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营企业家的六四经历(23)
王誉虎
23、與死囚零距離
從炮局到海淀分局看守所,我通過耳聞目睹瞭解到,有權有勢、腰纏萬貫的犯了事兒極少坐牢判刑,即使坐牢也有人“撈”;即使判刑也從輕發落,或者事後減刑、保外就醫。除去六四事件被抓捕的人犯,牢內關押的絕大數是入獄前就屬於無錢無勢的弱勢群體。這裡面冤假錯案屢見不鮮,專政機關的破案率以及“效益獎金”,基本仰仗用這一群體做替罪羊來湊數。
剛進號裡的小青年說,他和夥伴跟人打架,把人家的胳膊打斷了,受傷人的家長是幹部,報案後要求嚴懲兇手。可是事實上小青年不是主犯,是他的夥伴拿棍子把人打傷的。夥伴的哥哥是刑警隊副隊長。在派出所做筆錄時,警察對小青年說,只要你一個人擔下來,保准你前腳進去後腳就出來,他刑警隊副隊長不便出面保弟弟,但可以出面保你,並威脅說,你如果不擔下來,兩人就一齊抓,到那時可沒人幫你了!小青年信以為真,再加上哥們兒義氣,就一人擔下了。沒想到在筆錄上簽字畫押之後,他的夥伴就放了,自已卻進了局子。預審警察告小青年:如果翻案罪加一等!結果,在預審時他又重複做了幾次在派出所的筆錄。於是,不滿十天,檢察院就以故意傷害罪批捕了他。你說冤不冤!
四個月前進號的小包工頭,河南人,剛接到法院的《判決書》,以強姦罪判刑四年。小包工頭三十多歲,微胖,像個規矩人,平時口風很嚴,遵守監規不談案情。但接到判決書後卻一反常態,痛哭流涕,大喊冤枉,爭求大家意見是否上訴。
小包工頭在農村已有家室,組織了一二十個同鄉成立了包工隊來到北京。在某中學施工期間,他與該校的女臨時工有染。該女曾拒絕過校方治安負責人的性要求,該負責人懷恨在心,尋機報復,於是小包工頭和女臨時工被捉姦成雙扭送派出所。在校方的威脅下,女臨時工供稱強姦,結果小包工頭進了分局看守所。預審時,小包工頭據實陳述,但筆錄卻掐頭去尾與陳述不符。在警方威脅誘騙下,小包工頭暈頭轉向稀里糊塗地簽字畫了押。復審時小包工頭恢復了理智,拒絕簽字,但被煽了幾個耳光,戴上煞緊的手銬,並威脅他說:翻案是態度惡劣、罪加一等。無奈之下他就又簽了字畫了押。
到了法院,小包工頭翻供大訴冤情。主審是個副院長,和謁可親地與他談話,說案情不重,無非是一般男女關係,可判可不判,關鍵是態度,翻案對小包工頭反而不利。小包工頭像喝了迷魂湯,居然又認了。沒想到被判了四年!現在是喊天天不應喊地地不靈。那個副院長再也沒露過面。據小包工頭講,他與那個女臨時工有染已兩個多月,發生過十多次性關係,判決書卻隻字不提。號裡多數人建議請律師上訴,但幾個“老資格”卻一致認為上訴可以,但沒用!我略懂《刑法》,也瞭解國情政體,知道律師只是擺設、走走過場,沒有證據無法推翻自己已簽字畫押的供詞。況且,小包工頭經此劫難不但沒掙到錢,反而負債。上訴的勝算對於小包工頭幾乎是零。
號裡還有三個遠郊鄉鎮的小青年。一個是家裡存放了十幾輛親朋好友偷來的自行車,自稱不知是偷的,但按窩贓被勞教兩年。另一個是花二百四十元買了三輛偷來的鳳凰牌自行車,按銷贓勞教兩年。再一個是在工地揀了一截十多公斤重的報廢電纜,在賣廢品時被抓,按盜竊勞教兩年。
在中國大陸,所謂勞動教養,是不需要法律程式的,公安局實際上控制著這一權力。這種不經法律程式即可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執法犯法的惡行已沿襲了幾十年!
有一天,張管教把我帶到辦公室,鄭重其事地給我下達一個任務:一個殺人犯要羈押在T號裡大約十天左右,要我安排人二十四小時全天監視,不能出意外,尤其要防止人犯自殺。為此,張管教特許全號人可以不按作息制度休息,可以不坐板,可以與殺人犯聊天,要想方設法寬慰和穩住殺人犯,直到殺人犯轉移市局看守所。
回號後我如實傳達。
全號人犯個個興奮異常。猴三兒調侃說:“大爺,您怎麼沒讓局子給咱號加一頓饅頭紅燒肉呀!”
下午,牢門打開,兩個持槍的武警把一個高大粗壯、面色黢黑的人犯送進號裡。殺人犯戴著手銬,拖著沉重的腳鐐,一根繩子把手銬腳鐐拴連在一起。他被安置在過道的盡頭,像流浪狗一樣蜷縮在地板上。此人看上去三十左右,神情呆滯,尤其是那腫脹吐露的舌頭,使之顯得更加木訥。爾後得知,他的舌頭是警察用電棍杵在嘴裡電擊致殘的。幾小時之後,殺人犯的神智才開始逐漸恢復,在猴三兒的調侃下甚至露出了瞬間的微笑。
幾天過去了,殺人犯得到了眾人的呵護、調侃、憐憫、哄騙和寬慰,腫脹的舌頭也開始能發言講話,儘管含混不清。他的精神恍惚,一直處於半呆癡的狀態。次日,在猴三兒的誘騙下,殺人犯斷斷續續地講出了自己的案情。
他是農民,因失戀,用十號鉛絲勒死了原來的未婚妻。
猴三兒哄騙他說:依照《刑法》,有坦白從寬的情節,最重的刑罰是死緩,判無期徒刑的可能性最大!出於求生的本能,他居然聽信了。這個完全絕望、精神瀕於崩潰的人,竟然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樣振作了許多,時有說笑,胃口也好了起來。
我稱讚了猴三兒,認為這是對一個將死之人的恩典。懷著生還的希望死去總比在絕望、恐懼、痛苦中等死要好一些。
殺人犯依法當誅,但在法律未判決之前,或者在被執行之前,他還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可是事實上,在人們的心目中,在這之前他已不被當人看、當人待,對待他就像對待待宰殺的牲畜。我為此感到悲哀。
這個殺人犯來我們號之後,全號的人犯比過春節還要興奮、快樂,就連那些平時垂頭喪氣愁眉苦臉的“底層人犯”也開始眉開眼笑。這裡不乏人性善的一面:對受難者的憐憫與同情,但也展現了人性醜惡、卑微的一面——幸災樂禍和自感慶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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