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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是中国人的自残学

 

黎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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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遍世界上所有人类的“学说”,恐怕难以找到像中国人的“儒学”这样专门残害自己民族和国家的“学说”,瑞典人虽然也曾有“斯德哥尔摩精神综合症”,但却没有“斯德哥尔摩学”来专门帮助瑞典人永远把“斯德哥尔摩精神综合症”继续患下去的“学说”。中国人则不然,中国人的“孔儒精神综合症”实际上比“斯德哥尔摩精神综合症”严重千万倍,而中国人的“儒学”却要求中国人把自己的“孔儒精神综合症”永远患下去,如此的儒学事实上也已经让中国人患上“孔儒精神综合症”两千多年了,今天的中国人还在继续要求坚持他们祖传的“儒学”,换言之,他们还在继续要求所有的中国人把这种“孔儒精神综合症”生生世世永远地患下去,直到地老天荒,地球的灭绝,或甚至实际上,还不必等到地球灭绝,中国人便早就已经把自己送上西天了,灭绝了。

什么是“斯德哥尔摩精神综合症”?这是一种人质依恋劫持者,且以解放者为敌的精神综合现象。什么是“孔儒精神综合症”?受到孔儒欺骗的历代中国人成为了统治者驯顺的家畜、家禽、家奴,然而他们不仅不怨恨孔儒,反而把孔丘当作自己永远崇拜的圣人,把儒学当作了中国人永远最高的绝学,而对于批孔批儒、反孔反儒的思想家们却百般加以诅咒、谩骂,以之为不世之敌。如此的中国现象,即称作“孔儒精神综合症”。大家可以看到,“孔儒精神综合症”虽与“斯德哥尔摩精神综合症”类似,而实际上则显然比后者不仅坚持的历史时间长了无数倍,而且地域广泛,人口众多,精神毒害的程度则更是强烈千千万万倍。可是,中国人却始终麻木不仁,丝毫都没有曾经受到伤害的感觉,而且还更是永远都要“尊孔贵儒”,至死不渝。

说白了,中国人的所谓孔丘的“儒学”,实质上就是中国人“自作孽,不可活”的极其严重的“自残学”。我今天的文章,就是要把“儒学”之所以会成为中国人的“自残学”的原因告诉我的亲们,以便引起我所有亲们的警惕与清醒。“孔儒精神综合症”害苦了中国人,而“儒学”则是永远助推“孔儒精神综合症”,使之在中国人之中始终不断患下去的“学说”。

为什么这样说?如此说的理由是什么?人世间的“学说”,总会有作为一门“学说”的最基本的品质,或最基本的内涵。那么,所谓孔丘的“儒学”,它的最基本的内涵是什么呢?它的最基本的内涵,是否符合今天人类对于一门学说的最基本判断的标准呢?我今天的文章就是要讨论这些问题。不少人未经思考,即贸然认为,儒学是伦理学,是中国人特有的“做人学”。然而实际上“儒学”能够称作是中国人的“伦理学”么?它要求中国人做的又究竟是什么人呢?

什么是“伦理学”?按照俗称,又叫“道德哲学”。伦理学是关于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形形色色,即无论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各个方面的“关系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按照孔儒的礼乐主义的“分类”,即亲亲关系、尊尊关系、长长关系,除此之外基本上没有其他。所以,完全可以定论:孔儒的所谓“伦理学”,其实质即中国人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的亲亲关系、尊尊关系、长长关系。这样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学”能够称作是人类社会的“伦理学”吗?

什么是人类的“社会”?社会是众多陌生人组成的共同生活体,既然绝大多数都是“陌生人”,所以决不可能会有划一的“亲亲关系”,也决不可能会有划一的“尊尊关系”,更不可能会有划一的“长长”关系。为什么?因为无论“亲亲”、“尊尊”、“长长”全都是非常经验的、具体的、现象的局部、片面、零散的关系,想要在这大量的经验、具体、现象的关系之中寻找到共同公认的抽象的“理念”,是绝对不可能的。既然是如此,那么显然可见,仅仅以亲亲、尊尊、长长的关系来形成人类社会的“伦理学”,事实上是决不可能有的,更是不应该有的。

与上述亲亲、尊尊、长长的关系完全不同,与之相对立的人与人之间真正的伦理关系,应该是真真、善善、美美的关系。真真关系,或真其所真的关系,属于先验抽象的客体之间的关系;善善关系,或善其所善的关系,属于经验具象的主体之间的关系;美美关系,或美其所美的关系,属于超验想象的自由体之间的关系。

很显然,先验抽象的客体之间的关系,明显应该是人人平等的真理关系;经验具象的主体之间的关系,明显应该是人人自主、自律的主体之间的规律(法律、纪律等)关系;超验想象的自由体之间的关系,明显应该是人人自由的自由体之间的全息逻辑的关系。大家可以注意到,无论人人平等的真理理念、人人自主、自律的规律的理念,还是人人自由的全息逻辑的理念,全都可以称作是大家公认的“理念”。正是因此,我们才可以看到,人类真正的伦理学,或道德哲学,它们所针对的人与人之间的真真、善善、美美的关系,才真正是人类之间的文明的伦理关系或道德(哲学)关系。换言之,在人类“社会”之中的陌生人之间,必须具有“人人平等”,进而“人人自主、自律、自由”等等最基本的伦理关系,否则,就将不可能会有真正的“伦理学”和“道德哲学”的存在的可能。

所以,很显然,在中国长期以来的历史中的中国“天下”,完全都只能认为是丛林的“天下”,而不可能称作是中国的“社会”,说得非常不好听一点,迄今为止的中国也根本就不存在“人人平等”的“社会”,而惟一只存在“人人不平等”的“丛林”的“天下”。在如此“丛林”的“天下”之中,孔儒的所谓的儒学,能够称作是人类的“伦理学”或“道德哲学”吗?请大家务必注意,任何“伦理学”、“道德哲学”都应该首先是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论述。如果连最起码的人类“社会”都不可能存在,那么其中能够具有人类“伦理学”或“道德哲学”的人与人之间的合乎真理、规律、逻辑的真正属于人类理性、人类道德的关系吗?除非中国人愿意自己骗自己,至少我认为,如此人与人之间的理性的、道德的关系是不可能存在的。中国人把孔儒的“孝悌忠恕”、“仁义礼智信”、“礼义廉耻”看作是中国人的“伦理学”,只能说明中国人自己的愚蠢,而根本不能说明中国人有真正的“伦理学”,说白了,如此的“儒学”根本就没有资格称作是人类的“伦理学”。

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在孔丘及其儒家的“儒学”,利用“亲亲、尊尊、长长”的关系取代了人与人之间本应该提倡和追求的“真真、善善、美美”的关系。我请大家注意,这里无论“亲亲、尊尊、长长”或“真真、善善、美美”的关系的追求,恰恰都指的是人类生存价值或意义的追求。很明显,孔丘及其儒家所提倡的“亲亲、尊尊、长长”的价值观是极端错误的价值观,是残害中国人的心灵和肉体的非常有害的价值观。

为什么说儒学是中国人的“自残学”?道理正是如同上面所述:孔儒的价值观是残害中国人的心灵和肉体的极端错误的价值观,如此有害的价值观,更形成了非常有害的方法论,如此有害的方法论,更不断重复地形成了中国人的不断“自残”的历史。

大家可以看到,正是因为孔丘及其儒家在中国,永远都在不断地提倡、坚持、维护亲亲、尊尊、长长的价值观,以及人与人之间的错误的人人永远不平等、永远不自主、永远不自律、永远不自由的实际上彻底“礼乐主义”的关系,所以才造成了中国人心灵深处的永远只有亲疏、尊卑、长下的心理定势,这种定势更成为了中国人永远不变的生活习惯:言语习惯、行为习惯、思维习惯,以至事实上,中国人的全部的身心,全都被彻底地非人地模式化,所以,这才会造成,中国人的心灵和肉体永远都不可能摆脱的“孔儒精神综合症”,中国人永远都不可能怀疑孔丘及其儒家的“亲亲、尊尊、长长”的价值观,所以中国人也永远都不可能怀疑“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永远不变的(非伦理道德的)关系。

很显然,中国的“人”已经不是真正的人了,而是一种被永远的“亲亲、尊尊、长长”的价值模式完全定势化了的非人,他们实质上已经与蚂蚁、蜜蜂、家畜、家禽、家奴无异。中国人甘心情愿地成为了这所有的一切。所以,才会有中国人之中两千多年来的“孔儒精神综合症”的永远不断地蔓延、传播,以及实质上对于中国人身心始终不断的严重的残害。

正是因此,我可以断言:儒学是中国人的“自残学”,千真万确。(201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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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黎鸣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5年11月25日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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