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造成无逻辑的中国内斗梦
作者:樊梨花
用辩证法来代替逻辑推理,是中国人愚昧的根源之一。由于形式逻辑不认可相互矛盾的命题或理论,祖先的理论的不足才被后人揭示,逻辑要求人们对先前的理论作出修改,理论创新和社会进步才有可能。中国人一直没有发现逻辑,所以,中国就没有科学,有的也只是一些经验积累和实用技术。辩证法告诉人们:思维是有限的、矛盾的,理论和经验本来就是矛盾的,无需修改先前的理论。正是因为中医学辩证地看待问题,摈弃了不矛盾律,中医数千年来没有得到什么发展,在原始的巫术思维的酱缸里沉沦。而信奉辩证法的社会主义阵营,几十年来都没有半点进步,最终在自相矛盾面前轰然倒塌。可见,辩证法是人类野蛮思维或丛林思维的根本,是思想进步的大敌。
逻辑学是当代文明世界的四门基础学科之一,但在愚民的中国,所有的中学都不开设这门课程,而且大学也只有极少的专业有这门课程。无逻辑会造成自以为是的毛病,自以为是是人类的通病,但中国人表现得最明显。中国人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总是不断地贬低别人文化,夸耀自己文化。中国文化很难接受批评,一批中国文化就会被骂为汉奸,这是无逻辑的必然。无逻辑必然思维混乱,就不会说理,不会说理就以打或骂表现自己,结果,2017年2月18日武昌火车站因吃面而人头落地。可见:无逻辑、不会说理只会加剧窝里斗,绝不会成就自由民主。所以,中国人内斗厉害,成了互害民族。
一,以价值判断混同于事实判断的愚民术
逻辑要求,事实(实然)和价值(应然)要分开,不能把真假判断混同于价值判断。黑格尔的名言:存在(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合理的都是存在(现实)的;明显地犯了把事实(真假)判断与价值(善恶)判断混同起来的错误。这就是辩证法的死穴。存在与否属于事实(实然),合理与否属于价值(应然),两者不能混同。存在只是一种现象,它本身与合理无关。若以正义的价值观来区分,有些存在是合理的;有些存在是不合理的。“存在就是合理”实际上是一种强盗流氓逻辑。整天把“存在就是合理"挂嘴边一概而论的人,要么是不懂何为正义的脑残,要么就是为一切恶行而辩护的党棍。
一个民主派网友说:顺着“只有信仰基督教才能实现民主”这个逻辑推理下去,就必然是:1、不信基督教就不能实现民主;2、不信基督教就没有资格享受民主;3、中国人不信基督教,所以中国人没有资格享受民主……
这就是逻辑混乱。“只有信仰基督教才能实现民主”,这句话是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属于实然的事实(真假)判断。也就是说,没有基督教,就没民主。大致合乎近代的历史。当然不严密。严格地说,应该是:“没理性思维,就没民主。而理性,就是逻辑,中国人无逻辑,只会暴力奴役,所以无民主。”
至于是否该享有民主,那是应然判断,属于价值范畴,与立场有关,在逻辑上无真假值。把事实(实然)和价值(应然)两者混为一谈,糊涂。由此推出“剥夺了人参与民主、争取民主的权利”,那更是无逻辑的中国内斗梦。
二,“对立统一”的阴阳之道不成立
“辩证法”一词出于古希腊,本意为“对话”,也就是“辩论法”,即对任何一个概念,都必须经过多方多次的辩论之后,才可能获得相对准确的界定。古希腊辩证法的目的是要使概念明晰起来,着力防止概念的含糊不清。但黑格尔的辩证法却要求人们把清晰的“概念”变得更“含糊”一些,要把它看成一个矛盾的统一体。这和中国人的含糊思维一致。譬如,“乱”,中国古人解释为混乱,又解释为有秩序即“治”。可见,“乱”就是“乱”与“治”的合一。
黑格尔的辩证法表现为:正、反、合的过程。首先是正题,由正题引出反题,最后将正题和反题合而为一,成为整体。例如,这是一只猫,经过辩证了的“猫”的概念内在地含有“不是猫”这一内容,“是猫”和“不是猫”结合在一起,共同组成了“这只猫”。同样,张三是个正直的人,“正直”必定内在地含有“邪恶”的性质;姚明是高个子,“高个子”则内在地含有“矮个子”的倾向,如此等等。所有抽象概念都必须被看成“我”与“非我”、“是”与“不是”的矛盾统一体,这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方法。这样一来,“一切事物”都是对立面统一的整体。事实上,这里的“一切事物”指的是“一切连续性的概念”,比如高度、数量、面积、价值。拿高度来说,包含高和矮两个方面,高矮对立,但没有高就无所谓矮,没有矮就无所谓高,而且随着标准的变化,原来高的以后可能变成矮的,反之亦然,这就叫两个方面的统一性。高矮、长短、左右、东西……不过是人的主观认知而强加于客观世界的。
客观事物并不存在什么对立面统一。“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或者“事物都是阴阳构成的”是错的。中国古代的阴阳学说认为,万物包括阴阳2个方面,阴阳合万物生,阴阳散万物亡。原子论认为,万物由原子构成,与阴阳无关。原子由原子核和绕核运动的电子组成。原子核又由质子和中子构成。质子带阳电、中子不带电;原子核由阳粒子和中性粒子构成,阴阳构成规律不成立。中国文化讲了“阴阳”的许多性质,无非是属性(程度)上的区别罢了,“大小”是体积上的区别,“高低”是高度上的区别,“多少”是数量上区别,“强弱”是能量上的区别……只有日月和男女才是两种实体而不是属性,把日月、男女这种实体概念与阴阳、上下等属性混为一谈,其思维上的错乱也只有原始人才闹出来。忽略实体存在,专注属性变化是中国“家”思唯的特色。“一阴一阳谓之道”,就是关注变化的关系学。阴阳之道首先就是男女合好。家人间都有血缘关系,只有睡在你旁边的那个人与你无血缘。如果这个跟你无血缘的人与你相处好的话,整个家就好了。这就是中国人接受共产辩证法的原因。
一件事物往往涉及到许多方面,如果只从两分法出发、只去考虑和把握其两个方面,便必然陷入片面性或偏激,因而必然产生失误。例如,与“历史辩证法”密切相联的“阶级论”,就把人类社会一律简单分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或“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认为“阶级斗争必然是你死我活”,便造成了一系列的严重罪恶。大量的事实表明,客观事物首先是由许多个子系统组成的复杂系统,是一种群集相互作用的状态。比如社会系统,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至少有经济、政治、文化三个子系统。
三,“对立统一”不过是偷换概念的产物
黑格尔的“绝对理念”最初为“存在(Being)”,就是“有”(正或阳);这样的“有”其实就等于没有,所以就产生出了第二个概念——“无”(反或阴)。但是说“无”时也就意味着“有”了,至少“有”一个“无”吧。这样从有到无,从无到有的来回倒,就是变。于是又产生了第三个概念——“变”(合)。回头看看,最初的概念都潜存着它的对立面(“有”潜存着“无”),后面的概念都包含着前面的概念(“无”包含“有”,“变”包含了“有”和“无”)。绝对理念就这样正、反、合(阴阳合一或天人合一)地向前发展。
黑格尔的说法太空洞,换一个例子来说。想象一个绝对的空间,里面什么都没有,无光无声无物质……慢着,那里面还有空间。这就有点象黑格尔的“有”和“无”了,空间就象不包含任何“质”的“有”,它是存在的,可它里面又没有任何东西,因为没有东西,可以说是“无”。所以,空间就可以说是“有”和“无”的对立统一。能这么说吗?说里面没有东西,那是没把空间算作东西,说有“东西”,那是又把空间算是“东西”了。说它既是“有”又是“无”,指得不是一回事,偷换了概念,违背了同一律和不矛盾律。
根据不矛盾律,两个相互矛盾的陈述绝不可能同时为真,必有一个为假。信奉对立统一规律的人当然反对。黑格尔是这样证明对立统一的矛盾律:一方面,玫瑰花看来是红的;但另一方面,玫瑰花又不能和红划等号,所以,玫瑰花既是红的又不是红的。所以,玫瑰花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稍有逻辑知识的人,不难看出其论证的荒谬性。确实,玫瑰花是红的,但这里的“是”应理解成两类集合的包含关系,即由所有玫瑰花所组成的集合包含在由所有红的事物所组成的集合中。即:玫瑰花集合包含于红集合,而且小于红集合。从“包含于”关系看,玫瑰花集合是属于红集合的;从“小于”关系看,玫瑰花集合不是等于红集合的。但在日常语言中,人们贪图简单——“大道至简”,说出了“玫瑰花既是红的又不是红的”的话,以为是什么“对立统一的”的辩证逻辑的必然。其实,“是”的多义性导致了思维的混乱,第一个“是”的意思是“属于”, 第二个“是”的意思是“等于”,所以,“玫瑰花是(“属于”)红的又不是(“等于”)红的”这句话是没有任何矛盾的。但黑格尔没认清这一点,这才使他看出了“矛盾”。黑格尔正是靠着这样错误的论证,才得出他的矛盾无处不在的怪诞学说的。
辩证法说,一条线段的长度是有限的,而它又可分成无限小段。所以,无限可以转化成有限,线段就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可见,对立统一是客观规律。
其实,这是偷换概念。说线段有限,指的是长度。说线段无限,指的可以无限分割。如果说:线段既是有限长的又是无限长的,这就自相矛盾了;如果说:线段既是可以无限分割的又是不可以无限分割的,这也自相矛盾。但说:线段是有限长的,又是可以无限分割的,这就没有矛盾。而说线段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这句话含混不清;说无限转化成有限,也含混不清;说无限的长度转化成有限的长度,依然是在胡搅蛮缠;正确的说法是,无限的线段转化成有限的长度(极限)。这种混乱,来自于日常语言的简单化——“大道至简”。这种愚民的戏法,逻辑学上叫做“四名词”错误,即大前提和小前提共出现了四个不同的名词,两句话不存在同一概念,没有相关性更无必然联系,却“阴阳合一”地强行搭配在一起。它是“天人合一”的信仰者辩证思维的产物,与事物的变化过程本身无涉。
四,辩证法反生命科学的诡辩术
康德强调:不矛盾律是逻辑学的基本规律,思维不允许有自相矛盾的现象存在。黑格尔反对康德,认为矛盾是事物(包括思维)的内在的规律,并不是什么错误,甚至认为不矛盾律不是思维(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黑格尔说:这是一只活猫,它存在着“活”与“死”的矛盾,矛盾的双方共存于这只猫中。在其存活期间,“活”的理念占上风,但“死”的理念也已经根植其中了。“活”的理念一直在不断向着其对立面──“死”的理念转化,随着年龄的增长,通过量变到质变,“死”的理念最终占上风,活猫变成了死猫。但这死猫却又内在地含有了“活”的理念,这个“活”的理念则体现在其下一代之中,其下一代“活”的理念又克服了“死”的理念,重新生气勃勃。这样,从一只活猫到另一支活猫,事物实现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这种“概念”的自我矛盾运动过程,被称为“辩证逻辑的过程”。
一只活猫到另一支活猫,是代际转换;是两只猫,是两个不同的生命,它们的DNA已经50%的相异,不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黑格尔不懂生命基因,搞出了反生命的辩证逻辑,不过是为专制诡辩而已。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更是反生命科学,在苏联、中国等共产国家都发起批判基因遗传学的运动。
恩格斯用“麦粒——麦苗——麦粒”来证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成立。从麦粒到麦苗,是麦子的两个阶段,其基因并未变化,不过是同一生命的存在形式变化而已,这在生物学上叫个体的发育,并不是对原有生命的否定;而新麦粒是新生命的开始,基因已发生了变化,是对上一代生命的否定。对于生命来说,有一次否定就够了,焉用两次?其错实在太低级,他连“形式”与“实质”的区别都分不清:麦粒变成麦苗只是形式变化,实质没变,而麦苗死亡则是生命结束,发生了从有生命到无生命的实质改变。可见,辩证法根本不成立!
五,辩证法视所有的荒谬为合理
波普尔说:黑格尔摈弃了不矛盾律,从而摈弃了逻辑推理的基础。因为“如果一种理论含有矛盾,则它可以导出一切”;一切荒谬都被视为合理。有人曾嘲笑说,在黑格尔体系中,手套可以变成兔子。“一阴一阳之谓道”的辩证法一旦成为一种世界模式论,它会使人道德上难有坚固的持守,甚至为道德相对主义、虚无主义开了门路。如果把辨证法作为人们信念信仰,则这种信念信仰是反智、反道德的,必然造成奴役专制内斗混乱。
遥远时期的人类同动物差不多,本是混沌一片,没有什么道德伦理可言,就如水天一色的汪洋大海,无边无际,无分无别。道德律令如《圣经》“十诫”的出现,就像在这浑沌一片的汪洋中抛下了一个锚,依据这个锚点,人类发展出道德伦理、政治法律等社会生活秩序,从此世界有了是非善恶,人才“文明”起来了。若没有上帝的绝对标准,人类生活就重归混沌互害了。
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法就是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对任何事物、任何问题既要看到正的一面,也要看到反的一面;既要看到好的一面,也要看到坏的一面。善是同恶对比而言的,没有善就没有恶;没有恶,善也就不成其为善了。所以,不但善有存在的合理性,恶也有存在的合理性。这样,绝对的道德律令就被动摇了。十诫说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作假证,但是,大家都不这么做了,都“正义”了,就没有了不义,正义何以显出它正义?没了不义,正义就不存在了。因而不义也是有必要的,也是合理的。贪污让人痛恨,可贪污也是经济的润滑剂;强拆是惨烈,但没有大拆大建哪来焕然一新的市容市貌……就这么一“辩证”,原本假丑恶事情就可爱起来,甚至就是真善美了。
高级的辩证法认为不存在是非、善恶,混沌就是最大的“智慧”。他们认为既然对立的“两个方面”有“统一性”,可以“相互转化”,那么“两个方面”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亦是我、我亦是你”吗?“两个方面”根本就分不清嘛。明白了“分不清”这个糊涂“本质”,所以才“糊涂更难”啊。 辩证法是“糊涂”学。被誉为“中国古代辩证法”的老庄哲学,有不少这类说法:“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见《庄子・内篇・齐物论》)。在庄子看来,马亦鹿也,鹿亦马也,所谓“万物一齐”也。于是知识分子们释然了:你指鹿为马,我难得糊涂,“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这种“辩证法”实乃诡辩术。
苏格拉底力反这种相对主义的诡辩术,力图在“一切皆流”的“意见”之上发现绝对真理,重新收拾混乱不堪的社会与人心。从晚期希腊到罗马帝国,怀疑主义、道德相对主义、虚无主义再度猖獗,罗马公民道德一溃不可收拾,于是,基督教再以绝对主义的一神论重整道德。“十诫”强调:是非善恶有上帝的绝对标准。基督教的绝对道德与辨证法有很大的不同。辨证法的“灵活性”、“全面性”,使它成为践踏道德底线的遁词。马恩吸收了黑格尔的“恶”是历史发展动力的思想,明确指出“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类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而这样的智慧、灼见,我国古已有之,王夫之就说过:“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候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这样,“恶”被摘帽平反,不断坐大,竟然大摇大摆成为“历史发展的动力”,于是魔鬼出笼了。现代诸多暴君都认为天在假他们的“私”以“行其大公”,杀人如麻、冤狱遍地只是为了促进历史的发展,牺牲几亿人是为了人类全体赤化,牺牲当下是为了将来幸福,做坏事就理直气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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