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劉曉波的判罪談到國家、政權和政黨之別
畢平
最近,讀到劉曉波判決書全文。判決書判<零八憲章>起草人之一劉曉波犯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劉曉波被中共違法地扣押了超過一年的時間,卻在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曰一天之內”閉門”審訊後就被判上述莫須有的罪名和十一年有期徙刑的重判。稱之為”閉門”,因為該曰連他的家人都不許在法庭內旁听。
首先要注意的是,劉曉波並不是犯了” 顛覆國家政權罪”,而是被判犯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劉曉波怎樣”煽動”呢?判決書說劉曉波寫了一些”煽動性”文章,並說他在文章中”造謠、誹謗”。
劉曉波是一位國際知名的中國作家,寫文章是作為一介書生的職責之一。事實上,他在過去幾年來撰寫並發表的文章大概有五百篇之多。他的文章都是憑自己的良心和正義感,批評時政、為弱勢社群仗義執言、為中國的人權、民主事業提出自己不同於政府的意見,以盡一份作為一個中國公民的責任而已。就是說,他行使了憲法賦予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至於”造謠、誹謗”,判決書完全沒有提出劉曉波的文章造了甚麼謠、誹謗了甚麼人的事實根據。如果他的文章真的造了謠、誹謗了人,法庭應該以誹謗罪起訴他,而不是起訴他甚麼”煽動”罪。
事實上,這幾年,中共當局雖然不斷有為難他,但並沒有因為他寫了這麼多文章而逮捕他。直至二OO八年十二月他幫助起草<零八憲章>之後,他才被軟禁達半年之久,並在去年六月才被正式逮捕,可見<零八憲章>才是劉曉波被定罪的關鍵文章。那麼,<零八憲章>是怎樣一篇文章呢?
<零八憲章>是在二○○八年十二月十曰國際人權曰,由三百零三位在中國的作家、知識份子、律師、及政府官員聯名簽署並發表的一份為促進中國人權及民主的和平發展的文章。起草人稱該文件為<零八憲章>。
<零八憲章>指出中國政府走的只求經濟而忽略政治現代化發展的道路,已在中國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即剝奪了人民的政治權利,摧毀了人的尊嚴,腐化了人與人的關係。貪污腐敗、貧富懸殊、生態環境嚴重地被破壞、社會道德淪喪、黑心食物充斥市場等等就是忽略政治改革的惡果。
中共當局不但沒有容許中國人民公開討論<零八憲章>所提出的十九項建議,反而是一開始就鎮壓參與發起<零八憲章>的人士。在文件公開發表兩曰前(二○○八十二月八曰) 參與發起零八憲章的作家劉曉波就被中共當局軟禁。文件發表後有超過一百多位聯署人被當局逮捕、傳訊、或恐嚇。其中幾位竟成為在劉曉波審訊中的控方証人?中共當局並同時在中國境內的互聯網上封鎖了有關<零八憲章>的消息、報導。
<零八憲章>可能是因一九七七年在捷克發表的<七七憲章>提示而命名的。<七七憲章>是由包括當時是異見份子、而後來做了前捷克總統哈佛爾(Haval)在內的二百多位捷克民主人士聯署發表的著名文件。正如中國當局對付<零八憲章>聯署人一樣,當年的捷克當局也不讓捷克人民公開討論<七七憲章>,並逮捕、傳訊、或恐嚇參與者。但是經過廣泛的捷克人民的努力奮斗,在一九八九年在柏林牆倒下後,哈佛爾就被當選為當時的捷克總統。
其次要注意的是,判決書提出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國家與政權混為一談,即將政權等同於國家。判決書更以<零八憲章>提出<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以及劉曉波提出中共獨裁政權<以黨代國>,作為判決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根據。進一步將黨等同於國家。這樣將這三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混淆在一起。
簡 單 地 說,國 家 指 的 一 個 包 括 人 民 、土 地 、山 河 的 地 理 版 圖 。政 權 指 的 是 統 治 一 個 國 家 的 行 政 機 構 。政 黨 則 是 國 家 以 內 一 群 志 同 道 合 的 人 成 立 的 政 治 組 織 。這 三 者 是 完 全 不 同 的 基 本 概 念 : 先 有 國 家 才 有 政 權 或 政 黨 。任 何 黨 都 應 該 是 國 家 的 黨 ,而 不 是 倒 過 來 ,將 國 家 變 成 黨 的 國 家 。
舉 一 個 例 子,上述 <七七憲章>起草人之一哈佛爾和捷克人民就在一九八九年推翻了當時的共產黨政權,成立了新的政權。哈佛爾根本沒有、也不可能<顛 覆 >捷 克 這 個 國 家 ,他 們 <顛 覆 >的 是 捷 克 的 舊 政權。
以中國台灣為例,台灣先由國民黨統治,後來由民進黨執政,但兩年前再次由國民黨當權。即是說,台灣的政權改變了兩次,政黨輪替當權也進行了兩次。但台灣這個地理實體從未被<顛 覆 >過。
再以中國大陸為例,中國這個國家已有幾千年的歷史,在這幾千年來,雖然版圖有所改變,政權也改變了無數次,其中一些政黨也不同了,但中國這個國家從未被推翻或<顛覆>過。再具体一點,在近代中國一百多年的歷史中,孫中山和國民黨推翻或<顛覆>了清朝政權、毛澤東和共產黨推翻或<顛覆>了國民黨政權,中國卻一直存在著。從來沒有人會說孫中山和毛澤東因分別寫了有關三民主義和新民主主義的文章而犯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只是在中共當權的六十年來,中共當局才將反對政權被說為反對國家,或將反對共產黨被說為反對國家。由於中共長期以來將中共政權等同中國,將黨等同於國家。使很多人都糊塗了起來,將反共反華混為一談,以為反共就是反華。其實,這是中共既得利益集團為了長期維持統治做出的愚弄善良的中國人民的騙人宣傳罷了。
最後,劉曉波因為參與起草<零八憲章>和他撰寫的文章被重判,這是中共當局公然以言定罪,侵犯公民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的最嚴重的個案。連同其他侵犯公民的知情權,包括對互聯網的監控,以及全面迫害維權律師和人士等行動,標志中國人權狀況進一步惡化。這些行動一方面反映了中共當局害怕人民說真話的內心恐懼,另一方面也摧 毀了善良的中國人民及關心中國人權的國際社會以為中國的經濟改革會引發政治改革的良好愿望。
正如哈佛爾在他的一篇有關<零八憲章>的文章說,"中國政府應該從<七七憲章>運動吸取教訓,那就是逮捕、傳訊、或恐嚇參與者是不能代替理性的對話的。只有立即無條件釋放劉曉波オ會表示北京吸取了<七七憲章>運動的教訓。”也只有這樣,中國,即中國這個國家及人民,才能真正和平崛起。
畢平
寫於二O一O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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