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恢复了希腊传统
关每文
官肉民食——就是当官的自掏腰包来讨好民众或者捐款建立一些公共设施!与之相反,民肉官食——就是当官的刮民财来肥己。东西方社会绝然相反,其原因就是因为所有制不同!
一,西方的官肉民食
雅典早在公元前1068年就废除国王而由人民选举执政官。执政官只尽义务不收报酬,这比中国的“圣人”“君子”们专吃民脂民膏要高尚得多。
顾准说:古希腊公共管理机构不发达,专职的、领薪的公职人员很少,也没有靠公共财政供养的军队、警察和法院。整个雅典城邦,只有极少数几个打更的、通讯员之类的公务员由国家养活;因为政务繁忙,常任吏员不可缺少,这些吏员就由国家奴隶充当。这些奴隶每人每天领取的“给养”相当于出席公民大会或陪审法庭的公民所领的津贴,也可以自行觅取住房等……
到伯里克利(前443~429年)时期,雅典国家各机关的公职实行津贴制,以便普通公民参政;另有观剧津贴,资助贫民参加城邦的文化生活;对富人却课以重税!
古罗马的元首屋大维用自己的钱修建庙宇、水道、剧场;小普林尼遗赠给城市的财产达一百几十万塞斯脱;许多巨富竞争市政官,用私款建图书馆、浴场等设施供广大市民使用。
著名的拉丁教父德尔图良告诉我们:早期的基督徒自愿建立一个共同的基金会,每日随时往里边捐钱,用来帮助孤儿寡妇,病人,身体残疾者,贫困者,为信仰身陷牢狱者,有时也用来赎买奴隶。他们做这些不是出于律法的要求,而是出于基督教的博爱。
基督教会在公元1世纪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公共钱库,用来帮助匮乏之人;在2世纪开始,建立了各种慈善志愿团体至今;在4世纪建立了孤儿院制度以及医院和收容所;在5世纪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养老院;在6世纪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盲人之家………
美国早期慈善家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国宪法创立者之一),就是通过大量的个人捐款以改善其所在的社区,创立了地方公民组织(如志愿者救火队)以及其他公益设施与机构。这种财富的回馈的传统,可参见哈佛等长春名校的创办史,以及无数私立学校、医院、养老院、救济院的创办史。
美国富翁生前节俭、死后把财产捐献给慈善事业,比比皆是。资本家卡奈基,一生致力于发财致富,后来又把它全部分赠给文化事业基金。又如:洛克菲勒家族,经过三代人的经营富可敌国;耐尔森.洛克菲勒曾任纽约州长和美国副总统。联合国的地皮是他们捐赠的,纽约州立大学所属的许多校园都是他们出资建的。耐尔森死后,把宅第和庄园全捐给了国家。洛克菲勒山庄的主楼的二、三层还有他的后人居住,据介绍,这些后人得按月给国家付房租。
如今的美国总统川普拒绝领工资,每年只领一美元;美国的华盛顿总统也是不领工资的!这可以说西方的古希腊传统的恢复!
西方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是私有制,每个人已经靠私有制发家致富;无需靠国家机器和公共权力来牟利!而且靠公共权力牟利必然损害人民大众的利益,老百姓不会答应,必然会把这统治者赶下台!
二,东方与西方相反的情形
中国统治者非得老百姓养活不可,老百姓如果拒绝交税养活官员,韩愈恶狠狠的教唆到:“杀”无赦!中国皇帝单靠神话自己,还不足以让王公大臣心悦诚服地服从他的领导,所以天子就想出一个计策:用金钱来收买大臣——天子发给大臣俸禄,作为大臣为他服务的报酬。这些财富全是民脂民膏民血,独裁体制又没有监督机构,所以大臣可以用欺骗的方法,偷取部分民脂民膏来自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说:当三年清官,就可以至少贪得“十万雪花银”,而且贪得“十万雪花银”是小菜一蝶,不算贪污,还是清官。可见无官不贪。
赵匡胤“杯酒释兵权”的时候对心爱的大将们说:“人生有限,转眼老死。拼命上进,追求富贵,目的是什么?不过升官发财而已。依我之见,各位不妨辞去军职,改任高级文官,多多购买肥沃田地,营建豪华住宅,搜罗天下歌童舞女,昼夜饮酒取乐。”赵匡胤把朝廷的重任都委托给贪官,而无能的贪官不会得人心,不会对皇帝的权威构成威胁,所以皇帝的独裁统治就得到了保证。赵匡胤发明“贪官治国”的妙策后,即被后来的历代王朝所采用,所以宋以后中国再没有出现大臣废皇帝的情况了。
暴力国家”论认为,国家是暴力的产物;国家是暴力集团向其他成员榨取收入的工具,国(王)有无限的征税权。
东方实行的是“天下王有”的君主中心主义即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王”有制。宋儒程颐说:“天子居天下之尊,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凡土地之富,人民之众,皆王者之有也”(《周易程氏传•大有》)。这句话可作为“王有天下”原则的典型表述。“王有天下”是一个无所不包的综合性的最高权力观念,而且这种权力有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性。不管任何社会成员地位如何,也不管他们拥有什么,只要与“王有”原则发生矛盾,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王有”原则,所谓“君于臣有取无假”是也。王有天下好像一个其大无外的穹庐,死死地扣在社会之上。君主们“无法无天”的种种作为的理论依据就是王有天下原则。
翻开历史:君王们“率兽食人”的恶举可谓数不胜数,但理论上却永远是天下人的衣食父母,洒向天下的总是阳光雨露,“皇恩浩荡”。何谓君?何谓臣?有一个经典定义:“主者,人之所仰而生也”(《管子•形势解》)。“为人臣者,仰生于上者也”(《管子•君臣上》。曾国藩在家书里说:“君,天也;父,天也;夫,天也。君虽不仁,臣不可不忠;父虽不慈,子不可不孝;夫虽不贤,妻不可不顺”。面对君主的生杀予夺之权,臣民如果不是对抗,大抵只能是感恩和畏惧。韩愈、柳宗元把自己的“身体发肤,尽归于圣育;衣服饮食、悉自于皇恩”;“读六艺之文,修先王之道,粗有知识,皆由上恩”。这些颂扬皇恩的说辞,并非文字游戏,所代表的是皇权制度下的臣民心态。既然一切都是皇上给的,结论自然是“皇恩浩荡”。与这种称颂相应的,是说不尽的自责和自罪之词,愚昧啊、鄙陋啊、负恩啊、惶恐啊、有罪啊、该死啊,等等,没完没了的自辱、自责、自贱、自罪!这绝非韩愈与柳宗元个人品德问题,而是普遍的思维定式造就的文化心态。在儒教的钳制下,国人在被暴君处死之际还得高呼“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这样一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了。
儒家神经错乱地认为:“天”养活了人类,因此人类要永远地跪谢天和天的儿子——君王。儒家非常热衷于宣传君主是民之父母,从外观上看十分温情、然而在当时,儿女只是父母的“动产”,是一种被占有的奴隶制关系。孟子说,草民(野人)就应该养活统治者(君子)。以此为指导,韩愈在《原道》中歇斯底里地叫嚷:“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其事上者也。”民若不能“以事其上,则诛”。也就是说:民若不交税养活统治者,就格杀勿论。一个“诛”字,说明了古代统治者可以滥杀无辜,而臣民只是任人宰割的羔羊或韭菜。这就是《三国演义》里刘安杀老婆给刘备吃的原因,“野人必须养君子”啊!
三,“私有”灭暴君,“王有”生暴君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西方文明的第一原则。这个原则表现为——“无代表不纳税”。正是在“无代表不纳税”精神的指引下,英国革命、法国革命都砍了国王的头并建立了共和国,最后走进了科学与民主。美国革命也是以“无代表不纳税”而宣称英王是暴君,最后获得了独立而成为人类前进的火车头。
东方从来就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或“无代表,不纳税”的原则,有的却是王有制下的“玩皇粮国税,天经地义”的教条,真是可悲、可怜的君权践踏人权史。
汉武帝随意没收商人的财产,随意地诛杀人民;朱元璋更是随心所欲地整死商人,朱元璋在称帝之初曾屠杀了几名读书人及其九族,理由是他们遁入山林而不愿参加科举。在杀掉他们之后,朱元璋向国人宣布:“所有的中国人都是我的财产,都必须服从于我的意志”。他说:“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我统治下的读书人不愿为我服务,就是与我作对。诛其身而籍其家,不为之过!”
拒绝向中国皇帝下跪的英国公使马戛尔尼说,是专制主义摧毁了中国人的财产安全,从而扼杀了中国所有进步的因素。社会进步只有当一个人确信不受干扰地享有自己的劳动果实时才能发生。西方知识分子一般不以做官为目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无不如此,西方文化与宗教都有独立于权力、拒绝下跪的高贵传统。东方知识分子一般以做官为目的,孔子、孟子、李斯、张仪、李白无不如此,都具有下跪磕头的谄媚本领。西方知识分子追求的是真理,东方知识分子追求是皇权的强盛。在中国,文化人“首先考虑的总是皇帝的利益”,这样吹牛拍马的谄媚文化,必然生出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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