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与是非无关 驳荒谬的中国逻辑
樊斤品
今年3月初,一些人为配合抗韩的义和团运动,在凯迪网鼓吹“立场决定是非”。“立场决定是非”就是否定是非的客观标准,就是宣扬世界无是非,世界无普世价值,世界是混沌一片,文化无高下,一切是非对错、高下优劣都是心境的反应。“是非”因立场而异,立场不同,假的也能看成真的,实在太荒谬,现实中却很流行。譬如,老鼠屎蚕屎,在西医看来就是垃圾;在中医看来却是灵丹妙药!马咳屎主义,在西方看来就是垃圾;在某国看来却是宇宙真理!
一,什么是立场
立场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紧跟关系。譬如,幼儿紧跟父母、狗跟随主人是一种天然性的跟随关系。这种跟随关系,意味着没有自我独立的意识,没有思想言论自由,一切行动听(主人)指挥。这种紧跟意识被儒家称为“忠孝节义”,忠是紧跟君主,孝是紧跟父母,节是紧跟夫君,义是紧跟兄长。辛亥革命后,皇帝倒了,君主、家长、丈夫的权威也倒了,“忠孝节义”也倒了;但是“紧跟意识”反而加强了,譬如大家熟知的“紧跟毛主席,紧跟党中央”,这种紧跟意识就是以前“忠”意识的变种,而且被称为“立场”或“阶级立场”。
这种所谓的“立场”意识在心理学家武志红看来就是一个变态的巨婴。国内的精神分析学界有一个基本共识:中国人的集体心理年龄,没有超过1岁,还停留在口欲期。而武认为:中国人的集体心理年龄没超过6个月,“天人合一”是不足3个月的婴儿的看法。“天人合一”就是“天人未分”的整体思维,即我就是天,我就是神,我就是“是非”标准。唯我独尊,唯我独裁啊!若我不独裁,就让家长独裁,就让领导独裁吧!我紧紧跟随并且誓死保卫他们!反正我不独立。
二,看问题的视角不属于立场问题
众所周知,井底之蛙以为天只有井口那么大,那是它的视角就那么大;站在泰山上,你感觉天圆地方;站在奥林匹斯山,古希腊的哲人说地球绕太阳转;现代哈勃望远镜说,宇宙在膨胀。很显然,这都是观察事物的视角问题,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紧跟关系,与立场无关。哥白尼鼓吹古代的太阳中心说,与基督教的地球中心说的看法不同,并不意味着他站在反基督教的立场上。古代的明君如唐太宗李世民明白:臣子反对皇帝的意见,并不意味着臣子想赶皇帝下台,想谋逆。
三,“立场决定是非”就是愚忠
掌权者为了永远掌权,对下属又不放心,怕“智者窃国”;所以,为了探测下属的忠心程度,就以指鹿为马的方式侦查下属的紧跟程度。你的表达是你紧跟程度的体现,上面说啥你就说啥,你越傻掌权者就越安心了。你若不把马说成鹿,赵高会想方设法地灭掉你。可见,“立场决定是非”就是愚忠,就是“大智若愚”装糊涂。所以,“立场决定是非”是极权专制的必然,鼓吹者当然是为专制服务了。
四,立场与是非无关
立场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非对错是人对事物的认识问题。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关联。亚里士多德说“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爱我师”就是立场,“爱真理”就是理性认识。可见,理性认识是在立场、感性之上的。也就是说,只有超越感性的帮派立场,人们才能认识真理,走进科学。历史正是如此,在所有的各个民族中,唯有古希腊人超越了感性的帮派立场,创造了数学、逻辑和科学,接近了事物的本质。其他民族都在巫术迷信的海洋里沉醉。
在自然科学领域,立场与是非无关。韩春雨的科研“成果”,别人无法重复,他绝不会以立场不同来说自己正确,他只说别人水平不行,材料污染了。别人却说,你的“成果”可能是污染的结果。可是一些人为了糊弄愚民,胡说:立场与是非有关。如,苏联和我国的毛时期,说什么“爱因斯坦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他的理论错误”;孟德尔-摩尔根遗传学是资产阶级的学说,必须从大学里剔除;李森科的遗传学是无产阶级的,必须大力推行。等等。无数人因此被打倒、折磨死。结果却是,李森科的遗传学根本就是伪科学,所以,才需要愚昧的无产阶级来呐喊助威,社会主义国家农业、生物学领域深受其害。
在社会科学领域,马克思主义说立场与是非有关,即只有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才是正确的,其他都是非无产阶级思想,所以是错误的。这不过是马克思先生的“黄婆卖瓜”,只可惜,他的广告词有妖魔化其他学说的嫌疑。而且,“代表无产阶级利益”是自说自话,并不是无产阶级投票的结果。可见,马克思的“好的立场就代表真理的说法”是错误的,这不过是垄断真理、垄断政权、垄断利益另一种说法而已。事实是,社会科学领域里,经济学已经按照自然科学的标准在颁发诺贝尔奖了,这就说明:在社会科学领域,学者的立场与是非、真理的发现无关。
如上所述,在学术研究领域,立场与是非无关。那么,非学术研究领域,立场与是非的关系如何?显然,也是没有关系。譬如,母亲爱孩子,孩子瞎胡闹,若母亲取溺爱的立场,那将为社会贡献一个“巨婴”。正确的母亲应是制止孩子的瞎胡闹。在社会生活中,如在商场或在单位,不能说,你紧跟领导,就可以打骂群众吧?也不能说,你代表了多数人的利益,就可以抢劫吧?新闻报道里也有,某村的大多数村民哄抢翻车的司机的货物,虽然法不责众,这显然是错误的。可见,正确并不一定在多数人一边。所以,那种“代表多数人立场就正确”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正义的社会必须保护每一个的人权。那种以炸鞭炮毁掉韩国人的休息的做法,不仅侵犯了人权,而且违反了城市禁鞭法,不能因为其“爱国”立场就说它正确吧,必须予以严惩,以恢复社会秩序。否则,中国社会将更加混乱。
附录:“立场决定是非”——荒谬的中国逻辑
“立场决定是非”的“中国逻辑”有三个特点:其一,问态度,不问事实;其二,问动机,不问是非;其三,问亲疏,不问道理。轻是非重立场是中国的帮派恶习。帮派恶习就是帮派利益至上、照顾自己人,判断是非的标准不以普世价值为准,而是以黑老大的意志为准。由于老大的意志变幻莫测,实际上是无标准,导致社会崩盘。
一,儒家文化是“立场高于是非”的帮派文化
今年3月,很多人在凯迪网鼓吹“立场决定是非”,他们在为义和团运动洗地:只要有了爱国的立场,打砸抢烧都是正确的,辱骂诽谤(转基因)更是正确的;管它道德、法制与科技!他们所说的“是非”不是指老师判断学生答题的对错。许多考试的试卷都用电脑打分了,答题的对错有客观标准,与师生的个人立场无任何关系。可见,他们所说的“是非”多是人的行为的对错问题。
人的行为的对错是由立场决定的吗?不是,而是道德与法制来决定的。合乎道德与法制的行为就是对的,不合乎道德与法制的行为就是错的,与个人的立场无关。
孟子说,天天偷鸡是错的,一个月偷一次鸡也是错的,必须纠正。孔子认为偷羊是错的,所以,才要求儿子包庇偷羊的父亲。若偷羊是对的,用得着隐瞒吗?从道德与法制的角度来说,偷盗是错的,包庇偷盗也是错的;但亲属之间相互包庇偷盗,在孔子看来是正义的(“直在其中也”)。孔子毁灭了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陷入了“朋比为奸”帮派小圈子文化。在孔子的眼中,君王与父母是一个道理,既然要求子为父隐,那臣就要为君隐;由此推广开去,就有了师徒相隐、同学相隐、同事相隐,那就成了毫无公平正义的黑社会。武松前一刻还想杀了给他下蒙汗药的孙二娘;后一刻和张青一攀谈称兄道弟,就既往不咎了。这就是只论立场不论是非、立场高于是非的文化所致。
为了强调孝道重要性,孔子要求儿子无条件地维护父亲的伟光正形象,父亲犯罪要包庇;父亲死了要“无改于父之道”;才是孝子。若父亲是个坏蛋,做儿子只能包庇并继承其衣钵;这样一来,社会只会越来越坏。或曰:孔子也要儿子委婉地向父母提意见。问题是:在“亲亲相隐”的前提下,内部提意见岂能改变坏蛋家长?儒家由近及远的仁爱,从爱自己的亲人扩展到爱自己所认识的人,其结果必然是亲情压倒了正义,最后仇恨蔓延,两极分化,社会溃败不已。
二,帮派文化导致人吃人
古希腊文化以正义为起点,古希腊人认为人的本质是正义。比荷马还早的古希腊诗人赫西俄德就批判了“抢劫乃美德”的邪恶观念,强调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是人类知道什么是正义,并依正义来行事。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前481年~411年)说:只有拥有自制和正义的人才配称为人。吴思却认为“抢劫”是人和动物的本质,他把弱肉强食的动物法则美化为“暴力元规则”“血酬定律”“潜规则”,被无数国人喝彩叫好,充分说明中国社会正处在动物时代。
斯多亚派将理性置于亲情之上:“为理性所抉择的行为是义务,例如:尊敬父母兄长国家及使朋友满足等。不经过理性所抉择的那些行为是和义务冲突的,例如:怠慢父母、漠视兄弟、不助朋友、不关心国家的安全等。”贤者的标准是“先荣耀神明,其次乃及于其父母兄弟。”理与情孰大?理大。埃皮克提特说:“上帝的善比一切恩义都可取,不论是怎样密切的恩义。我并不是同我父亲发生关系,而是同善发生关系。如果把善不解释为优美和公正的话,那么父亲、兄弟、国家和一切全都走开吧。”可见,西方人拜(正义)神,说明他们的世界,精神重于物质,正义高于私利,亲情可为之而放弃。
希腊人尤狄弗伦(Eutyphron)要控告他父亲杀人,苏格拉底问他被杀者是不是他的亲戚。他说:“可笑,苏格拉底,你也以为被杀者有亲戚与非亲戚之别吗?却不想唯一需要注意的是杀人是否正当;正当便听之,不正当,虽一家人也要告发。明知某人犯罪而与之共处,不去告发以涤除自己和那人的罪愆,那便是同罪。……”这同儒家的“父子相隐”有天壤之别。
中国文化以奴性为起点,孟子认为人的本质是孝敬君父的奴性,而动物无;所以,“无君无父,禽兽也”。
孟子强调:包庇父亲杀人的舜是值得人们学习的大孝子。杀人越货的行为在希腊、罗马,不管动机是什么,都是有罪的,都要受最重的惩罚。在中国则要先看杀人者的动机,先看他是为谁而杀人。如果是为自己,则罪不可赦;如果是为自己亲人的富贵,则可以宽宥。因为使自己亲人富贵的行为是“孝”的行为。此后,汉儒董仲舒将这种思想归纳为一种司法原则并为帝王所实践,即著名的“春秋决狱,原其心论其罪”。这就“立场决定是非”的来历,也就是“动机决定是非”。如果你动机是为了替父报仇杀人,你就无罪而且光荣。
隋朝末年即墨人王君操6岁时,父亲被李君则所杀。20年后,当李君则回州府自首时,被王君操杀死。王君操取出李君则的心肝当场生吃。由于他杀人是为了报杀父之仇,事后还获得了皇帝李世民的赦免(施剑翘杀孙传芳也被民国赦免)。王君操破坏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神法,且人吃人更为上帝所禁止。可见,儒家孝道不仅破坏了法律,而且使人堕落为吃人野兽。
东汉末年有两兄弟与人结伴避乱,遇粮绝后,兄弟俩杀伴而食。最后,兄弟两人竟遇赦无罪。孔子的后裔孔融曾为这两兄弟辩护,认为他们吃同伴合乎“尽孝”与“亲疏有别”这两条原则。孔融还说吃不认识的人,就好比吃猩猩吃鹦鹉。吴虞在《吃人与礼教》得出结论说,礼教就是“吃人”,“吃人”就是礼教。
1884年7月 5日,一艘海船沉了,3位海员和一位少年男孩进入到救生艇上。此后,水尽粮绝,饥渴难忍,3海员吃了那男孩,终于得到外界救援。事后查明,如果不吃人,他们会死。英国法官确认两位杀人者构成了杀人重罪。那位没制止杀人又吃了人肉的海员也被定罪。英国通过这个案例确认,人的生命不能成为他人生存的手段。
三,社会的首要问题是正义问题
社会的首要问题是正义问题,正义既不是利他的要求,也不是利己的欲望,正义是超越了亲情或情感关系的互惠原则。必须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都使用同样的标准,社会才会有正义!正义女神自蒙双眼,六亲不认,无视纷争者的身份,才能不感情用事,不让亲疏的立场来决定善恶。耶稣当众否认了他的生母,他说:“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蒙眼的法官不受宗教的干涉,也不接受国王或总统的领导,司法独立才可能正义。
圣经里反复强调不要欺负外来人,可中国的城市就是歧视乡里人。儒家强调爱有等差,实行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照顾自己人,歧视陌生人。《孟子》记载:舜对待自己的亲属依据孝(家规)处理,对非亲属则依据国法处理。儒家的亲情文化极端自私而又违反正义,譬如:在食堂买饭菜,若掌勺者给熟人多些,给陌生人少些,这怎会有正义?孟子曰:“义者,宜也”。法律一点也不神圣,人可以便宜行事。中国的官吏不会根据一视同仁原则进行审判,他会根据被审者的地位作出判决,谁后台大谁赢官司。这样,岂有公正与正义可言?中国社会无正义,凡事要讲关系、走后门。中国历史上总是克服不了政府官员以权谋私的现象,其深层的文化背景就是“内外有别”的思维方式。
四,中国人从来不知道客观的正义标准
如果人的理性停滞在动物的求生本能阶段,就无法确立正义的标准。孔子老子的思想聚焦于人的动物性的物质层面:鸡鸭猪狗都有自然的血缘亲情,孔子却当做最伟大的发现,捧为国人的最高纲领!生育不过是动物的本能,孟轲却当做大智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紧箍咒般一再提醒!中国人拜物,说明国人的世界,物质重于精神,私利强奸了正义,因此,就没有发现客观的正义标准。
老子云:“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赞成与反对,相差能有多远?善于恶,相差又有多远)?“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为天下公认的美,已不是美而是恶了;为天下公认的善,已不是善了)。庄周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生的同时就是死,死的同时就生;正确的同时就是错,错的同时就是正确)。
中国人从来不知道有客观的正义标准,所以一切是非以帝王的意志为准(墨家)。孝道的核心是“只论尊卑,不论是非”;尊长就是“正义”的标准。“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无不是的皇帝,无不是的领导。”在网上争论中,国人总是问:“你代表谁的利益?你站在谁的立场?”当牵涉到是非之争时,人们首先考虑哪一方是自己人,哪一方是外人,对外人则非之。如果有谁依据客观标准来表态或仅仅客观地分析一下是非曲直,就很可能被骂为“汉奸”。国人因此丧失精神的独立,成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变色龙、势利眼,正义标准随人而定,中国人成了专注于人与人关系的权力(物质)动物。
当帮派之间发生冲突时,由于没有统一的正义标准,只好用武力来定解决、以“拳头”的大小即暴力来判定谁是谁非,从而陷入了专制主义泥潭。当真相与立扬不符的时候,国人就通过造假来掩盖,并拼命地打击言论自由的捍卫者;于是就形成了阴谋与不择手段的恶习。在中国,当学生打架后,老师、孩子甚至警察都会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他们没有是非善恶的客观标准。
佛教徒说:“大凡天下的事,本来都没有什么是非对错,只因为人的立场不同,才有了是非对错”。这种说法完全错误。
物质运动确实没有是非对错,但人类社会的活动是有是非对错的。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就是天赋人权,由此而引伸出一系列的规则。
按无所谓是非对错的说法,别人把你全家杀光也无所谓是非对错吗?要是那样的话,你早到地狱去了,还能再佛说八道?按无所谓是非对错的观念,那还要法院干吗?譬如举行足球赛,按“是非对错都是因为立场的原因”;那么,足球裁判员到底该站在那一方来执法呢?若裁判不站在中立的立场而搞歧视性执法,裁判员以阶级立场执法,处处维护偏袒他的穷人(或富人)球队,就没有了公平竞争,比赛也失去了意义。若裁判员吹人情哨、金钱哨,那不就是在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吗?可见(阶级)立场性==歧视性==邪恶性。
由于没有正义标准,中国人从来不相信世界上存在客观真理。不相信客观真理,是因为中国人没有找到判断真理的客观标准如形式逻辑等。即便在以形式逻辑为真理标准的古希腊,尚且诡辩风行,那么在不知形式逻辑为何物的中国,一切说客就只剩下居心叵测的诡辩了。在庄子看来,马亦鹿也,鹿亦马也,所谓“万物齐一”也。于是人们释然了:你指鹿为马,我难得糊涂,“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这种“辩证法”实乃诡辩术。诡辩是否定绝对的相对主义的必然结果,而相对主义必然导致不可知论,而“不可知”正是道的本原——混沌。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纯粹的相对主义,是一种纯粹的不可知论,是诡辩论的老祖宗。这样,中国人学会了“死不认错”的诡辩术,无法产生抽象的形式逻辑,在原始的诗歌似的巫术思维的酱缸中永远地沉沦。
五,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是普世价值
正确思维应该是以全人类的利益为出发点,以形式逻辑的方法进行思维推理,以“人权高于主权”的普世价值观来进行是非判断。保障人权的民主法治环境自身不创造收入,但它可让同样的勤劳创造更多的财富和收入。清代的郑观应认识到:富强和长治久安是民主的果实,自由民主是本,富强久安是末。连百年前的清代人都明白的道理,XX却本末倒置,把富强当成了根本价值观,荒谬啊!孙立平说:公平正义比民生建设还重要。因为公平正义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
近代以来,西方确立了“人人平等”的正义标准。人人平等,不靠暴力定胜负,而是靠语言来定规则,靠全民投票来定这些规则是否有效。美国独立的时候,军队总司令华盛顿是暴力最强者,他在美国制宪会议上几乎不说话。美国宪法近似美国的元规则,是人民公投的产物,与暴力无关。20世纪以来,澳大利亚、新西兰及南美许多国家纷纷采纳了英美的陪审制。陪审团员在普通公民中抽签产生,与财富、声望或暴力、权力无关。这是古希腊直接民主(抽签制)的延续,以“集体智慧”弥补法官的缺陷和不足,保证了司法公平正义。把判罪权完全交给公民,既是对人类良知和公民权利的信任,又是对政府滥用职权的戒备。这就充分说明:社会的正义标准,不是由少数社会精英决定的,而是由民众共有的常识即普世价值决定的。
六,立场先行的思维方式应抛弃
立场先行的思维方式是丛林思维方式,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思维恶习。立场先行的帮派思维与独立公正的逻辑思维是水火不容的,是绝难融合的。中立公正的逻辑思维是以全人类的利益为出发点,以形式逻辑来推理,以“人权高于主权”的普世价值观来进行是非判断的。民族主义、排外主义都是非理性的思维方式。有人主张多元,主张这两种思维方式应结合起来,是可笑的。因为思维方式只有两种,正确的逻辑思维和错误的立场先行的帮派思维,二者必居其一,不能结合。
在主张多元的某某群里,我提出反对立场先行的派性思维。我说,“学术自由的前提是学术中立,不能立场先行。在未读、未研究对手文章前,就有了结论,那能叫学者?不能,只能叫看门狗。”这就遭到立场先行的老子派的围攻,他们说,“立场先行的人可做看门狗,中立无立场的人就是野狗。”这群只有立场的道家“刍狗”,怎么可能有中立公正的价值观?他们根本不知道,国家机器——政府只是为人民服务的看门狗。可见,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还处在丛林时代。
正义女神必须蒙上眼睛,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六亲不认,不论男女老少,贵贱尊卑、智愚贫富、人种肤色。同样,学者也应象正义女神一样,中立、公正、无偏私,充分了解情况,根据逻辑和实验,得出科学的结论。学术机构类似于司法部门。如果中国的学者没有中立正义的价值观,没有逻辑能力和科学实验能力,就没有能力建设好自由民主的新中国。唯有抛弃立场先行的帮派思维恶习,中国才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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