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号-理论探索 刘俊峰简介 刘俊峰文章检索

 

 

人类史上最大的邪恶思想制造者--马克思(02)
 
 
刘俊峰
 
 
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均不能成立。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能成立
  
  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问题上颠倒了因果关系。
  
  意识是人的反应机能,是人生命的高级部分,是基于人的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发展而来的,是不能离开人体的。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实质上是人的生命反应机能系统与外界事物的关系。社会意识是指包括以往历史过程中的人们意识的总和。人类意识所反应的对象有两个存在即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自然存在是指不依赖并且是先于人类的存在,如山川、河流、海洋、太阳、地球、月亮、野生植物和动物、万有引力,磁力场等等都是自然存在。人类是自然存在中生物进化的产物。人类的反应机能意识是被自然界生物的趋利避害本性决定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规律始终制约着人类意识中的需要,因此自然存在是先于、决定并且始终是制约人类反应机能意识的存在。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不同,它是指人类社会特有的事物存在,如房屋、汽车、公路、工厂、学校、军队、法院、监狱、国家、民族、法律、制度、政治、经济、战争、劳动、生产力等等都是属于社会存在的范畴的。社会存在归根到底是人活动的形态和产物,如学习、劳动……是人活动的形态,如学校、工厂……是人活动的产物。人的活动是在意识支配下进行的,是意识的能动,因此不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即人与外界事物的关系。如同人类从自然存在这座大山中演化出来后,继续在爬自然存在这座大山;在这个过程中,一个个人,一代代人基于自己的需要,在前人知识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阶梯台阶上,不断探索新的知识,通过吸取前人的知识和在自己探索的知识下不断挖新的阶梯台阶(这个阶梯就是社会存在),随着这个过程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的历史也就不断的向前发展了。这个历史过程如果从社会物质生活的角度划分,可以划分为采集狩猎时代、农业畜牧业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时代;如果从社会的政治生活的角度划分,可以划分为特权专制权治时代、半特权专制权治时代和平等民主法治时代。从这个过程的总体上看,显而易见,所有的阶梯台阶归根到底都是由人们的需要和知识即社会意识决定的(需要和知识属于意识的范畴)。从这个过程的某一个片段来看,如一个生活在农业畜牧业时代的人,受社会存在的制约,绝不可能有关于电话的意识,这是不是一种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呢?不是!首先,这个人所处的社会存在只能决定这个人的知识水平层次,并不能决定这个人意识的主体即基于自己的需要,通过学习认识获得知识并在知识的基础上对外界事物进行反应;其次,这个人所处的社会存在归根到底是先人和他人意识能动的产物;第三,正如白马是马,但不能等同马的道理一样,个人的意识是属于社会意识,但不能等同社会意识,因此这种情况是不能推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命题是不能成立的。
  
  2、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不能成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是社会存在中的事物,都是由社会意识中的需要和知识决定的,因此它们之间并不存在最终的决定关系;即使不从最终的决定因素而从客观表象的角度讲,生产力也不能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是指是人们改造自然界的能力,生产力所起的作用是改善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由此可见,生产力水平只能决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水平。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改造自然界过程中结成的组织关系和分配关系,人们在改造自然界过程中之所以结成的组织关系的目的是为了进行生产,由此可见,生产关系所起的作用是更好的进行生产。人们组建的生产关系是否符合自然律,是否能调动人们惊的积极性直接决定着生产效率的高低即生产力的高低,因此不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具体关系是这样的:当我们的祖先认识到相互之间进行合作,更能够保障自己的安全和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时,于是就结成一定的关系即生产关系(A),这一关系就导出了生产力(A1);随着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认识不断的深入即知识的不断增长,于是就感到原有的生产关系(A)导致出的生产力(A1)不能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了,于是就重新组合了生产关系(B),生产关系(B)导致出了生产力(B1);随着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认识不断的深入即知识的不断增长,于是就感到原有的生产关系(C),生产关系(C)导致出了(C1)----------这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断发展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背后起决定作用是人的需要和知识,但从客观的顺序看,是生产关系(A)(B)(C)(D)在先,生产力(A1)(B1))(C1)(D1)在后,因而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不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不能成立,更不是规律。如中国大陆和台湾,南韩和北韩,前东德和前西德在相同的生产力下,产生出不同的生产关系就是明证。
  
  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能成立
  
  要想弄清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弄清其概念的内涵。
  
  所谓的上层建筑就是指:政治、法律、艺术、哲学等观点及由这些观产生出来的政治、法律等制度。
  
  所谓的经济基础就是指:生产关系的总和,主要包括生活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三个方面。
  
  这种经济基础能决定上层建筑吗?不能,明显的颠倒因果关系!
  
  不言而喻,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上层建筑)包含并决定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即生产关系的总和即经济基础。例如一个国家的宪法(上层建筑)决定着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经济基础)是显而易见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明显的颠倒因果关系。
  
  从概念上讲,政治法律制度(上层建筑)包含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经济基础)是母概念。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经济基础)是子概念。子概念决定母概念,这不是荒唐的吗?从逻辑上讲,这里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
  
  事实上,所谓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指客观的部分即政治上层建筑如政府、法院、法律制度等等)都是社会存在,都是由社会意识中的需要和知识决定的。
  
  二、其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不能成立
  
  1883年3月17日,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演讲中总结马克思一生的贡献时说道:“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而先前无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或社会主义批评家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黑暗中摸索。”可见,剩余价值理论在马克思的学说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剩余价值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的,因此要谈剩余价值,就必须首先谈谈劳动价值。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商品价值的量是由生产该商品的劳动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生产商品的劳动量是衡量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唯一尺度,商品的交换是基于生产商品的劳动量进行的。
  
  马克思对“价值”这个概念的定义明显是错误的。这个错误导致了他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不能成立。
  
  什么是价值?从广义的角度讲,价值就是人的需要,凡是人们需要的东西就是价值,价值的由人的需要导致产生出来的。从狭义的角度讲即从商品价值的角度讲,价值是衡量人们需求程度的标尺,是衡量人们对商品需求(市场需求)满足程度的标尺,是由市场的供求程度决定的,如一种商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其价值就高,供大于求其价值就低,没有需求就没有价值。可见,商品价值的量是由人们需求(市场需求)的量决定的,与劳动的量无关。
  
  价值就是人的需要。需要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劳动的本身由于不是人需要,因此劳动的本身并不是价值。劳动不过是人们实现需要(价值)的一个手段。手段不能等同需要这个目的,因此劳动的本身并不是价值,只能实现价值。劳动离开了人们的需求,就毫无价值,例如一个人从村东头拉一车砖到村西头,再将这车砖从村西头拉到村东头,如此反复的劳动就没有丝毫的价值;再如一个人生产了一堆废品,他的劳动就没有丝毫的价值。劳动的本身并没有价值。劳动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产品有价值,是产品的价值附带赋予了劳动具有价值。资本家的经营决策决定着产品是否适应市场的需求,如果所决策的产品供不应求其价值就高,反之就低甚至一文不值。这就是说资本家的经营决策决定着产品是否有价值及价值的高低,这也就间接决定了工人的劳动是否有价值及价值的高低,因此工人的劳动价值是由企业家(资本家)决策出来的。
  
  弄清了劳动本身没有价值这点后,剩余价值之说就自然无法成立了。
  
  什么是剩余价值呢?打个譬如说吧,除去原材料消耗机器磨损等成本的费用外,一个工人一天创造出价值十元钱的财富,资本家只给工人五元钱作为工资,剩下的五元自己拿去了,被资本家拿去的那五元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利润))。
  
  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是资本家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生产资料剥削工人的产物,是造成社会贫富不均的根源,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是建立在资本家追求利润的基础上的,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愈发达,社会财富积累的愈多,工人阶级的队伍就愈庞大,生活的处境就愈悲惨;随着资本主义的生产发展,当到了一定的阶段时,就会形成一种一方面社会的财富非常的丰富并有着高度的积累,另一方面广大劳动者的生活却落入贫困到无法生活的地步,这时的生产就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桎梏,就必然会导致广大无产阶级起来推翻资本主义社会,掀起共产主义社会的革命。
  
  然而,剩余价值并不是象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的那样,是剥削的产物和贫困的根源。首先资本家筹集并经营资本,组织生产,对产品的走向进行决策,承担风险,比起工人的直接劳动来说,显然是一种更为高级的劳动,所以他们获得利润高报酬是合理的,是符合机会平等的按劳取酬原则的。其次,资本家获取剩余价值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起到扩大再生产的积累资金作用,起到了提高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作用,是人类社会走向物质文明的必须。举个例子来说吧,十九世纪时期,一个工人凭强壮的体力和长时间的劳动,除去原材料消耗和机器的磨损等成本外,一天创造出价值十元钱的财富,自己只能拿到五元钱作为工资,另外的五元作为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拿去了,但被资本家拿去的部份并不会被资本家全部用于生活消费,用于资本家生活消费的部份只是极少的部份,绝大的部份是被资本家用来扩大再生产和开发科学技术的,扩大再生产和开发科学技术的结果是使更多的人就业和劳动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高,随着这种状况的发展,今天的工人无需强壮的体力和长时间的劳动,一天可以轻而易举地创造价值一百元的财富并且能拿到五十元的工资,那么请问:过去一个工人凭强壮的体力和长时间的劳动一天只能拿到五元的工资,而今天一个工人无需强壮的体力和长时间的劳动一天就能拿到五十元钱的工资,这多出来的四十五元是怎么来的,难道不是剩余价值的功劳吗?
  
  有人会质问:“那些不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劳动,仅仅依靠股本拿利息而生活的资本家难道不是进行剥削吗”?不是!资本在生产领域中是能够产生价值和增值作用的。例如一个工人没有资本,无法购买机器设备,凭手工一天只能生产一双皮鞋,但如果有资本介入能够购买机器设备,那么他一天就能生产两双皮鞋,这多来的一双皮鞋的价值就是资本增值出来的。我们据此可以得出人们腾出资金投资于生产获得利润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股民获取股息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这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必须。假如投入生产的资金对自己没有利益(利润),加之资金投入生产还具有风险,那么人们出于利己的本性就不会将资金投入生产,而是用于生活消费,这样的话经济的发展就无从谈起,人类社会的进步也就无从谈起了。
  
  马克思主义在劳动价值和剩余价值上,显然是站在一种片面、极端的偏见立场看问题的。他看不到资本家的经营管理是一种更为高级的劳动,看不到资本也能产生价值,看不到价值的源泉是人的需要,从而使他的所谓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成了一种偏见,在现实的经济学中毫无用处。
  
  三、阶级斗争理论是在以偏概全的基础上捏造出来的
  
  马克思说:“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32-333页)马克思在《一八四八年至一八五O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中,更具体地说,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悄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
  
  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理论在马克思的学说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可以说是马克思学说中的脊梁骨。然而,这个理论在以偏概全的基础上捏造出来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在现实中根本就不存在。下面,让我们对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做一个剖析。
  
  1、什么是阶级以及阶级是如何产生的
  
  马克思认为:“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引起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42),人类社会的阶级不是一开始就有的,“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32页);在原始社会的初期,由于生产力水平十分的低下,人们劳动的产品十分的有限,只能够维持人们生存的需要,如果不实行平均分配,就会有一部份人被饿死,这不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就不可能繁衍生存下来到今天;当时人们主要使用石器工具,只能依靠集体的力量,共同的劳动才能生存下去;共同的劳动决定了生资料归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所有,决定了劳动的产品也归全体社会成员所共有,这就决定了当时的社会形态是生产资料归公共所有,劳动产品平均分配,没有私有制,没有剥削和阶级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到了原始社会后期,随着剩余产品,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现,社会生产力有所发展,人类才分裂为利益根本对立的不同社会集团;其中,富人成为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奴隶主,穷人即贫困者和战俘沦为奴隶;从此,人类便进入了阶级社会。
  
  马克思认为“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引起的”。马克思的这个观点没有错。阶级是指社会分工给人们带来的社会地位不同,角色不同,所起的作用不同和所做出的贡献不同以及分配上的不同。阶级可以从政治领域划分,如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也可以从经济领域划分,如富人阶级,穷人阶级,有产阶级,无产阶级等。其实只要社会存在分工和分配,就必然会造成阶级的存在:实行按劳分配会产生贫富不等的阶级,实行平等分配则会产生不劳而获或少劳多获的剥削阶级。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马克思的这个说法就违背事实的真相,站不住脚了。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产生的,与生产力的水平和生产发展无关。只要有社会的组织存在,就必然有分工的存在,因为社会组织的作用在于活动有序化,而这必须通过分工来进行。只要分工存在,就必然导致阶级的存在。过群居(社会)生活的动物社会就存在着阶级现象,如黑猩猩的群体内就存在着严格的等级(阶级)现象。一九六零年,一个叫珍妮•古道尔的英国姑娘独自一人在坦桑尼亚的贡坝河国家公园对黑猩猩进行了长期的考察,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终于揭开了野生黑猩猩社会的内幕。继珍妮•古道尔之后,又有许多人到原始森林对灵长类动物的社会进行了考察,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表明,在那些群体结构比较紧凑的灵长类动物社会里,普遍存在着严格的等级差别系统。这个系统由一个雄性的头头率领,其它的雄性则依据身体的强弱和战斗力的强弱分成不同的等级。在这个系统中,不论雌性的身体和战斗力如何,其社会地位都是低于雄性的。当然,在雌性中间,也是存在着等级差别的。人类社会的阶级无疑是从动物社会的等级差别中发展而来的,所以原始社会初期不可能是个没有阶级的社会。另外,动物社会的等级差别是建立在持强凌弱的基础上的。持强凌弱就是一种压迫剥削。所以那种把原始社会说成是一个没有阶级压迫和剥削现象的社会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当然,原始社会的阶级及剥削现象相对现代的压迫剥削来说是一种低级的,原始的。人类是从灵长类动物中进化来的,可以肯定的说,人类社会的阶级就是从动物社会的等级中发展而来的。那种把阶级和剥削的存在说成是“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方式的产物”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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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刘俊峰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9年9月9日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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