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剧变提出问题:民主是普世价值吗?中国适合民主吗?(上)
胡平
美军撤出阿富汗,美国花了20年时间在阿富汗建立起来的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随之烟消云散。
阿富汗剧变向我们提出了一系列严肃的问题。其中之一是:在阿富汗进行的民主实验为什么失败?西方式民主适用于阿富汗这样的国家吗?民主是普世价值吗?中国适合民主吗?
民主制度为何在阿富汗遭到失败?对这个问题有很多不同的解释。一种比较流行的解释是,在一个有古老部落和宗教差异的社会的文化中,是无法真正建立民主制度的。
有些人不赞成这种观点,例如康多莉扎·赖斯(Condoleezza Rice)。赖斯在小布什总统任内先后出任过国家安全顾问和国务卿,是当年美国打击塔利班、攻占阿富汗以及在阿富汗重建秩序、建立民主制度的决策者之一。
赖斯认为美国不应该仓促撤出阿富汗。赖斯说:“20年时间不足以完成从7世纪的塔利班统治(赖斯把塔利班统治比作7世纪的黑暗时代)和 30 年内战转变到政府稳定。20年也可能不足以巩固我们在反恐方面的成果并确保我们自己的安全。我们——还有他们——需要更多时间。”
都说阿富汗战争是美国史上最长的战争。赖斯说不对。赖斯说:“从技术上讲,我们最长的战争不在阿富汗:而是朝鲜。那场战争并没有以胜利告终;它以僵局告终——停战。韩国几十年来没有实现民主。70年后,我们在那里拥有超过 28000 名美军,这承认:即使是精良的韩国军队也无法单独威慑朝鲜。这就是我们取得的成果:朝鲜半岛的稳定平衡、韩国这个宝贵盟友以及在印太地区的强大存在。”
这倒也是。从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71年过去了,美国在韩国至今仍有28000名驻军。如今的韩国,经济繁荣,科技发达,根据美国《自由之家》关于全球各国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年度报告,韩国属于自由国家。根据英国《经济学人》的民主指数,韩国属于完全民主国家。假如美军也是在朝鲜战争爆发20年后,也就是50年前即1970年就撤离韩国,韩国会是今天的样子么?它会不会早被北韩武力统一,沦为共产党专制了呢?
但有人会说,阿富汗的情况不同于朝鲜半岛。朝鲜和韩国毕竟都是国家,阿富汗根本不是一个国家,阿富汗是几百个部落。在几百个部落的地方要实行民主制是不可能成功的。
十九世纪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在《代议制政府》一书里早就表达过这种观点。密尔大力推崇代议制政府,说“代议制政府是最完善政体的理想类型”。但是密尔也拿出整整一章,专门讨论“在何种社会条件下不能采用代议制政府”。其中之一就是部落社会。
密尔说:“对进步到高级阶段说来最大的障碍之一是根深蒂固的地方观念。有些部分的人类在其他许多方面有能力享有自由并为自由做好准备,但可能不适合于合并成甚至最小的国家。在这种地方实行代议制肯定会使这些障碍严重化,无限制的君主制反倒比较能克服。”部落社会的部落观念就是一种最顽固的地方观念。
那么,哪些社会适合代议制政府,哪些社会不适合呢?密尔认为,一个社会,发展程度越高,就越适合代议制政府,发展程度越低,就越不适合。但这一点也不能绝对化,因为一国人民对代议制政府的适应性,与其说决定于他们在人类的一般尺度上所占的位置,不如说决定于他们具备某些特殊的必要的条件的程度。
密尔讲到了三个基本条件:“1、人民必须愿意接受它;2、他们必须愿意并能够做为保存它所必要的事情;3、他们必须愿意并能够履行它加给他们的义务和职能”。这使人想起上届总统特朗普在上任之初讲的话。特朗普说:在海外,我们继承的是一系列外交政策灾难。这一切都始于一个危险的想法:我们可以让那些没有经验或者没有兴趣成为西方民主国家的国家成为西方民主国家。
密尔讲得很清楚:“人民接受代议制政府的意愿,只有当一个开明的统治者,或是取得了统治这个国家权力的一个或数个外国,打算作为恩赐提供这种制度时,才成为一个实际的问题。”
这正是美国当年打垮塔利班后在阿富汗的存在状态,因此对美国来说,在它把西方民主制度实施于阿富汗之前,它应该先考察,阿富汗人民是不是有接受这种制度的意愿。
当然,正如密尔所说,一国人民是否有接受代议制政府的意愿这个问题,对各个改革家们来说几乎是不相干的,因为,“如果除了说这个国家的舆论还不在他们一边以外对他们的事业提不出其他的反对意见的话,他们就可以立即和恰当地回答说把舆论拉到他们一边正是他们所要达到的目的”。密尔说:“一国人民也许对好的制度缺乏思想准备,但为他们点燃一种希望就是这种准备的一个必要部分。推荐和拥护特定的制度或政府模式,并把它的优点突出出来,就是不仅为了使人民接受或要求这个制度,而且为了实行这个制度而对民族进行思想教育的方法之一,并往往是能够采取的唯一方法。”
这就是说,启蒙永远是正确的,也是适宜的。只有当你是统治者,或者是获得了统治这个国家的权力的外国人,如果你打算自上而下的把代议制政府实施于这个国家时,你才必须考虑这个国家的人民是否有接受这种制度的意愿,是否已经具有实施这种制度的条件。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假如你发现,这个国家的人民还没有接受民主制度的意愿,那你该怎么办呢?那是否意味着你就不能有所作为呢?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妨听听当代民主理论家乔.萨托利(Giovanni Sartori,1924-2017)的看法。
在上世纪90年代,目睹了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其中一些很成功,另一些很不成功,萨托利写了一篇文章“自由政府能走多远”。萨托利坚信自由民主是普世价值,适合于所有国家,但是他并不认为所有国家都能够一步到位,一步登天。
萨托利说,民主的基本前提是政治的驯化,政治不再杀人,是政治的去野蛮化。萨托利说,民主是一个“简单的、容易引起误解的概念。民主作为一个整体是由两个不同因素组成的:因素之一是使人民获得自由;因素之二是使人民掌握权力。”
萨托利认为,人民获得自由是人民掌握权力的必要前提。保护人民这种因素是普遍适用的。要使人民获得自由,无非是抵制权力的滥用,因此它可以放在任何文化传统之上,也和经济发展水平无关。人民掌权这一因素则有所不同,那或多或少要受制於一国的文化传统和经济水平。
因此,按照萨托利,在一个发展程度不够高,人民又缺少接受民主制度的意愿的国家,如果你想一步到位地实施民主,很可能是欲速不达,适得其反。在这种地方实施民主要分两步走,首先是使人民获得自由,然后才是使人民掌握权力。
* * * * * *
光传媒首发。2021/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