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國家政權”是基本人權和民主!
推墙民主俱乐部
——談港版國安法的荒謬與及對民主法治的“顛覆”——
姑且先拋開中共背棄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不說,中共的港版國安法的“國安”含義與民主國家的“國安”概念差異很大,甚至完全相反。可以說這是專制與民主價值觀對抗、碰撞的活生生的案例。
中共卻說每個國家都有“國安法”!
在民主國家,“國安”的目的是為人權和人民的福祉服務的。人權是國家的意義和所有活動的基本。
在民主國家的眼裡,“顛覆國家政權”就是基本人權、安全和民主!即:人民有權通過言論自由、結社自由、選舉自由來合法地“顛覆政權”。擁有這個權力才能使人民安全、國家安全。否則人民被專制特權集團操控,才是最大的不安全和災難。蘇聯和中共國幾千萬人民被屠殺和殘害就是最好的例子。
而中共國的“國安”含義正好相反,是要鎮壓“顛覆政權”者,從而保障專制政權的安全。一個要鎮壓,一個要保護;一個要捍衛人民的自由、民主的“安全”;一個拼命保障特權、貪腐、專制的“安全”。黑白自然分明! 對撞不可避免!
是的,都取名為“國安法”!可是,茅廁裡蛆的“食物”和人的食物相同嗎?
民主國家,“國安”是對外;專制國家,“國安”首先是對內,主要用來鎮壓人民。
在民主國家,每隔四年、五年就通過選舉,“顛覆”一次政權、更換一次總統;或者不“顛覆”、不更換,其決定權都在人民。目的是防止政府可能的專制、腐敗、無能、漠視人權,同時也使政府和國家元首更廉潔、公正、高效、人道,並汲取民眾的智慧來完善制度。所以民主政體的存在本身就會反專制、反共產。
中共也說過,不能讓香港變成反共基地,所以一定要實行港版國安法。可香港什麼時候又不是反共基地呢?從1949年以後一直都是反共基地之一,而不是現在才要“變成” 反共基地。這一點,中共簽訂中英聯合聲明時知道;他們宣揚一國兩制、港治港時也知道;1997年香港移交中共國時他們也非常清楚這點。現在卻推出港版國安法以阻止香港成為反共基地,這豈不是在邏輯上極為荒謬?
其實港版國安法設立的真正原因是:任何與自由、民主有關的東西都是對共產專制的威脅!江河日下的共產黨,迫不及待地要對香港的自由民主精神進行絞殺!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因共產黨政治迫害和所謂的“災荒年”,大陸人民上演了規模宏大的大逃港;70年代大批人通過游泳偷渡到香港。這些都說明了香港是人民嚮往的自由世界,一個精神上的反共基地!就像德國人民翻越柏林牆去追求自由會威脅到東歐及蘇聯的紅色帝國一樣,中共也十分懼怕大陸人民在精神上“翻越”專制之牆,學習和踐行香港人民對自由民主的追求,最終顛覆共匪的邪惡政權!因此,香港成了新的“柏林牆”的前沿。
於是,港版國安法被中共炮製了出來。從偷偷醞釀到閃電般地公佈、實施,像“偷襲珍珠港”事件一樣,非法、無恥、殘酷、“迅雷不及掩耳”。從它頒佈之日起,一國兩制徹底終結,中英聯合聲明真的成了“歷史性文件”。此國安法的目的就是為了阻止香港人民的民主訴求,近的來說就是對即將開始的香港區立法會選舉阻撓破壞,對民眾恐嚇。
港英政府時期,香港至少有自由和法制(主要是沿襲了英國的法治體系)。如果再擁有一人一票的真正的選舉自由,完整的民主法治體系就能確立,再加上香港民眾持續的“反共”遊行(共黨眼裡所有遊行都是反共,除非是他們指定的)和抗議,就會在共產黨管轄的範圍內出現另一個“臺灣”,一個民主政體的典範,就會引起連鎖反應,一發不可收拾。至少共產黨是這麼認為的,因為他們在心理、道義、法律都是極為虛弱的。(共匪的“憲法”上盡然也寫了人民擁有言論自由)
於是,共匪們就想,與其有一天被你香港的自由民主“顛覆國家政權”,不如今天及早“顛覆”你已有的自由、法治,以及可能到來的真正的選舉和民主!
投稿人:推墙民主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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