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号-理论探索 王书瑶简介 王书瑶文章检索

 

 

历史三题:汉文帝、汉武帝、成吉思汗

 

王书瑶

 

后两个问题是:为什么汉武帝独受历史的青睐?成吉思汗不是中国人。

一、汉文帝建立了世界最早的政府养老模式

   我在前几年写了一篇“不是奇谈:汉文帝反对株连、反对以言治罪,具有超现代意识”的小文(附后),其中引用《汉书》中的叙述说:

“有司请令县道,年八十已(即现代的“以”)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疋,絮三斤。……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

不但有粮食,还有酒、有肉,20斤肉,五斗酒,我怕这些老人吃不完也喝不尽。

21世纪了,我们能想象吗?他们不用先缴养老金,政府(朝廷)就自动给付,现在的世界上,就是最发达国家,恐怕也没有这样的事吧。

我以为,这是世界历史上最早的“政府养老模式“,汉文帝极为仁慈,他这么照顾老人,所以不论老人说了什么,他都不会把八十岁的老人关进监狱里去。

“汉文帝二年五月,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有诽谤訞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或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

言论自由啊!特别是对好“犯上”者,“有犯此者勿听治。”

“吏”是很坏的,奸臣。

那个时候没有共产主义,也没有“普世价值”,朝廷竟然立“诽谤之木”,鼓励来谏者。据说,现在我们正在沿着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奔向共产主义的极乐世界,但是言论自由吗,就不说了,免得“犯上”。

 

二、为什么汉武帝独受历史的青睐?

因为汉武帝独尊孔孟,使统治中国4000年的帝王文化的第一侍婢____儒家,获得了独占的话语权,因而,被儒家垄断的历史学界就极力吹捧汉武帝,当然,对曾经“坑儒“的秦始皇就被极力贬低,这是历来秦始皇名声很坏的根本原因。

汉武帝嗜杀成性,我们先看看他在位时杀了多少大臣。

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狱,自杀;将军王恢坐首谋不进,下狱死;魏其侯窦婴4有罪,弃市;皇后陈氏废,捕为巫蛊者,皆枭首(大约是两万人);燕王定国有罪,自杀;淮南王安、衡山王赐谋反,诛;党与死者数万人;江都王建有罪,自杀;丞相李蔡有罪,自杀;御史大夫张汤有罪,自杀;因杅将军敖有罪,要斩(要同腰,腰斩);丞相贺下狱死; 诸邑公主阳石公主皆坐巫蛊死;按道侯韩说、使者江充等掘蛊太子宫,壬午,太子与皇后谋斩充,以节发兵与丞相刘屈氂大战长安,死者数万人。庚寅,太子亡,皇后自杀;御史大夫暴胜之、司直田仁坐失纵,胜之自杀,仁要斩;八月辛亥,太子自杀于湖;丞相屈氂下狱要斩,妻枭首;反者公孙勇、胡倩发觉,皆伏辜;御史大夫商丘成有罪,自杀。

有名有姓的是23人,包括他的儿子和老婆,不计名者,不知凡几。

最后,他立太子刘弗陵,是为昭帝,而杀其生母钩弋夫人,钩弋何罪?

他还恢复了他爷爷取消的肉刑,他居然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大臣司马迁实行了宫刑,这是绝对侮辱人格的。

说刘彻攻城略地,雄才大略,对匈奴作战是正义的反侵略战争,必须肯定;但是,无端占领别人的土地,就算是扩大了中国的地盘,这也得两说着:你的地盘扩大了,侵占了别的国家的领土,别的国家却是亡国之痛。这同宋亡于蒙古有何区别?

一年,有七万匈奴来降,他不给他们安排工作,游手好闲,却让该郡的人民纳税养活这些身强力壮的匈奴人。他爷爷和父亲几十年积攒下的家底,很快就被他败光了,从此,西汉就走向了下坡路。

现在还有人说什么“汉武大帝”。

秦始皇就没杀过大臣,一个也没杀过。但是要改变他2000年第一暴君的形象,也决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观念还要慢慢的改变和建立。

 

三、成吉思汗不是中国人

我说成吉思汗不是中国人,有我自订的中国人的标准,这个标准是针对古代的,共有两条:

1、在中国政府(朝廷)管辖的范围内居住生活者是中国人,但是旅游者不算,比如马可·波罗;

2、外来占领者,占领了全部或大部中国的领土,服膺中华文化,按中国的传统方式治理中国,接受中国人(主要是汉人)的生活方式,接受中国人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明,并且这种统治还是稳定的,可以称作是中国人。

第二项主要是针对外国侵略者,指元和清。

现代比较简单:只要是出生在中国,或者加入中国籍者,就都是中国人。

 

按这个标准,成吉思汗就不是中国人。

成吉思汗建立了四大汗国,只有成吉思汗的宗主国占有蒙古与中国北方的一部分,与中国有关系,其他都远在天边,成吉思汗曾经侵略过中国,主要是在北方,但是,并不能因此就说他是中国人,如果侵略过中国的人就算是中国人,那中国人不就太多了吗?

成吉思汗不仅侵略过中国,四大汗国包括了欧亚大陆很多国家,难道他就应该是俄罗斯人、伊朗人、阿富汗人吗?

成吉思汗死于1227年,在他死了44年后,也就是1271年由他的孙子忽必烈建立了元朝,这元朝与成吉思汗没有关系。元朝统治中国97年或98年,按第二条标准,勉强可以列入中国王朝系列。可是,成吉思汗却不是元朝的人,他凭什么可以算作是中国人?他在中国呆过吗?他接受了汉文化了吗?他放弃“东边牧马,西边放羊”了吗?

欧洲人都说来自东边的黄祸,他们一直以为黄祸是中国人发动的,他们大错特错了,中国也是黄祸的受害者,黄祸的祸首是蒙古人,不是中国人,虽然中国人和蒙古人都是黄种人,但是,蒙古人首先侵略的是中国,中国是黄祸的第一个受害者好不好?

可是,如果把成吉思汗说成是中国人,那中国人是黄祸的祸首,是洗也洗不干净了。为什么要引火烧身?

 

由于成吉思汗不是中国人,所以就不能把他同我们的老祖宗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并列在一起,这没有历史根据。

把成吉思汗列为中国人,不过是拉虎皮做大旗,往自己脸上贴金,但是,却不是贴的金,而是祸水,因为这是把黄祸算到自己的帐上了,对中国人不利。

就算他的坟墓座落在内蒙古,也不能说明他就是中国人,菲律宾中的岛国苏禄国东王在访问明代时,不幸于山东染疾而殁,葬在中国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城北,至今犹存,并不能说明他也是中国人。不过,他的两个儿子终生在德州为他们的父亲守陵,应该算是中国人。

 

元朝建立在1271年,到1279年,尚未完全占领中国全境,那么,崖山之战算是内战还是“外战”?

“1279年,宋朝军队与蒙古军队在崖山(今广东新会崖门镇)进行的大规模海战。

相传宋元双方共投入军队30余万,宋方投入的兵力多些,结果是元军以少胜多,宋军全军覆灭。陆秀夫背着少帝赵昺,投海自尽,许多忠臣追随其后,十万军民跳海殉国。故有“崖山之后无中国(中华)”这一说法。这是非常悲壮的一件历史事实,整个中国全归蒙古人统治了。皇室与国统都不存在了,中国完全灭亡了“。(资料来自网上)

至此,中国就完全亡国了。

元朝既然计入中国的朝代,那么,这次战役算是内战还是“外战“,如果算是内战,那“陆秀夫背着少帝赵昺,投海自尽,许多忠臣追随其后,十万军民跳海殉国”,崖山之后无中国(中华)”又作何解释?

不仅如此,对文天祥这样的民族英雄的称号如何解释?还有后来明末的史可法?内战中会有民族英雄吗?文天祥泉下有知,作何想法?

说成吉思汗是中国人,不符合历史,有许多问题无法解释。

他们的战功那么显赫,成吉思汗与怱必烈也同样是“雄才大略“、”丰功伟绩“,但是,对于中国呢?却是亡国之痛,一正一反,我们是应该歌颂呢?还是贬斥?

汉武帝扩张疆土还不是一样吗?如果日本人侵占中国最终得逞了,建立了“大和王朝“,是不是我们还要歌颂裕仁天皇?

以我浅薄的知识和愚钝的头脑,解不开这些历史的迷雾。

 

           2015/12/24   广西北海候鸟之家

 

附:

 

不是奇谈:汉文帝反对株连、反对以言治罪,具有超现代意识

 

                          王书瑶

 

我从前的历史知识,主要来自中学课本和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对中国历史上的三次大治:文景之治、贞观之治与康乾之治的了解,也很模糊,特别是对第一个文景之治,就知道汉文帝和汉景帝是个节俭的皇帝,范文澜先生对文帝的介绍与评价,只有一句:“汉文帝是一个著名节俭的皇帝。他亲耕籍田,提倡农耕,免收天下农田租税凡十二年。”至于汉文帝的其他思想与措施,则很抱歉,不曾有只言片语提及。

为了更好的了解今天,就要更好地了解历史,这次我是从“原著”上来学习历史,主要是直接读《史记》、《汉书》,我于是有了这篇文章标题的发现:汉文帝不仅仅是个出名节俭的皇帝,而且还有很多超现代人的观念:他反对株连,反对以言治罪,鼓励臣民发表不同意见,每有祝告,不要求为皇帝祈福,要为百姓祈福,自己承担过错的责任,他还认为,应该由贤能的人来治理国家,不一定传位给自己的儿子,反对把责任推到下边,他还是中国历史上最谦卑的皇帝,等等等等。

我说他具有“超”现代意识,是因为,在现代的中国,不仅在搞株连,而且还严重地压制言论自由,压制言论自由,还是一项基本的国策。

 

汉文帝名恒,是刘邦属于中间的儿子。先为代王,诸吕乱后,由大臣拥立为皇帝,入主“神器”,大臣拥立他,是因为大臣们认为,他“贤圣仁孝闻于天下”(《史记》)。后来证明,这个判断是正确的。

 

  1. 他是中国历史上最卑谦的皇帝

诸吕乱后,汉大臣们迎立刘恒到长安,请即帝位,刘恒谦让再三,这里难免有作秀的成分,但是在他即位之后的一系列言行,却表示,他是一个真正最为卑谦的皇帝。

元年正月,有司请立太子,文帝说:“朕既不德,上帝神明未歆享也,天下人民未有嗛志,今纵不能博求天下贤圣有德之人而禅天下焉,而曰豫建太子,是重吾不德也,谓天下何?”

文帝二年十一月日食,下诏:“朕闻之,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是天示之灾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适见于天,灾孰大焉!朕获保宗庙,以微眇之身讬于士民之上,……,朕下不能治育羣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

十四年春,对于祭祀,下诏说:“朕获执牺牲珪币以事上帝宗庙,十四年于今。历日弥长,以不敏不明,而久抚临天下,朕甚自媿。……。昔先王远施不求其报,望祀不祈其福。右贤左戚,先民后己,至明之极也。今吾闻祠官祝釐,皆归福于朕躬,不为百姓,朕甚媿之。夫以朕之不德,而专鄕独美其福,百姓不与焉,是重吾不德也。其令祠官致敬,无有所祈。”

临死之前,有遗诏,诏书说:“朕闻之,盖天下万物之萌生,靡不死,死者天地之理,奚可甚哀!当今之世,咸嘉生而恶死,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吾甚或不取。且朕既不德,无以佐百姓,今崩,又使重服久临,以罹寒暑之数,哀人父子,伤长老之志,损其饮食,绝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谓天下何?”接下来他要求丧葬一切从简,不扰民,不铺张,有利民生。(本文所有引文,均出自《史记》和《汉书》)

在许多皇帝的诏书中,都不乏自谦的说法,但是,比较起来,汉文帝是最真诚的。

 

  1. 反对株连

文帝元年十二月,他说:“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举善人也。今犯法已论,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为收孥,朕甚不取,其议之。”有司皆曰:“民不能自治,故为法以禁之,相坐坐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所从来久远矣,如故便。”文帝说:“朕闻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吏也。其既不能导,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反害于民为暴者也,何以禁之?朕未见其便,其熟计之。”有司皆曰:“陛下加大惠,德甚盛,非臣等所及也。请奉诏书,除收孥诸相坐令。”

这件事,《汉书》中没有记载。

 

其实,在封建社会和皇权专制社会,株连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在封建社会和皇权专制社会,有一种既成的社会规则,一种制度性的习俗。

在那种社会制度下,是“一人得道,鸡犬飞升”,光宗耀祖,封妻荫子。

比如,刘邦得了天下,刘氏宗亲,都得封王封侯,这就是一种反向的“株连”,也可能是“荫庇”,惠及族人;有功大臣的老婆,也可以封个“诰命夫人”,大将军卫青,屡立战功,不仅他自己封侯,就连他尚在襁褓中的三个儿子也得封侯;汲黯为官清正,他死之后,不仅他的弟弟、他的儿子,甚至他的外娚,也都做了大官。

那么,根据赏罚对等的原则,当一个人有罪之后,他的亲属受到株连,就是合理的。

汉文帝废除有罪株连,而赏功则连带亲属,是他极为仁爱的表现。

 

我这里把封建社会同皇权专制社会并列而论,是因为它们两者是不同的。

西周是中国的封建社会,而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之后,中国就不再是封建社会了。到了西汉初年,又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封建制度,是一种复辟,结果招致七国叛乱,其后,诸侯王的势力有所削弱,但还是有一定能力作乱,比如淮南王造反。直到汉武帝实行“推恩令”后,诸侯割据的势力才彻底丧失了,中国成为完全的皇权专制社会了。

 

汉文帝在位二十三年,也有一次株连判罪的情形,也就是新垣平夷三族的案件。

古代社会,凡决定军国大事,莫不首先求助于龟策卜占,以测吉凶,这是正常现象。一般来讲,这并非完全是一种迷信,它还有一些理念,尽管它很神秘。在一些情况下,它还有助于决策的正确性。在大臣迎立刘恒为皇帝的时候,计未定,“卜之,兆得大横,卜曰‘大横庚庚,余为天王,夏启民光’”,就是大吉,刘恒决定去了。

但是,弄虚造假,有意欺骗,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文帝十五年,有赵人术士新垣平,精心设计了一个大骗局,善于“望气”,说如果设立“渭阳五庙”,当有吉瑞出现。

十六年,“上亲郊见五帝庙,亦以夏答礼而尚赤。”十七年得到了一只玉杯,上面刻有“人主延寿”的字样,这件事的影响实在太大了,以至于要“改元”。“改元”,只有在发生了极大的事件之后才可以作出,而且还要“天下大酺”,就是要老百姓欢庆饮宴,共同庆祝。

为了这件事情,这个新垣平可能受了很大的封赏。

可是好景不长,新垣平造假的事情很快就被发现了,那只玉杯是他事前埋好的,这件事使皇帝和整个朝廷丢尽了面子,被一个骗子玩弄于股掌之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可以想象的,于是就有了对新垣平“夷三族”的严厉惩处。

 

在《史记》中,只说“其岁,新垣平事觉,夷三族”,在《汉书》中说的是“后元年冬十月,新垣平诈觉,谋反,夷三族”。

 

如果说,在皇权社会,由于赏罚的对等原则,株连有其合理性,那么,在现代社会,由于没有“一人得道,鸡犬飞升”的社会规则,株连就是完全不合理的。

新中国的株连,同样可以起到“民不能自治,故为法以禁之,相坐坐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的作用,可是却是极不合理的,因为不再有“一人得道,鸡犬飞升”的制度。

没有这个理由,却又在马克思那里找到了新的“理论依据”,这个依据就是“阶级出身,决定个人的政治立场”,一个人犯了错误,就要追究他的家庭影响,因而株连,我当了右派,是我个人的事,结果,却是我的整个家庭都影响,包括我的年老的母亲。

这种株连政策很是有效:你必须老老实实地听话,否则,你的家庭成员,乃至你的老师、同事、朋友也要因为你的原因而付出代价,这当然有利于巩固统治。

所以我说,汉文帝有“超现代意识”,当然,这个“超现代意识”,只是对“新中国”而言,不包括国际社会。

 

  1. 反对以言治罪

汉文帝二年五月,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有诽谤訞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或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

 

自古以来,君王治天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国家有了一个总头头,社会安定,人民可以安居乐业,尽管从马克思的阶级理论,说那是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可是,没有这个社会管理者是不行的。君王虽然是统治者剥削者,可是,同样为了长治久安,他还是要倾听民声民意,所以就经常派了一些官吏,到各地采风,再把这些集中起来,上报朝廷,于是就有了《诗经》。

古时没有信息通道,统治者还要主动去调查,周厉王止谤,结果被流放了,到汉文帝,废除以言论治罪,是鼓励人民的言论自由,表达心声。

当今之世,信息通道十分发达,有报纸、书籍、广播、电视,还有新生的网络,可是,在我们可爱的新中国,却要控制言论,公开的媒体,能发表什么和不能发表什么,都要由一个宣传部来控制,与汉文帝相比,不是十万八千里吗?

更有甚者,自从1949年发以来,在中华大地,发生过多少起民言治罪的事情啊?动则得咎,人人如惊弓之鸟,全国上下,全是一片歌功颂德之词,吹牛拍马之颂,只能歌颂一个红太阳,决策连连失误,国家不断地陷入灾难。

所以我说,汉文帝具有“超现代意识”,并没有错。

 

  1. 废除肉刑,

十三年五月,下诏:“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吾甚自愧。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而毋由也。朕甚怜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痛楚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此段只见于《史记》,,《汉书》中只说了一句:“除肉刑法”。)

不过,到了他的孙子刘彻那里,就又恢复了肉刑,到少是腐刑,而且还对他的大臣——太史公司马迁,这是对男人的自尊的极大伤害。

 

  1. 建立世界是最早的养老制度

汉文帝元年三月,“诏曰:‘方春和时,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乐,而吾百姓鳏寡孤独穷困之人或阽于死亡,而莫之省忧。为民父母将何如?其议所以振贷之。”又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有司请令县道,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疋,絮三斤。……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汉书》)

 

《史记》所述不同:“三月,有司请立皇后,薄太后曰‘诸侯皆同姓,立太子母为皇后。’皇后姓窦氏。上以立后故,赐天下鳏寡孤独穷困年八十已上孤儿九岁已下布帛米肉各有数。”

 

这两个叙述差别不小,如果是后者,这种赏赐不仅是一次性的,而且还是因为立了皇后的缘故,所以才有赏赐。

而前者不同,第一,它是因为春发草长,因而使汉文帝产生悯人之心,所以才下诏,建立一种制度,体恤鳏寡孤独;第二,这种赏赐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种制度:“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就不是一次性的,同时,还要求“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就也不是一次性的。

如果这是一项制度,一种养老制度,我想它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养老制度。虽然,年在八十以上才能进入这个养老体系,门槛是高了一点。

诏中还明确,这个养老金是从县财政中支出,所以我更认为它是一种制度。

 

至于汉文帝节俭的事迹,就不要我在这里多说了。

 

  1. 没有历史,只有史学家给我们讲的故事

太史公司马迁卒于公元前90年,班固卒于公元92年,相距不过180年,许多资料恐怕还没有完全淹没,但是,在相当多的叙述上竟也有很大的不同,还不仅如此,《新唐书》和《旧唐书》之间,则更有差别,于是我想到,我们不能真正完全的了解历史,我们所能知道的,只是历史学家们给我们讲的历史故事。

故事的内容,虽然有一个大体的构架,可是,具体内容和对许多事物的叙述和评价,则会因为讲故事的人的不同而不同了。

(忘了是哪一年写的了,大概是08或09年写的吧,回家就能找到了。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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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王书瑶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5年12月27日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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