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简史》读书笔记
京兆一书生
日前收到上级发下来的《中共简史》,简单做了读书笔记:
1. 从第一次到第五次代表大会,都有领导人选举结果,第九、第十次没有,以
后各次都有。
第一届:选举陈独秀为书记的中央局(1921.7.上海)
第二届:选出中央执行委员会,推陈独秀为委员长(1922.7,上海)
第三届:选举组成陈独秀任委员长的中央局(1923.6.广州)
第四届:选举陈独秀为总书记的中央局(1925.1.上海)
第五届:选举陈独秀为总书记(1927.4~5.武汉)
第六届:选举产生中央委员会,未公布领导人选(1928.6~7.莫斯科)
第七届:选举毛泽东为五大书记(毛,刘,周,朱,任)之首(1945.4~6延安)
第八届:选举毛泽东为主席,刘,周,朱,陈,邓为常委(1956.9.北京)
1958年八大二次会议,未提及领导人更动
第九届:未公布领导人选举结果(1969.4.1.北京)
第十届:未公布领导人选举结果(1973.8.北京)
第十一届: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华国锋,副主席叶,邓,李,汪(1977.8.北京
)
第十二届:选举胡耀邦为总书记,胡,叶,邓,赵,李,陈为常委(1982.9.北
京)
1987年1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接受胡耀邦辞总书记请求。
第十三届:选举赵紫阳为总书记,赵,李乔胡姚为常委(1987.11.北京)
1989年6月,十三届四中全会撤销赵一切职务,选江泽民为总书记
第十四届:选江泽民为总书记,江,李,乔,李,朱,刘,胡为常委(1992.10.北京)
第十五届:选江泽民为总书记,江,李,朱,李,胡,尉,李为常委(1997.2.北京)
第十六届:选胡锦涛为总书记,胡,吴,温,贾,曾,黄,吴,李,罗为常委
(2002.11.北京)
第十七届:选胡锦涛为总书记,胡,吴,温,贾,李,贺,周为常委(2007,10.北京)
第十八届:选习近平为总书记,习,李,张,俞,刘,王,张为常委(2012.12,北京)
第十九届:选习近平为总书记,习,李,栗,汪,王,赵,韩为常委(2017.10,北京)
2. 没有提及的重要事件及人物
1.1954年七届四中全会没有提及高岗、饶漱石事件,也没有提及对这一事件
的定性。
2.1959年和1970年的庐山会议都没有提及与会议有关的人物和事件。。
3.文革时期没有提及“中央文革小组”,未提及被开除出党陈伯达和康生。
4.胡耀邦和赵紫阳两任总书记的“辞职”和“撤销”都没有说明是如何按党
章的程序。
5.对建国以来的冤假错案,均未提及,文革期间的冤案,只说了刘少奇一件
个案和和“薄一波等六十一人”集团案件。
6.对大革命失败的责任,是“党的主要领导人犯了妥协退让的错误。没有提
及陈独秀个人的责任及其后来结局。
7.对张国焘,提及其“另立”中央””,“分裂反党”(1935年10月),在“
党的一大”段的注释2中,提及“1938年投靠国民党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
”。
8.对王明,提到四次:1)1931年1月,在六届四中全会上“以王明为代表的
的“左倾”教条主义在党的领导机关内,开始了长达四年的统治;2)1937
年11月王明从苏联回到延安,主张“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抗日
”,3)1938年7月共产国际领导人表示“王明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不应争当
领袖”;4)1938年9至11月六届六中全会,“基本上纠正了王明的右倾错误
。没有提及对其处理和其结局。
三.《简史》的创新与潜在的没有回答的问题
1.把“文化大革命”作为“政治运动”和“历史时期”加以“区别”;承
认“文化大革命”是“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但是认为在这样的“历史
时期”,“仍然取得了重要进展”。
2.《简史》提到:1965年,中国人靠“洋油”过日子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那么,现在中国石油产品50%以上要进口,是不是可以说:中国人靠“洋
油”过日子的时代又回来了?
3. 对各时期领导人的名字出现的统计(可能统计不全)
1. 毛泽东:总共188次,从1920年代办《湘江评论》起,到1976.9.出现
过150次,此后又出现过38次(有两次称“毛主席”)。
2. 邓小平:总共出现过94次,从1929年(领导百色起义起),到1997年2
月出现过78次,此后16次。
3. 江泽民从1989年6月起共出现过33次。
4. 胡锦涛从1997年2月起出现过17次。
5. 习近平,总共出现过167次。从2007年10月第一次出现,第2012年到
2021年1月11日,共出现164次。结束语中又出现3次。
6. 毛泽东的照片(以有名字为准)7张,建国前2,建国后5。邓小平的
照片5张。江泽民的照片,3张;胡锦涛的照片3.5张(和习近平交接,
一人算0.5张),习近平的照片,6.5张。
结束语中对每个人业绩评估,毛泽东17行(建国前10行,建国后7行
),邓小平10行,江泽民10行,胡锦涛10行,习近平16行。
4. 关于重大案件
1. 建国初期,1952年仅有一件按政治需要,未有完整法律程序的刘青山,
张子善案件。
2.林彪及四人帮集团的“十名主犯”,仅有林彪及江青,张春桥,姚文元,
王洪文四个人的名字(林彪还不算在这十个主犯之中)。
3.陈良宇(16大以后,重大违纪违法,未说明犯罪时间)
4.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严重违纪违法(
未说明各人犯罪时间,在两处提到过郭伯雄和徐才厚)。没有提到陈希同。
五.《简史》中对“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提法
1.书中第一次出现“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在“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一声
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此后提及李大钊是中国最早的马克
思主义传播者。此后,书中没有“一大”至“六大”对此的表述。文字中仅
有“马克思主义。
2.“马克思列宁主义”除了在十月革命那句话后提及以外,仅在延安整风,中
共七大,新中国建国,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四次提
及;八大到十大是否提及,没有说明,十一大到十八大,或延续用“马克思
列宁主义”或“马克思主义”略有不同,但明显的只是修饰性的表述。
3.对斯大林仅有一次提及:“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召开,赫鲁晓夫做全盘
否定斯大林的秘密报告”。书中对影响过中国共产党发展进程的列宁、斯大
林没有任何说明、介绍及评价。
《中国共产党简史》作者是“本书编写组”,无参考文献目录。不知其如
何对读者负责,也不知何人获版权和稿费效益,更不知如何与读者沟通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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