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不妨做一个刁民,好的很!
张小鼐
去年元月1日,老太婆第一件事,就是邀朋友去婆婆岩的庙里求神;我虽不信神——乃我们这代人身上的时代痕迹;那个时候的人、有人还参与去砸庙打过菩萨的;但现在认为信菩萨也好,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也。不信不立!信仰自由。或许可能给社会产生些负趋性,但这种负趋性、却可以减少反复折腾与革命的负趋性了。
从2013年走到2014年,首先收到的一个邮件就是北风这篇文章;文风和当年地农运、即大革命时期何期相似也!看毛泽东当年写的“糟得很”与“好得很”以及“痞子运动”等口号,这刁民的文章生成,极是无可辩驳的,更是中国社会进入新时代的号角。
中国在走向现代化,其根本标志就是要确立人权!具体地说,也就是民权;所以,这篇文章的生成,应是民权社会的早开始了。以人为本,人权是人类社会现代化最具根本性的唯一标志与基础;对中共执政党而言,也应该是兑现自己立党的初衷、与建立一个新中国为目的而依法治国、以还权于民的时代。中共执政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党,而每一个中共党员首先要尊重人权,模范地遵守法令与纪律,依法办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维护每一个人的权利,从而走出过去的历史,创造新的历史文化,以完全实现中国社会地现代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我是完全支持北风的观点地。历史上,被统治下,中国民众长期受到封建专制文化的奴化,几乎都习惯于甘当顺民;但改革开放绝对不能去走回头路地——禁锢人们的思想。在现实社会里,法治下也只有敢倡刁民精神,才能一改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使民众从甘当顺民而走向于做新民、以为名副其实的新社会公民之;在新中国地新时代中,我们人人都可成一个真正自力、自立、自强且能合群而自由地、有能接受到良好教养的社会环境、并具备相应文化素质的人民共和国地主人。
正如百年前梁启超先生就指出过地:“今日欲言独立,当先言个人之独立,乃能言全体之独立”;这也就是梁启超先生早年曾提出过地中国社会新民矣。梁启超在维新运动失败后亡命到海外,思想受到日本与欧美的直接影响,认识到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人口第一的大国,必须也只有人(指每一个民众)的解放,才是国家发展与未来的真正希望;而于政治制度背后实际要有一种更广泛的文化所支撑地(个人认为这里边人权是其核心与基础);梁任公认为具体应表现在国民素质上,即为国民性也,此乃是最根本的问题。
梁任公是第一个在中国发出了个人主义声音的;提出过彻底改变中国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的“新民学说”,他并以中国之新民自居、而极力地呼喊,要造就中国社会的新民,以人为本,真正强我之中华。
梁启超说:“为我也,利己也,中国古义以为恶德者也。是果恶德乎?”“天下之道德法律,未有不自立而者也......故人而无利己之思想者,则必放弃其权利,弛掷其责任,而终至于无以自立。”“盖西国政治之基础在于民权,而民权之巩固由于国民竟争权利寸步不肯相让。即以人人不拔一毫之心,以自利者利天下。观于此,然后知中国人号称利己心重者,实则非真利己也。苟其真利己,何以他人剥夺己之权利,握制己之生命,而恬然安之,曾不以为意也。”“昔中国扬朱以为我立教,曰‘人人不拔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吾昔甚疑其言,甚恶其言,”但后梁即认为,这是至理名言也。因为“一部分之权利,合之即为全体之权利;一私人之权利思想,积之即为一国家之权利思想。故欲养成此思想,必自个人始。人之皆不肯损一毫,则亦谁复敢撄他人之锋而损其一毫者,故曰天下治矣,非虚言也。”
中国民主主义思想文化先行者、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家孙中山先生,与梁启超是同时代的人,他倡立的三民主义其之一即是为民权;并曾用过一句极其精华而简单明了的话,对个人主义作了高度概括地称之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也,对民权(即人权)而言,我认为这可谓是“我”(个人主义)的至高无上之境界,更是社会主义的基础;实际上这句话也成为一直在中国人民当中永远流传的至理名言了。
人类社会,个人可谓是社会的细胞,每个人都是在群体活动下生存生活地,个人主义即是社会的细胞工程。却每一个人都离不开社会与群体,离开了社会群体,任何个人都会失去其为人的意义——即失去而没有了其存在与发展的可能。梁启超是中国个人主义最伟大的倡立者、践行者,在历史上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历史因故而表明,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就是群体活动中胜出的,任何个人离不开社会群体的生产生活;所以,任何个人主义都必须要依赖于群体下存在而去发展地;实际上,每个人总是在为群体、即社会所服务的——包括每个人的事业及其一切成功与成就。个人主义者必然要走向、且依赖于集(团)体主义(众)的,亦即为社会和群体(公)也;因是资本主义社会也必然会要走向于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而欧美社会之所以能走在世界各国的前列去,乃个人主义与私有权(包括私有制、私有化与私有财产在内相互分不开)是其“心力”(严复语)。私有制与个人主义,就是资本主义胜出的成功之路与成功经验——为其社会核心与基础之(可谓真正是以人为本、即个人主义的真正意义和伟大表现——资本和个人的真实关系)。
比梁更早、并亦与梁曾同声相和唱过地、可谓之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启蒙大师、实为维新变法伟大鼓动者之一的严复,他曾提倡把盎格鲁—撒克逊的自由主义注入于中国政治,就是因为他把其特有的“个人主义”看作为推动先进科学和工业文明运动的“心力”;在他研究亚当.密斯之时,也是要强调个人开明的自利行为、借以有效满足社会长期经济需要的功利主义之“无形的手”。仅管当时他们的思想被革命几乎完全掩盖地取而代之了,但却还是在政治上始终产生着相应的思想影响,也只有于精神中文化的生命力才是万古长青地。事实胜于雄辩;时间、即历史就是验证真理最好的天平秤。
继严、梁之后、更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历史上,还有一位亦可堪称为当代思想文化的大师、即所谓厚黑学的创始人(亦被称为厚黑教主者)、他叫李宗吾(四川人);与当年新文化运动的伟大旗手陈独秀生于同年;比大名鼎鼎的胡适大博士年长整整10岁;却于1920年写出了吴稚晖曾誉为过“千古不灭之论”的《心理与力学》一书,可看作是中国个人主义的夺人先声;李亦有人谓之“一颗思想史上的慧星”。李宗吾自己曾这样表白过:“至于学术思想,我是绝对主张独立自由的,......,君主之命该革,圣人之命尤该革;民族该独立,思想该更独立”。李宗吾的人生也表明,他在四川高等学堂读书时,思想可谓已经在独树一帜地,其思想独立,就在于他能与当时早已处在学界中心的知识分子所不同,当知识界的人都谈独立性,号称独立思考,以至于独立被异化,成为了随俗一般,而李宗吾的难能可贵则就是,他不怕周围的人不赞同,甚至于包括老师、学生在内,反以此为独立的标志。但凡现在一些主张独立的知识分子,却是在精神上极度依赖于那个主张独立的不小的圈子地。而对于这一点能保持一定程度的怀疑与自省,才真正做得算是独立地了。(当然,我认为这一点首要还是在个人能有自己独到地认识与见解。)
于是,李宗吾曾大胆地说:“我觉得儒教不能满我之意,心想与其宗孔子,不如宗我自己,因改字宗吾。这宗吾二字,是我思想独立之旗帜”。这即为李宗吾大名的起源;更可见其伟大思想及精神上之敢于自我解放,这是我要亦堪称其典范地方之一了。
当年的毛泽东就看过李宗吾所写的书,还于1917年4月的《新青年》上载文《<伦理学原理>之批注》;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曾清楚明白地这样写道:“道德非必待人而有,待人而有者,客观之道德律;独立所有者,主观之道德律。吾人欲自尽其性,自完其心,自有最可贵之道德律。世界固有人有物,然皆因我而有也。我眼一闭,固不见物也,故客观之道德律亦系主观之道德律,而即使世界上只有我一人,亦不能因无损于人,而不尽吾之性,完吾之心,仍必尽之完之。此等处非以为人也,乃以为己也。”所以,“个人有无上之价值,有百般之价值,使无个人(或个体)则无宇宙,故谓个人之价值大于宇宙之价值可也。”可见毛泽东更是对于个人主义有过相当精确地表达的;他还发出了:“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我们不说谁说,我们不干谁干”的号召来;他一生敢于反潮流,自力自立自强而自由于时代的浪涛之中,且以其个人不屈不挠的努力奋斗精神、去为国家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的一代楷模,更可为中国社会个人主义的真正代表,一位典型性的现代标兵之;毛泽东早年也是对梁启超、胡适等人曾很为崇敬过的。
我誉他为中国现代文化的伟大拓荒者、辟路人的胡适,在美国时,他就受易卜生地影响提出过“健全的个体主义”,曾用英文写成的演讲《易卜生主义》,就集中地表现了这一思想;胡适曾强调认为:“社会最大的罪恶莫过于摧折个人的个性”;从而由此发展到以人格自由独立、个性价值尊严乃精神核心的“救出自己,完善自己”的“健全的个人主义”。他明确指出:“要发展个人的个性,须要有两个条件。第一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他说:“人生的大病根在于不肯睁开眼睛来看世间的真实现状。明明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我们偏说是圣贤礼义之邦;明明是赃官污吏的政治,我们偏要歌功颂德;明明是不可救药的大病,我们偏说一点病也没有!却不知道:若要病好,须先认有病;若要政治好,须先认现今的政治不好;若要改良社会,须先知道现今的社会实在是男盗女娼的社会!”
在经过了百年风雨过后,这些1949年新中国建国后,曾虽然从主流话语上长期完全消失过的、中国学界近现代有大成就地贤良们,其留下的学术思想文化贡献是始终怎么也抹不掉的;李宗吾现也为大家所接受了。当我收看到了北风先生此文时,心中不禁一下子就有无限的感叹来,想到这些我国思想文化上有着特殊作为的贤良们,更望今天还有学者能再写出些有关于他们的文章,以去推动改革开放的发展。
而我看北风所称的新刁民运动,不如说、也就是梁启超当年的“新民学说”了;但必须要明确的即是,大家应当看到,这里边如果没有人权,就没有现代法治地文化文明社会基础与“心力”(严复语)。
正如许倬云先生为陈远著《李宗吾新传》作序中说的:“那时的中国,文化已在崩溃之时,本已腐烂,更何况西方的强势侵入。一百多年来,中国在救亡与寻找新方向的双重压力下,各种价值观纷至沓来,令人迷惘。这是一个礼坏乐崩的局面。不少人混水摸鱼,居然可以腾达得意,他们看上去是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其实是借了黑森林掩藏豺狼虎豹的真面目,吞噬攫夺。李宗吾的厚黑学,则是燃犀烛隐,揭了黑森林中的勾当而已。”
许倬云先生在为陈远著《李宗吾新传》作序中,并且更认为:“李宗吾在《厚黑学》之外,还有学术思考及改革理想,对于荀孟之间,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之间,社会进化论与无政府主义之间......种种矛盾之处,李宗吾均有其调和的构想。若从辩证论的角度入手,李宗吾的阐释,仍颇多可以发挥的空间。可惜世人只记得他的厚黑学,却未在这些方面多加注意。于是,李宗吾终于被他同时代的人忽略,也更为后人遗忘了。”
今天,我看亦确实是有必要去追溯历史,以还历史本来的面目;尤其是梁启超、胡适和李宗吾等人,历史上,他们从思想文化等各方面,都为我们留下了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使传统历史文化走向现代化。
新刁民运动——当活着就是侥幸,不妨做一个刁民
作者:北风
一
在中国当前极权体制及网络化维稳格局下,任何个体在利益或权利受损时,都没有必要的司法渠道提供救济,亦没有持续存在的空间提供公共参与,民众想做公民而不得。权贵掠夺无层线,想做顺民也不容易。既然现在没有条件做个公民,也做不了顺民,活着就成了侥幸,不妨先学会做一个刁民。
新刁民运动,是在当前极权政体及网络化维稳格局下的一项民众自救运动和权利运动。运动的基本任务是推动民众成为刁民,从而让个体能够尽可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进而为转型创造有利条件。
刁民可以穷尽法律的舆论的及超限的一切手段,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权利最大化。统治者必然要在维稳成本与受害人利益之间权衡,这是刁民的着力点。把部分维稳成本转化成自己的收益,是刁民短期目标所在。制度变革则是刁民的最终努力方向。
刁民向来都是革命的基础性力量。当社会矛盾尖锐,救济渠道失效的时候,刁民就会增多,统治者如不给出口,刁民很容易就会成为暴民。当代“暴民”清算的,向来是依附极权作恶的既得利益权贵阶层。这将迫使统治者作出选择——要不数人头,要不被砍头。刁民社会的崛起和发展,将倒逼统治者被动或主动去转型。
刁民对维稳成本的消耗将有助于转型临界点的早日到来,致力于推动民主转型的人士应该尽可能在道德上技术上给刁民提供支持,推动新刁民运动的广泛蓬勃开展。(张小鼐注:刁民即顺民的反义;亦可解释为不做奴隶,不被奴役,靠自己。历史上的革命可以说就是刁民运动,尤其在中国,如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等。)
二
刁民适合一切利益或权利受损的个体,尤其适合于利益或权利受损而求告无门的群体中的个休,如征地拆迁上访群体、无法就业的毕业学生群体、复转退军人、国有银行买断工龄员工及民办教师群体等。暂时感受不到利益或权利受损的人可暂且观望,随着统治者对社会财富掠夺的加剧和经济环境的转变,加入刁民行列只是时间的问题。
学做刁民,就要穷尽一切手段,包括法律的、舆论的甚至超限的手段,实现自己的利益及权利的最大化。只要是能增加对手成本的手段,就是有效的手段。统治者必然要在维稳成本与受害人利益之间权衡,这是刁民的着力点。现实的利益算计会因维稳系统存在既然得利益变得更加复杂,但维稳系统的支付能力总是有限度的。
三
新刁民运动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民众成为刁民的能力,从而让每一个个体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策略上,不妨先利益再权利,先物权再人权,先自己再他人,先个体再群体。
刁民首先先应穷尽现有的救济渠道,如法律诉讼、上访及向传统媒体投诉。
能起诉的尽量起诉。将诉讼过程充分地通过(新)媒体曝光,将对方的罪恶通过法律文件白纸黑字地记录下来,就能给对方制造压力。联同同类型的受害者,发起集体诉论或数量众多的个别诉讼,增加对方的司法成本作为谈判的筹码。
但在维稳体制下,上访是刁民一种可用的手段。上访者不要寄希望于信访体制能解决问题,但通过上访,在信访系统里面登记相关信息,就会给地方增加成本。在一票否决的截访系统中,对地方来讲,成功的上访往往是不能接受的。
至于传统媒体,向他们投诉反正没什么负作用,但切记曾经一度摆出公正姿态的媒体,如央视的“焦点访谈”、南方报系等,终究还是党媒,不应把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
刁民要善用基于新媒体的舆论工具,坚持在网络持续发布自己的情况及诉求。不要怕被删除,只要是在网上发布过的,就有可能被网络存档及索引,就会对对方构在压力。国内的微博要用,恶性的事件有可能快速形成热点;境外的推特更要用,压力可以长时间维持。花点时间学会翻墙是值得的。
刁民要掌握超限的手段,一是针对执行层的个体,二是善用维稳这把双刃剑。前者的意思是,离开体制的依托,他们任何一个人都不一定比他们的工作对象更具实力。他们关心你的家人,你也关心一下他们的家人。善用维稳这把双刃剑,就是以制造不稳定作为筹码迫使对方妥协,把他们的维稳成本转化成自己的收益。充分使出刁民“无赖、狡猾、奸诈”原有特性来对付庞大的体制,在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的同时让对方无从下手或下手时代价更高,例如敏感日买张去北京的车票就能吓死一片。
有些人认为,方法和目标应该一致,不过这是对政治人物和知识分子的要求。对于被逼到绝处的弱势群体来说,能让当局让步的办法就是好办法,有效的办法就是好办法。在法律失效的情况下,传统伦理和自然法则就是更高的准则。
做一个刁民,政治上基本可以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但是,你不关心政治,政治迟早也会关心你。多了解政治,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生活中不能自由行使的政治权利,要想办法变现,例如不必拒绝别人买选票,还要想办法卖个好价钱,这起码体现了权利的价值。变现也在增加对方的成本。
刁民们相互之间不妨多学习多交流多串联,特别是跨地域跨界别的交流和串联。一些人经过多年的维权抗争,已经具备广泛的知名度,刁民不妨多向这些人学习,信息也可以通过这些中枢快速扩散传播。同类型的刁民间要建立广泛有效的横向联系,一方有难八方相助,甚至协同发起群体动作,群体协作下的议价能力将会更强,迫使当局让步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公民同城聚餐这样的形式,刁民们一样可以用,并且可以更随意更宽泛,不必限定时间,只要有机会聚在一起,就可以交流刁民经验相互学习。
行动上,新刁民运动可以使用一些简洁的口号,如“不做顺民做刁民”、“想成为公民,先做个刁民”、“公民暂无土壤,刁民才是出路”、“公民,从刁民做起”、“刁民,公民的必由之路”、“刁民,屌丝中的战斗机”、“我是刁民我怕谁”,让做刁民成为力量与信心的源泉,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给体制增添麻烦,就是刁民为自己增加筹码。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给体制增添麻烦,就增加了体制的运行成本,间接也就摊薄了体制对付自己的压力。对不公不义的事件,去起个哄,转个贴,扔块砖,对自己都是有利的。利己利人的事,不妨多做。
新刁民运动既是温和的,也是激烈的。例如许志永王功权等人发起的“新公民运动”,可以视为新刁民运动的比较温和的组成部分。激烈的,杨佳、夏俊峰、范木根都是刁民中的楷模。
看热闹的不嫌事大,想变天的不怕事多,拿出唯恐天下不乱的刁民精神,哪人多往哪赶,哪有冲突往哪凑,风头不对就赶紧跑,警察敢动手就给拍下来放上网,同时别忘帮个腔——“警察打人啦”。有机会参与更激烈的进程时,也可尝试和和。
四
把部分维稳成本转化成自己的收益,是刁民短期目标所在。但在极权体制的网格化维稳格局之下,任何曾经有效的策略和经验都无法确保换个人或下一次继续有效,权力能得到制衡的制度才是刁民利益和权利的最终保证。制度变革则是刁民的最终努力方向,刁民保障私权的行为客观上将会创造公民社会最基本的一个前提条件,这已经是在推动社会的变革,对未来的民主化建设利大于弊。
对于致力于推动民主转型的人士来说,从号召更多的人成为刁民并帮助刁民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这个角度入手,无疑比号召大家学做一个公民更具操作可能,民众也更容易接受,从而为民主转型创造条件。刁民们消耗的维稳成本越多,社会空隙产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社会空隙产生后,政治反对力量才有可能找到立足点,推动转型的临界点早日到来。
致力于推动民主转型的人士应该尽可能在道德上技术上给刁民提供支持,推动新刁民运动的广泛蓬勃开展。当转型确立后,在制度能够保障民众的利益和权利的情况下,如能及创造公共参与的环境,同时在清算的基础上倡导宽容,刁民就将逐步转变成为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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