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号-理论探索 王书瑶简介 王书瑶文章检索

 

 

吃人肉不是汉族的英雄主义
——兼略论所谓“中华民族”

王书瑶

 

 

中国吃人肉的历史久远,最早的要算是易牙把自己的儿子做成肉羹,给齐桓公品尝人肉的滋味,其后的食人记录层出不穷,一年,楚国围宋,弹尽粮绝,城中百姓“易子而食,析骨为炊”(这是被迫的)。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唐末时,秦宗权领兵打仗,都不带军粮,把城中百姓杀了做粮食,残忍之极,直到清末,亦有食人记录,“文革”期间,也传言广西有吃人的事件发生。但是,所有这些食人恶魔,都受到了历史的严厉谴责,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可是岳飞、岳武穆的这一食人的言论,在九百年间,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批判,而且我一提出,却受到莫名其妙的质疑,甚至不惜用各种方式给予辩解。

文字是思想的直接现实,如果一个人心中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吃人肉,他怎么会写出吃人肉喝人血的诗句来?

诗词的写法,不外是“赋、比、兴”三种,“赋”是最基本的,最常用的一种表现手法它的特点就是敷陈、直言,即直接叙述事物,铺陈情节,抒发感情。“比”是借他物以言自己想说的事物,比如唐代张九龄的“感遇”,就说“孤鸿海上来,池横不敢顾,侧见双翠鸟,巢在三珠树。矫矫珍木巅,得无金丸惧?美服患人指,高明逼神恶。今我游冥冥,弋者何所慕!”,就是“比”的写法。幸而当时没有文字狱,不然张九龄一定会被打成右派,而且他就是针对当朝宰相李林甫和牛仙客的。“兴”则是由不相干的事物引起本来想说的话,比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的“孔雀东南目,五里一徘徊”,就是“兴。岳飞大人的满江红”,则彻头彻尾都是赋的写法,他直接就是“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没有比,也没有兴,只是直抒胸臆,无法说他是借用吃人肉,喝人血来比喻什么。他心里只有帝王,没有人民,(且不说他是如何镇压农民起义的,这问题太复杂),他心里想的只是“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如果他想的是北方的黎民百姓,这中间就该是如何救黎民于水火,解百姓于倒悬,可是他却说的是“吃胡虏肉,喝匈奴血”,他心里想的到底是什么?(我不懂诗词,更不是诗人,在这里饶舌,难免有班门弄斧之嫌,不过,有人的情况可能比我更糟。)

写诗填词,是非常费力的事情,要绞尽脑汁,严格地遣词造句,字斟句酌,如果没有吃人的想法,怎么会有吃人的词句?

岳爷爷很幸运,享誉九百年,九百年的神化没有白费力气,加上风波亭的悲剧,对他的同情就更多了,神圣不可侵犯,如果有事,则说是明代人的伪作,但是,在正式出版物中,有多少回说过是明代人的伪作,把“满江红”从岳飞的作品中剔除呢?岳爷爷洪福齐天。

有人说这个诗句是说明了汉人的英雄主义,敌人闻之丧胆,我看未必。是不是金人看了岳飞能吃人肉就闻风丧胆,闻声远遁,“不敢南下而牧马”?我看多半都不会,兀术怕你吃我的肉吗?不会吧!金兀术可以说,你宋人可以“吃胡虏肉,喝匈奴血”,我金人何尝不可以“喝汉人血,吃南蛮肉”?来个吃人肉、喝人血大比拼,看是我金人野蛮血腥,还是你汉人血腥野蛮?看你们汉人是不是还处在食人生蕃的阶段!

 

汉人有很多歌颂英雄主义的诗篇,王维的“老将行”中说:

“少年十五二十时,步行夺得胡马骑。
射杀中山白额虎,肯数邺下黄须儿!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汉兵奋迅如霹雳,虏骑崩腾畏蒺藜。”
“昔时飞矢无全目,今日垂杨生左肘。”等等。

李白的“侠客行”说: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范仲淹镇守边陲,西夏人说:“小范老子胸中自有百万雄兵”,相戒不可轻举妄动,边境安宁。

“倘使龙城飞将在,休教胡马渡阴山”,

都是足以令敌人闻风丧胆的英雄气概。吃人肉喝人血算什么?

    我写这个并非完全是为了岳飞,而是对今日民族矛盾异常尖锐而发。

 

族、民族、中华民族。

族字在中国由来已久,孔子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说的是人群。族有微观和宏观两种情形,微观是指族群、宗族、族人、族长、族谱等等;宏观则指更大范围内的人群。

民族,据说是由日本语中引进的,那也就是100多年的时间,由于中国或汉语中经常要用两个字表达一个概念,比如,“税“字已经能够完整表达一个客观的对象了,但是人们却习惯用“租税”、“赋税”或“税收”来表达,所以在很多情况下,宏观的“族“,就由民族取代了。

民族是什么?或者如何定义?在中国大陆,无论如何都绕不过“马克思主义”对民族的定义,他们说是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这有点复杂,实际上这个定义是斯大林给出的。他们怕提斯大林的名字。

以我来看,至少“共同地域”就不一定是必要的,犹太人不论在以色列建国之前还是在建国之后,他们都分布在世界各地;吉普赛人流浪于欧美各国,居无定所,他们都构成民族。

以我看来,民族就是有共同生活方式和共同文化的群体。共同生活方式的主要内容就是取得生存资料的方式,比如是守猎为生、游牧为生还是农耕为生,它们是区分民族的第一重要特征。其次就是文化内容,有没有共同的语言与文字是其重要内容,如果一个群体,还没有自己的语言、特别是文字,那就是还处在氏族阶段。再其次就是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崇拜的对象和节日,这个节日在不同民族中的地位是很特殊的,它也是民族特征之一。

中华民族也是近代才使用的一个词汇,据说是梁启超最先使用的,他指的是汉民族,后来逐步演化成了中国所有的民族,这个步伐太快,把中国境内所有的民族加在一起统一称为“中华民族”这事有些过了,如果他表示所有的中国人,但是不加上民族性,我看倒是可以的,用它表示所有中国的民族,而且还是同一个民族,则十分不妥,而现代,则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统一的民族,就更不妥。

有学者认为:“中华民族是中国古今各民族的总称,是由许多民族在结成统一国家的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民族集合体。这是强加于人的不符合实际的说法。中华民族本身所包含的民族,有很不相同的文化与生活方式,比如,以穆斯林为主的一些民族的文化与生活方式,就与汉族人的情形大不相同,他们怎么可能是一个民族?

中国人口众多,其中汉族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91.51%,其它55个民族只占8.49%,人口最多的是壮族,超过1800万,其次是满族,人口数量约为1041万。壮族在宋以后就不再建国,虽然在农村依然保留某些壮族的特色,但是在城里,则他们的生活方式与汉人无异,如果他们自己不说是壮族,我们是看不出来的。城里人通常都使用汉语和汉字。

满族入关最晚,与汉人接触也最晚,但却是汉化最彻底的民族,彻底汉化的过程发生在溥仪被赶出皇宫之后,他们没有了皇族的特权,“旗人”又被汉人歧视,迫使他们迅速向汉人靠拢,他们失掉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就连他们引以为豪的大辫子,也早就剪掉了。他们把母亲称为“ne”,在汉语中没有适当的语词表达,随着老人的离去,就连这种称谓也没有了。所以这两个民族与其他民族,对汉族的冲突最少,这是由于民族个性的消失。

但是,我们必须知道,虽然只有短短的一百年,这个过程却是逐渐发生的,是他们自己剪掉辫子的,不是政府强迫的,是每一个个体主动进行的,所以没有发生对抗和矛盾,是和平和自然的。

 在“中华民族”中,汉人最强大,所以他吸收的最多;也可以反过来说,因为他吸收的最多,所以他最强大。比如,在食品方面,南瓜、洋葱、胡椒、胡萝卜都是从西域引入、传来的,还有不冠以胡字的苜蓿、琥珀,葡萄、石榴也是从西域传来的,中国的狮子也是通过西域传入中国的,就连被称之为中国的“国粹”京剧中的胡琴,也是从西域传来的,国乐中还不能没有二胡。

乐器中还有唢呐和钹,现在则是烤羊肉串在各大小城市中飘香,虽然也影响空气的质量。

尽管如此,在56个民族在4000年历史当中,以穆斯林为主体的少数民族,与汉族的融合最困难,这与宗教有莫大的关系。

在日常生活中,穆斯林人不吃大肉(猪肉)与汉民族发生的冲突最多,解决起来最困难,常常影响固结,在一般民众当中,其他的问题很少,这需要汉民族的包容。

伊斯兰教的教义中,有些是违反人的生理需要的,比如在斋月中,白日不能进食,只有夜间才可以,有些回民中学的学生,就常常日间偷偷溜出来进食,在大饥荒的年代,保命要紧,明知是大肉,但是只要对方说出这是牛肉的,就可以进食,因为是对方说谎,真主只能怪对方。回汉也有通婚的情形,但是生活方面则以回民为主,当然在严格方面,也难免打些折扣。至于在劳改队和劳教农场,则多半都不设清真灶,也只好有什么就吃什么,也是为了保命。但是,在族群聚集的地方和有阿訇在场的情形下,一般的教规是必须遵守的,至于如果违反了教规会受到何种惩罚,则不得而知。

在新疆这个地方,汉维之间有两种相反的情形,一种是不和,维吾尔族人能歌善舞,有所偏好,相对就不那么勤劳,汉人则很少懒汉,汉人在维族的村中分得一块土地,播种之后勤于莳弄,除草间苗,浇水施肥,秋天收成自然要好;维族人则不然,播种之后就唱歌跳舞,大部分时间都玩乐去了,所以收成就差,汉人相对就富裕,维族人不怪自己玩乐,却说是汉人剥削了他们,这是一种情形。

另一种情形则刚好相反,维族人对汉人是特别友好的。在文革期间,物资匮乏,商店来了一些紧俏商品,大家争抢购买,维族人不喜排队,就是两个人在一个窗口交钱,也是你挤我我挤你,在都抢着交钱的时候,维族女售货员,经常都把排在后面汉人的钱接过来,而不是把处在前面的维族的钱接过来,前面的维族男人也没脾气。

王震进疆之后,先是把青岛女青年和上海女青年骗去新疆,解决军队干部的婚姻问题,但是,同时也把大批的劳改犯流放到新疆,以后又有大批“盲流”进入新疆,这些人大半都是男人,他们在新疆与维族妇女结婚,就生下了混血儿,当地的人就把他们称作“二转子”,他们不避讳这个称呼,他们代表了一种“调和”文化,但是在维汉冲突的时候,他们的选择也最困难。

总的来说,在普通民众这个阶层,维汉之间是可以和平相处的。

 

现在的情形不同了,现在新疆的民族矛盾、民族冲突日益严重,几乎草木皆兵,风声鹤唳,所谓的“暴恐”日益普遍,最严重的是这种恐怖活动日益家庭化,2009年“七、五”事件后,汉族人都不到维族的饭店中去吃饭,有些内地的旅店不允许维族人住宿,这都激化了普通维族民众与汉人的矛盾,加大了隔阂,而这些年来,新疆的暴力恐怖活动有增无减,不能说这全是新疆三股势力——指的是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所为,有些活动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怎么可能是“三股势力”?

而最可怕的刚好是这一点,这说明这种“反叛”是整个民族的,人自为战,家自为战,防不胜防,除了对三股势力以打击之外,是不是更应该检讨中共的民族政策中有哪些是错误的,促使了民族矛盾的加深而不是缓和。

据网上所载,从2008年到2014年,暴力事件以2014年为最,20081起、20092起、20100起、20112起、20121起 、20131起、20144起,而且这一年还只过了不到一半。这都是在习近平亲政以来,严厉打击之后发生的。

以最近的这次621事件来说,“2014621日,一伙暴徒驾驶车辆冲撞喀什地区叶城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并引爆爆炸装置。民警果断处置,击毙13名暴徒,3名民警受轻伤,无群众伤亡。”这很有些蹊跷,13名“暴徒”在车上“引爆爆炸装置”,他们的死,是由于引爆了爆炸装置而死?还是被警方“击毙”的?这些暴徒们有没有武器?如果是在车上引爆了“爆炸装置”而死,那是自杀!是自杀,不是被击毙;如果13个人同时被击毙, 则事有可疑:他们为什么不还击,他们如果没带武器,而被“民警果断处置,击毙13名暴徒”,那是屠杀!不是暴恐活动!

这是在制造仇恨,这是在为丛驱雀,为渊驱鱼。

2014年已经发生了4 起事件,这是一个严重的信号。

据报导,他们还不许维族人男人留胡子,不许女人带头巾,这是明显地破坏当地民族风俗的行为,必将引起更大、更多的反抗浪潮。

中共压迫的不仅仅是少数民族,他们连汉人也是一样压迫的,只有中国废止了中共的一党专政、建立民主政体之后,民族问题才能彻底解决。

 

    回到开始的话题,为了中国的民族团结,我们不但要清除岳飞这一类的错误言论,而且整个历史都要重写,以前的历史都以汉人为主体、为主线而写的,其他民族对汉人的地界进攻是侵略而汉人对他们民族国家的进攻则是为了“维护和平”、扩大国土,就差说是为了“解放”这个民族了。保卫汉人的国土是爱国英雄,而其他国家(如西域各国)人民保卫自己的国土从来没有说过他们也是民族英雄,也是爱国者。历史已经存在的史实虽然不能改写,但是在叙述上却不能再用“胡虏“、”蛮夷 “这样轻蔑的称呼。你称呼我为“胡虏”,我何尝不能称你为“汉虏”?

    要说的话太多,就不说了,附上几张网友传来的地图,可以看出汉民族或中国人在历史上的盛衰兴替。还有两段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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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来说,匈奴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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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的地界很小,匈奴比汉还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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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曾经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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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时期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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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时期气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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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可是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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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汉人统治的明代,又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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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又强大起来;对清朝而言,葛尔丹是叛逆、是造反,但是对于准格尔人而言,何尝不是为了独立而战?

这要看历史由谁来写。

历史确然是由胜利者来写的,但是,时间会浇开胜利者泼在事实上的污泥浊水,现在差不多我们都知道,在抗日战争中准备摘桃子的是毛泽东而不是蒋介石,国军损失了几百万人,而共军则从3万人发展到120万人,到底谁在抗战?谁在准备摘桃子?

 

附言1

最近网上流传了历史学家袁鹏飞的三项历史观念,或历史结论的创新,它们是:

1、     封建制度是秦始皇废除的;

2、     帝国主义大山是孙中山推倒的;

3、     官僚资本主义是子虚乌有的。

我对此提出以下问题:

1、我在2007年提出秦始皇是第一个反封建大英雄,并因此受到质疑,他第一个废除了分封制,我同时还进一步提出,他还有一项可与废封建媲美的、或者说是意义等同的另一项改革,就是土地私有,土地私有是废除封建前提:因为土地私有了,所以帝王就没有可能把土地随意分给臣子。秦始皇的这一政策,基本上没有引起历史学家的重视,至少,我所见的历史书籍对此少有评价。原因可能是他的私有化命令过于简短,只有六个字,但是,赋税史家们对此则视如珍宝,这六个字是:“令黔首自实田”。什么意思呢?就是,你只要向官府如实申报自己占有的土地,并且纳税,这块土地就是你的了。

从此,打破了自古以来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君王所有制,直到共产党又把它收归国有。

土地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由于土地私有,极大的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农业技术创新的空间,才有了我国两千余年农业辉煌的前提,农业发展了,才造成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它的重要性无与伦比。

2、帝国主义大山不是孙中山推翻的。

孙中山只想当大总统,当时的北洋政府是十分民主的,曹琨要贿赂议员才能当上总统,说明当时并没有任何专制的政治势力可以左右政局,循此发展下去,建立议员选举制度,中国可以从容的走向民主,如同宋教仁主张的那样。可是,孙中山没有当上总统,就发动“二次革命”,暴力夺取政权,宋教仁被暗杀,推翻北洋政府,使中国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尽管如此,帝国主义大山却还是由蒋介石领导的国民政府推翻的,由于蒋介石领导中国军民浴血抗战,成为世界重要的反法西斯力量,引起各国的尊重(断然不是躲在延安窑洞里面所谓敌后抗战的地道战和地雷战),19431 11日,国民政府与美英等国家签订新的协定,废除各国在华的不平等条约,如领事裁判权、租借地等等,在孙中山生前这些条约一项都没有废除,何来孙中山推翻了帝国主义?

3、关于官僚资本主义。

就三座大山问题,我连续写了三篇小文,它们都发表在《北京之春》上,分别是“三座大山之帝国主义”、“三座大山之封建主义”、“三座大山之官僚资本主义”,第三篇说的就是官僚资本主义。

在中共掌权之前,中国乃至世界上都没有所谓的官僚资本主义,那是毛泽东和陈伯达生造出来的词汇,经济学词典都没有为此单列词条。

但是,在中共建国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中国还真出现了官僚资本主义,那就是中共一个权贵的家族,就可以垄断一个行业,那可真是官僚资本主义,比如电力行业之被某个家庭垄断。

 

附言2

最近有人批判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说那是子虚乌有的,我则以为不然,剩余价值不但有,而且对它的剥削还非常严重,我说的现在的中国,如果没有剩余价值和对它的剥削,中国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穷人和那么多的富人?那些千万富翁、亿万富翁、百亿富翁、甚至仟亿富翁,他们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我们刚好要仔细研究,他们是在中共一党专制下,通过何种渠道和方式劫掠了那么多的财富?

 

             201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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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王书瑶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4年7月13日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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