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不是地平线
胡平
有这样一个苏联笑话——
斯大林做报告说:“共产主义已经出现在苏联的地平线上了……。”
老工人不知道什么是地平线,回家后问儿子。儿子说:“地平线就是能看到却永远走不到的一条线。”
共产主义是虚无缥缈、可望而不可及的乌托邦。那么人权呢?人权是否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乌托邦呢?
不,不是。人权不是地平线。
中共在反驳别人对其恶劣人权状况的批评时,最爱讲的一句话就是——“没有任何国家的人权情况是完美的”。乍一看去,这话好像也没错。但问题是,正如世上没有哪个人十全十美,那是否意味着这世上就没有好人与坏人之分呢?当然不是。这世上就是有好人坏人之分。
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你决心当好人,你就是好人了。这并不是说,如果一个好人当了法官,他就能担保永远明察秋毫,绝对不出一个冤假错案。人不是神,没人能担保他当法官永远明察秋毫,绝对不出冤假错案。好人法官之所以叫好人法官,在于他有诚意,出以公心,认真依循一套合理的原则、体制和程序,尽心尽力。
就拿去年美国黑人乔治·弗洛伊德被警察致死一案来说吧,我们都同意,警察执法时有权使用强制力。但是你无法确保每个警察使用的强制力都能恰如其分,你无法避免有警察使用过度暴力,你甚至无法避免有警察蓄意地使用过度暴力。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美国的做法是:首先,有独立的、自由的媒体——包括自媒体——能够及时地对现场情况公开报道。其次,警察局给执勤的警察配备了随身的录像机,给现场留下记录,以便查证。这就尽可能的给法庭、给公众提供了事实真相。再有,控辩双方都可以请到具有专业知识的律师在法庭上平等的辩论。最后,由随机遴选出的陪审团作出裁决。如果一方不服,还可以上诉,如此等等。
一个国家,倘若做到了上述种种制度安排,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个国家已经做到了公正,已经做到了对人权的保障。康德常常引用一句话:从弯曲的树不可能得到笔直的材。亚里士多德提醒人们,要把制度的问题和人本身的问题区分开来。由于人性自身的不完美,由于人的素质有高有低,即便做到了上述种种制度性安排,我们依然不可能完全排除犯错误的可能。但是从制度安排而言,我们也只能做到这些了。当然还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例如在技术上还可以改进,包括人们的素质,虽然不可能达到完美,但总还可以继续提升。只是从原则上讲,从理论上讲,我们应该说,做到了上述种种,我们就是做到了公正,做到了保障人权。正好比一个人,如果依循这一类好的原则行事,他就是好人了;即便他仍有可能犯错,仍有改进的空间,但仍不失为好人。他是好人而不是坏人这一点是肯定的,毋庸置疑的。
人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地平线,保障人权只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础。一个社会做到了保障人权,绝不意味着它就实现了终极的善,就实现了完美,它只意味着避免了最大的恶。保障人权是现代文明社会最重要的基础,是我们想做到就可以做到的,是没有理由不做到的。今天的中国依然没有这个基础,我们必须为在中国实现人权保障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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