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号-理论探索 胡平简介 胡平文章检索

 

 

为什么“人人生而平等”  
——对不证自明的真理的一种证明

 

胡 平

 

    “我们认为如下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人们若干不可剥夺让渡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的权利、自由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句话出自美国的《独立宣言》,该宣言由杰佛逊执笔,发布于1776年,如今早已流传天下,影响深远。

    其实,这句话最早是英国的雷恩巴勒上校讲出来的。托马斯?雷恩巴勒(Thomas Rainborough,1610-1648)是英国革命期间海军司令官,平等派的领袖。早在1647年10月的普特尼辩论会上,雷恩巴勒就提出:“我们认为如下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人们若干不可剥夺让渡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的权利、自由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雷恩巴勒还说,在英国,穷人也应当享有和富人同样的权利,穷人也应当对政府有发言权。

    “人人生而平等”这句话据说是不证自明的。事实上,我们很多人也确实是在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时,就马上接受了它--可见它果然是不证自明。然而要是有人问我们,为什么人人生而平等,恐怕很多人就陷入困惑,说不出所以然了。如此说来,“不证自明”的东西还是需要解释、需要证明的。

    显然,所有的人绝不是在任何意义上都是平等的。有的人生来就健康、富有、聪明、漂亮,而另一些人则生来就羸弱、贫苦、愚笨、丑陋。人类的个体差异太大了,太明显了。那么,当我们说人们是平等的,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这当然不是说,因为我们都是人,我们都属于同一物种,所以人人平等。这和基督教也无关。按照圣经,人(亚当和夏娃)是上帝造成的,所以人人平等。倘若是这样,我们干嘛不说一切老鼠都是平等的,一切山楂树都是平等的呢?既然老鼠或山楂树也都属于同一物种,也都是上帝造成的。如果有人宣称,一切老鼠都是平等的,我们一定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可是说一切人都是平等的,那就蕴含着这样的意思,即,所有人都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譬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对了,就让我们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说起。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思就是同样的法律以同样的方式适用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总统还是流浪汉,是富人还是穷人,是明星还是残疾人。西方神话里的正义女神(也叫司法女神)为什么蒙上双眼?这条蒙眼布就是“无知之幕”,就是让司法者无视当事人的面貌和身份,不论其地位高低贵贱,也不论其与自己亲疏远近,无差别地一视同仁。总统犯法,与平民同罪,否则就是违背了、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可是小孩子犯法不同罪,精神病人犯法不同罪,我们又觉得很正常、很合理,不认为是违背了、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就怪了:为什么我们在谈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条原则时,可以把小孩子和精神病人排除在外呢?难道小孩子和精神病人不算人?既然他们也是人,为什么又可以排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外?

    这就触及到问题的核心了。我们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总统犯法与平民同罪,这表明我们认定:人人——无论是总统还是平民——都具有某种共同的特质。正是根据这种共同的特质,我们推出,法律应该平等地适用于所有人。但是我们又同意,小孩子犯法或精神病人犯法不同罪,这就表明小孩子和精神病人缺乏这种特质。换言之,那个一般人都具有、而小孩子和精神病人所缺乏的东西,就是我们相信人人平等的依据。

    为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条不适用于小孩子和精神病人?因为一般人——无论是总统还是平民——都有正常的心智,而小孩子的心智不成熟,精神病人的心智有严重缺陷。所谓心智,就是指自由意志和区分善恶的道德感。人人平等就是着眼于人的这个特质。这是人——也只有人——才具有的一种共同的特质。这种特质每个人都具有,除了人,其他生物和物件都不具有。我们说人人平等,一切人是平等的,就因为人有自由意志,有区分善恶的道德感。人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而不管外部环境,在善恶之间进行选择,并付诸实际;人对自己的行为负有责任。小孩子和精神病人则缺乏辨识能力和自控能力,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小孩子和精神病人依然是人,他们同样具有人的特质,只不过他们身上的这种特质处于不成熟的状态或者是受到损坏。随着小孩子的成长或精神病人的治疗,他们也就获得了正常的心智,从而获得了和一般人无异的地位。

    在《独立宣言》问世之初,很多大力倡导人人平等的人,却把黑奴、乃至妇女排除在“人人”之外。通常我们批评他们虚伪、言行不一、自相矛盾。其实不尽然。因为有些人这么做,无非是把黑奴和妇女当成小孩子,认为在当下他们的心智还不成熟,还需要像对小孩子一样施以教化,从而使他们成为和自己平等的人。这种态度在实际上可能是错误的,但在理论上、逻辑上是成立的。这和那些对黑奴与妇女实行压榨的做法显然不是一回事。

    什么叫人人平等?所有人在什么意义上是平等的?那首先就是在人的尊严上是平等的。为什么人人在尊严上是平等的,或者说,为什么人人生而平等?因为人生而拥有这样的特质,他有自由意志,有分辨善恶的道德感,人能够选择自己的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种人所共有的特质使得人具有尊严,使得人们在尊严上平等。我们承认这种特质,尊重这种特质,也就是承认每个人的权利或曰人权。所谓天赋人权,就是说人权是人所固有的,就是说所有人都生而具有上述特质,因而应该拥有同样的尊严和同样的权利。人人平等也就是在人权上的平等。

 

    《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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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胡平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6年2月19日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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