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营企业家的六四经历(全文完)
王誉虎
25、忍辱具結出獄,敢問路在何方
一九九零年一月十一日,歷時二百三十天的《戒嚴令》宣告解除。恰在此時,對我的內查外調也結束了。近些天我接連做了幾個夢,夢裡離不開魚,尤其是大金魚。我打撲克時,兩次分牌竟都是一色全紅十二張。我打趣地宣佈:這是吉兆,要出獄了!
中斷一個多月的提審又開始了,但這次提審的氣氛與往常截然不同。小蔡面帶笑容,說話也客氣多了。我認為這是好兆頭:內查外調的結果肯定吉多凶少。
小蔡很坦率,開門見山地說:“你在廈門的口碑還不錯,能評勞模了,有些問題也澄清了。希望你端正態度,深刻反省自已的問題,對自己的錯誤有個正確的認識。”
這次提審只有幾分鐘便結束了。
回到號裡我對幾個老資格說:“凡事不論吉凶都有預兆,我所言不虛吧,我快成算命先生了。”
我把今次提審的事告訴了大家。大家表示祝賀之後卻一反常態,沉悶、沮喪的氣氛籠罩著全號。只有副號長喜出望外,並開始寫便條托我帶給家人。
果不其然,過了兩天又提審時,小蔡把抬頭印有《具結悔過書》的兩張橫格公文紙交給我。
回到號裡我開始思考,究竟如何寫才恰到好處?不知為什麼,我忽然想起了葉挺將軍的詩:“為人進出的門緊鎖著,為狗爬出的洞敞開著。一個聲音高叫著:爬出來吧,給你自由!”
《具結悔過書》五個字明顯帶有侮辱的性質。不管你有多麼崇高的理念,正義也好,真理也罷,要想自由,都要彎腰向強權和邪惡低頭。
從法律層面講,我無罪之身被關押了七個多月,理應獲得賠償和道歉,具結悔過的應該是執法機關!但現實卻截然相反。這或許就是民主與專制的區別!
我前思後想反復權衡,自已不是知名人士,也不是職業革命家,為了那早已被當代人淡忘的名節來把牢底坐穿實不足取。可是為出獄自輕自賤,俯首貼耳奉迎強權邪惡,又不心甘。於是,我決定採取折衷方案,在《具結悔過書》上寫道:自己犯了錯誤,背離了“四項基本原則”,向學生宣揚了資產階級自由化。自己堅決擁護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決議,堅信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自已的言行也要接受實踐的檢驗云云。
第二天,我把《具結悔過書》上交。
一個星期過去了,沒有下文,沒有動靜。難道還要在牢裡過春節?我有些氣餒和疑惑,對自已的執拗有些後悔:肯定是因為我不思悔過,才繼續關押我。看來是人在矮簷下不得不低頭!
牢門打開了,小蔡的身影出現了,我心中暗喜。
他把我帶到審訊室,揮動著那張《具結悔過書》,開門見山地喊到:“你小子來花招是吧?!你寫什麼你心裡明白,別人也看的明白!你不想出去了?你昏了頭了?!”小蔡邊喊邊又拿出一張空白的《具結悔過書》,說道:“拿去重寫!記住,要把握機會,想明白了再寫!這利害得失你可要三思!”
我感覺到蔡預審那聲色俱厲的申斥中夾雜著惋惜和善意,有點恨鐵不成鋼的味道。
春節將至,對親人的思念和對自由的渴望折磨著我。為此,我決定再退一步,對“錯誤”的認識加深了,對政府的寬大表示了感謝,但堅持了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有關實踐是檢驗真理標準的表述。因為這一表述從哪個層面講都是無法撼動、無法否定的真理。讓時間、讓歷史去評判功過是非吧!
《具結悔過書》再次上交的次日下午,牢門怱然打開了,張管教站在門外命令道:“王譽虎,把你的東西收拾好,調號!”
在張管教的監視指引下,由一名犯人幫助拿東西,我搬到了甬道盡頭的D牢房。這是警方防止在押人員與外界通風報信採取的慣常舉措。
獲釋已指日可待了,我心裡洋溢著喜悅。
果不其然,兩天之後我被釋放了。獄警拒絕了我把被褥衣物轉交給T號難友的請求,我只好不大情願地留給了還不熟識的D號,被褥裡還藏有關東煙。
在看守所大門口,妻子坐著轎車來接我。離去之前,妻子替我交納了關押期間的食宿費和糧票——這又一次讓我聯想起毛時代向死刑犯家屬索要行刑的子彈費!
出獄後的第二天,我來到北京華成托運服務公司。代經理蘭敏沮喪地告訴我,前幾天接到工商局的通知,北京華成托運服務公司被取締,並已見報;聽銀行說還要罰款五十八萬,幸虧帳戶內沒有幾個錢,罰款的事便不了了之。
又過了兩天,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的朋友找到我,告訴我一條內部消息:市委書記李錫銘口頭指示,要儘快取締我在中關村的北京京元科學儀器公司。可能由於這個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我哥哥王六橋,所以才僥倖存留至今。
我確信消息屬實,便當機立斷通知哥哥六橋:馬上把公司帳內資金全部轉到廈門公司,把所有值錢的設施、商品迅速轉移或削價處理!
關閉了北京京元科學儀器公司,也就放棄了我在科技開發和工貿領域施展拳腳的抱負,哥哥近兩年的心血也隨之付諸東流。六橋近兩年苦心網路了一批北大同學,他們在科技領域有的官至局長、所長,有的是關鍵部門的掌門人。這些知識份子、技術官員與毛局長一樣,都有一個共同的願望,把科技轉化為生產力,把科技引向市場,希望在商海一展身手。但是這一切皆因我涉足六四全成泡影。
因時間倉促,以及兩處房主的刁難,公司預付的房租款分文未退,加上裝修、改建、擴建費用和廉價處理汽車、電腦等有形資產,兩個公司直接經濟損失五六十萬元。被沒收被展覽的汽車、手機、電腦、影印機、打字機等,至今未還,其損失也有近二十萬元。法律規定,被查收或沒收的財物,半年之內必須要麼退還,要麼依法開具沒收證。但是,至今二十多年過去了,儘管多次、多管道上訴,迄未收到他們依法開具的沒收證,更沒有得到退還。
我快刀斬亂麻,不到半個月,基本結束了兩個公司的關閉事宜。
在撤離北京前往廈門之前,我抽出半天時間,在鍾海昆的帶領下,前往已逃亡美國的曹務奇家,看望了曹的妻子和幼子,並留下二千元慰問金。爾後,當局准許萬潤南的妻子和曹務奇的妻小出國團聚。相比毛時代,這應該是一個不小的進步。
一九八九年七月,我的汽車、手機等在軍事博物館曝光展覽後,我的岳父(解放前的地下黨)督促我的妻子暫時躲避起來。這段時間,由於群龍無首,我在廈門的公司,尤其是效益最好的廈門京元金屬加工聯合公司,完全失控,造成了驚人的損失。
我元氣大傷。與此同時,我對國內經濟形勢也做出了悲觀、錯誤的判斷。
一九九二年底鄧小平發表南巡講話時,我的經營重心已遷移到國外。我先後到了美屬塞班島、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和俄羅斯。在異國他鄉,我經歷了商海浮沉,錯失了在國內重振旗鼓的大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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