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显然不可能就康德哲学对宪政发展的影响做一充分的讨论。我们在这里仅讨论由青年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就‘政府的职责及其范围’(The Sphereand Duty of Government)所发表的极为重要的论著;该著作在阐释康德观点的时候,不仅使‘法律自由的确定性’(the certainty of legal freedom)这一为康德经常使用的术语得以广为流传,而且从某些方面来讲也成了一种极端立场的范例;这就是说,他不只是把国家所有的强制行动都限定在执行或实施先已颁布的一般性法律方面,而且还宣称实施法律为国家唯一的合法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