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号-理论探索 晓明简介 晓明文章检索

 

 

从“城管”与小贩间的矛盾看迫在眉睫的中国政改
——中国社会的若干问题探讨(之三)

晓明(北京)

 


  城管与小贩之间因矛盾纠纷频频引发致伤致死的血案、甚或是群体性骚乱事件的发生,这是当今中国社会存在的诸多严重问题之一,它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影响是极为广泛深远的。对这样一个社会存在的重大问题,我们必须对它要有深刻的认识,并妥善的把它处理好,才是于国于民有利的;如若不然,将会是后患无穷的。
 

一、“城管”与小贩间存在的暴力冲突是令人忧虑的


  从当今中国的网络和各种平面媒体上,时常可以看到某某地方因“城管暴力‘执法’、或者是小贩暴力‘抗法’而发生血案,甚或是引发群体性骚乱事件”一类的报道。其实这类的报道仅是少数,为了维稳,大量的此类事件是被隐瞒不报道的,因而许多事件的发生多数中国人是不知道的。任何一个人只要到各地城镇实地走走看看,定可经常看到城管与小贩间那种“猫鼠游戏”或者是全武行之争斗事件频频发生。仅就这些公开报道过的事件,或者是实地看了这类经常发生的事件,都会令人心情沉痛和无比忧虑的。

  自从“城管”这支队伍组建开始,近十多年来此类事件的发生是太多了,每年至少在数万起以上,是举不胜举、数不胜数的,给公民的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仅以最近媒体公开报道过的几件“城管”与小贩间的冲突事件来说,就足可见其此类事件的频发和它带来的严重社会后果。如:

  5月31日下午3时,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一中队对市区旅游景点周边流动商贩进行例行检查。下午5时,当执法车辆巡查至杨家岭附近时,发现“美利达车行”违章将数辆自行车摆放在人行道上维修和经营,决定暂扣该店违章摆放的车辆。在实施暂扣过程中,执法人员因粗暴执法与该店店主刘国峰等当事人发生冲突。店主刘国峰在冲突中被踩踏致面部出血,1名女执法队员郑媛媛也在冲突中受伤,事件引来众多人群围观,纷纷遣责城管的暴力执法,给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之后,110巡警到达现场制止冲突,并将相关人员带离调查,8名城管人员因此事受到了相应的处分;

  7月15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岗埠农场,因当地一个高压架线项目遭到当地村民反对,村民认为高压线会影响自己的生活,又因经济补偿过低村民们难以接受而阻止施工。当地政府部门组织城管队员前去保障施工,导致了双方全武行的上演,造成双方人员均有受伤。目前连云港市城管局己经展开了调查,表示对此事要进行严肃处理;

  7月17日上午湖南省临武县莲塘村瓜农邓正加夫妇在街头摆卖西瓜,受到城管人员的驱赶与欧打,有目击者称邓正加遭到城管人员持秤砣重击头部,倒地身亡,死者的妻子也因受伤而住进医院;

  7月27日,北京一男子陪女儿摆摊时被城管殴打,引发众多群众围观,并纷纷指责城管的暴力执法,表现出对小贩的同情和对城管暴力行为的愤恨与遣责;

  8月8日,广州城管暴力殴打三名摆摊的维族小饭,并打伤一名老人,此事引发众多群众义愤而围堵城管;同一天,重庆市也有城管暴力驱赶卖唱的残疾人,引来众多市民围堵城管------直至10月初,云南省镇雄县和贵州省平塘县两地,均因当地政府暴力强征土地而引发村民抗议,村民与城管间出现暴力冲突,多名村民被打伤。

  类似这样的事例在过去十多年以来,每年发生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无须再一一列举。任何人从这些事件中都会引发自己对这些问题的深入思考。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呢?它会带来什么后果?这些问题的出现与这个社会制度有何关系?这都是发人深省的问题,是颇值得世人关注与探讨的。
 

二、小贩是值得同情的弱势群体


  小贩又称摊贩,是指在街道或露天地方一种历史久远的商业型态。这种商业型态之在中国究竟始于何时,笔者虽尚未查找到可靠的史料,但相信小贩的出现已有悠久的历史,人类社会最早的商业活动,大概就是从小贩开始的吧!中国人自古以来,在固定时间和地点开市交易,或称赶墟、赶集,担杖挑物或以布巾包物来卖,这种商业活动早就存在。相传三国时的刘备就是卖草鞋的商贩,到唐代中晚期不但商贩多起,还出现了夜市。到北宋时这种商业活动最为繁华,街市上摊铺鳞次栉比,热闹异常,从那时遗留的“清明上河图”就是最好的见证。一直到元、明、清、民国时代,小贩都是从未间断过,在各个时代都是极为兴盛的一种商业活动,可说是中国人的传统之一。

  然而到了毛泽东当政时代,由于他的独裁专制与乌托邦式共产主义思想在作怪,他要消灭私有制,强制中国人走集体化道路,大搞什么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割资本主义尾巴------等等一系列的胡乱折腾,搞得国弱民贫,害苦了中国人,使小贩这种商业活动也几乎绝迹。毛泽东死后,在经济改革开放的初期,小贩这种商业活动才又开始抬头了,但在初期仍像“过街老鼠”一样受人指责为“投机倒把”、“走资本主义道路”。直至1982年以后,小贩这种商业活动才慢慢地兴旺发达起来,有力地推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对方便老百姓的生活,乃至繁荣中国的经济,小贩们也是功不可没的。

  毛泽东在夺得政权之初,全力以赴大搞“共产”之事,化私产为公产,把所有地主、资本家的财产、甚或是一切私人的土地、小业主的财产都收归公有(即是党有);而当毛泽东死后邓小平在幕后实际掌管大权,又借改革开放之机把公有财产化为私产,中饱了那些权势者们的私囊,从而形成了一个官僚权贵既得利益集团,他们一个个都成了极为富有的特权阶层,每个人或家族占有的财富都要远远超过了过去的地主资本家;而广大底层民众却形成了一个贫困的弱势群体,造成了今日中国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在当今之中国,小贩自然就属于这弱势群体中最低下的一群,他们需要以摆摊经营这种方式才能维持生计。他们为什么要摆摊做小买卖来维持生计呢?但凡有体面工作的人群,谁人愿意风里来、雨里去,在大街上靠摆摊来讨口饭吃呢?

  小贩这一行业是中国人的传统之一,历代以来天经地义都是允许的、客观存在的。在当今的中国,城镇中的贫民、下岗失业者、乡村中自产自销的农户、甚至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中尚未就业者,他们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得不到社会保障机制的救济,买不起商铺,只能无奈地靠在街边摆个小摊来养家糊口,这就是当今中国现实社会存在的实情,是任何人都不可否定的客观事实。

  小贩们摆摊做小买卖,一天的辛苦奔波赚不到几个钱,他们靠这种方式来生存,成了社会最底层的人群,生活之艰辛是可想而知的。对这类的弱势群体,社会本应该更加关爱、积极扶持才是;然而在时下的中国,这些弱势群体不但得不到应有的同情与关爱,反倒屡屡遭到”城管”的驱赶与打压,使小贩们的生存陷入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之中,这是现实社会中极不正常的现象。

  笔者经常在想,小贩们的存在碍了谁呢?他们不骗、不偷、不抢,靠自己风里来、雨里去的辛勤劳动而谋求生存,于社会和大众是有益无害的,为什么要对他们“斩尽杀绝”呢?这是很难令人理解的。当然小贩们的存在与一个城市亮丽整洁的市容要求会有所矛盾,有时会影响到了人们的通行,特别是会影响到了一些商家的经济利益,因为小贩卖的物品远比超市商铺所卖的更便宜,因此他们成为了商人的“敌人”,这都是客观实际存在的问题。要解决这些客观存在的实际问题,只有通过加强集市管理,正确组织引导,加强卫生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适当地收取少量的管理费用,问题是可以合情合理妥善解决的。但,现实中各市镇所采取的办法,动不动就由”城管”队伍来强力驱赶,强行罚款,甚或抢东西、打人。正是由于这种暴力行为,小贩们抵触、不满而与之发生冲突,由此而引发血案或者是群体性骚乱事件,这于国于民都是有害无益的。事实证明,用“城管”这支队伍来对付小贩,是行不通的,它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办法,反倒会把事情搞坏,是一种十分愚蠢之举,于国于民都是有害的。这从多年来屡屡发生的“城管”与小贩间暴力冲突引发的血案,人们早已看到了此种办是祸害无穷的。

  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公平、公正,需要有公理,需要有序的正确管理,但绝不需要“城管”这样的队伍来捣乱社会,引起人们愤恨与不平。小贩这个弱势群体更多地是需要关爱和支持,需要正确地组织引导,合乎情理的管理与卫生、质量的监督检查,才是正确可行之道。任何企图靠驱赶、打压的办法都应在祛除之列。
 

三、取消“城管”是中国社会当务之急


  从中国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笔者以为“城管”这支队伍种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当务之急应立即予以撤消,至少这是一个可以让国人讨论决定的问题。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没有像中国“城管”这种队伍的存在,这是不容否定的事实。而在我国“城管”则是一支人数众多的队伍,在所有的大、中城市,小城市或者县、镇级的城镇,常可见到“城管”队员开着公车在四处转悠,甚或许多大街小巷都站有三五成群的“城管”队员,他们是一批身强力壮的人,整天不干活,唯一的任务就是在寻找小贩的踪迹,防备小贩们的出现。如此众多的一支队伍(有部分是雇用来的临时工),整天在对付小贩,或者是用于地方政府的强征土地、强制拆迁,这实在是大可不必的。而这支庞大的队伍每年要花费多少纳税人的钱,未见有关部门公布过统计数据,但可以肯定绝对会是一笔数以千亿计的可观数字。如果把这笔巨大的资金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用于救助那些弱势群体以维持人生最基本的生计,不是于社会更为有利么?

  我们的老祖宗一直以来都没有“城管”,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就是这么走过来了。现在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有“城管”这支庞大的队伍呢?“城管”这支队伍是没有理由存在的,如果用那位大明星成龙说的“中国人就是要人管”的话来为“城管”的存在作辩护,也是没有说服力的,没有“城管”,中国人(特别是小贩)定会活得更好。

  我们这里说的“城管”是狭义的,是指那些专门对付街边巷尾摆地摊或游动小贩的那支队伍。而广义的“城管”即是指相关的“城市管理”机构,那当然是需要的。如城市的环境卫生,市政健设及园林规化管理,市内及周边的绿化,城市交通,街道的布局,城市的公共设施,广告牌的设立乃至街道名称及各户门牌号------等等之类的事,都应有相应的管理部门来统筹规划管理,这就是广义的城管,自然是一个城市不可缺少的。

  当今中国“城管”的出现,据《中国青年报》早些时《谁给脱缰城管套上笼头》一文介绍:1997年为了节约执法成本,根据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第16条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成立一个“综合执法部门”,集中执行各个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从那时起,全国先后有100多个城市成立了“城管”执法机构;例如北京,“城管”部门拥有14项职能,300多项执法权;但是,“城管”代表其他部门行使职能执法,却缺少具体的授权法条,也缺乏相应的权力制约和监督。

  在《中国青年报》的这篇文章中提到的北京“城管”人员郭欣做的那些事,在马路上堵截漏污水的泔水车、到居民区里劝说居民把放在公共绿地上的大白菜搬回家、劝说服装厂修理快塌下来的广告牌、处罚在路上违法散发小广告的人,诸如此类,当然是要人管的,这就是广义城管存在的必要性。

  但狭义“城管”这支队伍发展到今天,除了驱赶、欧打小贩以外,并与强拆、强征土地一起并列成为了当今中国的热点新闻源,隔三差五就有搅动舆论沸沸扬扬的事件发生,这是城镇中所有的中国人都亲眼目睹过的事,实在是令人不快的事。

  如此的狭义“城管”队伍,他们每天所干的这些事件,若以戏剧为喻,人们所看到的大体可分为三类情况:

  一是悲剧:如沈阳下岗工人夏俊峰,2009年5月16日在街头摆摊卖烧烤,遇“城管”驱赶、殴打、拿东西而引发冲突,夏俊峰出于自卫,由于过当而刺死两名城管队员,夏因此而被捕入狱,2009年11月11日一审被判死刑,2011年5月9日二审维持原判,2013年9月25日被执行死刑。这是一起典型的悲剧,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当事双方的家庭都由此陷入困境。再如今年湖南瓜农邓正加被城管砸死事件,都属此类;

  二是悲喜剧或正剧:如早前被传为佳话的成都街头一个卖杨梅的老大爷,杆秤被“城管”协管队员折断,杨梅也撒了一地,一群美女路见不平,挺身上前挡住执法车,坚持要“城管”协管队员向老大爷道歉。加上那些时常可见因“城管”暴力执法而引起路人愤恨乃至遣责、围堵“城管”之事;或者是小贩以暴制暴,奋而以暴力反抗“城管”的暴力,把“城管”队员打伤、甚至打死,对此路人倒是喝彩或者是不理睬,足可见民心之所向,足可见打抱不平的中国人是大有人在的。

  三是喜剧:“城管”与摊贩的“猫与老鼠游戏”那是每天都在上演的。通常聪明而又正直些的“城管”队员会奉行“穷寇勿追”的原则,吓跑就收手;小贩们也都互相关照“打游击”;路人也有帮他们通风报信的。前些时网上在热炒“法国小贩卖烧饼遇到‘城管’照样跑(有图)”一事,说的是“上海同济大学几个法国留学生在学校门口推着三轮车摆了个小摊卖法式薄饼,在遇上‘城管’后落荒而逃,围观的同学把此事写成帖子发到了网上,没想到这个法国薄饼摊一夜之间在网上爆红,很多网友都表示要去尝一尝大战‘城管’的法国烧饼。”此事也正说明所谓“人心向背”是不言而喻的。何以“人民‘城管’为人民”,“人民”却不领情,就连这帮大学生也跟着起哄,更别说街市上那些大多数的人群都是站在弱势群体小贩们这边的。

  狭义“城管”本身就是一个“怪胎”,是个不伦不类的所谓的“执法组织”。这样的“城管”为什么要暴力执法?以罚执法?且屡禁不止呢?事实上,目前的中国绝大多数“城管”部门人员,不论是政府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但是许多地方都没有经费保障,而是实行自收自支,也就是自己养活自己,不罚款他们就没有饭吃。全国许多城镇的小街小巷的“城管”人员频频出现,或久站街头不走,目的就是寻找罚款的目标,没事找事,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而要罚款,自然就要与被罚者发生纠纷,何况他们管理的对象又是弱势的小贩群体,挣几个钱不容易,谁会心甘情愿被罚?

  因此,如今因“城管”暴力执法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群体性事件的一个源头之一。他们就像是一枚“定时炸弹”。事实上,在老百姓心中,“城管”执法就是按照长官意志,就是为所欲为,就是“给了钱就合法”。就是搜刮民财,就是打人就是骂街,就是一帮合法的地痞流氓。这一切早已“有口皆呸”,”城管”打死、致残摊贩,打得孕妇流产之类的新闻,总是隔段时间就来一起。全国一盘棋,哪里的天空不下雨!哪里的”城管”不暴力、不砸东西、抢东西?那才是怪事呢!

  在连年一浪高过一浪的“取消‘城管’”的呼声中,有少数人极力反对取消“城管”,他们认为:取消了“城管”城市不就一团糟了吗,那时的城市文明怎么了得?那时的小商小贩岂不更加无法无天?似乎“城管”一旦取消,城市的一切就要瘫痪,这个城市就会不复存在,这完全是一种杞人忧天者的想法,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取消“城管”,小贩们才会得以安宁,这个社会定会更加和谐进步。

  据从国外回来的朋友们说,他们在国外并没有发现像中国“城管”这种队伍的存在,就是警察也很少看见。就以我们的“穷邻居”印度来说,印度全国街头商贩高达1000万人,以前经常遭遇城市管理者强行征税、暴力驱逐,促使商贩们成立了“印度国家街头小贩联盟”并持续发起维权运动,最终迫使印度政府颁布《关于城市街头摊贩的国家政策》,获得了在指定区域摆摊经营的权利。2010年印度最高法院又做出裁决,禁止政府基于各种行政决策剥夺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如今,遍布印度城镇的街头商贩不仅方便了民众生活,还成为印度重要的街景而为外国游客所称道。许多国家对待小贩大概都有像印度这样的宽容与扶持的政策。

  取消“城管”,让政府职能回到“以人为本”,这是许多中国人共同的心愿。据一家网站一项关于“城管存废”的调查结果显示:参与投票的29043个网民中,有41%的人赞成城管的改革,有40%的人认为,城管制度应予以废除。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认识到:城市化最重要的尺度是人,在追求城市秩序和市容市貌的同时,时刻都应将人的权利置于首位。让弱势群体也能在高楼林立的城市能有更多生存空间。

  因为人权中除了自由、民主和选举的权利外,重要的还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如果一个城市的政府不能在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等方面尽到有效的职责,却又对自谋出路的公民予以不合理的追惩,试问在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今天,那些弱势群体又靠什么来生活呢?中国废除“城管”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公权力还无法完全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不能保障所有公民都获得较体面、有尊严的工作和生活的情况下,最大程度上对街头商贩等弱势群体表现出人道主义的善意和关怀,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一大原则,各级政府的为官者必须清楚地看到这些,不要只想到诚市的表面靓丽,不要只考虑自己作官的政绩,而更多地是要考虑那些庞大弱势群体的客观存在,并积极尽力解决好这当中的存在问题,才是为官的正确之道。“城管”激化社会矛盾,废除“城管”势在必行,现在是到了当机立断的时候了。

  综上所述的几点简要分析,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只有撤销“城管”这种建制,才可解决“城管”与小贩间的矛盾纠纷,这是不言而喻的。但要真正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以及其它许多存在的社会矛盾与问题,诸如官员腐败、贫富两极悬殊分化、环境屡遭破坏、制假贩假、走私贩私、各种刑事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社会不公不义、道德滑坡------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只有通过社会制度的变革,也就是要在政治体制上进行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如若不在这一根本问题上下功夫,就是取消了“城管”,再怎么高喊“中国梦”,高喊“改革开放”、“老虎苍蝇一起打”,也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充其量也只是“治标”而不能“治本”罢了,甚惑是“治标”也不会有令人满意的效果,三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和反腐败的经验教训已对此作出了最清楚明白的回答

  关于社会制度的变革,也就是政治体制的改革,共产党中一些已故或离退休的老党员、老干部,在职的一些有识之士的党员干部,特别是许多专家学者们对此早就提出过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呼吁政治体制改革,建立真正宪政民主的制度,中国的前途才是有希望的。为此就必须祛除党治、人治,开放党禁、报禁,给公民有真正的民主自由,可以用选票来决定各级官员的人选,把权力“关在笼子里”,真正做到依宪治国,依法治国,这都是中国广大民众的迫切希望,也是现代中国必须要走的唯一正确之道路。

  建立宪政民主之政体,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从晚清以来到民国,再到今日,中国人喊了一百多年了,宪政民主的政体仍然未能实现,这是国之不幸,民族的悲哀。不要再高谈阔论地空喊,现在是到了该切实去做的时候了。为此必须彻底清算那些所谓“六不搞”和反宪政的谬论,扫清各种阻碍社会变革的一切障碍。绝不要再让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愈积愈多,使之像“火山爆发”一样的引发暴力革命,到那时已为之晚矣,于国家和民族都是灾难。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变革的经验清楚地说明了这些。

  反对暴力革命,倡导和平变革,这是当今的世界主流,但愿所有的中国人、特别是当政者必须要清楚地认识这些,要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当机立断地进行社会的变革,中国才有可能到达胜利光辉的彼岸。

                                                    2013年10月19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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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晓明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3年11月2日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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