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风范——为纪念李进进而作
欧阳红
认识李进进的人,大多以李律师称呼他,这是李进进在美国纽约从事律师工作长达二十多年(1998年——2022年)的一个职业称谓,也代表着他在社会生活中的身份和地位;而我认识的李进进更是一个学者、学术研究者,律师职业只是他学者身份的继续和学术活动的延伸。
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和九十年代,无论在中国或在美国,进进都是以学生身份和教师身份从事法学学习和法学教学及参与社会生活的。
自觉的学习精神是进进从小养成的良好习惯。我在二十岁時认识进进,那時,他从部队复员回武汉没多久,身上还穿着没有领章的军装,虽着军服,但他的脸庞却透着稚气,与军人的严肃刚毅气质有些不搭。相反,在与他的交往过程中,我看到更多的是他崇尚知识和文艺青年的模样。为了增进了解,我们彼此交换了日记本,我看到他在部队的一本厚厚的日记里,记载着他的从军生活和学习笔记。 进进是十五岁時以文艺兵参军的,因此而未能完成中学的学习,但入伍后,他勤奋好学,自学完成了中学课程。除此之外,他对各类知识充满了好奇,涉猎广泛地动笔摘录下许多自己有兴趣的文章、诗歌、時事政治等,同時,他动脑思考,在文摘的旁边,密密麻麻的写满着他的所思所想。从这本厚厚的日记里,我看到了一个求知青年努力学习的点点滴滴和成长心路,也正是这种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使他储备了知识,为他今后的人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国家恢复的高考制度,进进跃跃欲试,投身于备考之中。那時,我们要么忙着四处寻找复习资料和高考试题,要么就着拔乱反正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猜测着哪个国家领导人将会被平反。在他的影响下,我这个文学爱好者,对历史和哲学以及時事政治也有了些许兴趣。随着进进入读湖北财经学院(后为中南政法学院)的法律本科,他的新知识从广泛繁杂走向系统化、专业化,思维也更加有法律意识,他的课堂所学,也成为我们约会時津津乐道的话题。
一九八五年夏天,进进从北京大学法学硕士毕业后,回武汉母校中南政法学院(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担任教书先生,主讲中国宪法课。在教学中,进进按照教学大纲,讲授宪法的一般理论,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特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和地方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等内容。除了认真备课、安排好授课内容和课時之外,他还组织学生进行一些有启发意义的课后讨论,比如,现行宪法是如何加强和完善国家权力机关的?意义何在?怎样认识我国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这与西方的“司法独立”有什么区别?如何在理论和实践上认识我囯国家机构体制的改革?为了帮助学生扩大知识面,他还给学生提供了许多参考书目。
大学老师是不坐班的,进进的课余時间大多用于学术研究,他撰写了许多专业的文章(多数文章已年久失传)如《浅谈宪法的概念》、《宪法的保障》、《略论我国地方政府规章》、《浅谈中国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规律》、《略论行政裁判》,在《公民是否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文章中,他强调了公民法律意识和当時的现实生活中大家并没有在意的公民权利;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一文中,他强调要改革干部管理制度;在《改革中的法制建设与法学方法的改革》的文章中,进进认为,法制建设必须贯串于改革的全过程,一切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事情,都应当尽可能的用立法、司法等法律手段加以确认和调整,使其制度化。他指出,建国以来,中国法学界为发展法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他认为,法学与现行的政治体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很多理论和方法上也有个如何在实践中发展的问题。他认为,法学理论和方法也要改革,才能承担起改革中的法制建设任务,这个改革,首先要改善法学方法,要坚持创新,改变“政策”法学的倾向,他在文章中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另外,《论我国地方性法规》是进进的北大硕士论文;《略论国家赔偿责任》一文刊登在中南政法学院的学报上,成为进进的教研成果之一。在《分权审查的一般理论》中,他介绍说,司法审查的分权理论,就是要求进行审查的法院,在政府企图违反某些被社会认为基本的价值時,要严格坚持分权原则。这些分权理论的研究,为他的司法独立观念奠定了思想基础。
除此之外,进进还翻译了很多外国的法律文章。比如《美国宪法原则》译自英国Glasgow大学法学教授的文章;《司法审查》译自美国百科全书一九八零年版,文章中強调“司法审查主要被用来保护个人和公民的自由”;《宪法性法律的定义和范围》译自英国E.C.S.韦德的文章;美国安德鲁.戴维的文章译自《最高法院的著名案件》1980年版;另外,他还翻译了英国的立法制度和意大利宪法等多篇文章。总之,通过这些翻译文章,增加了进进对别国法律的了解,使他在多种法律之间有所比较,他认为美国法律更強调尊重人的权利,而政府的治理权次之;在翻译外国法律文章的同時,也丰富了他在课堂上的授课内容,客观上也为他之后在美国当律师做了思想上和语言上的准备。
一九八七年九月,进进再次考入北京大学,攻读法学博士,他的导师是著名的宪法专家肖蔚云,也是全国人大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成员。在肖老师的推荐下,进进於一九八九年一月去香港树仁学院做博士论文研究。在去香港之前,进进担任北大研究生会主席,在他的主持下,北京大学研究生会与台湾大学研究生协会取得了联系,开始了一些学术交流活动。到香港后,他与台湾大学、香港大学和复旦大学学生会,召开了一个学术论文报告会。通过这些学术交流活动,他扩大了眼界、增长了知识、也增加了友谊。
从香港回到北大后,北京发生了震惊中外的政治事件。当时,进进作为一个宪法博士生,从法律的角度为参与的人们进行合理合法合规的活动提供了法律服务,起到了一个法律顾问的作用。
然而,进进为此而入狱。在狱中,他保持学习精神,除了读书,他还通过与难友的交谈,了解了他们的案情并给予了法律咨询,同時,他将这些案例和思考写在粗糙的卫生纸上,留下了作为学生或老师在课堂上难以接触到的各类案例的记录,这些案例和思考,他在《从广场到秦城》一书中有所阐述。通过对狱中案件的了解,他对在公检法各个程序中存在的拖延法律期限的问题,站在被告人的权利不受损害和公正的角度,提出对这些存在问题的担忧;通过狱中的了解,进进对或“从宽”或“从严”等政策有所质疑,认为这些政策在司法过程中缺乏法律上的严谨性,也是对被告人的不公平;在对“收容审查”的个案了解中,他认为收容审查的对象是那些流窜作案和身份不明的人,而现状显然是收审对象扩大化,并且对证据不足、解除收审和错误收审人员是否有结论或如何结论无明确规定。这种在案例研究中的质疑精神,是一个学者严谨的治学态度。
一九九一年四月,进进出狱后,失去了学业,也无法再回母校登上讲台。逆境里,他将在监狱中了解的案例、学习笔记、日记和随想以及诗作散文等,进行了整理。他在随想中写道,对民众的教育,不应该是政治的、意识形态的,而应该是依法的,使法律深入人心;在一个记者的采访中,他联系中国的法制现状,指出中国现在存在一些不依法而限制人身自由的问题,这不符合宪法精神。这些批判性思维或许正是作为学者应有的风范。
除了法律研究,进进还在原本就爱好诗词歌赋的基础上,学习和探讨诗词中的平仄、韵律、对仗和押韵。他认为新诗最能宣泄情感,最富有艺术的想象;而律诗和绝句则最宜言志,其特点就是立意、讲究用字的韵味。虽然他声称自己是外行,但他在狱中的诗词,有的借古喻今,有的借景感叹,有的描绘生动,有的自慰自嘲。写下了许多表达亲情、友情和心情的诗作。
一九九零年岁末,进进在秦城监狱隔窗而望外面的山脉,心潮起伏,犹如看到一幕幕动态的历史人物和场景,有的富贵潦倒,有的争奇斗艳;由远而近,他思绪万千,感叹自己已黄土埋半截却无成就,但他坚信自己的牢狱之灾不是个人的事,而是有对现代潮流的不容者,最后表达了自己仍需磨练并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与盼望:
沁园春. 舒望
—— 马年岁末望秦城山脉
跷望大荒,濛濛透窗,依旧江山。顾百代过客,幼稚蹒跚,动影犹新,华发新添。芸芸众生,葛布罗衾,斗艳争辉乱人烟。恨只恨,看红尘不破,更知人间。
湘江北去依然,领风骚、赞雪是遗篇。叹黄土近心,一无成就;非为所贪,更有人嫌。半生礳砺,还需锤炼,不可小年比大年。惟心明,青天万里外,还有人间。
一九九零年秋天,进进在自己的生日之际,这样自慰自嘲道:(节选)
想我者吾妻也
念我者吾娘也
责我者吾父也
举杯相陪亲戚朋友也
戚戚不知所然吾儿也
知我者,我知也。
路漫漫兮长驾焉,
心念念兮盼自由。
呜呜远兮铁龙南归*,
叽喳近兮鸟儿叽囚 。
炼狱九九复三伏* ,
得来火轮胜哪叱。
风驰电掣越九洲 ,
鸟儿清风伴我游 。
立住江头临江风 ,
举樽汲尽长江酒 。
携妻拽儿拜高堂 ,
相聚一咽解思愁。
*狱外不远处便是铁道,每日可听到南去的火车隆隆的奔驰声。
*入狱已一冬一夏又一秋。
在给友人的诗句中,他常用生动形象的描绘来写人写事。比如,在给北大同窗友人的祝贺词中,他用响炮竹喝美酒的热闹景象,点出友人之名并烘托出对好友暖暖的祝福:
祝竹偏爱响朱门
贺岁屠苏好醉人
新雨不恨归来晚
禧禧日日伴迟春
在给北大好友的诗句中,他巧用拆字法,既道出其姓名,又表达了与一群好友出遊時的晴朗天气和对其赞美之词:
龙凤朝夕共
悠遊日日晴
绰约灵气就
旧雨看新晴
另一首给北大校友的诗是通过对爱美素女形象的描绘,点出其名和对其从美国寄来慰问年卡的感谢之情,以及借喻天气的寒冷,表达出对现状并不乐观的心情:
走路悄悄似无心
东来素女爱飞裙
感時泪卡西方自
谢却冬寒未必春
除了诗词歌赋,进进在闲暇之余也写点散文、随想之类的简短文章。他在狱中的散文《咏秋》中,写古今之秋、写四季特点、写囚人之乐,实则别有一番景象:
咏秋
——一九九零年立秋之后于囚室
还是那棵老槐树,昨日还意气风发,枝繁叶茂的,今晨一阵电闪雷鸣之后,则其枝萧条、其叶散落,呈萎缩之状——秋之气至也。
观夫古人,写秋者实繁,然最为推崇者非欧阳修老先生莫属。他笔下的秋之状,色淡、容明、气冽、意寥,其声也呼呼号号,十分悲壮。此种描述如同秋之气一般刻画的入木三分,最终以“萧瑟”二字将秋之本质揭露的淋离尽致。不过,老先生写此赋時已至暮年,故虽其笔如剑,而其意至悲也。这也怪不得他,秋,本来就是生命周期衰落的开始。
我之写秋,当先为之欢呼。它扫走了暑热,吹干了身上的汗水,送走了潮湿,带来了清凉——囚者之大爽也。试想盛暑之囚室,门窗严实,又无水源,二十余人之呼吸就令人窒息,胡不盼秋、喜秋乎?虽秋之于囚室,亦不忌而乐之,暂得于一丝清凉。呜呼哀哉,喜哉?
我之写秋,其次爱其冷静。春生不免华而不实,浮躁有余,万木秀,齐争妍;夏之为万物之长時,却苦於气候难调,或旱或涝,加之炎热之极而潮湿,不免人处之难熬;冬为万物蜇居之時,人劳而后小憩之机,然却过於冷酷与无为;而秋之与人为爽,与物为熟,冷而不酷,忙而不躁,取其稼粟,去其野箨,吾人不得不为之冷静、成竹和老练而叹为观止。
再次之于秋,我生命之始也。我生于秋,襁褓于酷冷之冬令,活泼成长于春夏,复又熟于秋。周而复始,岂起于春。
嘻嘻,秋之复来,胡不唱之!
一九九三年进进和我带孩子先后来到纽约。他以“访问学者”的身份应哥伦比亚大学的邀请,来哥大法学院参加一个“宪政和中国”的研讨项目。在这个研讨过程中,进进一边向哥大的法学专家学习,一边收集资料写文章,这時,他有机会对美国法律和中国法律进行了比较和研究。
这一项目结束后,进进通过了托福考试,被威斯康辛大学的法学院录取,攻读法学硕士和博士。于是,我们一家人於一九九四年夏天搬到威斯康辛州的麦迪逊市。在这个美丽的大学城,人到中年的进进,真正从头开始了系统而全面的美国法律的学习。在学习中,除了按時完成学分,进进还与同在威斯康辛大学法学院读书的几个学友一起撰写了《美国财产法》一书。美国财产法是美国法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是法学院学生的必修课程,也是美国各州律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的丘奇教授(W.Lawrence Church)为该书作序,丘奇教授是进进在威斯康辛大学法学院读硕士和博士時的导师。
进进在威斯康辛大学完成了美国的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后,参加了律师资格考试,并於一九九八年九月宣誓成为纽约州的律师,我陪他经历了这一時刻。我是了解进进的,虽然他从事律师工作,他更希望做学问和搞学术研究,正如他在接受记者的专访中说的,他希望能自由地写作和讲课,谈谈美国的法制和在美国当律师的经验,他认为,借鉴别人的东西,不等于否定自己,他希望对完善中国的法制建设作一点努力。但希望和现实却相去甚远,进进的愿望终是无法实现。
一九九八年,我们在纽约创立了以进进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就个人经历而言,与其说开律师所是提供法律服务,倒不如说他是在这个职业里继续做着学问,他从未停止过对每个案情的思索,他的思索不局限于个案,而是从每个案件中思考其背后的法学思想。多年来,他亲力亲为的每一个案件,是他仔细询问客户、查找资料,费心费力而成的,随着法律程序,他在法庭上为客户据理力争,凭着他的知识和阅历以及责任心,他的大多数案件都得以获胜,但有些从别处转来的疑难案件却令人头疼。比如,有的案件在各程序中前后说法不同;有的案件说的和写的不一样;有的案件说的和证据各异;还有的说法和国情不一致;尤其是在上诉委员会的案件,他需要对各式各样被移民局和法庭否定之案件的理由加以反驳,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进进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加点甚至熬通宵,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時间,或查找类似问题的案例充实其中,以此作为反驳依据;或在案件的细节中找出不属于客户之错的其它问题,使案件有所转机;或完成客户举证责任的不足,补充新证据或提交专家意见书或鉴定报告等。这些疑难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学术研究者钻研精神的体现,也是因为这样的优质服务,才能赢回上诉案件。在二零一零年,进进作为首席辩护律师,在第六巡迴法院赢得了一个上诉案,从而产生了一项重要的先例判决,该判决在此后众多的移民案件中被引用,对美国移民法的解释和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
这样一个努力学习的书生、为人师表的老师、勤于笔耕的学者、主持公道的律师,鲜活而健康的进进却骤然离世,我之悲痛心情虽无法言喻,但我们今生几十年的相知相伴,风光落魄也好、生离死别也罢,我且认且无悔;当我处理他的办公室善后工作時,那重叠堆积的二十多年的客户档案,已然是一个学者的心血凝成的丰碑,他留下的是一个律师对公平正义的守护精神。
欧阳红
2023年3月於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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