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成功范例:西欧
——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研究之二
顾乃忠
内容摘要:以伯恩施坦和考茨基为代表的第二国际和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袖和理论家,继承、发展了前期马克思主义,同时对马克思的前期学说作了重大的修正;特别是克服了其前期学说中的空想主义残余,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发展到了新的阶段——民主社会主义阶段。在民主社会主义的指导下,西欧各国成为当今世界上最为自由、民主、公平、富裕的地区之一。因此,西欧各国是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成功范例。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前期马克思主义;西欧;民主社会主义;伯恩施坦。
以爱德华·伯恩施坦和卡尔·考茨基为代表的第二国际和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袖和理论家,继承、发展了前期马克思主义,同时也对马克思的前期学说作了重大的修正,特别是克服了其前期著作的空想主义残余,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并为马克思主义本土化树立了成功的范例
一
在讨论伯恩施坦、考茨基同马克思的关系之前,首先必须纠正一个被人们歪曲了的观念。长期以来,由于受列宁的影响,学术界尤其中国学术界,把伯恩施坦、考茨基同马克思、恩格斯完全对立起来,以至于在个别前卫学者开始重新思考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的价值的今天,仍然以人划线。他们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思维模式:凡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批评马克思的话,一概都是错的;凡是列宁批判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的话,一概都是对的。在这种思维方式的指导下,他们不加分析地把列宁当成正统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而把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当成马克思主义的背叛者。后文的论述可以说明,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列宁是不是正统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将在下一篇文章中讨论,本文只讨论伯恩施坦和考茨基。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都有严肃的批评和重大的修正,但他们绝不是马克思的简单的反对者和背叛者。以伯恩施坦而言,他所做的如同他自己所说,是弄清楚“哪些方面马克思仍然是正确的和哪些方面他是不正确的”[1]。伯恩施坦明确指出, “马克思的值得永垂不朽的地方在于建筑物,而不在于脚手架”。[2]考茨基与伯恩施坦一起,肯定了他们认为马克思的应该肯定的东西,发展了他们认为马克思不足的东西,同样,也修正了他们认为应该修正的东西。至于他们所做的一切正确与否,后人自然可以评论。
二
伯恩施坦、考茨基同马克思之间在理论上的联系和区别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全面考察二者之间的异同并作出评论,不是本文的任务。就本系列论文讨论的主题而言,我认为,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在为社会民主党制定理论和策略的过程中,在与各种反对派的争论中,对马克思主义至少做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贡献。
一、继承了马克思的前期学说的精华
马克思的前期的学说,值得肯定的并且被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几乎都毫无保留地继承下来的思想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进化论。马克思的进化论思想如前所述,在其前期著作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共产党宣言》对于资产阶级历史功绩的肯定,《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对于亚细亚的、古代的等四种生产方式序列的依次排列,以及《资本论》对于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的论述等,都是进化论的体现。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说,马克思在该书中的一些思想,“对历史学做出像达尔文学说对生物学那样的贡献”。尽管恩格斯所指的具体思想不尽恰当,但这样的贡献确实有过,比如前一文刚刚引述过的该书关于“三个从属于”[3]的论断就属于这样的贡献。马克思本人也把自己看成是“社会科学界的达尔文”。1880年,马克思曾将自己的一本《资本论》寄给了达尔文,达尔文回信,礼貌地请马克思原谅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无知。伯恩施坦和考茨基都是马克思的进化论的继承者。伯恩施坦认为,马克思在1859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提出“社会是一个发展的有机体,既不能任意地加以改变,也不能任意地使它僵化,这个社会宁可说有自己的完全独特的发展规律”的观点。伯恩施坦接着说:“同一年,达尔文的第一本关于有机自然界进化理论的巨著也出版了,人们完全有理由将这两本着作相提并论。……它们的基本思想表现了同样的精神。”——如同达尔文详述了植物和动物的新的形态和品种的起源,马克思阐明了人类各个社会发展的历史,虽然这两者的发展条件并不相同。[4]伯恩施坦还以更加简练的语言指出:“我坚决相信,各民族的发展中的重大时代是不能跳过的”。[5]考茨基也认为:“任何国家的人民都不能超越或者用法令来取消那些自然的发展阶段”。[6]在下文中我们将会看到,伯恩施坦和考茨基不仅是马克思的进化论的毫无保留的继承者,而且是坚决的捍卫者,曾对违背进化论的行为做过严肃的批评,因此,他们都有进化论的社会主义者之称。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无论伯恩施坦还是考茨基,他们继承和捍卫的进化论都不是批评者贬称的所谓庸俗进化论;相反,他们主张的进化论——无论自然界的还是社会领域的——既有量变和有质变(突变)。考茨基曾以人的演化和社会的演化相类比:无论胎儿的发育还是婴儿的成长,都是一个进化过程,但是,从胎儿到婴儿要经过分娩即突变的过程。考茨基就此得出结论:“正如一切动物必须经历一次突变(产仔或啄破蛋壳)来达到其更高的发展阶段,社会也只有经过突变才能进入其更高的发展阶段。” [7]这就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的进化论的继承。
第二,与前一点密切相关,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继承了马克思前期学说中社会主义只能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产生的理论。前期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只能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因为在这样的社会中大工业占经济的主导地位,工人占人口的多数。相反,认为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在农村公社的基础上产生社会主义,在前期马克思看来纯粹是乌托邦。伯恩施坦和考茨基都不折不扣地继承了马克思的这一理论。伯恩施坦在《什么是社会主义》一文中阐发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理论时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反对任何关于社会主义体系的构想,反对任何固定的、一成不变的所谓社会主义的方案。“对他们说来社会主义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完成着的社会发展过程。不是方案,不是图样,而是以今天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物质基础的一种运动”。[8]在阐发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理论后,伯恩施坦提出了自己的社会主义定义:“社会主义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认识了自己的阶级地位和本阶级的任务的工人的社会要求和自然意向的总和。”[9]与伯恩施坦一样,考茨基在《无产阶级专政》一书中更加具体地论述了实现社会主义所需要的各种条件。考茨基认为,实现社会主义需要人的实现社会主义的意志,必须有相应的物质基础,以及必须具备一种保持和正确运用这些条件的能力;所有这些条件只能在大工业的基础上产生,而大工业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所以归根到底,社会主义只能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10]这些就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前期学说中社会主义只能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产生的理论的继承。
二、发展了马克思的前期学说
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在继承马克思前期学说的精华的同时,还发展了马克思的前期学说。自由和民主是马克思前期学说中的重要思想之一。马克思十分重视自由。比如马克思的雄文《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对于专制政权扼杀出版自由的批判,对于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的主张,思想深刻,直至今天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马克思不仅提出了个人自由的主张,而且指出了获得自由的方法和途径。就个别——比如出版——而言,马克思说,获得出版自由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本身[11];就一般而言,马克思说:“自由就在于把国家由一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而且就在今天,各种国家形式比较自由或比较不自由,也取决于这些国家形式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 [12]同时,马克思也十分重视民主。在早期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认为民主制比君主制优越。“在君主制中,整体,即人民,从属于他们存在的一种方式,即他们的政治制度。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因此马克思主张:不应该“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应该“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13]在后来的《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曾设想以巴黎公社的各级“代表必须严格遵守选民的mandat impératif(确切训令),并且随时可以撤换”[14]的办法实现民主。但是,马克思对自由、民主——这里主要讨论民主——的理解,尤其是对普选制的理解还是有局限性的。在紧接上述关于巴黎公社选举的设想后,马克思说了一句令人费解的话:“普选制不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代表和压迫人民,而是应当为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服务”。[15]马克思的这句话常常被一些人用来论证资本主义国家普选制的虚伪性,不是没有道理的。这里不存在“应当”的问题。既然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在逻辑上讲,他只能为人民服务;如果他不为人民服务,人民可以随时将他撤换。这种逻辑上有问题的观点,反映了马克思对普选制的轻视。也正是在这里,为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发展马克思的民主理论尤其是普选制理论提供了空间。
伯恩施坦针对当时德国社会民主党内很多人看不到革命带来的一定程度的民主和选举权的作用指出,社会主义变革不是在一个短促的时期内完成的行动,但是办法已经有了,这个办法就是选举权。无产阶级以及和它的地位相同的阶级,既然已经有了这个巨大的武器,“即使他们在下一次选举时不能立即获得多数,就在那时我们也不会失败。” 伯恩施坦接着说,只要民主选举权仍旧始终掌握在社会的最大阶级手里,而由这一阶级的阶级地位产生的坚持不懈的上进过程仍旧存在,“所有这一切会作为动力而存在着,并且必然会把工人阶级所需要的改革争到手。”[16]就此,伯恩施坦对选举权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它可以与阿基米得支点相媲美。如果阿基米得说,用一个支点可以“把地球翻过来”,那么,工人阶级也可以说,普遍和平等的选举权,可以“作为解放的基本条件的社会原则”。[17]我们看到一个多世纪以来,德国的和西欧的社会民主党、工党就是利用民主的选举权
不懈地为社会变革而努力。当然,普选制也会产生错误。比如,希特勒的总理职位虽然不是通过普选产生,而是通过阴谋欺骗手段获得总统兴登堡的信任而受后者任命的。但是,在兴登堡去世后的一次公民投票中,有90%的人表示接受这个集总理、总统和三军统帅职权于希特勒一身的恐怖的独裁政权。然而话说回来,普选制是多数人参与的民主制,不仅有自由讨论和互相竞争的空间,而且有定期轮换和随时弹劾的制度保障,即使有错误,也比专制体制容易改正错误。
从强调选举权的重要性出发,伯恩施坦发展了马克思的民主学说,并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民主的理论。伯恩施坦认为:“民主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它是争取社会主义的手段,它又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形式。”民主虽然不能创造奇迹,也有很多缺点,“但是无论在英国和在瑞士,还是在法国、美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等等,民主已证明自己是社会进步的强有力的杠杆。”[18]伯恩施坦还认为,民主是妥协的大学。“在实践中已经表明,一个现代国家中的民主制度存在得愈久,对于少数人的权利的尊重和照顾就愈增加,党派斗争就愈失去憎恨感。”[19] 针对守成主义者对于民主效率低的批评,伯恩施坦说:“如果说在个别问题上,政治上最先进的各国的立法不像政治上相对落后的各国在急于行动的君主或他们的大臣的影响下有时能做到的那样迅速进行,那么从另一方面说来,在民主已经根深蒂固的各国,在这些事情上是不会发生倒退的。”[20]就是说,民主虽然使有些事情的进展显得较慢,但是,它能保证方向的正确,不致使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进程被推倒重来。在伯恩施坦看来,民主的根本在于选举权的落实。针对守
成主义者的“民众的文化素质低,不能实行普选制”的观点,伯恩施坦指出,选举权本身就是一所提高民众民主能力的大学。“对于一个在数量上和文化上都不发达的工人阶级来说,普选权可以长期表现为选举‘屠夫’本身的权利,但是随着工人的数目和知识的增长,它就成为使人民代表从人民的主人转变成人民的真正仆人的工具。”[21]
在伯恩施坦发展马克思的民主理论的同时,考茨基也对马克思的民主理论做出了重要发展。考茨基的民主理论极其丰富,但限于篇幅,我只介绍两点。第一,考茨基强调民主和社会主义的联系。考茨基说,对我们来就,没有民主的社会主义是不可思议的。我们把现代社会主义不仅理解为社会化地组织生产,而且理解为民主地组织社会。“根据这个理解,对我们来说,社会主义和民主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22]第二,强调民主内在地包含着对少数派的保护。现代民主是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治权利的斗争中成长起来的。考茨基认为,在这种斗争中,同时也产生了一个新因素,即对国家中的少数派、反对派的保护。因此,“民主意味着多数派的统治。但是民主同样也意味着保护少数派。”[23]以上就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的民主理论的发展和贡献。不难看出,他们为马克思理论的百花园增植了极具生命力的奇葩。
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前期学说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资本主义可以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思想。长期以来,很多人形成了这样一种印象,即马克思只有暴力革命理论,而无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这一方面与马克思本人有关,即马克思早年——比如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的无疑是暴力革命而非和平过渡;另一方面也与列宁的歪曲有关。列宁笔下的马克思,的确只有暴力革命理论,而无资本主义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其实,马克思在强调暴力革命之后的岁月里,随着时间的推移,认识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开始关注资本主义的和平过渡问题。1872年9月8日,马克思在海牙国际代表大会讲演时说,大陆上的大多数国家必须用暴力夺取政权,“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断言,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到处都应该采取同样的手段。”马克思接着说:“我们知道,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以及荷兰,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24]马克思对当时情况下暴力手段与和平手段适用范围划分的观点,虽然比1848年单纯强调暴力革命的观点有所进步,但在理论上仍然不够彻底,也不符合客观实际。尤其到了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民主因素有了很大增长的情况下,这种观点的局限性就更加凸显了。正是在这个时候,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发展了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思想,主张放弃暴力革命,进行议会斗争。伯恩施坦在1898年出版的《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中说:“具有各种僵化的等级制度的封建主义几乎到处都必须用暴力来炸毁。现代社会的各种自由制度同那些制度的区别恰恰在于,自由制度是有伸缩性的,有变化和发展能力的。用不着炸毁它们,只需要继续发展它们。为此需要组织和积极的行动,但不一定需要革命的专政。”[25]在该书的另一处,伯恩施坦说得更加明确:“在一百年以前需要进行流血革命才能实现的改革,我们今天只要通过投票、示威游行和类似的威逼手段就可以实现了。”[26]在伯恩施坦看来,社会主义的到来或将要到来,不是一场巨大的政治决战的结果,而是工人阶级在经济和政治等各个方面所取得的一整批胜利的结果;不是工人所受的压迫、贫困和屈辱增加的结果,而是他们日趋增长的社会影响和他们所争得的经济、政治和一般社会条件相对改进的结果。因此,伯恩施坦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阶级斗争已经“采取愈来愈文明的形式”,社会民主党应该“把阶级斗争即工人的政治和经济斗争的这种文明化看成实现社会主义的最好保证”。[27]这就是伯恩施坦的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理论。
在伯恩施坦主张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同时,考茨基也持同样的观点。考茨基认为,社会革命或变革的形式取决于原来社会制度的性质和状况。“资产阶级革命是在专制制度压迫着一切自由运动的国家里爆发的,专制制度依靠一支脱离人民的军队的支持;在这种国家里,没有新闻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没有普选制,也不存在真正的人民代议机构。在这种国家里,反政府的斗争必然采取内战的形式。今天的无产阶级,至少在西欧,将在下列这样的国家里取得政权:在这些国家里,几十年以来,民主——即使不是‘纯粹的’民主,但毕竟是一定程度的民主——已经扎下深根,而军队也不像从前那样完全脱离人民。在这种条件下,在那里构成人民大多数的无产阶级究竟将如何实现其夺取政权,这还需要等等再看。我们无论如何也决不需要推断,法国大革命的过程会在西欧重演。”[28]考茨基的话比较委婉,其实他与与伯恩施坦一样,都认为在有了一定程度的民主的西欧各国,应该利用议会斗争的和平手段,促使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
以上就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这一发展的意义,一点也不小于他们对马克思的民主理论发展的意义。然而,在学术界——至少中国学术界,从公开出版的文字来看,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的发展了的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理论,至今仍然被当成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理论即所谓修正主义理论。从道理上辨明二者之间的是非,需要花费较多的笔墨。想到中国很多学者喜欢以人划线,即凡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说的话都是正确的,我不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恩格斯在写于1891年的《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中,在公式化地重复了马克思在近20年前说的英国、美国等民主国家可以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后,着重批评了党内有人主张的“现代的社会正在长入社会主义”的观点,认为德国这样一个“半专制制度的”国家,必须“用暴力来炸毁这个旧壳”。[29]但是,仅仅4年后即1895年,恩格斯在《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中写道:“历史表明我们也曾经错了,我们当时所持的观点(指《共产党宣言》主张的用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观点——引者注)只是一个幻想。……1848年的斗争方法,今天在一切方面都已经陈旧了,这一点是值得在这里较仔细地加以研究的。”[30]在抛弃暴力革命的手段以后,无产阶级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进行斗争呢?恩格斯认为,应该有效地利用普选权。恩格斯指出,德国工人对工人阶级事业做出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他们给了世界各国同志一件新的武器——最锐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向他们表明了应该怎样利用普选权”,把选举权“由向来是欺骗的手段变为解放的手段”。[31]十分清楚,恩格斯的观点改变了。请问严厉批评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的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理论的先生们,你们怎么看待恩格斯后来的这些话?是否也要批评一下恩格斯的“修正”?诚然,在伯恩施坦等人提出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理论后,世界并不太平,两次世界大战都是在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发生的,而且德国都是两次战争的策源地之一。两次世界大战的原因十分复杂,后果也很严重,但是可以断定的是,它们的目的不是为了炸毁资本主义社会的机体,其结果也没有阻挡资本主义社会继续以和平的方式向更公平、正义的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演变。因此,两次世界大战的事实并不能否定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的资本主义可以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理论;相反,它们恰恰是在违背和平“长入”理论的情况下发生的。
三、修正和否定了马克思学说中的某些观点
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前期学说的同时,还修正和否定了马克思学说中的某些观点。第一,修正了资本主义崩溃论。马克思一生中的一个很大错误,就是对资本主义的寿命估计得太短,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危机四伏,经济、政治和社会方面的零散的危机很快会形成一次总危机,并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将资本主义推翻。这种观点被人们称之为资本主义崩溃论。资本主义崩溃论的错误已被一百多年来的历史所确证,而且继续被目前资本主义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的现实所确证。而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在一个世纪前就看到了马克思的这一错误,并对之作了纠正。伯恩施坦在《〈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第一万三千册版序》中说:“我们必须预计到现存社会制度有比过去所假定的更长的寿命和更强的弹性,并且按照这一预计来展开我们的斗争实践。这一思想正是本书的全部精髓所在。”[32] 考茨基在《帝国主义》一书中提出了“超帝国主义”的观点,认为随着国际垄断组织的形成和发展,帝国主义可以进入一个消除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超帝国主义”阶段。因此,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一种特殊形式”,“一个新的阶段”,[33]而不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前夜。看到资本主义仍然具有生命力而未到全面崩溃的时刻,这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等社会民主党人的卓识。
第二,厘清、修正和否定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马克思曾经说过:“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不能是别的任何东西,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34] 马克思对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语焉不详,给后人留下很大的解释空间。就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和理论本身而言,这无论如何是马克思的一个败笔,实有厘清、修正乃至否定的必要。
根据考茨基的研究,“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或理论有两个问题。第一,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考茨基认为,一个阶级只能进行统治,但是不能进行治理(专政),因为一个阶级是一种不定形的群体,而只有一个组织即政党才能进行治理(专政)。[35] 所以,如果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在实践中只能是如下两种情况:在不可自由组党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就变成无产阶级政党的专政,即一党专政;在可以自由组党的国家,无产阶级本身可能分成不同的政党,这样,“这些政党中的一个政党的专政就决不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无产阶级的一部分对另一部分的专政。”[36]于是,无产阶级专政就变成了十分奇特的东西。第二,与前一点相联系,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容易造成如下两种情况的混淆。考茨基认为,从理论上讲,无产阶级专政可能被做出两种解释:一种是状态;一种是政体。考茨基说,马克思的本意不是指的政体,而是指的状态,即在无产阶级夺得政权的任何地方都必然要出现的状态。[37]但是在实践中,往往造成两种情况的混淆,即无产阶级专政被当成政体。所以,考茨基强调,在探讨这个问题时,必须防止把这种作为状态的专政同那种作为政体的专政两者混淆起来。因为“作为政体的专政,同剥夺反对派权利的含义相同。反对派被剥夺了选举权、新闻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38]可见,专政一旦被作为政体,必然与自由、民主相对立。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在考茨基看来,无产阶级专政即使不予完全否定,也要从理论上对它厘清、修正和限定。
如果说考茨基讲的比较复杂,那么,伯恩施坦说的就比较简明了。在伯恩施坦看来,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问题在于:它同民主相对立。“在社会民主党的代表在一切有可能的地方实际上都已站在议会工作、比例人民代表制和人民立法(这一切都是和专政相矛盾的)的立场上的这一时代,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这一词句究竟有什么意思呢?这一词句今天已经如此过时,以致只有把专政一词的实际意义去掉并且赋予它随便削弱了的意义,才能使这一词句和现实相一致。”[39]鉴于对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认识,伯恩施坦进一步指出,社会民主党的信徒是在用民主的方法实现社会主义,所以他们认识到自己是一种更高级的文化的先锋;“但是阶级专政却属于较低下的文化……是一种倒退,是政治上的返祖现象。”[40]伯恩施坦之所以说“阶级专政却属于较低下的文化”,“是政治上的返祖现象”,是因为在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这一时期实行专政的国家,“还完全不知道今天的传播和争取法律的方法,或者只知道这些方法的很不完善的形态,而适合于这一目的的机关是没有的。”[41]应该说,伯恩施坦讲的是有道理的。只有在不知道运用或有意不运用传播即媒体和法律的地方才需要专政,在知道并且在实际上运用媒体和法律的地方,则无需专政。以上就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厘清、修正和否定。
在这里,我想专门对中国的一部分读者说几句。从前文的论述已经看到(从后文还可继续看到),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虽然含糊其辞,错误很多,但显然被后人包括今人误解了。误解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在马克思那里,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只是一个短暂的时期,而不是像后人和今人所理解的漫长的历史阶段。马克思说过:“在革命之后,任何临时性的国家机构都需要专政,并且需要强有力的专政。”[42]既然国家机构是临时性的,专政当然不可能是长期的。而且在马克思那里,没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三个历史阶段的概念。在马克思那里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是同一个概念,向社会主义转变就是向共产主义转变。因此,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只是一个短暂的时期,而不是像后人和今人所理解的漫长的乃至无限期的历史阶段。尽管马克思的这一设想是一种空想,但这是马克思的真实想法。第二,考茨基说得对,马克思所说的“专政”,只是一种“状态”,而不是一种“政体”。把马克思所说的“专政”理解为“政体”而不是“状态”,是对马克思的极大的歪曲和篡改。这样讲的理由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革命转变时期……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那段话的前一页,说了前面刚刚引证过的马克思主张“把国家由一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以实现自由的话;在那段话的后一页,马克思在批评德国工人党主张的“通过国家来实施国民教育”的观点时又说,这是完全错误的观点。马克思认为,教育应该通过法律来实施,而不是通过国家来实施;国家和政府不仅不应该是国民教育的实施者,“相反的,应该使政府和教会一样地对学校不起任何影响”;国家不仅不应该是人民的教育者,相反的,“倒是国家需要从人民方面受到严格的教育。”[43]马克思明明主张置国家于社会之下、置政府于法律之下,国家不仅不应染指教育和其他社会事务,相反应该受到人民的教育和监督,有人却说他主张实行那种“同剥夺反对派权利的含义相同”的作为政体的“专政”,岂不荒唐!所以,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对马克思来说,并不是多么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后来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变得那么重要,完全是列宁及其后继者们歪曲、篡改和大肆渲染的结果;至于后来演变为利益需要的结果,则更是另外一件事了。如果客观地理性地思考,一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在这个问题上,伯恩施坦和考茨基是正确的。
第三,把社会主义由目的转变为过程。关于社会主义主要是目的还是过程的问题,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存在着对立的两种倾向。有时候马克思主张社会主义是过程而不是目的。比如他在《法兰西内战》中写道:“工人阶级……不是要凭一纸人民法令去推行什么现成的乌托邦。他们知道,为了谋求自己的解放,并同时创造出现代社会在本身经济因素作用下不可遏止地向其趋归的那种更高形式,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加以改造的历史过程。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而只是要解放那些由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44]但是,通观马克思的著作,马克思更多的是把工人运动、社会主义作为目的来关注的。资本主义崩溃论、暴力革命论,以及无产阶级专政论等——至于其后期的资本主义阶段可以“超越论”就更不消说了——,都或隐或显地带有把社会主义作为目的的痕迹。由于强调社会主义主要是目的而不是过程,必然会出现种种急于求成的措施,乃至置客观规律于不顾。伯恩施坦看到社会主义运动中的这一不良倾向,说出了“最终目的是微不足道的,运动就是一切”的名言。他说:“我坦白说,我对于人们通常所理解的‘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非常缺乏爱好和兴趣。这个目的无论是什么,对我来说都是毫不足道的,运动就是一切。”[45]
伯恩施坦的这句名言,在苏俄和中国学术界,长时期以来都被当成否定社会主义的典型修正主义言论加以批判。这种批判显然是没有道理的。伯恩施坦的本意并非否认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而是认为社会主义没有像人们设想的那样固定的模式。他说:“明摆着的是,它不可能是表示对社会主义原则的最终实现漠不关心,而只是对事情将采取‘什么样’的最后形态漠不关心,或者也许不如说不加操心。”[46]在伯恩施坦看来,既然社会主义的目的是一种想象出来的东西,所以人们没有必要以此为目的而展开自己的生命活动。“对于将来,我所感到兴趣的从来没有超出一般原则的范围,我也不能读完任何描绘将来的东西。我所关心的和努力以赴的是现在和最近将来的任务,超出这一范围之外的远景,只有当它们能成为我在这一方面的有效行动的准绳时,才能引起我的注意。”[47]我同意伯恩施坦的处置目的和过程的观点,把社会主义主要不是当成过程而当成目的,实际上是一种乌托邦。
“运动就是一切”之所以正确,因为它坚持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的观点。伯恩施坦说:“因为我坚决相信,各民族的发展中的重大时代是不能跳过的,所以我极为重视社会民主党的当前任务……我当时就是在这一意义上写下这句话的:对我来脱运动就是一切,人们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最终目的是微不足道的。”[48]在1901年,伯恩施坦又一次解释:“你们希望把最终目的放在心上,我承认这一最终目的,如果你们希望有一个理想的话,但是我认为,这个理想就存在于一步一步向前迈进的实践运动本身之中。”[49]我们在这里看到,伯恩施坦的观点,与前面引述的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强调的工人运动、社会主义是过程而不是目的的观点是多么吻合。问题只在于,马克思由于他的“二元论”的原因,没有将这一观点贯彻始终,并使之成为其主要倾向,而伯恩施坦将之纠正过来了。
其实,对于很多事情来说,注重其过程而不注重其最终目的或结果,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也是正确的。中国古人就懂得这个道理: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50]据说,这句话最早是商汤王刻在洗澡盆上的。人们天天洗澡,从最终结果或目的来说,肯定有利于健康长寿。但是,人们在洗澡的时候,谁也没有把这一最终目的或结果放在心上,在意的是今天洗澡了,今天很舒服。这就是“最终目的是微不足道的,运动就是一切”这一名言的道理。遗憾的是,中国人只懂得把这个道理运用于洗澡,而不懂得也更没能力将这个道理运用于社会改造,所以三千多年来,中国社会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世纪复一世纪地在以改朝换代为表现形式的以传子传嫡为核心内容的同一个模式中循环往复。更加令人遗憾的是,在列宁的高压和强势灌输下,在意识形态需要的支配下,中国学人失去了起码的分辨是非的能力,以致今日仍然几乎众口一词地对这一至理名言加以批判。试想,如果我们能把伯恩施坦的这一至理名言用于社会改造,使我们的社会今天比昨天好,明天比今天好,每天都克服掉一些缺点和错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下去,还愁我们的社会到不了社会主义吗——如果我们不把社会主义社会设想为固定模式的话?从这个意义上讲,伯恩施坦把社会主义由目的转变为过程,是对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莫大贡献。
三
以上就是围绕本系列论文的主题对伯恩施坦、考茨基与马克思之间的异同所作的简单考察和评论。在我看来,就本文论及的范围而言,无论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的继承还是发展,抑或是修正和否定,都是正确的,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准确地说,是前期马克思主义——做出的重大贡献。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说,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主义的贡献在于:惟其继承、发展和修正,才使马克思主义在西欧发展到了民主社会主义阶段。而众所周知,在当今的经济的社会主义方案失败之后,民主社会主义已经成了西欧各国社会民主党、工党追求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的总纲领。因为这个总纲领更加接近自由、公正、互助等基本价值,因此受到西欧各国人民的热烈拥抱。西方各国之所以成为目前世界上最自由、公正、富裕、幸福的地区之一,与它们成功地吸取了民主社会主义的民主、改良等基本要素密切相关。也因此,伯恩施坦的思想成了当代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渊源。维利·勃兰特于1979年11月14日在波恩发表的纪念《哥德斯堡纲领》20周年的演说中,明确指出:“在近几年来社会民主党的理论讨论中就伯恩施坦发表了许多意见,恰好也从哥德斯堡纲领的角度谈到他,一再把他称为这个纲领的鼻祖。实际上,伯恩施坦所作的反对马克思——首先是反对某些马克思主义者——的社会分析有许多部分是说对了的。他那句像雷鸣一样响彻全党的名言‘运动对我说来就是一切,目的是微不足道的’使他看起来像是一个‘哥德斯堡人的先驱’。这句话的意思是:社会主义、民主、改良是持久的任务。”[51] 持此看法的不只是勃兰特一人,而是大多数西欧社会民主党领袖们的共识。正是在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等社会民主党的理论家继承、发展和修正马克思主义,并把马克思主义发展到民主社会主义阶段,使马克思主义西欧化的意义上,我认为实行民主社会主义的西欧各国是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成功范例。
也许有人会质疑道:伯恩施坦倡导的民主社会主义在很多方面是反对马克思的,他的思想还能称为马克思主义吗?还能说是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化吗?
我对上述问题持肯定的看法:伯恩施坦不仅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叛徒,而且是马克思主义的优秀的继承者和发展者。在此,我再提供如下几点证据。
第一,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是哲学上的进化论即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论,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只能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阶段才能产生的社会历史理论,还有民主国家的资本主义可以通过和平方式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理论。这些理论在马克思的著作中都有明确的论述,是谁也否定不了的。伯恩施坦虽然对马克思主义的许多问题乃至其理论基础都有批评,但是,他对马克思主义的这些核心内容都完全继承下来了。就是说,在马克思主义的核心问题上,伯恩施坦和马克思是心心相印,完全一致的。西欧各国之所以成为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成功典范,最根本的经验就在于遵循前期马克思的——当然是排除了“空想主义残余”的——教导,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开展社会主义运动,而且把社会主义作为过程而不是作为目的来追求。就此而论,伯恩施坦难道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优秀的继承者和发展者吗?
第二,我们来看看二者的价值观。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西方强国的殖民活动方兴未艾,作为一个思想家,对此不能没有自己的态度。伯恩施坦在《崩溃论和殖民政策》一文中写道:“社会民主党将反对对未开化民族或野蛮民族施加暴行和进行欺骗性的掠夺,但是社会民主党也将放弃对于把这些民族纳入文明化制度范围的任何反抗,认为这是不合宜的,同样也将放弃对扩大市场的任何原则性的反对,认为这是空想的。”[52]前文曾论及马克思对于英国殖民印度、中国的态度,也论及马克思对于扩大市场的态度。如果将二者进行比较,我们发现,伯恩施坦和马克思对于殖民政策的观点以及所表现出来的价值观,可谓惊人的一致。而殖民政策包括外交,只不过是内政的自然延伸。两个在价值观上高度一致的思想家,可能在一些理论问题甚至重要理论问题上发生分歧,但是,说其中的一个是另一个的背叛者,在逻辑上讲不通,在实践上也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价值观的一致性,决定了伯恩施坦天然地只能是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和发展者,尽管对被继承者有所批评。而惟其批评,而非亦步亦趋,一成不变,才更显其价值。
第三,可以用形式逻辑的矛盾律和排中律证明伯恩施坦不是马克思的单纯的背叛者——如果不是单纯的拥护者的话。根据形式逻辑的矛盾律和排中律,在马克思主义的互相对立的二元论中,必有一对一错。任何人只要承认马克思主义中有二元论——而这是马克思自己也承认的——,对马克思主义都不可能做出一概肯定或一概否定的结论。实际上,已有论者从这个角度思考问题了。西德学者托马斯·迈尔说,伯恩施坦属于最早清楚地认识到马克思主义贯串着二元论的理论家之一。伯恩施坦既然认为马克思主义贯串着二元论,就“不可能单纯地背弃或拥护马克思主义理论”,而是要“把其中互相矛盾的因素区分开来,援引合乎理性的和被经验证实的论据,批判地克服另一些论据”。[53]迈尔还说,伯恩施坦通过这样克服二元论而制定一种经济社会观和符合这一观点的社会主义战略。他可以声称自己是处于马克思主义传统(甚至可以说是它的优良传统)之中的,同时又克服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心矛盾,他所做的是“用马克思来反对马克思”的工作。[54]迈尔的评论既符合伯恩施坦的本意,也符合事实。伯恩施坦认为,马克思主义中肯定有错误;这种错误就是他所谓的“脚手架”——空想主义残余。但是,伯恩施坦同时认为,马克思主义虽然有错误,但问题不“在于克服马克思主义本身”,而“在于排除还拖在马克思主义身上的某些空想主义残余”。(黑体字是原文所用——引者注)[55]伯恩施坦所做的主要工作就是拆除这空想主义的“脚手架”,使“建筑物”——“马克思主义本身”获得存在的权利。这是一项具有建设性的工作。从以上几点,我们不是能愈益清楚地看出伯恩施坦是马克思主义的优秀的继承者和发展者吗?
既然伯恩施坦是马克思主义的优秀的继承者和发展者,那么,他和考茨基等人提出的民主社会主义难道不是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吗?既然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等人提出的民主社会主义又是西欧当代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源头,那么,奉行民主社会主义的西欧各国不是在将马克思主义西欧化吗?而奉行民主社会主义的西欧各国实际上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自由、民主、公平、富裕的地区之一,那么,西欧各国的马克思主义西欧化,难道不是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成功范例吗?
诚然,马克思本来就是德国人,对德国来说不存在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问题。但是,马克思主义及其发展了的产物民主社会主义的影响所及,不只是德国,而是整个西欧。因此,当不至于有人以此为理由反对西欧是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成功范例的命题。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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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版,第206页。
[2] 中共中央编译局编:《伯恩施坦言论》,北京:三联书店1966年版,第219页。
[3] 马克思说,资产阶级“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5页。)
[4] 中共中央编译局编:《伯恩施坦言论》,北京:三联书店1966年版,第346页。
[5] 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版,第346—347页。
[6] [德]考茨基:《无产阶级专政》,叶至译,北京:三联书店1973年版,第76页。
[7] [德]考茨基:《社会革命》,何江、孙小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7页。
[8] 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版,第468页。
[9] 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版,第484页。
[10] [德]考茨基:《无产阶级专政》,叶至译,北京:三联书店1973年版,第7—9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1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3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1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76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76页。
[16] 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版,第485页。
[17] 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版,第485页。
[18] 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版,第315页。
[19] 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版,第314页。
[27] [德]伯恩施坦:《什么是社会主义?》,史集译,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26页。
[28] [德]考茨基:《无产阶级专政》,叶至译,北京:三联书店1973年版,第31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3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95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603、601—602页。
[32] [德]伯恩施坦:《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殷叙彝译,北京:三联书店1965年版,第23页。
[33] [德]考茨基:《帝国主义》,史集译,北京:三联书店1964年版,第12、17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页。
[35] [德]考茨基:《无产阶级专政》,叶至译,北京:三联书店1973年版,第17页。
[36] [德]考茨基:《无产阶级专政》,叶至译,北京:三联书店1973年版,第26页。
[37] 考茨基说,“马克思认为,英国和美国可以和平地,也即用民主方法实现过渡,单这一点就可以证明,他在这里所指的(是状态而)不是政体”。([德]考茨基:《无产阶级专政》,叶至译,北京:三联书店1973年版,第24页。)
[38] [德]考茨基:《无产阶级专政》,叶至译,北京:三联书店1973年版,第25页。
[39] 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版,第318页。
[40] 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版,第318页。
[41] 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版,第318页。
[4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75页。
[4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3页。
[4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页。
[45] 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版,第155页。
[46] 中共中央编译局编:《伯恩斯坦言论》,北京:三联书店1966年版,第75页。
[47] 中共中央编译局编:《伯恩斯坦言论》,北京:三联书店1966年版,第75页。
[48] 中共中央编译局编:《伯恩施坦言论》,北京:三联书店1966年版,第75页。
[49] 中共中央编译局编:《德国社会民主党关于伯恩施坦问题的争论》,北京: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421页。
[50] 《礼记·大学》。
[51] [德]伊林·费彻尔:《作为任务的历史——维利·勃兰特关于工人运动历史的演说》,波恩:1981年德文版。转引自殷叙彝:《社会民主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下)——概念的起源和历史演变》,载于《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1年第4期,第12页。
[52] 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版,第156页。
[53] [德]迈尔:《伯恩施坦修正主义——社会民主党历史经验过程中的路标》,载于(西德)《新社会》1977年第12期。转引自殷叙彝:《民主社会主义论》,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第244页。
[54] [德]迈尔:《伯恩施坦的建设性社会主义》,西柏林和波恩,1977年德文版,第382页。转引自殷叙彝:《民主社会主义论》,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第244页。
[55] 殷叙殷编:《伯恩施坦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版,第346—3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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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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