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法要中共釋放加拿大兩位米高嗎?
侯鎮安
2018年12月1日,中國電訊巨頭「華為」副董事長兼財務長孟晚舟,於加拿大機場過境時被捕,於自己的豪宅內,被監視居住至今。
孟晚舟同時是中共富商「華為」總裁兼首席執行官,任正非的親長女,跟香港一般富豪不同,任正非並非白手興家,而是一直替中共做事,得到中共的保佑和扶持而致富,跟中共不僅關係密切,更有知恩圖報之情!
2018年12月10日,國際危機組織(The 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東北亞高級顧問、前加拿大外交官 東北亞高級顧問 康明凱,於北京被捕,被國家安全機關拘留至今。
2018年12月12日,與朝鮮政權關係密切,曾把外國投資者帶到朝鮮參加巡迴演出的朝鮮問題專家兼商人斯帕弗,於丹東接近北韓地區被捕,同樣被國家安全機關拘留至今。
雖然中共仍然否認,但是,一連串的巧合,中共如同索馬里海盜般的,綁架勒贖的「人質外交」手段,已經呼之欲出,無人質疑加拿大兩位米高不是中共在「孟晚舟事件」上的人質,只是中共依然故我,喜歡繼續撒謊,繼續自欺欺人,繼續自說自話而已!
廿六個月了,加拿大兩位米高(Michael Kovrig康明凱 和 Michael Spavor斯帕弗)被中共任意拘留至今,已經廿六個月了,這個事實,足以證明,在中國的「陽光司法」下,的確是「欲加之罪,不但何患無辭,而且慢慢唔遲!」兩人被捕19個月後,2020年6月19日,中共才表示,「欲加之罪」是「為境外刺探國家秘密、情報罪(北京,康明凱)」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丹東,斯帕弗)」!
中國內地沒有「無罪假定」,任何人(不論是否疑犯)被捕後,要拘留多久都可以,何時決定檢控也可以;因此,雖然兩位米高於2018年12月10日和12日已經被捕,但是,中共可以無限期拘留,遲遲不公佈檢控與否的決定;這就是中國的「陽光司法」,亦都是習近平名言中的中國人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其實即是「一點也沒有好!」對嗎?而且還要應用在兩個奉公守法的加拿大老外身上,中共不是瘋癲了嗎?
有方法要中共釋放加拿大兩位米高嗎?
有。方法就是等,等中共判刑,兩位米高刑滿出獄後,便可歸家!
中國內地不是司法獨立,刑期長短,中共絕對有權完全話事;話明是「人質外交」,刑期長短,就要視乎美國和加拿大願意付出多少,付出越多,刑期必定越短,甚至撤銷檢控,即時出獄也可以,相反,如果拜登(Biden)什麼也不肯付出,杜魯多(Trudeau)也是什麼也不肯付出,中共必定拖得就拖,拒絕定出審訊日期,把兩位米高無限期關押!
既然加拿大兩位米高是中共在「孟晚舟事件」上的人質,是否應該「支付贖金」?是否應該釋放孟晚舟來換取中共釋放人質呢?對於拜登和杜魯多,兩個都是最棘手的問題,因為中共一直否認有「人質外交」,意味著加拿大兩位米高,未必會因為孟晚舟獲釋,而得到輕判,相反,「人質外交」中,中共就是索馬里海盜,索馬里海盜會跟你講道義、會跟你講信用嗎?當然不會!加上加拿大兩位米高仍然表現勇敢和樂觀,有心理準備為國家繼續犧牲,繼續受刑,短期內不會期望獲釋。所以,實際上,加拿大兩位米高今次的確是肉隨砧板上,任由宰割!
雖然肉隨砧板,雖然大石砸死蟹,但是,香港人可以做的事,仍然很多!
首先,「人質外交」並非跟香港完全無關,2018年中共要借「台灣殺人案」命林鄭特首修訂《香港逃犯條例》,目的就是讓中共多一個途徑去捉人質,後來引發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中共好夢成空,孟晚舟被捕,中共惟有在北京和丹東捉人質!
第二,在「香港民主運動」中,加拿大從不缺席,自2014年香港的「佔中運動」,到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以至今天的「反中共打壓運動」,加拿大公民社會,不斷成熟壯大,積極支援香港人;支援香港人爭取民主,反中共打壓,支持香港人持續抗爭的組織越來越多,較為積極和站得較前的,包括但不限於:
Canada-Hong Kong Link 香港加拿大聯會(港加聯) CHKLink
Vancouver Hong Kong Political Activists 思政學陣 VHKPoActs
Saskatchewan Stands with Hong Kong 沙省撐香港 SKstandswithHK
所以,絕對不應該視加拿大兩位米高為外人!
第三,本地抗爭者又好,外地抗爭者又好,被逼流亡海外的本地抗爭者又好,若要國際社會持續支持「香港民主運動」,總不能由始至終只是爭取人家的同情和幫忙,有能力時,也應該積極幫助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受害人,例如今次的加拿大兩位米高。你幫助我,我幫助你,關係才能穩固和持久,有事時,國際社會給予香港的幫忙,才會更加有力,更加到位!
第四,本地抗爭者又好,外地抗爭者又好,被逼流亡海外的本地抗爭者又好,絕對不能再固步自封,「圍爐」自困,理應把「國際戰線」積極擴大至「外交戰線」,才能更加有效爭取國際社會的關注,爭取國際社會的支援!
第五,具體建議如下:
5.01)香港人定期寄慰問卡和慰問信給加拿大兩位米高,表達關心與慰問,鼓勵他們,為他們打氣!給兩位米高的信和卡,建議託「加拿大駐港領事」轉交為佳,託「廣州總領事館」、託「北京駐華大使館」或直接寄往北京和丹東兩人所在的監獄也可以。
建議郵寄地址:中環 康樂廣場8號 交易廣場第三座5樓 加拿大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館(外交服務)
5.02)任何市民或民間組織,都可以做點事,第一,呼籲中共及早放人,第二,支持和鼓勵加拿大兩位米高加油,莫悲觀,勿氣餒,撐下去!可以做的事,包括但不限於:實體聯署、網上聯署、發新聞稿、發佈宣傳短片、寫文章、進行民意調查、進行選舉、集會、示威、遊行、上訪、懇請中共放人、呼籲國際社會持續關注等。
5.03)由於遭遇跟「12港人」相當接近,建議「12港人關注組」也出個「新聞稿」,表示「密切關注」加拿大兩位米高的現況,並呼籲香港各界和國際社會,也「密切關注」加拿大兩位米高的現況,加拿大兩位米高被關押的時間是12港人的四倍,所受的苦難和折磨比12港人更深,加上兩人也並非跟港人無關,所以「12港人關注組」多加關注,也是理所當然的!
最後,雖然筆者沒有其他方法,可以促使中共提早釋放加拿大兩位米高,但是,在這個時候,香港人為一直默默支持港人抗爭,一直默默支援「香港民主運動」的加拿大人,做點事,也很應該!
加拿大兩位米高,加油!謝謝!
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選民:侯鎮安
20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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