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個鄧炳強
侯鎮安
根據特朗普(2017-2020美國總統)2020年7月14日簽署的《香港正常化總統行政命令(The President’s Executive Order on Hong Kong Normalization)》,又稱《第13936號行政命令》;現有35人被制裁,其中有13人是香港人;13名港人中,又有7人(超過一半)是任職「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佔整個制裁名單總人數五分一!職級由高至低分別是:盧偉聰(前處長)、鄧炳強(處長)、劉賜蕙(副處長(國家安全))、蔡展鵬(高級助理處長、國家安全處處長)、簡啟恩(助理處長(國家安全1))、江學禮(助理處長(國家安全2))、李桂華(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
其中最惹港人討厭的,首選鄧炳強(PK Tang)。《維基百科》為他開設的檔案專頁內,就有令人厭惡的十三宗罪,如下:
01. 被揭與中共及「江湖猛人」關係密切!(註1)
02. 涉嫌包庇和縱容黑社會,1997年之前,不是這樣的!(註2)
03. 涉嫌包庇犯事警員。
04. 考慮引入木彈及電槍等更高級別武備惹爭議。
05. 名列《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首批制裁名單。
06. 被譴責公開抹黑荃灣警署輪姦案受害女子。
07. 區議會大會中無法辨認出無委任證警員。(註3)
08. 2019冠狀病毒病(武漢肺炎)大流行期間,與明星足球隊飯聚,惹爭議。(註4)(詳見文末 216 YouTube 短片連結)
09. 針對港台節目及頭條新聞影射警方,連番作出投訴。
10. 涉嫌干預「香港教育大學」講師的學術自主。
11. 被揭發涉及多宗僭建案件,贏得「僭建慣犯」之稱號。
12. 因侵犯人權及破壞香港自治,被美國制裁。(註5)
13. 操控傳媒採訪,表明只容許「可信媒體」採訪。(註6)
鄧炳強(PK Tang)令人厭惡,惹港人討厭,甚至被港人唾棄,是因為他對市民最強硬,是最「鷹派」的港共官員,言行最出位、最惹火,作風最保皇,最包庇黑警,不特止,最重要,還是一年前由他主演了的一場鬧劇(上述08)!(詳見文末 216 YouTube 短片連結:)
一年前,2020年2月16日,一眾影視名人跟「香港警務處」高層,包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在九龍塘一會所聯歡晚宴,各人的言行舉止,極富爭議,全香港市民嘩然!同時亦引起各大媒體關注。很明顯,自知理虧,警務處和特區政府聰明地選擇「低調冷處理」,盡量不回應,讓時間把市民的記憶沖淡,事情便可以不了了之,毋須問責!結果,鄧炳強和林鄭月娥都成功了!
一年前,2019冠狀病毒病(武漢肺炎)已經爆發,2020年2月16日香港已經進入「緊急戒備狀態」多時,政府服務暫停(緊急服務除外),停工停課,在家工作,佩戴口罩,清潔消毒,樣樣做齊,還明確有指引,呼籲全港市民停止所有「非必需」的聚集、聚會和宴會。
但是,警務處(警民關係科)辦的聯歡晚宴,卻如常舉行,其實已經是對特區政府的抗疫指引故意忽視,視若無睹,更是對遵從政府指引,搶購口罩,盡心盡力參與防疫的廣大市民的一個公然的「大侮辱」!更甚者是,聯歡晚宴期間,有多人違反政府的抗疫指引,有人知法犯法,有人包庇知法犯法,有人拿整個警隊來開玩笑,胡亂代表警隊許下不能兌現的承諾!
一年前,香港各大小媒體一般對出席當晚聯歡晚宴各賓客有以下批評:完全違反政府防疫指引,警隊破壞公務員形象,向公眾作出毫不防疫的壞榜樣,室內違法吸煙,藝人親權貴,足球隊親權貴,警隊一哥鄧炳強(一哥)失專業等。
一年前,警察公共關係科對以上所有批評完全不作回應,只是選擇性地回覆某媒體查詢時表示,聚餐的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活動屬私人性質,不涉公帑。真的嗎?筆者不但不敢苟同,而且非常相信,「香港警務處」一直是「膽博膽」,蓄意撒謊,故意為「一哥和警務處」隱瞞,其實「216聯歡晚宴」是「香港警務處」的恆常公關活動之一,差不多一年一次,根本由始至終,都是由「警察公共關係科」統籌和策劃,結果「衰左」,出了洋相,梗係「一哥」自己背起哂,唔好影衰整個警隊啦!道理就係咁簡單!
一年前,面對許多市民和傳媒的查詢,林鄭政府守口如瓶,警察公共關係科一律標準回應如下:警隊在職及退休同事經常與不同機構或團體的足球隊交流切磋。於2020-02-16,他們在公餘時間與一隊足球隊舉行球賽。賽後,兩隊參加者及其親友一起聚餐,而聚餐的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整個活動屬私人性質,不涉公帑。警務人員在接受利益方面,須遵守《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以及有關的《公務員事務規例》、公務員事務局通告、財務通告等的規定。
一年後,市民普遍關心的以下多個問題,仍然未有答案:
1. 「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雙方」是誰?是否都有接受政府部門的資助?
2. 其中一方是否「警察公共關係科」?另一方是否有接受政府部門資助?
3. 「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怎樣「共同承擔」?三七、六四、還是一半一半?
4. 「活動屬私人性質」是什麼意思?「香港警務處」不是私人機構?「明星足球隊」也不完全是私人機構?為什麼說「活動屬私人性質」呢?為什麼要用警察的名義去踢足球?不能用其他名義嗎?
5. 為什麼不公開「聯歡晚宴」的詳細收支財務報告及有關會所的收據副本。
一年前,當時,雖然全城市民側目,全城市民嘩然,全城市民不滿!一年後的今天,又如何?
一年後,大家已經把這件事情,把這件香港警隊的醜聞,忘記得一乾二淨,鄧炳強繼續做其「一哥」,繼續高調大搜捕所有泛民成員,林鄭月娥繼續做其「特首」,繼續高調替中共打壓香港的反對聲音,繼續高調替中共打壓香港的言論自由,繼續高調替中共維護國家(政權)安全!長此下去,香港,只會變得越來越差,永遠不會越來越好!
另一邊廂,「香港公務員宣誓」的大限快到;美國《第13936號行政命令》不單只為制裁「香港問責制高官」開了先例,同時也為制裁「一般香港公務員」開了先例,因為除了上述七名警務人員外,公務員職級的「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也在受制裁之列,加上拜登會取消《第13936號行政命令》的機會甚微,相信,未來將有更多公務員職級的同事,會受到歐美國家的制裁,未必是上述的「高調大制裁」,但是,限制入境條件,增加逗留條件,縮短逗留時間,限制簽證種類,限制資金流動,增加移民門欖等等「低調小制裁」,相信是不少西方國家的考慮之列。
「香港公務員宣誓」的大限快到,日後,接近廿萬的全港公務員,要較以前更加留意國際政治的趨勢和變化,要較以前更加留意中國和各國的國際外交政策;因為其他國家怎樣看「香港公務員宣誓」,暫時未有人表態;其他國家怎樣看「香港公務員宣誓」,我們無法控制,也無人能夠干預,特區政府無權過問,中央政府和中共更加不能過問!其他各國,究竟是對「遵守香港公務員宣誓」的同事「低調小制裁」,還是對「違反香港公務員宣誓」的同事給予「政治庇護」?還是雙管齊下?無人能夠準確知曉,畢竟亦已經是別國的事了,大家只能拭目以待!
話說回來,關於「216聯歡晚宴」,筆者不是林鄭所說的「上綱上線」,也不是「雞蛋裡挑骨頭」,而是覺得,我們的「人民政府」理應向人民負責,理應有透明度,民眾應該有知情權,政府高官亦應該要對人民問責!
更重要的是,這場「216聯歡晚宴」,處處流露著名人與當權者的自我特權心態,認為有成就即是有貢獻,有貢獻就應該有特權,可以不守法,對「限聚令」視若無睹,可以毫不理會政府的任何呼籲和政策;他們的想法就是:國內如此,中共如此,為什麼香港不可以?尤其是警務處一哥在場,他根本就已經絕對有權批准任何人、於任何地方、在任何時間進行任何非法活動,任何非法活動都會變成合法;就像製作電影一樣,一經警方批准,您不但可以合法室內吸煙,您可以合法改裝車輛,您可以合法危險駕駛,您可以合法使用假鈔票,您可以合法使用炸藥和槍械等,更加無須理會所有防疫措施,不是特權是什麼?一哥在場正正就是在場人士擁有特權的雙重體驗和保證,更有力地助長歪風。
最後,亦是最重要,究竟一哥代表警隊所說的「赴湯蹈火,在所不辭。」是對誰許下的承諾呢?在場的撐警者?在場和不在場的撐警藝人?所有撐警港人?所有藍絲?所有納稅人?所有香港市民?是否已經兌現?為什麼一定要讚(豎拇指)?為什麼不問清問楚?為什麼不講清講楚?
所以,切勿放過一哥,切勿放過「林鄭政府」,切勿放過「習近平」,切勿放過「中央政府」,切勿放過「中共」,一定要「打爛砂盆問到篤」!絕對不能讓事件繼續被遺忘!繼續不了了之!
香港有個鄧炳強,不幸,可恥,無奈!
香港人惟有自求多福!香港人,加油!謝謝!
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選民:侯鎮安
2021.2.14
(本文為公開信,並無版權,歡迎自由轉載和廣傳,謝謝。)
註1:2013年鄧炳強離任元朗警區指揮官時,獲鄉黑背景人士在小桃園酒家設江湖飯宴歡送。
註2:元朗區議會議員黃偉賢多次表示,擔心警察和黑社會之間的關係逐漸成為一種默契,元朗治安持續惡化,他批評「97年前你不會見到警察與黑社會混在一起,但97之後卻會看到他們在一起握手和拍膊頭」!
註3:事後,鄧炳強在2020年2月一個與成龍等藝人同席的聚餐上表示,他認為自己出席區議會時的口才很好,而原因則是他學習了曾志偉的《開心字典》,整個過程及眾人合照,被疑似已入罪並已經服刑完畢的前警司朱經緯攝下,並發布,成為輿論焦點。
註4:2020年2月,網上流傳出一段「鄧炳強及多名香港警務人員」與「親中共的香港藝人」飯聚的影片,影片中鄧炳強向在場人士說「只要你們給我們一個大拇指(讚好),我們赴湯蹈火,在所不辭」,又表示自己學習當警察的方式,是參考成龍及方中信主演的警匪片,相關言論被質疑當中可能涉及利益交換。此外,在成龍主演的警匪片《警察故事》中,成龍所演的警察角色,是一名在拘捕行動中漠視大眾安全、不信任法治以及濫用私刑的人,故鄧炳強被質疑是否有向《警察故事》中的成龍學習濫用私刑、漠視法治。晚宴中,鄧炳強的妻子與譚詠麟合唱及合照,鄧炳強表示其妻子喜歡譚詠麟多於喜歡他。(詳見文末 216 YouTube 短片連結)
註5:鄧炳強除了被多間本地銀行暫停提供服務外,香港傳媒人蕭若元更指出,由於鄧炳強的妻子是宏利保險高層,鄧炳強因妻子而購買的保險,亦會無法理賠,妻子也可能會被宏利保險要求辭職。 鄧炳強後來被揭發他在置富花園的按揭在制裁前3天已由匯豐轉至中銀香港。
註6:鄧炳強於2020年8月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明,封鎖部分範圍只會容許「可信媒體」採訪,界定準則亦由警方決定。有關措施於其後蘋果日報被香港國安處搜查事件中,首次試行,香港電台、立場新聞、美聯社、法新社及路透社等一度不獲安排採訪,警方對傳媒機構的定義逐漸收窄,被質疑自行為傳媒二字,作出新定義。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批評,業界事前從未聽過有該試行措施,警方單方面試行「不負責任」,警方制定「可信」傳媒名單條件中,包括主觀和嚴重的指控,不但製造更多問題,質疑與《警察通例》第39章「警察與市民和傳播媒介的關係」條文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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