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三篇谈孟晚舟事件的文章
胡平
一我对孟晚舟事件的几点看法/胡平
加拿大应美国请求,在加拿大温哥华机场抓捕了中国华为公司副总裁、财务主管孟晚舟。此事在中国引起轩然大波。除了中国政府高调抗议之外,体制内外也都有不少人表示愤慨,对美国严加指责。这些批评基本上都是建立在对相关事实和法律法规的无知之上,我这里不妨略加说明。
不少中国人批评说,美国太霸道,竟然跑到境外去抓一个中国公民;还批评加拿大是美国的小跟班,美国叫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
这一批评没有道理。美国和加拿大的所作所为是依据国际上通行的引渡法。
所谓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通常两国政府间要签订有引渡协议才可以引渡。加拿大与美国签有引渡条约,美国有权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要求,加拿大则有义务与美国方面合作。中国和很多国家也有引渡协议(和美国没有),中国也依据引渡协议,把在境外的一些罪嫌抓回中国,其中有些罪嫌也是外国公民身份。由此可见,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无可非议。
另外,加拿大也不是把孟晚舟抓来就往美国送。加拿大抓到孟晚舟后,首先要在加拿大开庭审判,加拿大法庭并不是要判决孟晚舟有罪无罪——那是以后美国法庭的事,加拿大法庭要判决的是美方提交的证据是否符合引渡的要求,也就是说判决孟晚舟该不该引渡。孟晚舟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如果法庭判决美方的证据不足,加拿大方面就不会把孟晚舟移交给美国而会将之释放,如果加拿大法庭判决孟晚舟应该引渡,才会把她移交给美国。这对于孟晚舟应该是很公平的。
有些人批评说,中国人和别国做生意,你美国凭什么要惩罚中国人?
这种批评不正确。因为:
第一、联合国通过制裁伊朗的决议,华为的做法违反了联合国的决议,因此应当受到惩罚。就像联合国通过制裁朝鲜的决议,而马晓红却仍然把违禁品卖给朝鲜因而受罚一个道理。
第二、华为卖给伊朗的产品中,有从美国买来的核心技术,美国明确规定这些核心技术不得转卖给伊朗,华为在购买美国的这些核心技术时是签字画押答应了美国的,因此当华为把它转卖给伊朗,就是违反了相关的合同和法律,理当受罚。
第三、这次美方对孟晚舟指控的核心问题是,孟晚舟和其他华为高管共谋,做虚假陈述,诱使金融机构进行违反美国对伊朗制裁的交易。事实上,美方指控的主要是欺诈罪。
相比于中国政府的高调抗议,华为公司自己发的声明相对低调。华为的声明说:“关于具体指控提供给华为的资讯非常少,华为并不知晓孟女士有任何不当行为。” 这等于委婉地承认,有些“不当行为”美国管不着,但有些“不当行为”,美国是有权追究有权惩罚的。华为的声明说:“华为遵守业务所在国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包括联合国、美国和欧盟适用的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法规。”这也就是说,如果华为不是遵守、而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它就应当受到惩罚。
有些人说,中国卖东西给伊朗,美国就抓中国商人,那美国卖武器给台湾,中国岂不是可以抓美国商人?
这种类比不成立。没有国际决议规定不准美国卖武器给台湾,鉴于中共军力的显著增长以及对台湾的武力威胁的加剧,美国才出售更多的防御性武器给台湾;美国卖的是自己生产的武器,其中并没有中国的核心技术;美国的商人并没有搞欺诈。
有人说,美国借抓孟晚舟打压华为,其目的就是阻止中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就是阻止中国的崛起,就是和中国过不去。
美国确实很重视华为。从美中全球竞争的战略高度出发,美国最关心的是如何保持住它在高科技高端产业上对中国的优势,华为是中国高科技的龙头老大,所以美国 格外注意。问题是,如果华为遵守法规,做强做大,美国想打压也没法打压。问题是华为确实犯了事,没守规矩,又被查出来了。如果美国依然把中国视为战略伙伴,或许对华为的问题不会这么重视,但是现在美国早已经把中国视为战略竞争对手,自然不会等闲视之。话说回来,中国被美国视为战略竞争对手,很大程度上又是中国政府自己招来的,是习近平上台以来就倒行逆施,强化极权专制,就不再韬光养晦,就迫不及待地提前亮剑,就摆出“厉害了我的国”的架势,就宣布要向全世界提供中国方案中国模式,这才导致美国对华政策大转向,从此把专制的中国视为威胁视为对手。
有些人主张对美国实施报复,甚至不惜和美国展开全面经济冷战。但问题是,中美在科技创新上差距还相当大。这些年的科技创新几乎都是来自美国,没一样是来自中国,如果中美爆发经济冷战,那么要不了多少年,中国不要说赶超美国,而且必定会再一次远远落在后面。这一点中共当局难道不知道吗?
正如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所说,孟晚舟事件和美中贸易谈判是两回事。我们要分开来看。美国和加拿大都是司法独立的国家,审判都是公开的,原告被告双方都有同等充分的发言权利。对于这个案子,我们还是采取就事论事的态度为好。
二、美国凭什么要抓中国公民孟晚舟?——再谈孟晚舟事件(胡平)
2018-12-13
12月9日,《华盛顿邮报》发表了一篇署名卡拉贝尔(Zachary Karabell)的文章,对抓捕孟晚舟一事提出异议。文章说,虽然有制裁伊朗的禁令,但实际上和伊朗做交易的也不止中国的华为一家,韩国的三星和瑞典的爱立信也和伊朗做交易,美国单挑华为说事,显然出于意识形态因素。作者也承认,三星和爱立信卖给伊朗的产品可能并没有从美国买来的核心技术,而华为卖给伊朗的产品却有从美国买来的核心技术,所以两者的情况有所不同。但文章提出的问题是,美国最高法院的精神是反对美国法在境外执行,美国的制裁伊朗法令是国内法,华为是中国公司,孟晚舟是中国公民,你美国凭什么去抓孟晚舟呢?
由于这篇文章发表在西方著名大报上,有人把它翻译成中文,在中文世界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卡拉贝尔的批评很有代表性。12月8日, 加拿大华人妇女儿童联合会举行发布会,支持被捕的孟晚舟,其理由就是,美国的法律不应该凌驾于别国的法律之上。另外,中共新华社发表文章指责美国,也是指责美国把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
这种批评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按照美方的文件,美国之所以要抓孟晚舟,并不是因为她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禁令,而是因为她涉嫌犯下欺诈罪。我们知道,孟晚舟被抓的消息最早是12月5日加拿大《环球邮报》披露的。《环球邮报》说,加拿大当局应美国要求,逮捕了孟晚舟,因为她涉嫌违反了针对伊朗的制裁。孟晚舟在被捕后立即申请了“禁止报道令”,所以当时,人们无法了解更多详情。12月7日加拿大法院举行听证会,禁制令解除,有关方面公布了美方的文件,于是人们得知孟晚舟被控的是欺诈罪。《华盛顿邮报》的文章和加拿大华人妇女儿童联合会举行发布会以及新华社的评论文章,都是发生在美国相关文件已经公布之后,但却仍然以为孟晚舟被控违反对伊朗的制裁,对基本事实都没有弄清楚,当然站不住脚。
说来也是,美国明令禁止把美国产品卖给伊朗。当初华为公司在购买美国产品时曾签字画押,保证不会转卖给伊朗。不过说实话,虽然华为签了字,但转身就把东西卖给了伊朗,美国其实也没什么办法去惩罚华为。美国方面所能做的,无非是把华为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再卖东西给你。但是如果你华为离不开美国的东西,还要继续买美国的产品,那么美方就可以惩罚你了,美方就会开出罚单,你交了罚款才卖给你。中兴的案子就是这么一回事。华为的做法更狡猾。华为既违反美国的禁令,把从美国买来的产品转卖给伊朗,同时为了不让美国发现,又搞了个白手套,成立了一个空壳公司,出了麻烦让它去顶。因为国际交易都需要通过银行进行,需要用美元结算,这就需要欺骗在美国营业的银行。这次美方对孟晚舟指控的核心问题是,孟晚舟和其他华为高管共谋,做虚假陈述,诱使在美国营业的银行进行违反美国对伊朗制裁的交易。这就成了欺诈银行机构的刑事犯罪。欺诈银行是联邦重罪。这就是美国要抓孟晚舟的理由。
美方文件说,大约在2017年4月之后,华为觉察到了美国对华为进行的刑事调查。当时华为在美国的子公司接到了大陪审团的传票,要求了解和华为在伊朗业务有关的所有生产及各方面信息。从那时起,华为的高管就开始改变行程,不再途径美国。尤其是包括孟晚舟在内的华为最高层,完全终止了赴美行程。2014-2016年,孟晚舟多次赴美。2017年2月末至3月初,她最后一次赴美。之后,孟就没有到访过美国。此外,另一位华为高管2013-2016年间至少4次赴美,但那之后也没有到访过美国。11月29日,美国获得了孟晚舟将飞往加拿大的信息。美国当局相信,综合各方信息判断,除非孟晚舟 2018年12月1日在加拿大转机时被临时逮捕,否则基本不可能有逮捕她、保证她在美国被起诉的机会;于是就向加拿大政府提出临时逮捕孟晚舟,再引渡到美国审讯。
由此可见,美国的做法是合法的,也是合理的。
三、特朗普讲话是否干预了司法独立? ——三谈孟晚舟事件
2018年12月13日
12月1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接受路透社采访回应孟晚舟事件时说,如果我觉得这有利于国家,有利于我们达成史上最大贸易协定,我肯定会干预。
在中文社交媒体上,特朗普这句话招致不少人的批评。批评者说,美国是三权分立,司法是独立的,总统怎能干预?
其实,特朗普这话本身并不是违反三权独立,也不是干预司法独立。
美国的三权分立,是指把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分配给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及其他联邦法院。注意:司法权是指法院。所谓司法独立,是指法院独立;所谓 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是指总统不得干预法院。美国还有个司法部,注意:司法部并不属于三权分立中司法权这一块,而是属于行政权这一块。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大 法官是终身任职,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大法官一旦就职,总统无权撤换。司法部长属于总统的内阁成员,由总统任命,总统随时可以撤换。另外,美国的检察 系统也属于总统的行政部门,属于司法部,总检察长就是司法部长。
这次孟晚舟事件,是美国的司法部向加拿大政府提出引渡要求的。如果加拿大方面把孟晚舟移交给美国,那么接下来,是美国的检察官向法院对孟晚舟提出起诉,然 后,纽约东区法院对孟晚舟案进行审理。这就是说,从提出引渡要求到把案子送交法院这一过程,都是由司法部以及属于司法部的检察官进行的,而既然司法部和检 察官都属于行政系统,总统是行政系统的首脑,因此总统就有权做某种干预。等案子到了法院,怎么判决,那就是法院的事了,总统无权干预。这就是说,如果特朗 普在孟晚舟的案子送到法院之前做某种干预是可以的。
需要补充的是,虽然司法部归总统领导,司法部长可以被总统随时撤换,但是这不意味着司法部官员们(包括检察官)就都会一味地顺从总统的意图,因为他们宣誓 忠于宪法忠于法律。就在特朗普发表上述言论的第二天,一位司法部助理部长在参议院的会议上公开表示:“我们司法部是执行法律的,不是做交易的,我们不是这 个国家贸易、政治或外交目的的工具。”总统固然可以把不顺从的司法部长撤换,例如水门事件时的尼克松总统就在一个晚上逼迫两个司法部高官辞职,但由此也引发众怒,招致国会和法院的巨大压力。
中共政府外交部副部长12月8日紧急召见加拿大驻华大使,要求加拿大立即释放孟晚舟,否则要面对“严重后果”。加拿大政府官员拒绝评论中共的威胁,而是强调加拿大司法机构的独立性。
加拿大政府官员说得对。因为加拿大和美国有引渡协议,因此当美国请求加拿大临时逮捕孟晚舟,加拿大有义务合作。孟晚舟被捕后随即交到加拿大法院,由法院来决定是否将她引渡给美国。这就是说,孟晚舟是应该释放还是应该移交美国,这是加拿大法院的事,行政当局无权干预。
小结:
1、加拿大政府不理睬中共的威胁是正确的,因为在民主制度下的加拿大,行政当局不能干预法院。
2、特朗普说他可能要干预孟晚舟案件并非干预司法独立,因为在孟晚舟的案子被送到法院之前是由行政当局属下的司法部处理,总统有权做某种干预。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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