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救人救国,能不能吃人肉?
余东海
周喜峰群友提了一个重大的道德难题:
“今天邀请大家讨论哈佛大学桑德尔哲学教授公正课第1集中的另一个案例,达德利史蒂文斯案例,这是19世纪发生在英国非常著名的法律案例,而且还是海上发生的最悲惨的故事,许多法学院都讨论这个案例。这个案例是关于一艘游船上生存者的故事,由于风浪的影响,这艘游船挣扎在南大西洋上大约离好望角1300英里的地方。游船上有4个船员,达德利是船长,史蒂文斯是大副,布鲁克斯是船员,帕克是随行人员。帕克17岁,无依无靠,没有家庭,这是他第一次远航,他认为,远航能使他成为真正的男人。大浪冲击游船后,游船开始下沉,这4个船员逃到救生船上,他们唯一的食物就是两罐金枪鱼,而且没有谈水。前3天他们什么也没吃,第4天开了一罐金枪鱼,第5天捉到一只海龟,并吃了另一罐金枪鱼。海龟使他们又生存了几天。从第8天开始,他们没有进食。想象在这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做?帕克不听其他人的劝告喝了海水,他病了,几乎要死了。第19天达德利船长建议,他们应该抽签决定谁先死去而救活其余的人,布鲁克斯拒绝这个建议,最终他们没有抽签。又过了1天救生船还没有出现,所以,达德利船长要求布鲁克斯改变主意,并对史蒂文斯大副说,最好杀了帕克这个孩子,随后,达德利船长用刀子刺进帕克喉咙处的静脉,布鲁克斯不再反对,他们一起分享这可怕的“盛宴”。这是真事,最后他们获得了营救,并在英国受到审判,布鲁克斯成为事件的见证人,达德利船长和史蒂文斯大副受审,他们没有否认事实,他们认为死1个人而能救活3个人,这更好,但检察官并没有因这种说法而动摇。公开课上,一些学生认为,杀人是道德的行为;多数学生认为,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周喜峰群友自答曰:
“以和谐道德解释此案例,很简单,把人弄死,是破坏和谐,是不道德。人死了,再把这个死人吃掉,让另外三个人活下来,是促进和谐,是道德的。”
东海曰:以儒家道德解释此案例,也很简单,千方百计活下去,是尽人事,但不能靠吃人肉活下去。不吃人是不能突破的底线,活人死人都不能吃,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吃。别说为了自救,即使为了救民救国救天下也不行。到了这个时候,生死只能听天命。
周喜峰群友提及的哈佛大学桑德尔哲学教授这个课堂案例,作为一个道德难题,与张巡难题近似。故张巡吃人肉的行为受到王夫之严厉批判。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说:
“守孤城,绝外救,粮尽而馁,君子于此,唯一死而志事毕矣。臣之于君,子之于父,所自致者,至于死而蔑以加矣。过此者,则愆尤之府矣,适以贼仁戕义而已矣。无论城之存亡也,无论身之生死也,所必不可者,人相食也。汉末饿贼起而祸始萌,隋末朱粲起而祸乃烈;然事出盗贼,有人心者皆恶之而不忍效。忠臣烈士亦驯习以为故常,则后世之贪功幸赏者且以为师,而恶流万世,哀哉!若张巡者,唐室之所可褒,而君子之所不忍言也。李翰逞游辞以导狂澜,吾滋惧矣。”
王夫之批得正确,批得正义。张巡者,唐朝之功臣,人道之罪人也。是功臣,朝廷理当嘉奖;是罪人,儒家必须批判。吃人是滔天大罪,任何理由都不成其为理由。守城抵抗,礼所当然,弹尽粮绝,人事已尽,听天由命可也。
孟子说:“杀一人而得天下,不为也。”东海曰:除非是自杀,否则,杀一人而救天下,亦不可为。这里关乎天人之分。人力有时而尽,有些事已尽人事,就只能听天由命。其实,天下不是靠杀害无辜可以拯救的。杀害无辜的罪恶行为,不足以救天下,倒可能亡天下。热衷于杀害无辜者,才应该被严惩或诛杀!
杀一人而救天下尚且不可为,遑论其它。总而言之一句话:只要是人,任何时候、为了任何目的,都不能杀害无辜和吃人肉。此人道铁律也,不容通融,没有例外。
君子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对于他人的道德问题,是亲友可薄责,略予规劝;是生人可不责,置之不理。但是,置身于只有吃人肉才能活下去的极端境遇时,不仅自己不能吃,还要尽量阻止他人吃。面对主张吃人肉者,只要是人类,就有权指责。能不能吃人肉非一般道德问题,而是关乎天下兴亡。批判吃人肉的主张,人人有责;阻止吃人肉的行为,人人有权。这是阻止反人道的大恶。
2022-10-15余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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