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是中共暴政的阿基里斯之踵
胡平
10月8日,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宣布,将2021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玛丽亚•雷沙(Maria Ressa)和德米特里•穆拉托夫 (Dmitry Muratov),以奖励他们在坚持言论自由方面所作出的贡献。
每年一度的诺贝尔奖评选和颁发是举世瞩目的一件大事。在诺贝尔奖的五个奖项中,以和平奖最受关注,各国媒体的报道也最多最详细。但唯有中国是例外。在中国,各家媒体只是转发了中国新闻社发出的一句话简讯:“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刚刚宣布,将2021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玛丽亚•雷沙和德米特里•穆拉托夫 ,以表彰二人做出的贡献。”
极其可笑的是,中新社这条一句话新闻只说了“表彰二人做出的贡献”,但是却没有说二人到底是做出了什么贡献。这算哪门子新闻报道呢?新闻报道必须具备五个基本因素即五个W,分别为何时(when)、何地(where )、何事(what)、何因(why )、何人(who ),缺一不可。堂堂中国新闻社难道连这都不懂吗?
当然不是不懂。比如去年的和平奖,中新社发表的报道是:“10月9日,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宣布,将2020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世界粮食计划署(WFP),以表彰该组织努力消除饥饿,为改善受冲突影响地区的和平条件所做的贡献,以及在防止将饥饿用作战争和冲突武器的努力中发挥的推动作用。”新闻报道五要素,一个不缺。再看前年的报道:“挪威诺贝尔委员会11日宣布,将2019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埃塞俄比亚总理阿比·艾哈迈德·阿里,以表彰他在谋求和平和国际合作方面所作努力,尤其是在解决与厄立特里亚边境冲突方面的决定性举措。”同样很简短,但五个要素都齐全。
可见,中新社完全懂得,要报道诺贝尔和平奖这件事,必须说出获奖人是因为在什么问题上作出贡献而获奖。那么,为什么这一次中新社的报道偏偏要漏掉这一点呢?把中新社的报道和挪威诺委会的公告一比照,答案出来了。原来,中新社的报道是故意漏掉了“言论自由”四个字。这固然反映出中共对言论自由的敌视,但更反映出它对言论自由的恐惧。
我把言论自由比作极权专制的阿基里斯之踵。整个极权专制就是建立在对言论自由的打压之上,但是它又不敢公开地否定言论自由原则,所以言论自由就成了极权专制的最致命也最脆弱的一点。另外,言论自由这个概念还不像民主。中共可以诡辩说,民主不是可口可乐,全世界都是一个味道。你们西方有你们西方式的民主,我们中国有我们中国式的民主。我们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但是言论自由就是言论自由,中共没法说你们实行的是西方式的言论自由,我们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的言论自由。再者,一说起在中国实行民主,有人就会说条件还不成熟,有人就会说民主会导致天下大乱,总之对现在就实行民主有很多担忧和疑虑,但是说起在中国实现言论自由,这些担忧和疑虑就多余了。挪威诺委会主席说得对,言论自由是民主和持久和平的先决条件。在当前,我们争取民主,无论是在战略上还是在策略上,都应当把争取言论自由置于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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