枪的),杀人也仅是个别人的行为的话;此时的武斗则是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用枪用炮了,杀人也成了公开的行为了。此时的区革筹已经成立,它就是当时执掌大权的政府,韦国清就是这个政府的最高长官;而各地的军管会都是广西军区、各军分区、人武部在掌握大权,对于各地的武斗和乱杀人现象他们为什么不能坚决制止和依法惩处呢?
 
大屠杀早在1967年的10月就开始了。在桂北地区,出现了所谓“贫下中农最高法庭”一类的非法组织,乱抓地富分子及他们的子女加以杀害。如全州县东山公社三江大队民兵营长黄天辉10月2日至4日,两天之内在他的指挥下就集体坑杀了76人,首开了广西“文革”以来杀人的大惨案。
 
1967年的11月,容县“联指”就杀害地富分子和一般群众及“4·22”派成员69人。12月5日,在武装部的支持下,容县“联指”400多武装人员攻打黎村“4·22”派“支多陈线”,打死“4·22”派12人。
 
1967年11月玉林“联指”进攻福棉公社“4·22”派据点,历时4天,“4·22”派多人被杀害。
 
1967年12月4日至7日,荔浦“联指”围剿修仁“农总”(即“4·22”派),当场打死“农总”多人。7日下午,“联指”在修仁烈士塔召开所谓“荔浦修仁镇压反革命夺权胜利大会”,会上当众杀害“农总”成员14人,成为广西又一起典型的杀人惨案。
 
从1967年的11月起,广西许多地方都出现了“联指”进攻“4·22”和乱抓人、杀人的惨剧。不但杀地富分子,也杀他们的子女、一般群众及“4·22”派成员。为此,12月19日,梧州、荔浦、贺县、桂平、鹿寨、容县、罗城、玉林、钦州、博白等县“4·22”派成立“反屠杀控诉团”赴邕,到广西军区静坐和游行,强烈要求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制止武斗,严惩杀人凶手。同时,各县“4·22”“反屠杀委员会”向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发出公开信,严正提出五点要求:1、立即制止农民进城参加武斗,解除各地武装民兵和“联指”对“4·22”的围攻;2、立即派野战军到武斗地区制止武斗,收缴武器;3、立即下令取缔“贫下中农最高法庭”等非法组织;4、立即解决各地因受迫害而到南宁、桂林、柳州等城市避难的“4·22”派人员的生活问题;5、韦国清、广西军区负责人要立即到群众中公开检讨改正错误。
 
12月26日下午一时,各县“4·22”“反屠杀委员会”组织两千多人到广西军区礼堂门前开大会,强烈要求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制止各地的大屠杀。
 
12月29日,南宁“4·22”在军区院内召开支持各地反迫害、反屠杀的万人大会。
 
到了1968年,各地“联指”进攻“4·22”和乱杀人之事仍在继续,并有发展和增加之势。为此,各地反迫害、反屠杀的斗争也仍在继续。
 
1968年1月4日,玉林“4·22”数百人到玉林军分区门口召开“反围剿、反迫害、反屠杀”大会,静坐6天6夜,请求军分区解决他们受迫害的问题。
 
1968年1月18日,灵山县“革联”(即“4·22”派)控诉团两百多人逃到首府南宁,到广西军区控诉灵山县“联指”乱杀人的罪行,控诉团在广西军区政治部大楼前静坐数天不走,广西军区负责人就是不出面解决问题。
 
1968年1月20日,广西“4·22”河池地区“工总”四百多人来到广西军区请愿,声援灵山县“革联”控诉团,揭发各地“联指”屠杀群众的罪行,抗议并谴责广西军区负责人继续以“支左”之名,行支一派、压一派之实,破坏广西大联合的大好局面。
 
尽管各地反迫害、反屠杀的斗争在不断进行,区革筹和广西军区也发出通知要“制止武斗”,严禁“乱抓人、杀人”,但他们仅是口头上谈谈而已,并未采取什么强有力的措施。实际上他们的所谓“制止”、“禁止”只是表面文章,对“联指”派是在“小骂大帮忙”,因为各地“联指”进攻“4·22”就是在一些军分区和县人武部支持下所为的,乱杀人也是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的。
 
1968年1月28日钦州“联指”进攻“4·22”派据点,调动各公社武装民兵进城武斗。29日,“4·22”据点由于没有什么武器而被攻破。支持“4·22”派的县委书记王剑东,县总工会主席冯怀忠,副县长周中权,农业局长张石英,百货公司领导干部蒋斌等人,在“4·22”派据点被攻破后,手拿白旗出来“投降”,当即被“联指”武斗人员枪杀,一批“4·22”人员也被枪杀。围攻“4·22”的武斗结束后,“联指”召开庆功会,武装部和县领导人刘玉柱、卢寿凯、董义、任勇宪等人亲自参加会议。
 
1968年2月6日,玉林地区“联指”组织两千多人全付武装攻打玉林“4·22”州配据点,包围两天后,据点被攻破,抓获“4·22”派13人,全部枪杀
2月11日至20日,灵山县召开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暨贫下中农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公开枪杀“4·22”派成员3人,并陈尸示众。大会号召要对阶级敌人实行镇压,布置会后各公社、大队回去立即进行。会后,新圩公社即按会议的布置杀了5人。四海公社则把全公社的“四类分子”数百人几乎全部杀光。其它各公社都有杀人的事件发生。
 
2月16日,在柳州“联指”的支持下,融安县“联指”攻打融安“4·22”,攻破据点后,“4·22”派36人被抓,在押解途中有15人被枪杀。
 
2月25日至28日,大新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召开各公社、大队“抓促”领导及厂矿武装部长、民兵营长会议,县人武部部长周永山、政委韩奇主持会议,传达区革筹领导人的讲话,研究布置做好成立县革委会的准备工作。周永山在会议闭幕时讲话指出:“为迎接县革委会的成立,对不守法的地、富、反、坏、右分子要实行专政,不要心慈手软”。会后各地代表回到本地,立即按照会议的布置,大搞所谓“群众专政”,在十七天的时间里全县就屠杀了439人。
 
从1968年的1月到6月中旬,在梧州市、平桂矿务局、巴马、宜山、凤山、天等、崇左、北海市、上思、宁明、临桂、罗城、武鸣、陆川……等等,几乎广西所有的县、市都有“联指”进攻“4·22”的武斗和乱杀人的惨案发生。据官方的统计资料,在此期间被杀的地富分子、他们的子女、“4·22”派人员总数近3万人左右。
 
由于各地“4·22”派遭到“联指”的围剿,许多人为了逃命,有的下乡上山躲藏,有的则逃到“4·22”力量强大的南宁、桂林、柳州等城市。此时,区革筹、广西军区不但不能有效地制止各地的武斗,反而大肆宣传支持“4·22”派的几名领导干部贺希明、霍泛、付雨田、谢王岗、袁家柯等人是什么“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叛徒”、“特务”,通知各地要狠抓阶级斗争,清查所谓“叛徒、特务、走资派、托派、反革命”。广西日报则在舆论上大加配合,号召向“一小撮阶级敌人”大刮十二级台风,报导各地群众专政乱杀人的经验。“联指”派的头头们更是得意忘形,加紧了在各地对“4·22”派的围剿。在南宁、桂林、柳州“造反派”占优势的地方,“联指”派也抢先占据点,抢夺部队的武器,企图挑动这三座城市的武斗,以便最后消灭“4·22”和“桂林老多”。
 
面对此种严重的局势,南宁、柳州“4·22”和“桂林老多”也迅即行动起来抗争,发表严正声明,指出广西各地武斗和大屠杀的严重性,指出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在继续犯错误,并动用一切宣传机器揭露“联指”派的阴谋;同时也学习“联指”的方法,占领据点,抢夺部队的武器,以便挫败“联指”的进攻,保卫自己的生存。由此,在南宁、桂林、柳州这三座城市,一场大规模的武斗终于暴发。最后,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向中央谎报军情,欺骗中央,调动农民进城,并动用部队把这三座城市的造反派一举歼灭。南宁街头尸横遍野,血水染红了邕江,广西各地大屠杀再次涌现,是20世纪人类最惨重的大屠杀事件之一,是广西有史以来从未有过惨绝人寰的反人类大屠杀。
 
  1. 大屠杀是韦国清一手造成的
 
1967年11月8日,韦国清和广西军区向中央交出了检讨,承认自己在“文革”中支一派、压一派,犯了方向路线的错误,决心改正错误,向毛主席请罪,向造反派赔礼道歉。事实证明,这是假的,是他们缓兵之计的一种策略罢了。他们检讨的墨汁未干,围剿造反派、大屠杀之事就开始了,到了1968年的7、8、9三个月,造反派全部被歼灭,乱杀人也达到了最高潮。
 
如果说在1967年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支一派、压一派,仅仅是支持“联指”们用棍棒、石头来进攻造反派;对造反派的压制也仅是政治上施压,发发忠告、警告书之类的,再就是逮捕造反派个别负责人,把他们打成“反革命”。1968年则不一样了,他们大权在握,可以欺上瞒下,肆意妄为,调动农民进城,甚至动用部队来围剿造反派,放手让“联指”来屠杀“4·22”派人员和广大群众,是一场灭绝人性、反人类的屠杀,超过了二战时日本法西斯在广西的大屠杀,连后来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的大屠杀也不能与之相比。
 
1、《6·17公告》是大屠杀的动员会
 
1968年6月17日,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向全广西人民公布了《关于破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反革命案件公告》(下称《6·17公告》),这是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有意制造冤案,向造反派及人民群众举起屠刀大开杀戒的动员令。
 
所谓的《6·17公告》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1968年2月间,广西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国民党时代的“老反团”)的反革命集团案,缉拿了以梁汉忠为首的罪犯63人归案,只有3名主犯漏网,不存在侦破继续追查这个组织的问题。但广西区革筹领导人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为了镇压造反派,就利用这一事件来移花接木,借题发挥,倾注全力号召全区人民起来追查“反共救国团”,导致全广西追查“新反共救国团”冤案的发生,终至出现乱打乱杀人惨剧。
 
1968年5月17日,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向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中央文革报告《破获蒋匪“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一案的报告》,韦国清亲自签发这一报告。报告中除了说明破获这一反革命案件外,还特别指出“该反革命组织涉及南宁市及玉林、钦州、柳州、南宁四个地区,全区已发展匪徒两千人(破案时认定实为491人),总部设在南宁市解放路新凤街即原醒汉街(“4·22”派控制区),利用“4·22”据点造反楼做联络站,与越侨有联系……”
 
1968年5月20日,区革筹、广西军区又向各地、市革委会和军分区党委发出《关于继续深入侦破<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问题的指示》,要求各地、市、军分区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案组,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侦破此案,要深入追组织、追联系,务必缉拿一切“反团”分子。
 
1968年6月17日,《6·17公告》正式向全广西人民公布。公告在介绍了案情之后,进一步指出:“这个反革命集团的骨干分子,混入了某些群众组织,有的还当了头头,打着造反的旗号,狡猾地利用群众组织掩护他们进行反革命活动”。“现在这个反革命组织并没有完全摧毁,必须彻底追查组织,缉拿漏网主犯归案”。号召广大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人民群众,“组织浩浩荡荡的革命大军,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的、猛烈的进攻,彻底摧毁这个反共救国团”。
 
1968年6月18日,区革筹、广西军区就《6·17公告》的贯彻执行向全区各地、市、县革委会、军分区和县人武部发出通知,要求统一认识,结合本地区情况进行布置,广泛深入宣传《公告》,要召开各种会议,检举揭发叛徒、特务和一切反革命分子。于是,一个借本来已经查清了的老案件来追查所谓“反共救国团”的特大冤案在广西各地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了。
 
由于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发出的《公告》和《通知》都说“这个‘反共救国团’已经混入了‘4·22’群众组织中,有的还当了头头,总部设在‘4·22’控制区”,并布置全区各地“加紧侦破”,“追组织”、“追联系”,因此,各地的“4·22”组织和群众就成了追查的主要对象。
 
对于区革筹、广西军区的《公告》和《通知》,“联指”派及那些支持“联指”、反对“4·22”的各级干部就如获似宝,到处广为宣传,到处散布“反共救国团”就在“4·22”组织中。于是,全区各地到处乱抓、乱打、搞逼、供、信的事件就频频发生了,紧接着就是非法关押、乱杀人。
 
仅据官方的统计资料,由于追查“反共救国团”,玉林地区刑讯逼供达5213人,仅北流县就达804人,非法杀害275人,打伤414人,打致残废139人。
 
南宁市有3543人(全为“4·22”派人员)列为“反共救国团”成员,斗争1772人,关押957人,37人被杀,34人被逼自杀,4人下落不明。园艺场职工黄输孟(贫农出身,单位革委会成员)一家三口人,妻子有孕在身,都被逼致死。
 
百色地区批斗了9396人,打死1074人,打致伤残2135人。
 
南宁地区因此案而打死、逼死4943人,仅武鸣县就达1546人。
 
都安县因“反共救国团”案非法杀害441人;蒙山县在十天内就杀害了“反共救国团”及四类分子457人;临桂县委副书记李瑾科,只因是支持“4·22”的领导干部,被杀害后以“反共救国团第一方面军军长”的罪名公诸于众,其妻子周英丽(县民政科科长)也惨遭杀害。在广西的所有县、市都有因“反共救国团”一案而乱抓、乱杀的事件发生。
 
当时广西军区支左干部董坤(后被韦国清提为区党委办公厅主任)于1968年7月16日从北京打长途电话回南宁市,称在北京的广西几位领导人研究,“拟再公布一批‘反共救国团’成员名单及罪恶”,大有猛打穷追之势。
 
从1967年冬以来,至1968年6月中旬,全广西各地到处都在围剿“4·22”派,到处都在乱抓人、乱杀人,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不但不出面制止和依法处理,反而制造“反共救国团”这一无中生有的冤案,使围剿“4·22”及乱杀人之风迅即加剧,遍及广西各地,多少人头落地,尸横遍野。韦国清的用心何其毒也。
 
据官方的统计资料,全广西因“反共救国团”案被害人员为37400人,5000人以上的有玉林、河池、百色、桂林等地区和南宁市。是一起惊天地泣鬼神的大冤案。
 
2、《7·3布告》的下达给杀人狂潮推波助浪
 
1968年7月3日,经毛泽东批示“照办”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的布告(习称《7·3布告》)公布了,这是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继制造《6·17公告》之后,又骗得的中央尚方宝剑,使大镇压、大屠杀之事“合法”了,他们可以毫无顾忌的大干一场了,把大围剿、大屠杀推向了新的高潮。
 
《7·3布告》的形成,是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谎报军情,欺骗中央的结果,是他们为使镇压“4·22”合法化而使出的阴谋鬼计,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是令人触目惊心的。
 
从1967年冬以来,广西的一些地方就不断出现围剿“4·22”和乱杀人的事件;到了1968年的春天,这种围剿和屠杀不但没有停止,反而愈演愈烈,后果越来越严重。而这种围剿和屠杀往往是由各地、县、军分区和人武部的负责人指挥“联指”武斗人员,以“剿匪”的形式进行的。“4·22”派被他们称之为“匪”,消灭“4·22”建立革委会是他们早就定下的方针。最典型的“剿匪”事例,如:
 
1968年4、5月间,广西军区、南宁军分区、宁明县人武部、崇左驻军部队、宁明驻军部队各一个连,凭祥边防军四个连,和宁明县夏石公社“联指”共1千多人围剿“4·22”派上石“农总”;6、7月间梧州军分区和梧州地区各县人武部策划指挥,集中富川、贺县、钟山、昭平四县“联指”武斗人员和梧州专、市“联指”武斗人员近万人,在梧州军分区副司令员李钱荣、副参谋长李玉涛的指挥下,围剿平桂矿务局“井岗山兵团”(“4·22”派);与此相呼应的,梧州“联指”也加紧了对“4·22”派的围剿,南宁、柳州、桂林三座城市的“联指”也抢先占据点,抢夺武器,以图刺激“4·22”和“桂林老多”,挑动武斗,达到最后消灭“4·22”和“桂林老多”的目的。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4·22”及“桂林老多”一面动用宣传机器,揭露韦国清和“联指”派的阴谋,发表严正声明指出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的错误;一面被迫也占据点、夺武器用以自卫。
 
5月21日,柳州“4·22”和柳州铁路“工机联”联合抢夺了9257次列车八辆援越的1700多万发子弹;5月23日,“桂林老多”也抢夺了苏联援越的50吨黄色炸药。与此同时,在桂林和南宁也有个别“联指”派人员被“桂林老多”和南宁“4·22”下属组织和人员所杀害的偶然事件发生。
 
6月19日至20日,南宁“联指”攻打“4·22”“火种兵团”据点(区水电设计院),杀害了“4·22”62人,尸体全部丢入邕江之中。
 
对于上述的所有事件(包括自去年冬天以来所有“联指”围剿“4·22”和屠杀事件),区革筹和广西军区负责人对“联指”的胡作非为只字不提,而对“4·22”和“桂林老多”的所谓“事件”则片面指责,诬称“4·22”和“桂林老多”“制造反革命”事件,并多次向中央报告。在《7·3布告》下达前的半年多时间里,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向中央上报了有关广西“文革”问题的电报80多份,绝大部分都是指责“4·22”派的,把“4·22”派说成是被“阶级敌人”“操纵尽做坏事的‘反动组织’”。如1968年5月14日,由韦国清签发的《关于广西阶级斗争形势的情况报告》中,明确指责新“4·22”(老“4·22”派个别领导人被韦国清拉过去了)是由“坏人操纵的坏组织”,“在政治上有反动纲领”,“在行动上,他们搞了很多破坏活动”,“在他们控制的据点,大搞打、砸、抢、抄、抓、杀事件等罪恶活动,并派专人到各专区、县挑动武斗”。
 
这真是贼喊捉贼的可耻伎俩。对于“联指”派围剿“4·22”、抢枪、杀人等一系列罪大恶极的事件他们是从不上报,并千方百计的纵容、袒护。就是对于6月19日“联指”攻打“4·22”“火种兵团”杀害62人沉尸邕江的大惨案,在6月22日给中央的报告中仍在袒护“联指”。
 
更有甚者,广西军区的支左干部王生江,竟授意从“4·22”派分化出来的罗振龙、曾学文(南宁八中教师)胡编乱造许多虚假案情,以欺骗群众,欺骗中央。
 
《7·3布告》就是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欺骗中央所得出的结果。听信韦国清的谎报,也说明当时的中央毛泽东、周恩来等人绝非“一贯正确”的。
 
显然,《7·3布告》是一个错误的报告,实践证明,这个报告给韦国清、广西军区负责人及“联指”的指挥者们作为镇压、屠杀“4·22”和人民群众的纲领性文件,起到了极其恶劣的作用。
 
《7·3布告》一下达,韦国清、广西军区负责人及“联指”头头们如获至宝,他们当即翻印了一千多万份,在全区各地广为散发,为了造声势并以此诬陷“4·22”和“老多”“反对”这个《布告》,他们几次派出飞机从凭祥至南宁、柳州、桂林等地空投《布告》。
 
为贯彻落实《7·3布告》,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指令各地、市、县召开声势浩大的群众大会,狠抓阶级斗争,加紧清查“走资派、叛徒、特务、反共救国团和一切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对“阶级敌人”实行“群众专政”。各地、市、县又层层加码,发布“通告”和“命令”,有的地方则成立“剿匪指挥部”,派武装民兵四处搜捕“4·22”人员(被他们诬称为“匪”)。
 
《广西日报》也在舆论上配合,为贯彻落实《7·3布告》,连续发表9篇社论和52篇文章,大肆煽动派性,鼓吹群众专政、鼓吹向“阶级敌人刮12级台风”,为镇压造反派和广大群众大造舆论,使广西各地的大镇压、大屠杀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疯狂地步。
 
如果说在《7·3布告》下达前,一些军分区和县人武部就在支持那里的“联指”围剿“4·22”和屠杀人民群众,但在南宁、柳州、桂林这样的城市,韦国清和广西军区也仅是暗中支持“联指”胡作非为的话;但在《7·3布告》下达后,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则是公开出面了,派正规部队打前锋,全力围剿南宁、柳州的“4·22”派,把“4·22”一举歼灭。仅在南宁市,部队和“联指”围剿“4·22”解放路等据点就杀死“4·22”1558人(《7·3布告》前仅杀害261人)
 
宾阳县仅7月下旬至8月上旬,十多天时间里就杀害3681人;桂林地区在《7·3布告》前杀害了2831人,《7·3布告》下达后就杀害了9087人。
 
全广西各市、地、县都有类似的情况,《7·3布告》下达后都在公开的杀人,7、8、9三个月是杀人最多的时期,据官方统计资料,“文革”期间全广西打死、逼死共89810人,其中5万多人是在《7·3布告》下达后杀害的。这些受难者都是在县人武部、军分区负责人、以至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指挥或纵容下由“联指”派非法抓人加以杀害的,是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是在非武斗的情况下被个别或集体加以杀害的。
 
  1. 杀人手段之残忍是历史罕见
  2.  
1968年的广西大屠杀,不但杀人数量之多数全国之最,就是杀人手段之残忍也是全国其他地方少有,也是广西自有文字记载以来所罕见的。形形色色的杀人惨案几乎遍及广西各地,都是令人毛骨悚然,惨不忍睹的。下面择其最残忍的一些杀人惨案分述如后,就足可见广西当时杀人的惨状了。
 
    1. 1967年11月2日,全州县东山公社三江大队民兵营长黄天辉与
黄天爱(大队会计)、刘性林(“联指”头目)、刘义周(信用社会计)、刘俊博(党支部委员)、杨隆义(大队治保主任)等人商议,召集民兵班、排长等30多人开会,黄在会上传言湖南道县杀地、富分子的情况,提出“我们也要动手,先下手为强”,对地、富分子要“铲草除根一扫光”。会议决定采取坑杀的办法,即将人抓来推下黄瓜冲山洞,并按村分配抓地、富分子的任务。会后,黄天辉于10月3日晚带民兵去抓地、富分子,抓到后即押到黄瓜冲山洞。从10月4日凌晨1时起至上午11时的十一个小时里,分三批集体杀害地、富分子及无辜群众76人,其中有少年、儿童、婴儿31人,有7户39人被全家杀绝。死者蒋鸾英(高中文化,民办教师,女)曾当面指责黄天辉的行为是违反政策的,被黄一棍打下山洞而死。蒋的老母亲蒋元秀(地主,70多岁了),也被逼抱着自己三岁的孙子和一岁的孙女被推下山洞而死,死前曾苦苦哀求黄天辉留下一个孙子给入赘其家的贫农女婿也不准,只能含恨而死。地主刘香元是到贫农家入赘的,死前也曾哀求黄天辉,请求留下一个小孩给他贫农出身的爱人,也未获准,三父子被逼跳下山洞而死。这世上还有比这更残忍的惨剧么?
 
②贵县松英乡乡长覃锡明,从1968年3月27日起,先后策划、组织杀害无辜群众40人,其中38人是经他亲自批准杀害的,有13户人家男性全被杀光,包括未成年的小孩12人,最小的一个年仅7个月,是从其母亲的背袋拉下来当着孩子母亲的面活活打死的。把人杀死后,又捏造罪名,诬陷他们是“反革命组织‘同心会’”的会员。
 
③1968年3月7日,忻城县“联指”在其头目卢建能(县委组织部干事)、蓝名贵(县财办干事)及安东乡民兵营长莫现武等人的指挥下攻打岩峨“4·22”据点,“4·22”派卢秀苗、钟绍辉、莫家庆、莫显祖、吴祖顺、罗奇格等多人被“联指”抓获后枪杀。一个88岁的老太太贵仁妈因孙女婿钟绍辉是“4·22”派的,“联指”到她家搜查,叫她出去,老太太动作慢,被凶手用棍棒活活打死。一个88岁的老人也不放过,天理何在?
 
④1968年3月9日,地主家庭出身的女青年陈振廉与未婚夫到灵山县檀圩买布,被“联指”头目陈宝声、姚善南非法抓捕,凶手们当众把她的外衣、外裤脱掉,又用刀把她的内裤叉、内衣和乳罩割烂,赤身裸体的让数十名围观的人看,一个凶手并把自己的胶鞋脱掉,拿来不停地打她的阴部和乳房取乐,最后用绳勒、用刀捅把女青年杀害。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野蛮地杀害女青年,绝对是人世间罕见的惨剧。
 
⑤宜山县的党员干部黄秀英和小学教师杨松琼,都是已怀孕在身的女同胞,只因参加了“4·22”派,被“联指”派的人用枪杀和棍打死。杨松琼死后腹内的胎儿仍在蠕动,被凶手们用脚踏上肚子猛踩;黄秀英枪杀后被辱尸、曝尸示众,残忍至极。
 
⑥1968年8月,平乐县二塘公社山背村地主分子李林结全家6人被杀,财产和粮食被抢光;二塘中学学生周治年只因是“4·22”派的,被“联指”们将其推下锰矿矿井,然后把手榴弹丢下矿井将其炸死;二塘中学女学生申广秀,是一位优秀的学生,只因是“4·22”派的负责人之一(宣传部长),被“联指”派非法抓到二塘公社各个大队轮流批斗,并多次遭到轮奸,最后被用刀捅死。
 
⑦1968年6月9日至10日上午,在1天多的时间里,蒙山县文平大队民兵营长谭钊奇,策划和亲手杀害无辜群众、教师50人,其中全家被杀绝的有5户,地、富家庭的男性全部被杀光。1~14岁的小孩有18人被杀,其中有13个小孩是用绳子套住脖子后,在地上活活拖死的。
 
⑧在1968年6月15日至9月26日间,临桂县“联指”头目、武斗副总指挥胥明德,策划布置、亲自决定和组织指挥杀害干部、群众77人,其中有县委副书记李瑾科、副县长周克仁、法院院长刘锡臣、检察院副检察长龙炎云等支持“4·22”派的领导干部13人,一般干部16人,教师4人,医师3人,学生6人,工人5人,有8对是夫妻双双被杀的。
 
⑨凌云县武装部政委、县革委主任王德堂,诬陷在“文革”之初揭发、反对过他的干部、群众组织为“反革命”、“暗杀队”;诬陷县委书记赵永禧是“反革命总后台”、“阴谋组织暴乱”,亲自策划、组织“联指”人员把赵活活打死,并有12名干部、群众同时被杀害。杀人后王又公然宣称打死人事件为“革命”行动,大方向“正确”,并作为经验向全县推广,把全县杀人事件推向高潮。
 
⑩贵县大岑公社柳江大队民兵营长徐善富,在1968年4~8月间,策划指挥或亲手杀害无辜群众33人,其中一次就杀害16人。为了杀人取乐,把被害者排成一路纵队,从背后开枪,名曰“串豆腐果”;有的是用船装到河中活活淹死的。徐善富兽性发作,杀人后强奸被害者的妻子二人,并用权势强奸其他妇女5人。
 
1968年7月20日,在“联指”头目唐厚全和顾问吴兰才的指挥下,南丹县和大厂矿务局“联指”1700多人围攻拉么矿“4·22”派据点。由于“4·22”派没有什么武器,之前他们也并未与“联指”派发生过什么武斗,被围困10天后,7月31日下午4时,据点内的“4·22”人员510多人手持毛主席像、语录本、“忠”字旗,扶老携幼出来到拉么第5生产队向“联指”“投降”,“联指”们当即从这510多人中挑出105人(所谓的“坏人”),然后又再从中挑出50多人拉到道班房公路边跪下,当即就枪杀了地主家庭出身的青年工人钟三。之后,“联指”派的凶手张昌瑾、邵波、匡宗玲、蔡科宣、杨加开、张敏、郑宗祥、李友华、龙世乾、刘明等一批人就对这些“投降”的人用木棍、铁条疯狂的乱打,有47人被当场打死,杀人场面惨不忍睹。几名女死者被打死后,被流氓龙世乾、刘明等人把衣裤剥光,用木棍捅女死者的乳房和阴部,极尽污辱之能事。
 
在武宣县,1968年的大屠杀中有526人被非法杀害,其中竟有75名死者被割肉、挖肝供凶手们煮食,是广西挖肝、割肉最多的一个县。最典型的惨案如:
 
1968年6月17日,正值武宣圩日,“联指”派小头目蔡朝成、龙凤桂等人抓汤晨辉上街游斗,走到新华书店门前,龙用步枪将汤击伤倒地未死,凶手王春荣手持五寸刀剖开汤的腹部挖出心肝,围观的群众也峰拥而上动手割肉,汤即命绝身亡。当时在场围观的有县革委副主任、武装部副部长严玉林,他亲眼目睹了这一残忍暴行而一言不发,如此的共产党领导干部连起码的人性和正义感都没有了。
 
7月的某一天,通挽区大团村第七生产队干部龙克星组织批斗会,批斗甘大作;批斗后将甘大作拉到附近田边,凶手龙业伟喝令甘大作跪下,并一棍往甘大作头部打去,甘倒地但并未死,凶手们即动手脱甘大作的裤子割生殖器。疼痛使甘大作醒来,并哀求说:“等我死了你们再割”,这些野兽们无动于衷,惨无人道的继续割甘大作的阴部,并剖腹取肝、割肉。甘大作在撕人肺腑的惨叫中挣扎,令旁观者毛骨悚然。生割活人,令人怵目惊心。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了,竟有如此的惨状,实在叫人无法理解。
 
1968年5月20日晚,武宣县禄新区大榕乡党支部书记石朝保等人,在桥巩村召开批斗王德欢、王开华大会。在批斗会上,王德欢被凶手们用木棍活活打死,王开华被打后未死,被拖到会场外用刀捅死。迨后,几名凶手即窜到王德欢家,轮奸正处豆寇年华之次女王凡珍。
 
1968年7月16日,阳朔县“联指”为他们到桂林参加武斗被打死的百货公司职工黄金成在阳朔公园内开追悼会,“联指”头目吕明忠、陈益昌、王天德等人竟策划杀人来祭奠他们的所谓“烈士”。他们把被非法关押的“4·22”派干部程志纯(百货公司干部)、苏良钰(县委委员、粮食局长)、李超(县合作社干部)押到会场,强令他们跪在死者黄金成的尸体前,当即被杀死。三人都是被棍打、刀捅死的,最后再补枪。苏良钰是先被割下耳朵再打死的,残忍至极。
 
8月20日晚,福利粮所在福利区礼堂召开批斗普益粮站干部廖大文大会。在批斗中廖大文被棍棒乱打,未死,几名凶手就用绳子把廖大文头在前、面朝下、手反绑着,从礼堂沿着福利老街,在那高低不平的石头路上拖到漓江边鲤鱼洲上,约一里半路程,廖被活活拖死。
 
1968年7月13日,平乐县“联指”武斗人员围攻桂林师范学校及榕湖饭店“老多”派的据点。由于进攻失败,平乐“联指”有12人在武斗中被打死,他们就寻找机会疯狂地报复。
 
当时,桂林“联指”在桂林火车站对面的东方红饭店前语录牌楼建立了一个专门关押人的“看守所”(临时监狱),把抓获的“老多”派人员和所谓“五类分子”关押在此,先后关了258人。7月14日上午,平乐“联指”把在进攻桂林师范和榕湖饭店时死的12人尸体运到桂林玻璃厂,“联指”人员前往悼念。上午9时左右,平乐“联指”卢红光、林海、李绍邦等20多人,冲进“看守所”对关押的人乱打,桂林市文化局副局长郭文刚等多人被打得头破血流。到了中午,平乐“联指”武斗人员廖德权、伍学强、林海、廖昌辉、候永成、唐桥生等24人又冲进看守所楼上,将被关押人员唐跃武(针织厂职工)、候霉(插青)、马震鹏(二中学生)、秦恩深(兽医站职工)、白先德(棉纺厂职工)、李江(汽配厂职工)等12人拉到桂林11中学对面的树林里,凶手们三人一群,5人一堆,分别围住被抓来的“老多”派人员,先是拳打脚踢,再用枪托猛击,用刺刀乱刺,最后开枪,把被抓的12人全部打死,杀人手段惨不忍睹,是又一起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惊天血案。
 
1968年6月28日,在龙胜县玉赠村发生一起惊天惨案。在支部书记吴建兴、乡长吴代珍等人的指挥下,凶手黄仁原、吴代松、吴孟贤、吴才智、吴和平、吴金秀等多人,把地主石光祖打死,吴耿基及女儿吴树娥、女婿吴振凡等同时被打死;孕妇杨开梅见其丈夫吴均被打,求民兵吴代章不要打,凶手黄仁原即把杨开梅打死,两个小孩(吴玉平8岁,吴玉金3岁)和丈夫同时被打死,死者的脑浆四射,血肉横飞,残忍至极。
 
防城县防城公社二江大队的唐颂南,是一个年近80岁的老人,早年曾跟随孙中山参加过辛亥革命,会见过孙中山先生,后又反对国民党,拥护共产党,1968年2月29日被诬为“历史反革命、国民党残渣余孽”而被活活砸死。
 
防城县文工团的女演员、大学毕业生易宁,因参加“4·22”派,被“联指”非法抓捕杀害。面对凶手们的刀枪,易宁宣称自己无罪,并严正指出“联指”们乱杀人是违法的,是真正的犯罪。她临死前曾高呼“共产党万岁”,并面对枪口站立着迎接罪恶的子弹,表现了大无畏的勇敢和对凶手们的蔑视,不愧为一位巾帼英雄之举。
 
1968年4月初,巴马县的“5·12”派(即“4·22”观点一派)在县城受到围攻,没有立足之处,在黄德康、苏汉等人的带领下,部分人员逃到了恙圩公社乙圩大队下乙屯躲藏逃命。“联指”得到消息后,即由县武装部部长李彦智、恙圩公社武装部部长卢金珊、副部长黄正业和乙圩大队革委会主任覃德强等人指挥下,组织2500多人围攻下乙屯。从4月中旬开始至4月21日,围攻多天。由于“5·12”派没有什么武器,加之村里男女老少一村人,不可能挡住“联指”的进攻,他们愿意主动“投降”。“联指”们叫被围困的人不论男女老少都要脱掉上衣举起双手出来,极尽人格之侮辱。这些人“投降”后,当即遭到血腥的屠杀,黄德康与下乙屯韦卜楼等49人被枪杀(苏汉当时曾逃脱,但不久即被抓获杀害,苏是体委主任、体育运动员,妻子胡春虹也被杀),被杀者中有两名儿童(8岁、11岁),三名婴儿,60岁以上的老人8人。凶手们不但杀人,全村44户133间房屋全被烧毁,幸存者只好流落他乡,整个乙下屯荒无人烟。这和日本法西斯当年的三光政策有何区别呢?
 
罗城县的“6·15”惨案:1968年6月15日,罗城县革委会在县城广场召开“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总进攻誓师大会”,由军管会宣判三名罪犯。县直各单位、全县各区上万人到会,并带来了155名批斗对象(“4·22”派人员和地、富分子)到会场,人人挂黑牌、戴高帽、被反手捆绑跪着在大会会场一旁。大会对三名罪犯宣判后,段志英(县革委第一副主任、县人武部部长)在大会上讲话:“专政是群众的专政,要放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镇压敌人。要向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不管敌人在什么地方出现,就要在哪里把他消灭掉”。接着鼓动干部群众说:“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一定要把他们斗倒斗臭,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段讲完话后,大会即宣布以各区和县直机关为战区进行批斗。于是,各区、县直各单位就把队伍和批斗对象带到广场周围开展批斗,一场大屠杀即开始。
 
在批斗现场上,各区、县直各单位都有人用棍棒、石头打批斗对象,有好心的干部对段志英说:“这样行吗?要出事的,我们要讲话”。段却说:“不能给群众泼冷水呀!”
 
段志英走到黄金战区时,见该区只带来了三个批斗对象,批斗又不激烈,即叫该区革委主任银应用出来,边讲边向天河战区方向走,并说:“你们这个班子怎么样?是不是有点右倾呀!”银见天河区已批斗打死了七、八个人,回到本战区后即组织群众继续批斗,当即把三个批斗对象活活打死。
 
四把粮所干部柳学志(1954年入伍)被打死后,其妻黄凤琼即找段志英一起去看;当看到群众正用石头砸人时,段也不吭声。黄便问:“他们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这样打死人?如果犯了法,也应由法院处理,你们为什么这样做?”段志英却说“这是群众,我们讲他们不听,制止不了,你快走吧!”这时,旁边有人说,她不走,就连她一起干掉!黄凤琼只好无奈的离开。
 
当天,各战区在批斗中,共斗死、敲死、砸死、开枪打死59人,其中国家干部12人,职工2人,群众15人,地、富分子30人。县直机关打死韦善忠(供销社经理部干部)等3人,龙岸区打死高定中(居民)等8人,黄金区打死黄兆安(青明山林场干部)等7人,东门区打死张永华(社员)等10人,四把区打死莫加星(四把供销社主任,1946年入党的老干部)等10人,天河区打死张福宽(中学教师)等12人,乔善区打死许国强(群众)等6人,都是“4·22”派的人。
 
1968年8月5日,在韦国清、军区负责人的指挥下,部队和联指武装人员围攻“4·22”派解放路据点的战斗结束,“4·22”派有1340人被打死,其中许多人是被抓到后当场枪杀的,杀后把尸体推下邕江,鲜血染红了邕江河水。在抓获的“4·22”派人员中,有好心的部队战士把他们围住以图保护他们,但“联指”的凶手们杀红了眼,冲破军人的保护,强行把那些“4·22”派的男、女青年拉出人群枪杀。
 
在“联指”人员押送“俘虏”的过程中,从解放路出来,走到广州照相馆门前又枪杀了26人。
 
在部队和“联指”武斗人员围攻展览馆和解放路等地“4·22”派据点时,“4·22”派共被打死1470人,被“俘虏”9845人(包括居民2500人),在被“俘虏”的人员中,有7012人是各县到南宁避难来的,交回各县处理,这些人在路上或者回到本县后即有2324人被杀害。围剿南宁“4·22”,是全广西杀人时间最集中、杀人数量最多的地方。
 
类似上述的杀人惨案全广西几乎各地都有,无须再一一列举了。任何一个正常的人、有良知的人,看了这些记述,都会痛心疾首,悲愤交集,对死难者会充满无限的同情和惋惜,对杀人的指挥者和凶手们会充满无比的仇恨。
关于杀人手段之残忍和那个悲惨的时代,看看“处遗”时几个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的语言,就能更清楚地说明了。
 
武宣县:纵观历史,原始社会生产力极不发达,有吃人肉的现象,此后这一现象已绝迹。但,“文革”中武宣县有75名死者被挖肝吃肉,是丧失人性、愚昧无知的“返古”人吃人的离奇行为……在武宣县,党员干部因吃人肉受到开除党籍或清除出党的共27人。
 
合山市:我们……百感交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在那个“伟大”的革命时代,在那场“史无前例”的运动中,国法不复存在,公理不复存在,整人、害人、杀人者不但无罪,反而有功。不少人入党、当了官。挨整、挨害、挨杀的人还得背上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连他们的家属、亲属都受到歧视……
 
崇左县:……(杀人手段)有剖腹取肝煮食,取肠挂在树枝上的,有用牛拖死的,有杀夫奸妻、杀父奸女的,有杀人后抄家抢劫财物的……
 
柳江县:(杀人手段)有拳打、脚踢、刀砍、匕首刺死、棍棒打死、枪杀、粉枪杀、挖眼睛、割鼻子、割耳朵、剖腹取肝、死后砍头示众、火烧死、活活甩死、活埋、丢下水潭或河里淹死等等。
 
  1. 大屠杀之事为什么长期得不到揭露和处理
 
1968年的广西大屠杀,虽是在“文革”的特定时期所发生的事,但,事后依法进行处理,对杀人的组织者、策划者和杀人凶手依法惩处,总是一个正常的社会、一个国家和政府所应该做的事。然而在广西,这些杀人的策划者、指挥者及杀人凶手们不但未受到法律惩处,反而成了“文革”有功之臣,成了“保卫红色政权”、“保卫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领导干部韦国清”、“镇压阶级敌人”的积极分子而入党、提干,或者参军、升学,一些人并被提拔成了掌握一方大权的领导干部。这又是一件叫人无法理解和无法容忍的怪事。
 
如南宁“联指”的头目廖炜雄、颜景堂、潘玉臣,因指挥武斗、指挥杀人、迫害干部有功,廖、颜都当上区革委副主任,廖并当上了区党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九大代表,潘也当上了区革委常委、公安厅副厅长;凭祥“联指”头目黄日南当上了市委副书记、市长;来宾县“联指”头目唐彪当上县委书记;兴安县“联指”头目唐廷国当上了县委书记;桂林“联指”头目曹铁军、李年生成了市委和市革委的重要领导干部;其他许多地方的“联指”头目和杀人凶手如临桂的胥明德、韦英豪、凌云的王德堂,宾阳的王建勋、韦善强,阳朔的吕明忠、蒋彬,上思的段振邦,罗城的段志英等等,因镇压群众或杀人有功,都得到了重用或者提拔;甚至光天化日之下在桂林开枪连杀5人的兴安中学生蒋孝生(时年20岁)事后也参军、入党、当上了大队党支书和大队长。像这样的人和事。在广西是太多了,这真乃天大的怪事和奇闻。
 
原来这一切皆因有韦国清的关系,“文革”中韦国清一直是广西的一把手,他大权在握,背后又有黄永胜和林彪在支持。黄、林垮台后又有毛泽东的支持,广西各地、各级的当权者又都是他的亲信、党羽,无怪乎他可以一手遮天,可以翻云覆雨,谁能奈何了他呢。
 
另一方面,韦国清所控制的舆论阵地广西日报,更是成了韦国清的喉舌,一直在为韦国清歌功颂德,摇旗呐喊;鼓吹“文革”中广西有一条“正确路线”,为韦国清涂脂抹粉。
 
在“文革”中的任何一个阶段,广西日报都成了韦国清发号施令、胡作非为的传声筒和吹鼓手。“文革”初期的1966~1967年大动乱期间,1968年的大屠杀期间,广西日报所扮演的角色已是世人皆知无须重复了;就是在其后的清查“5·16”运动、批林批孔、儒法斗争、评水浒、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一系列的所谓运动中,广西日报所扮演的角色都是极不光彩、令人作呕的。对报上的语言,那种低能的水平,笔者当年(1968~1978年)读广西日报,往往会发出会心的嗤笑。
 
如1971年的春、夏季,广西开始全面清查“5·16”运动,广西日报劲头十足,一马当先,把在1968年镇压“4·22”和“桂林老多”所说厌了的话又搬出来鼓噪一番。什么“广西有一条‘5·16’黑线”,他们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反党乱军”、“反对新生的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等等,全是以大帽子压人的空话、废话。笔者当年是一个单位“老多”派的负责人之一,对广西的问题十分清楚,广西根本就不存在什么“5·16”集团。可是韦国清之流仍在拉大旗作虎皮,还是通过广西日报在拼命的喧嚷,还是在装腔作势的在搞清查,只不过是把“4·22”和“桂林老多”的各级大小负责人(大屠杀的幸存者)又抓来软禁明曰办“学习班”交代问题。实在是可笑而又可恶之举。
 
1974年的批林批孔运动,“桂林老多”中有一批人站出来揭露1968年桂林“8·20”行动镇压“老多”和人民群众之事。“8·20”行动使桂林市和桂林地区12个县近万人丧命,是一起惊天的大惨案。这些人站出来揭露“8·20”,揭露韦国清、陈秉德之流的滔天罪行,桂林人民无不拍手称快。但此举却惹恼了韦国清等杀人的幕后策划者,他们当即布署镇压,把敢于揭露杀人之事的张雄飞、许瑞林、龚志明、李新等20多人非法逮捕并以“反革命”罪判刑,同时在全市各单位强制群众表态,要说“8·20”是“革命行动”,这是地地道道地法西斯行为,是强盗行为。广西日报也在舆论上配合,说什么“桂林那几个反革命分子”“企图翻天”,以压制人民起来揭露韦国清等人的罪行而在制造歪理邪说。
 
到了1976年春、夏时节,“四人帮”在毛泽东的指挥下发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时,韦国清又通过广西日报把桂林1974年抓捕的那几个“反革命分子”张雄飞、李新等人说成是“复辟资本主义的社会基础和依靠力量”;但,到了1976年冬“四人帮”倒台后,他们又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此时则把张雄飞、李新等人说成是“四人帮”反党集团的组成部分,是“四人帮”的别动队。1977年广西区党委发出的3号文件中说:“在批林批孔运动期间发生在桂林的那几个‘反革命’分子挑起事端,是‘四人帮’插手广西的严重‘反革命’事件,是‘四人帮’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阴谋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在广西日报上连续刊登批判文章。对于韦国清和广西日报这种“翻云覆雨”的卑劣伎俩,笔者当年就觉得可笑、可耻。韦国清和广西日报所做的一切,全是欲盖弥彰的可耻伎俩。
 
1968年广西大屠杀之事,长期得不到揭露和处理,原因就是因为韦国清和他的党羽一直在把持着广西的党、政大权。大屠杀、大镇压本来就是他们搞起来的,他们怎么能自己起来清查自己、处理自己呢?他们千方百计地压制群众,不准谈论“文革”中广西杀人之事,更不准揭露;谁敢于揭露,他们就会利用权力来封锁、镇压,免使他们受到法律的追究,用心何其毒也。
 
1975年韦国清调到广州,其后又调到北京升迁,可谓“一路顺风”。虽然“四人帮”倒台,“文革”结束了,但安平生、乔晓光依次在广西执政,执行的仍是一条没有韦国清的韦国清路线,他的余党仍在把持广西各地的大权。当全国各地都在清算“文革”的罪行,平反冤假错案时,广西却依然不动,使广西的“处遗”工作比全国晚了六年多,其源皆在于韦国清的缘故。
 
  1. 广西的“文革处遗”及其给世人留下的遗憾
 
1968年的广西大屠杀,在韦国清当政时期不可能得到任何处理,这是在人们意料之中的。因为事情本来就是韦国清及各地的当权者们策划、指挥的,他们不可能自己处理自己。但,在韦国清调离广西后,特别是在1976年10月“四人帮”垮台后也仍然长期得不到处理这就使人不可理解了。“四人帮”的垮台,“文革”的结束,全国到处都在清算“文革”的罪行,到处都在平反冤假错案,追究“文革”中的坏人坏事,特别是那些作恶多端的杀人凶手,对他们依法严惩,这是广大人民正义的要求,是时代的呼声。然而在广西,却是景物依旧,人事依然;庆父不死,鲁难不已。这可急坏了无数受难者的家属们和无数受迫害的人们。他(她)们无不心急如魂,对那些杀人凶手和现在仍在保护杀人凶手的执政者充满了无比的愤恨。
 
对于广西的大屠杀,广西人民一直都是不停顿地在揭露的。现在毛泽东死了,“四人帮”倒台了,许许多多受难者家属及受迫害的人们更是勇敢地站出来揭露韦国清及那些杀人指挥者和杀人凶手们的滔天罪行了。到了1982年,在全国各地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名曰“处遗”)基本结束之后多年,在全国形势的影响之下,在广西人民的迫切要求之下,广西的“文革”处遗工作也终将开始了。
 
1983年初,中央派出工作组进驻广西。中央领导人批评了广西当时的执政者乔晓光,指出他在处理“文革”遗留这个问题犯了错误,其后乔检查了错误。在中央的督促下,广西区党委成立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领导小组,区党委先后发出了[1983]54、55、59号文件,以指导广西各地的“处遗”工作。文件中所规定的“处遗”方针和政策其主要精神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对打死人问题和对杀人凶手的处理,要本着“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的原则行事。某些领导人甚至说“文革”中杀人问题的清查,要做到“水不能干,石头不能现”,“要向前看,不要向后看”,“要看当时的历史情况”,现在如果“再杀一批人怎么了得”。
 
根据区党委和中央领导人的指示,广西各地、市、县都成立了“文革处遗”领导小组,抽调一批干部从事“处遗”工作。首先是调查核实各地的冤假错案和打死人的情况,然后进行处理。在此基础上,否定了中央的《7·3布告》,特别否定了广西区革筹、广西军区的《6·17公告》和桂林的《8·20公告》。对在“文革”中被打成“走资派”、“叛徒”、“特务”、“现行反革命”、“反共救国团”、“暗杀团”的人一律予以平反恢复名誉;对被非法杀害或迫害致死的人一律给予平反昭雪,强加于他们头上的一切不实这词一律推倒。对农村中被杀害的人,每个受难者发给丧葬费100元,抚恤费120元;如果是国家干部和单位职工被杀害的,除单位给予丧葬费和抚恤费外,其未成年的子女由单位抚养至18岁,特困家庭的成年子女安排就业,孤寡老人和生活困难者给予定期的生活补助。这样的处理无疑是一大进步,也是最起码应该做到之事。
 
然而,对那些严重的违法乱纪者,特别是那些残杀无辜的杀人凶手和它的幕后策划者、指挥者们的处理,就不能令人满意了。在1983年至1985年的“文革处遗”中,据官方的统计资料,全广西87个县、市、柳州铁路局被非法杀害(包括被迫害至死者)共计89810人(民间估计应超过十万),而在“处遗”中受到判处死刑的仅10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14人,判处有期徒刑的1841人;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竟达47617人。这样的处理结果就不能令人满意了。受难者家属无法接受,社会舆论也普遍不满。
 
人们的不满,首先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太少了。大屠杀中杀了89810人,现在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了,却只有10名凶手被判死刑,14名凶手被判死缓,判有期徒刑的也只有1841人,这怎么能使人满意呢?
 
当然,当年杀了近9万人,现在不可能再杀这么多人,这是人们的常识所能理解的。虽然当年的乱杀人是在“文革”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事,但,特定的历史条件并不等于可以乱杀人,而杀了人并不等于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少杀是对的,但那些杀人手段残忍、杀人数量多的凶手(连小孩也杀,全家杀绝)每个县、市至少应有数名被判死刑,全广西至少应有100至数100名凶手被处死才能足以平民愤,才能还法律的尊严与公正。
 
其次,人们的不满是以党纪、政纪的处分来代替法律的惩处。党纪、政纪处分怎么能与法律的惩处混为一谈呢?“文革”中的杀人狂、迫害狂,甚至吃人肉、吃人肝,全广西47671人只受党纪、政纪处分,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太叫人难以接受了。这近5万名杀人凶手(或与杀人有关的人)至少有一半以上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才是令人满意的结果。
 
另外,一些幕后指挥者或者负有领导责任人的一些人,他们根本未受到任何处分。如韦国清就调离提升了;宾阳县杀了三千多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宾阳县革委会主任王建勋调到广州升官去了;平乐县武装部负责人李嵋山对平乐县的乱杀人也是负有领导责任的,也调到南宁军分区升官了。类似这样有罪(起码是过错)未受到任何处分就调到异地升官的还大有人在,这怎么能使人信服呢?
 
大屠杀本身就是一种政府行为,当时的革委会、武装部、军分区以至区革筹、广西军区,都是当时执掌大权的领导机关,他们发《通告》,鼓吹杀人理论,鼓动杀人,带队围剿造反派,这不是政府行为又是什么?个别地方至少也是政府不作为的结果;面对乱杀人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都不出面制止(或制止不力),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政府不能保护人民,这个政府又有何用呢?有的就是政府出面做的,政府的负责人站到了杀人凶手一边。直到处遗的时候,也未见哪一级政府和哪一位负责人站出向受难者家属和受迫害的人说一句道歉的话,他们哪里还有一点人性和自责之心呢?
 
特别是在那个疯狂与荒唐的年代里,以“革命群众之手”,以“革命”的名义杀人,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群众专政”的歪理邪说,至今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残存,未得到很好的批判。一些人在谈论“文革”问题的时候,往往会暴露出许多认识上的错误,这是十分令人忧虑的。一些人当年虽未参与杀人、打人,但他们在傍边围观,有的还在喝彩,推波助浪,至今仍不感到内心有愧和自责,认识没有提高,更是一个令人遗憾的问题。
 
“文革处遗”是一大进步,但它的不足,它留给世人的遗憾也是永存人间的。
 
  1. 广西“文革”给世人留下的反思
 
“文革”是一场大灾难、大浩劫,已是世人所公认的了。“文革”在广西,更是一场反人类、反文明、灭绝人性的兽性猖狂大表演。在“文革”之初期(1966年至1967年初)广西的“文革”与全国各地大致是相同的,只是受毛路线的挑动而产生的派性之争而已。但从1967年的夏季以后,特别在1968年及以后的漫长时间,广西的“文革”就有它的特殊性了。今天我们反思广西的“文革”,至少有下面两个方面是值得人们深入思考的。
 
一是关于韦国清的问题。“文革”的罪责当然首推毛泽东,没有毛泽东挑起的“文革”,全国人民就不会有十年的大灾难。然而在广西,除了要追究毛泽东的罪责以外,更主要的是应追究韦国清的罪责。因为广西的几乎一切问题和事件,都是因为韦国清而引发的。正是他利用职权,指挥广西军区、各军分区、人武部,支一派、压一派;制造《6·17公告》把“4·22”派打成“反共救国团”、打成“反革命”组织;向中央谎报军情骗取中央下达《7·3布告》;公开动用军队镇压“4·22”和“桂林老多”及广大人民群众,终于导至广西大屠杀的发生,十多万的生灵死于非命。那种种残酷的杀人手段,那种杀人如麻的惊天惨案,乃是历史罕见的。这是一场灭绝人性、反人类的大屠杀,比起当年的日本法西斯和德国法西斯的大屠杀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就是现代的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反人类的大屠杀、南联盟前总统米洛舍维奇反人类的大屠杀,与韦国清的大屠杀相比也是远远不及的。
 
就是这么一个韦国清,大屠杀发生之后,他一直压制广西人民,不准人们谈论和揭露大屠杀之事,谁要敢于揭露他就要利用权势来镇压谁,把人打成“反革命”而逮捕判刑。桂林的张雄飞、李新等二十多人的遭遇就足以说明韦国清的霸道和独裁者的本质。
 
1976年9月毛死了,10月“四人帮”倒台,“文革”结束了,全国各地都在清算“文革”的罪行,都在平反冤假错案。然而在广西,大屠杀这人命关天的大事却是仍在被压制不准揭露,受难者及受迫害的人更谈不上平反昭雪,这一切皆因韦国清及他的势力仍在控制着广西的缘故。
 
“文革”中韦国清对广西人民是犯了罪的,不论从什么角度来看,在广西人民面前他都是一个罪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审判。然而大屠杀之后十多年了,从未见他对广西人民有一丝一毫的检讨,从未见他对受难者和受迫害的人们有愧疚之情。直到1983年,全国各地“文革处遗”结束6年之后,在广西人民的强烈要求下,在中央的督促下,广西才开始了“文革处遗”。而直到此时,韦国清才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发言说,“对错误认识不足,思想转不过弯来”,仍未见有一句对广西人民的检讨和道歉的话。所谓“思想转不过弯来”,是他一直认为“‘文革’中广西有一条正确路线”,他自己就是这条“正确路线”的代表,他是一贯“正确”的,这种错误的思想一直在阻碍着广西处遗工作的开展。
 
韦国清在广西所犯下的罪行(绝非一般的错误),不但没有受到任何清算和处理,反而一路升迁,实在是叫人无法理解的。更有甚者,到了上世纪的90年代以至本世纪的初期,仍有人在睁着眼睛说瞎话,还在为韦国清歌功颂德。这说明韦国清的余毒、说明“文革”的余毒远未肃清,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觉和思考。
 
如广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11月出版的《广西新四军人物》一书,其中的一篇文章《一代英才亿人景仰》是专门写韦国清的;2000年6月,《南宁晚报》连续刊载了何绍榜写的《韦国清上将主政广西二十年》(下称《两篇文章》)。《两篇文章》都是极尽能事吹棒和美化韦国清的,看了使人觉得肉麻,空话、套话使人生厌。
 
韦国清何许人也,他主政广西到底干了些什么,广西人民是最清楚不过的,任何歌功颂德和吹棒的不实之词都是广西人民所绝不能接受的。
 
1913年9月2日韦国清出生在广西东兰县东院区板梅乡弄英屯一个壮族农家。1925年夏天,韦国清的父亲韦宗典因参加共产革命反对地主和国民党的地方政府,1926年7月17日遭到团防局的伏击而丧命;翌年春祖父韦廷繁也因参加共产革命而遭杀害。父亲及祖父的死,给了韦国清巨大的打击与影响,他决心为父亲和祖父报仇,对国民党和地主豪绅充满了仇恨。1929年韦国清终于跟随韦拔群参加农民运动,参加共产革命了。他参加了共产党领导的百色起义,而后转战到了井岗山,成为正式中共党员。在其后的漫长岁月中,韦国清从井岗山的反围剿、到转战至延安、然后参加八年抗战、到国共3年内战向国民党夺权,近二十年的时间从一个普通战士而成为共产党的将军,就他的人个奋斗来说是收获颇丰的。他作战勇敢,是深得共产党领导人称赞的。
 
客观来说,韦国清参加了八年抗战打日本,是为中国人民做了好事的。至于他参加共产革命,参加了两次国共内战,为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立下战功,但对中国人民来说却未必有什么功绩可言。
 
就算他过去有功,也只能说明过去,不能说明现在,更不能说明将来。韦国清从1955年至1975年主政广西20年究竟干了什么呢?
 
1957年的反右运动,1958年的大跃进、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运动,1959年的反右倾运动,此时的韦国清虽是广西的第二把手(区党委书记刘建勋是第一把手),这些胡作非为、残害人民的所谓运动,韦国清也是负有责任的。1960年的反瞒产,1960年至1962年的大饥荒广西有数十万人饿死;1964年至1965年的四清运动,大搞阶级斗争,整干部、整群众、割资本主义尾巴,此时的韦国清是广西的一把手了,他该负什么责任不是很清楚的吗?至于十年“文革”给广西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是人所共知的,就无须再重复了。
 
而所有这些韦国清所犯下的罪行,《两篇文章》皆只字不提,不知这是无心还是有意。作者的用意人民是会看得很清楚的。
 
更有甚者,《两篇文章》最后都说:“1989年在他生命的最后时期,对制止动乱和平息北京地区的反革命暴乱极为关注,表现了一个共产主义者的赤诚之心,他的不朽功绩将永载史册”。至死都不忘独裁专制,至死都不忘压制人民、镇压民主运动;和他在广西的一系列胡作非为,和他在广西所制造的大屠杀一样,他的罪行才是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
 
《两篇文章》都在不顾事实的吹捧和美化韦国清,其目的在于掩盖和抹去韦国清在广西所犯下的罪行。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在民主化、法治化逐步实现的今天,还有人把韦国清这个独裁者和侩子手搬出来胡吹,只能说明“文革”的余毒远未肃清,人民更应该反思“文革”,更应该深入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
 
其次,广西的造反派与民主运动问题也是值得反思的。“文革”中广西两派的基本群众都是在毛泽东思想和路线的指引下参加运动的,谁都标榜自己要“保卫毛的思想和路线”,“保卫以毛泽东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两派之间的派性之争,全都冠以“革命”的名义在进行斗争。这是“文革”初期那个特殊年代的普通现象。
 
然而,深入的研究和反思,人们会发现,最初参加所谓“保守派”的人,多是“老实、本分、听话”的人,多是一些平时表现“积极”和“先进”的人;而参加“造反派”的人,多是一些所谓“不太听话”、“思想活跃”、“调皮”的人。笔者当年参加“桂林老多”这个“老造反派”组织,就是笔者一个人带着几名学生在毛路线的推动下,经过数月的斗争,最后全校90%以上的教师和学生都参加我们的组织中来了。其实我们当时敢于站起来“造反”,正是平时我们对领导们的官僚主义和独裁不民主的不满,我们这些人具有一定民主思想,在毛泽东号召“造反”的言论指导下,很巧合的与我们要求民主的思想相结合的结果。后来的发展,社会上的一般群众,特别是那些所谓的“地、富、反、坏、右”,他们也是同情和支持我们的观点,这与他们长期受压制、受迫害、没有民主、连基本的人权都没有是有关系的。
 
全国造反派的先进典型,东北的张志新,湖南的刘凤翔、杨晓恺,江西的黎久莲、钟海媛,上海的林昭、刘文辉等人,她们反独裁、反迫害、争人权、争民主的斗争是令人敬佩的,她们最终的遭遇是令人同情和惋惜的。我们广西的造反派“4·22”和“桂林老多”,也是因为反政治歧视,反迫害、反屠杀、争人权、争民主而受到残酷镇压和屠杀,而且是集体的屠杀。1967年冬天和1968年春、夏的那场大屠杀,正是这种屠杀和反屠杀斗争的集中表现。
 
在这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中,反独裁、反迫害、反屠杀、争人权、争民主一方是失败了。这是因为独裁者一方他们动用国家机器,动用了暴力手段,蒙蔽和欺骗那些愚昧无知的人,以“无产阶级专政”就是“群众专政”的谎言,以“革命”的命义挑动起一些人的凶残和兽性,草菅人命、大开杀戒而上演了一场20世纪人世间的大惨剧、大丑剧的结果。
 
其实,广西造反派返迫害、反屠杀、争人权、争民主的斗争之所以遭到失败,根本的原因是在于我们这个社会制度的问题,在于我们这个民族劣根性的问题。
我们这个国家的社会制度一直以来就是一个独裁专制的制度。过去的封建统治者如此,其后的北洋军阀政府如此,国民党的政府如此,到了毛泽东的共产政权更是如此。毛的独裁专制更是要远远超过了历代的政府。毛氏的共产邪教理论深深地毒害了几代的中国人民,他教导人们一切只为党、一切只为领袖而存在,从不给人民以人权、民主和自由。他信奉暴力,视人权、民主为异端。1900年的拳匪暴乱、杀人放火被他视为“反帝反封建”的“伟大农民运动”;“文革”之初在北京这样的文明城市就出现了“红色恐怖”大屠杀,一千多人丧命,毛氏却在鼓吹杀人凶手们是“勇敢的闯将”,他们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要把“彬彬”的名字改为“要武”。这种毛氏的狼奶喂养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一代又一代的狼群在中国产生,他们在为“革命”、“真理”、“理想”、“人民”、“领袖”、“主义”等等的名义下,不吃人、不施暴那才是怪事呢。广西“文革”中的杀人凶手们正是这样的狼群,在侩子手韦国清指挥下一群凶恶的狼群。
 
中华民族有5千年的文明史,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为人类作出过巨大的贡献。但,我们这个民族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一些人的劣根性,使他们愚昧无知、凶狠残忍,这在每个时代都是存在的,只不过到了毛氏当权的共产时代,喝了毛氏的共产邪教狼奶,表现得更为遇昧和凶残罢了。
 
假如没有独裁者们鼓吹的“阶级斗争”、“群众专政”的歪理邪说,假如没有那些具有劣根性的愚民受这些邪说的鼓动,大屠杀之事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文革”中要反思的问题是很多的,要总结的经验教训也是很多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政治体制要进行彻底的改革。这就要祛除人治,建立真正的法治;要取消一党的独裁专制,开放党禁、报禁;真正实行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经济市场化;给人民以真正的人权、民主和自由。惟有这样,才能建立一个真正民主的国家,才能与世界接轨。否则,“文革”之类的大灾难说不定哪天还会在中国再现。
 
今年是“文革”运动暴发的50周年纪念日。在纪念“文革”的时候,我们一定不要使无数的受难者再被隐瞒、不要再被遗忘。要牢记“文革”的惨痛教训,牢记“文革”中的广西大屠杀。要使“文革”中的惨痛教训、要使那种灭绝人性的大屠杀成为世人永久的警示。惟有这样,才能使仁爱、友善、不害人、抵制暴力、尊重人、保护家庭、讲礼仪道德、重知识等等这些社会生存的基础得以实现,才能促进这个社会真正的和谐,建立宪政民主的社会,这是今天的人们所要追求的和实现的目标。
                                       作于2016年4月
分享:

相关文章
作 者 :晓明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6年5月4日16:40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