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马克思主义与毛泽东思想的实质
唐付民
中国大陆因“中共”的产生和存在将中华民族的“民主与法制”一致被阻止在“门外”,几十年来无数民主人士进行了殊死斗争依然难以推进。虽然不少学者从各种角度对“中共”的非法性与违理性上进行了许多揭露和批判,但我感觉在对支持“中共”建政的基础理论的解读和批判方面还可能存在缺陷,为此,我试图在这方面作点尝试,以期能在推动中华民族“民主与法制”的进步上有所帮助。
毫无疑问,“中共”建政的“核心基础理论”是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这个所谓的“唯物辩证法”被官以“主义”便成了“辩证唯物主义”。我觉得这个“主义”主要产生了两个对人类有影响的内容,一是所谓《科学社会主义》,另一个是《资本论》。由于马克思提出的所谓“科学社会主义”在逻辑上存在严重缺陷因而在实践中均以失败告终!首先,他提出的所谓人类社会发展史是经由“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存在严重逻辑混乱!“奴隶与封建”是属政治性质,“资本与共产”为经济性质,不具备同一逻辑关系“推进性”,即马克思“偷换”了逻辑关系!从而也违背事实,因为从政治性质推进“封建制度”的是“法制制度”。由于马克思偷换(混淆)了“政治与经济”的逻辑关系导致所有推行“共产制”的国家均是从“封建皇权”转入“共产(共党)集权”!这是因为一方面“共产(公有)制”须依赖“集权”,另一方面建全的“民主-法制”体制很难被“共产党”接管,因为“共产党”无法在公平竞争中获得“执政权”,无法“掩盖”他们自己的“私欲”!一一它只反“别人”(资本家或资产阶级)的“私欲”,隐藏和掩盖“共产党”自己的“私欲”!另外,“法制国家”不支持“暴力革命”,只接受“和平(公平)竞争”!为此,所有依靠“暴力革命”产生“共产(公有)制”的国家几乎都是由“封建皇权”直接转入“共产集权”!由于这种“转型”是以“暴力革命”实现的,因而全世界造成了数以亿计的人员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且最为严重的是广泛波及的精神摧残!一一对此,所有推动“马克思主义”者都应是人类的罪人!
马克思的《资本论》提出了“剩余价值与资本剥削”,他认为资本家利用“剩余价值”对工人进行“剥削”, 不合理应该彻底消除!并认为自己找到了彻底消除“资本剥削”的办法,即建立“共产(公有)制”社会。但他首先沒弄明白“资本”是人类社会最先进的“生产力”方式,不但不能消除反而应当大力发展!人类社会的各种大小产业都离不开“资本”,生产“服装”需要“资本”,生产“豆腐”需要“资本”,建造“飞机轮船”更需要“资本”,研发“药物、粮种、卫星、各种电器”产品等等,无不需要“资本”。这就是说,马克思的《资本论》强化了“资本”的“负效应”,恶意的诋损了“资本”的宏大价值!是对人类伟大“创生机体”的严重伤害,他是人类的最大恶人!因为以他提出的极不成熟(模糊和片面)的“共产制理论”造成了人类的巨大悲局(伤害和残害),可谓惨不忍赌!
被马克思(主义)人为放大的“资本剥削,即“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或所谓“资本主义”制度的“负效应”,根本不须通过“暴力革命”便可“消化”,一一只需通过“两个协调”便能“消减(平衡)”,一是建立社会“基本保障”(含基本工资和基本生存条件),二是“限制高收入”。这就是说,允许“资本利润”合法私有,支持所有人成为“资本家”(投资人),这些方法既能保证社会财富的充分发展也能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相反,按照马克思主义(学说)限制“资本繁荣”只能抑制社会财富增长,而推行“平均主义(绝对公有制)”,则将在相当程度上抑制生产积极性及助长懒惰!一一这些都是被人类所有推行“马克思共产制”所验证了的!关于“资本”,马克思只揭示了一小部分“特性”,因为“资本”对人类有巨大的作用和意义。它可以分为“来源与作用、宏观与微观、静态与动态、作用与弊端,等等”,可马克思只是狭隘和极其片面的解读“资本”,并将这种“狭隘和片面”的思想以“颠覆”人类“社会制度”的方式进行推动,造成人类的巨大灾难与破坏!他只是一名“经济”社会学者,不懂“社会政治”,不配设计人类社会制度!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实践(实行)”产生了“毛泽东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理论存在“先天缺陷”,即实现推翻“资产阶级或资本主义”的工人阶级在中国缺乏“群体”,因为二十世纪初中国还未具备一定规模的资本经济机制自然缺乏“工人阶级”。按照马克思的逻辑理论中国还不应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而应该先发展成熟为“资本主义制度”后再来进行“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改革(革命),然而若真正建成了成熟的“资本主义”(建全的法制)制度后则无法被推翻(改变)了!因此,马克思主义毫无“真理”可言!
由于马克思理论的缺陷,在中国自然无法依靠“工人阶级”来推翻“资本主义”,只能越过“马克思主义”去推翻“三坐大山”(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直接跨入“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由于当时的中共十分仰赖苏共,一方面受苏共的限制(指导),另一方面中共内部有不少人倾向照搬“马列主义”但又与中国实际情况存在“冲突”,为了“统一”观念,毛泽东提出了自己的“思想(理论)”。他提出的为“统一”党内外思想的“理论”后来被中共定立为“毛泽东思想”,这个“思想”很大程度上帮助了他和中共战胜“敌人”,这些“敌人”中有“国民政府、民族资产阶级、地主阶级、各类民主人士(含学者)、美帝和苏修,等等”。那这所谓的“毛泽东思想”有何内容呢?我认为,主要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针对“马列主义”的,主要是“矛盾论与实践论”有人称为“两论”,另一部分主要针对“国内民众和政党建设”(统一“共产”意识)的,主要有“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记念白求恩、向雷锋同志学习、等”。“为人民服务和向雷锋同志学习”等是企图消除全国人民(含中共党员)的“私欲和私有观念”,因为他认为“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的产生都源于“私欲”。但他却将自己的“私欲(权欲、名欲)”无限延伸,这种“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思想、理论”只能在“封闭(集权)”的环境(或国度)才能产生作用,因此,毛泽东不只是“独裁者”还是最大的“行骗高手”!
关于“两论”,前面提到主要针对“马列主义”的先天缺陷而生,这种作用“实践论”是最为明显的。“实践论”产生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毛泽东自己的“主张(思想)”可以越越“马列主义理论”框架,不被其他任何理论和主张(含经验)所限制,从而为他的“极权”奠定基础。他在“实践论”中是用马克思的所谓“唯物辩证法”论证“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证明“马列理论”必须依赖“现实实践”(中国现实)。事实上这等于证明“马列主义”本身“不正确”,或“非真理”。当然,我们也可以客观地理解为“马列主义”需要在“实践”中去检验(证实)其“科学性质”,这又等于说毛泽东不相信“马列主义”是“绝对真理”!当“毛泽东思想”被写进“中共党章”至今它就被定为“对马列主义的发展和补充”,这种后者证明前者错误的思想和理论被定为是对“前任”的“发展和补充”,成为了中共的“优良传统”被后来的历届领导人“继承”!因而只要有新任领导人上台便立即修改“党章”,为此,现今便有了“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科学社会主义”的《中共党章》!
中共的后任领导“否认”前任领导的“优良传统”在“邓小平理论”中表现最出色,毛泽东借用马列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制造的“实践论”否认了马列主义的“封建社会”必然进化为”资本社会”的理论“逻辑”,在“党章”中挤进了“毛泽东思想”,而邓小平则借用毛泽东的“实践”检验“真理”又否认了毛泽东的“两个凡是”,在“党章”中挤进了“邓小平理论”。如果说毛泽东是用“农民阶级推翻旧制度”否认(替代)了马列主义的“工人阶级推翻旧制度”,那邓小平则是用“资产有限私有化”否认(替代)了毛泽东的“资产全面公有化”。自然,他们的后来者也都“照本宣科”地否认前者“错误”但又都不表明“推翻”前者!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政治逻辑”呢?它究竟合理还是不合理呢?
被中共称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国家如美国,它实行的是“多党(两党)竞争”执政,这是因为任何政党(或执政者个人)都难免没有缺点、私欲或不出差错(或认知局限),加上社会事物的复杂与变化很难做出让全社会各类人群都(或长期)“满意”的决策和行为,因而西方“多党制”国家采用“民众选举、立法审批、司法监查和舆论监督”对执政党(或执政者)进行实时监评与处置。这种制度的最大优点是“公正透明”,民众有直接表达意见的环境(条件或权力),任何个人的权益被损害不论涉及任何人(含总统、主席)都有“分管途径”实现申诉和讨回!然而,“一党执政”国家的执政者(或政党)为了维持长期执政只能采用“掩盖”缺点、错误乃至私欲的行为和方式来求得保障,因此,中共历任领导人虽然都对前任的主张和行为进行不同程度的“否认”,但为了维持“一党”的长期执政都会称“借助和继续”了前任的主张,不会也不敢称自己要超越和推倒前任的主张。这种制度的明显缺点是“不透明、不敢讲真话、更难保障公正”,因为不敢讲“真话”等于逼迫大家“违心从事”!换句话说,中共只能依靠“假话和违心”(两面三刀)才能保持自己的持续执政!
我不知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个人)是否反对“集权主义”,但它所主张和推行的“共产(公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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