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号-理论探索 张三一言简介 张三一言文章检索

 

 

钱的“民主”和人的民主



张三一言

 

  錢的民主就是擁有這份錢的人作主,人的民主就是只要你是人就可以作主。經濟要的是自由,政治要的是民主。
  
  有人說:“不允許任何質疑和挑戰的民主,是典型的反民主的專制主義思維。” 並結論:民主成了沒有人敢反對敢質疑的神聖。硬是把民主打成專制。
  
  事實並非如此,事實是,不管有人怎麼誤解、扭曲、誣衊、攻擊,民主始終是與專制本質對立的概念和制度。或許有自認為民主者把民主視作不可質疑不可反對的東西,或者不敢反對、質疑民主,但是,並不會改變客觀事實:民主允許任何質疑和挑戰,也無時無刻不在被質疑被反對中(上述引用的反民主言論本身不就正表現着敢於反對、質疑和挑戰的民主嗎?所以,反民主言論本身就自我打倒所謂人們不敢或不可反對質疑和挑戰民主的謊言);只是質疑反對無效,民主反而在反對、質疑和挑戰中發展和壯大。反民主者反民主無效,就把自己的無能歸咎於自己能力被限制。以下是反民主無能例子之一。
  
  有一種理論說,海盜船因為船員把自己的性命和技能做了投資入股,每個成員都有財產權,所以海盜船都是船長是定期選舉產生的,海盜的重大行動和財產分配都要經過一人一票選舉通過。商船上的財物是陸地的商人的,商人把財產權的處置完全委託給了船長,海員只是雇員,沒有財產權在後面支撐,當然沒有民主權利。有人還舉出這麼個“力證”,看看西方的現代大公司組織模式就什麼都清楚了。公司是股東的,所以只有股東有民主權利,而且還是按照財產份額行使民主權利,你見到哪個公司讓成千上萬的雇員行使民主權利的?
  
  以上陳述事實真實,但推出的謬誤結論:財產權是民主的基礎。
  
  股東選舉的權力和權利按照財產分量為單位分配;財產多就權力、權利多,沒有財產量者無權力、權利;股東選舉是“錢的選舉”,是屬於“私領域”的事。民主選舉的不是“這分財富的管理人”而是公權力的執行人。這個選舉的權力和權利是按照人頭分配,人多權利就多、權力就大,所以,政治上的民主選舉是“人的選舉”,是“公領域”的事。
  
  甚麼是公權力?公權力就是基於安全和秩序需要而由每個擁有獨立自主權力的個人讓出一部分權力給執政者,由他們維護公眾的安全和秩序。所以,公權力是每一個人有份,而且是有平等的一份的權力。這個權力與個人財富無關;超人巨富與拾廢紙箱為生的窮老太婆的權力是相等的。可見,把民主視作“財產權是民主的基礎”是荒謬不經之論。
  
  某一確定財產由“擁有該份財產”者作決;財產是可以向自然索取也可以創造,所以人的財產並不都劃一相同的;一個人有其中的幾份財產就有幾份作決權,“不擁有這一份財產”者就沒有作決權;即使擁有其它更大財產也不容置喙,這是常識。這個常識本質決定了經濟追求的是自由;因為有自由才能創造更多財富。如果要把這個道理比擬政治,專制制度是皇帝或黨貼據了全部政治權力,所以只有皇帝和黨(黨頭)有作決權。民主政治是由特定地區(組織)內各自相等的權利和權力的成員(個人)擁有;所以要由全民作決策,全民決策的最佳辦法就民民主票決。每個人的權力和權利目等這一性質決定人們追求民主;因為只有民主才能保障每人個人的權利,讓每一個人都能享受其權利。
  
  民主政府(政治權力)由權力和權利相等的個人讓度出一部分主權組成。因為每一個人的主權是相等的,讓度給政府的權力也是相等的,所以,民主政治不存在個人權多或權少問題。既然民主制度中每一個人權力相等,權力的授予、權力重大決策等得由成員投票數確認,多數作決。這和經濟上的股份公司由股份決定,私有公司由老闆決定的邏輯是一樣的。認同財富中財富持有人作決,就不能否認民主制度由擁有相同權力和權利的個人作民主票決。
  
  前面所引用的一段話,謬就謬在由經濟財產得出來的結論,硬植到政治上去;“沒有財產權在後面支撐,當然沒有民主權利”這句話後分句實指的應該是:沒有處理這分財產的權利,在這裡說這句話的人偷換概念,把“處理這分財產的權利”,偷換成為政治上的“民主權利”。把每一個人財富可以天差地別與每一個人只有相等的政治權力和權利混同起來。這個結論必然在邏輯上推導出這樣的結果:政治權利和權力由財產決定,錢多權多,托辣斯理應兼任政治大獨裁者。
  
  經濟財產的“民主”權力和權利按照財產份量分配和享受。政治上的民主權力和權利就應由每一個權力和權利相等的個人分享;所以,民主權力只能由具有相等權力和權利的每一個人共同決定。作決定唯一合理辦法就是票決。
  
  現在回頭來重複一下強盜民主問題。因為在強盜船上每一成員的投資都是相同的:一條生命,投資相同,權力和權利就相等,權力和權利相等,決定問題的唯一合理辦法就是投票多數決。這正好與民主政治道理相同:每一個人讓度出來組成政府的權力都是相同的,所以只能投票多數決。這個民主政治權力和經濟完全扯不上關係;扯上經濟就是謬論。
  
  所以結論是,決定經濟問題的權力和權利,按照財產多少分配;決定政治問題的權力和權利只能分配給每一個人都有相同分量。都有相同決定權力和權利個人作決策時,最優的辦法就是投票作決(這裡不討論不可缺少的民主協商)。這就是民主!
  
  20150205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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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张三一言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5年2月6日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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