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和刘霞——我的看法
余英时
余英时教授
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权日,即将到来了,我不能不想到刘晓波和他的妻子刘霞;他们两位的人权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起遭到了北京政权的的严厉侵犯。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刘晓波入狱十一年,真是极端荒谬的事。事实上,他不过参与了零八宪章的撰写与流传,为的只是推动民主与人权的改革而已。将刘霞软禁在公寓中,没有网络,没有电话,除了买食物和探望父母之外,不得离家一步。这更是北京政权对於法律的惊人践踏。刘霞没有任何不法行为,她受到如此深重的惩罚只是因为她是刘晓波的妻子。在这一关联上,我必须提醒大家,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在中国传统时期,儒家学人曾严重谴责专制王朝下“罪及妻孥”的恶习。万万想不到,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我们竟看到这一恶习的复起,而且具有更大的活力。近来中共常常引中国自傲,尤其是儒家传统。如果他们真的尊重儒家价值,我想请他们牢牢记住孔子的一句名言“行己有耻”。十七世纪的伟大学者顾炎武告诉我们:这句名言正是儒教的精义所在。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图图大主教起草了一份文件,得到一百三十五位各类诺奖得主的共同签署,刚刚发布了。这份重要文件明白指出,刘晓波和刘霞的拘禁违反了国际法;文件签署人更进一步要求:刘晓波和刘霞必须立即释放。这一文件令人感动。我个人完全支持它。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这是余英教授在《刘晓波之友会新闻发布会》上的书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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