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体是最好的吗?
愚人
我不知道民主政体是不是最好的,但我却知道民主政体是最不坏的。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说法:现行民主政体是人类能够付諸实践的最好体制。这种表述虽然没有错,但却不够精确。或者说不是最好的表述。这不仅是因为它不能让人最好地抓住民主的精神或本质,而且是因为它更容易给反民主的观点提供狡辩的机会。例如:
反民主政体的人会说”民主政体是不好的,因为它会因各种争论使一个决定用时太多,故效率不如专制政体来得高。”
反民主政体的人会说”民主政体是不好的,因为由于它任期的限制会让有能力才华的领导人不能完全施展出来。而继任者可能是个无能者。”
反民主政体的人会说”民主政体是不好的,因为政党的竞选要花很多钱”。
反民主政体的人还会说“民主政体的国家中,也照样有贿赂,腐败等现象”。
反民主政体的人更会说“美国也有侵犯人权,不平等,种族歧视的存在。”
等等,等等。。。
是的,效率不高,确是不好。但它却可以避免专制政体所带来的大灾难(象中国的文革和德国的法西斯)。效率不高比大灾难更不坏。
是的,选出个“无能者”的可能是有的,这不好。但这“无能者”比暴君更不坏。(更何况选民可以让他下去)。
没错,竞选要花很多钱,这也不好。但它比不竞选的暗箱操作权力恶斗更不坏。
没错,民主政体的国家中,也照样有贿赂,腐败等现象。这是人类的劣根性,就是在民主政体的国家中也不会根除。但,由于权力制衡体制这些现象比专制政体下的贿赂,腐败要少的多(即更不坏)。
不可否认,美国的人权不是没有问题,更不能说是完美的。但,它比专制政体下的人权状况更不坏。
反民主观点的狡辩逻辑常常是:先把“最好的”跟“完美”的概念连在一起,进而列举民主本身的不足(不完美性)或者民主国家的一些具体问题,从而得出民主体制不是”完美“的,所以不是”最好的“,最后得到他们想要的结论即民主体制是”不好的。在反民主的观点中,有些则”温和些”(故更有欺骗性):通过列举专制体制的某些优势来说明民主和专制都一样,各有千秋。有民主和专制都一样的想法的人于是大有人在。
所以应该把“现行民主政体是人类能够付諸实践的最好的体制”的说法改成“现行民主政体是人类能够付諸实践的最不坏的体制。” ”虽然“是最不坏的”“这个措词在汉语中听起來不如“是最好的”更顺耳,但我们还必须要这样用。
所以我们民主体制的拥护者不要总说民主体制是“好的”,而总要说“民主体制是坏的“,但它是最不坏的”
把“最好的”换成““最不坏的” ,不只是一个措词的问题。
说“最不坏”的同时就是承认了“都坏”或“没有好的”。
在这个意义上,民主概念就是建立在人“性本恶”的这一基础上。这里的人性不是指像有些思想家所说的史前(原始社会)的人性,而是指有史以来的人性。前者是想象或推理的,后者是现实的。而“恶”则是指不完美。正如圣经里所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而专制政权的理论基础就是鼓吹有”义人“,他伟大光荣正确,所以要永远执政。 民主思想则针锋相对,认为人都是“ 恶的”。这当然不是说人一生都做坏事,而是指人都有做”恶“的潜在性( 所以道德,法律才有存在的意义)。这种潜在性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就会变成现实。设想一个社会或国家没有法律制约,那将是个什么样子!
人类这一”劣根性“或做”恶“的潜在性,表现在政治领域即是:人在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后都会有滥用权力的可能。不是某些人会在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后有滥用权力的可能,而是所有的人。只要你是人, 你就逃不出这一定律。不论是“君子”还是“小人”, 不管是“贵人”还是“贱民”,在这点上都一样。如果有区别,也只是在滥用权力的方式,程度及其后果有所轻重而已,但滥用权力这一本质没有变。就算那些品德一向”优秀“的人也不例外,只要是人, 即不是神。而且这一定律是普世的:对所有群体,所有社会,所有国家都适用。这种滥用权力的可能性跟所拥有的权力大小成正比。也就是说,所拥有的权力越大,这种滥用权力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专制政权的御用文人恰恰就不承认这一点。他们认为就是有“伟大”,“光荣”,“正确”的政党,永远正确的伟人。这就等于说存在能在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后不会滥用权力的人(或政党)。假如有人能在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后不会滥用权力, 那么,制约及撤换这些人(或政党)就没有必要了。既然是“伟大”,“光荣”,“正确”,当然就没必要而且不应该制约及撤换。相反,"伟大”,“光荣”,“正确的,就理所当然地永远执政。
既然所有人(当然包括党派)在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后都会有滥用权力的可能,那怎么办呢 ? 制约权力 !这是民主的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在这个原则上,就出现了诸多的制约权力的方法,如,每届任期最多4年(美国总统),或五年(法国总统及众议院,),或二年(美众议院)。为了保正制约权力,再规定最多不能連任多少届(例如美国总统最多两届)。等等,等等。这是从时间上的限制。制约权力的具体方法虽然会多种多样,跟据不同国家会有所不同,但制约权力这一点却是共同的。这是跟专制的无制约权力相对立的。
专制政权的御用文人也会说“我们也有权力制约,也有法律呀”。但专制政体下的所谓权力限制,法律制约充其量只是对专制者下属的限制,制约,而对专制者却没有作用。也就是说对最高权力没有限制和制约。而民主体制要限制和制约的恰恰就是这最高权力!御用文人们为了证明自己的体制也是”民主“的,常常说他们的领导人在做决定前会广泛地听取别人的意见云云。又错了!一个领导人是否在做决定前会广泛地听取别人的意见,只是他的工作或做事方法问题。他可以听取别人的意见,也可以不听取别人的意见,这跟我们所说的民主政体根本不是一会事。一个专制独裁者完全可以是听取别人的意见后在做决定的人,而一个民选的总统也可能是不太听别人意见的人。这种属于个人工作方法或作风的“民主”或“独断”跟我们关心的民主体制和专制体制是两回事。我们关心的是:最高权力是怎么来的。
确立了权力的限制,还要解决另一个问题:由谁来拥有这已被限制的权力?:有人会说应让有能力有智慧的人,也有人会说应该把(这已被限制的)权力交给有德性的人,大公无私的人;更会有观点(也是最迷惑人的)说应该把(这已被限制的)权力交给代表人民利益的人(或党派)。问 题在于用什么标准来衡量哪个人有德性,大公无私 或“代表人民”等等呢? 或者说由谁来决定哪个人有德性,大公无私 或“代表人民”等等呢? 你说张三人有德性,大公无私德 或“代表人民”等等,我.s认为李四人有德性,大公无私 或“代表人民”等等,他又同意王五人有德性,大公无私,或“代表人民”等等。。。不管是在哪里,不管是那个种族,只要是社会或群体,就不可能有一个全部一致同一的观点和看法。小到家庭是这样,大到国家更是如此。在一个国家里,对于由谁来做当权者,一定会有不同的观点。而且这种观点不同,意见不一的状态永远会存在。也就是说”一致同意“的情形是不存在的。假如”一致同意“的情形存在,即没有不同观点,那么一切事情就好办了,民主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了。有些反民主的观点常常嘲笑民主国家中各政党相互争论不休。其实这是再正常不过了。要嘲笑的到是那种”一致同意“,因为这现实中是不可能的,不符合人性的。
民主就是承认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态是人类的“常态”,是人类社会的“本性”。是不可改变的,是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民主承认“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常态”,也就承认了:任何一种观点都不能自认为是绝对正确,因为承认自己绝对正确就等于承认了别人观点的错误。与专制相对立,民主就是不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别人。
那谁说了算呢? 最不坏的办法就是:多数人说了算,多数人的观点就是“标准”。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所以民主即是少数服从多数。由于是少数服从多数而且这个多数又会不停得变化,这就使专制更加困难。民主体制就是大多数说了算。民主政体就是最高权力源于大多数。再具体一点就是超过50% 的大多数。少数服从多数这一原则具体表现就是投票。这个大多数是通过自由的无记名的投票而获得。那种在”枪杆子“逼迫下的”选举,是不算数的。选举必须是自由的。
民主体制内又有不同,有议会制,总统制,半总统制,等等,总统任期有四年的,有5年的;选举有直接选举,有间接选举,全民公投, 等等。虽有这些区别,但都属于民主,因为它们都具备了民主的限制权力(任期年限,连任限制)和(投票而获得的)多数人说了算的基本特征。
立法,法治,是民主的根本保证;三权分立则是实现”限权“,”不信任“民主思想的有效且是必要的武器。
新闻,出版,结社等自由是民主能够维持的必要条件。也是衡量民主的成熟程度的度量衡。如果一个民主国家的这些自由度下滑,那就是它走向专制的信号。如果一个专制国家的这些自由度上升,那就是它开始通向民主的一丝希望。
民主这一思想(就像人权一样)是产生在西方的。是有其特定的内涵的。你可以不同意甚至反对这一理念。但却不可以把其内容篡改。
民主的对立面是专制。只要不符合上面所讲的两个条件即“权力限制”和“多数决定权“,就不是民主,而是专制。上面也简要地提到,要实现真正的“权力限制”和“多数决定权“,还需要立法,新闻自由,等来保障。这里暂不多述。我们一开始已经讲过,民主体制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它在效率上往往不如专制体制,在决策和执行上,也往往不如专制来的快。这和它的“制约权力”及“多数决定权”的特点分不开的。除此之外,民主体制不尽人意的地方还在于,它还没有杜绝 “腐败”“贪污”“滥权”等现象。对恐怖分子的打击也显得较为”软弱无力“。在西方民主国家,选民们也往往会选出一个”无能“的领导人而后悔和抱怨。等等。但如果你劝他们说,”既然这样不好,还是放弃”民主“选择“专制”吧,他们会斩钉截铁地回答你 “NO“。 这是因为民主体制是坏的,但它是所有体制中最不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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