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善恶恶论
余东海
善善,崇正扬善,称赞、表彰善人善事,选拔、重用正人君子。恶恶,辟邪惩恶,批判、惩罚坏人坏事。
善善恶恶,是重要的春秋大义,公羊思想,王道原则。《太史公自序》说:“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
《公羊传·昭公二十年》:“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贤者子孙,故君子为之讳也。”
善善恶恶,也是儒家一以贯之的道德、政治精神。《尚书·毕命》说:“旌别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瘅恶,树之风声。”旌别淑慝,识别善恶。彰善瘅恶,表彰美善,斥责邪恶。孔传:“言当识别顽民之善恶,表异其居里,明其为善,病其为恶,立其善风,扬其善声。”
孔子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善善恶恶,是仁者之必然,也是仁政之当然。义刑义战都是王道政治“恶恶”的表现:义战是军事表现,义刑是刑法表现。
所谓义刑,一是要罪刑相当,罚当其罪。荀子说:
“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报也,以类相从者也。一物失称,乱之端也。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昔者武王伐有商,诛纣,断其首,县之赤旆。夫征暴诛悍,治之盛也。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
意思是说,凡是爵位、官职、奖赏、刑罚都是一种报应,与行为类别相应。一件事情赏罚失当,就是祸乱的开端。德行和地位不相称,能力和官职不相称,奖赏和功劳不相当,刑罚和罪过不相当,没有比这更不吉祥的了。从前周武王讨伐商朝,惩罚商纣王,砍下他的头,把它挂在大红旗的飘带上。征伐暴君惩治元凶,是政治的丰功伟绩。杀人者处死,伤人者刑罚,这是历代帝王所相同的,没有人知道它是从什么时代传下来的。
其次,刑法要与时偕宜,“世轻世重”。《吕刑》说:“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意谓根据当时社会情况确定刑法的轻重宽严。世轻谓平世,世重谓乱世。刑法轻重随世制宜,灵活掌握。《周礼·秋官司寇》说:“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如果乱国乱世而轻刑,就是政治大不义。
只能善善不能恶恶,只能好仁不能恶不仁,是仁义度不足之征。孔子和历代大儒对此亦多有指示,详见拙作(《“好仁”还要“恶不仁---兼论圣人精神和圣母心态》)兹不详论。
善善恶恶,相辅相成,同归于仁。在大恶时代,恶恶、惩恶、除暴就是最好的善善、扬善和安良。不能善善恶恶有多种表现,一是“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不能将善善恶恶落到实处。刘向《新序》记载了一个故事:
昔齐桓公出,见一故墟而问之。或对曰:“郭氏之墟也。”复问:“郭氏曷为墟?”曰:“善善而恶恶焉。”桓公曰:“善善恶恶所以为存,而反为墟,何也?”曰:“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彼善人知其贵己而不用,则怨之;恶人见其贱己而不好,则仇之。夫与善人为怨、恶人为仇,欲毋亡得乎?”(《新序杂事第四》)
比“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更可怕的是“善恶、恶善”。善恶,意谓崇邪扬恶,表彰坏人坏事,重用奸佞小人。恶善,意谓憎恶善人善事,打压正人君子。这是完全善恶颠倒,逆向淘汰。2017-7-13余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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