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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的精准刀把子化: 评郭父案
 
 
张小驹
 
 
香港最近一系列案件的判决,令大众的预判得到应验:香港法治根基正在加速衰变。香港活动人士郭凤仪的父亲,仅因协助女儿处理在港资产,便被法院援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23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一判决令人不寒而栗。港府并未冻结或查封郭凤仪的相关资产,这意味着其所有权在法律上并未被否定;父亲协助处理女儿的财务,本是再寻常不过的人伦义务。然而,在国安法的显微镜下,这种人伦常情却被定性为“企图处理潜逃者财产”,进而构成刑事犯罪。
 
从常理而言,此类行为既不涉及非法资金来源,更无涉任何公共安全风险。然而,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普通的民事契约行为却被强行纳入刑事制裁的范畴。这种操作剥离了普通法保护权利的初衷,仅将其程序作为威权意志的载体。它标志着“50年不变”承诺的彻底崩塌,取而代之的是一场由本地代理人主导、以法律为名行镇压之实的“法律战”。
 
长期以来,香港人对法律的敬畏是这座城市的基石。普通法体系以严谨、透明和程序正当性著称。而中共及其治下的港府早已敏锐地捕捉并利用了这一点:他们首先以霸王硬上弓的姿态强立国安法和“23条”国安条例,这无疑成为今日许多制度性危机的源头;随后,在司法层面进行结构性改造,例如由行政长官指定国安法官,削弱原有的司法独立传统,同时逐渐将法律程序本身“武器化”——通过长期羁押、严格保释限制以及多项重叠检控,如支联会颠覆案开审数次推迟、黄之锋在狱中再次被检控等,以漫长的法律过程本身消磨异议者的意志。这种系统化的手段显露了中共和港府在镇压策略上的险恶进化:他们并未完全照搬内地类似“寻衅滋事”口袋罪那样的粗放式管控,而是精准地利用了香港人血液里对“法治”的敬畏。既然香港社会以守法为尊、以程序为纲,那么公权力便反其道而行之,将“法律模式”本身武器化,以此维持一套精致的普通法外壳,同时核心注入了极权者的意志。
图片源自网络
 
回看郭父案的司法逻辑,我们看到的不是法律对于公义的彰显,而是又一场“法律武器化”的演习。该保单由郭父于2004年投保并全额支付保费,从契约法(Contract Law)角度看,郭父是投保人(Policyholder),拥有对保单的控制权和收益权。而控方通过将保单这一民事权益定性为“潜逃者资产”,使《国安条例》被赋予了某种凌驾于其他法律之上的“司法霸权”,轻而易举地刺穿了民事法律与保险契约的既有保护层。这种演变的核心,是将普通法程序改装为高效镇压的“伪装工具”。在这套武器化的逻辑下,微薄的数额与亲情人伦的日常财务打理,都被强行拉入国家安全的叙事框架,“政治定罪”成了法庭预设的终点。这是对香港原有法律精神的终极嘲弄,也是对个体权利最彻底的法理蚕食。
 
案件宣判后,国安法官与控方迅速抛出“此案无关连坐”的官方定调。这不过是预设的一道舆论防线,试图以“依法办案, 个案处理”的假象来对冲国际社会关于“株连家属”的犀利指控。尽管港府在公关叙事上表现出愈发娴熟的伪饰技巧,却终究掩盖不了众目睽睽的现实:从罗冠聪的父母到袁弓夷的儿子儿媳,异议者亲属被密集带走问话已成常态。这种以法律为名的“软性人质”策略,通过对血缘亲情的公开围猎,向流亡者及其留港家属释放出高压的政治震慑。
 
讽刺的是,即便在人权状况饱受诟病的中国大陆,家属仅因处理政治犯合法资产而身陷囹圄的案例也极度罕见。香港这种超越其“政治宗祖”的法理严苛,精准勾勒出李家超政权急于向北京表忠、不惜将镇压手段“层层加码”的谄媚姿态。这种为了政治表现而不断推高管治烈度的行径,与疫情管控时期某些中共地方官僚罔顾民生、盲目加码封控、造成无数人道灾难的政治投机如出一辙。
 
外界同时可以观察到的是,港府一边是针对异议者家属的“秋毫必究”,即便只是处理个人资产,也会被冠以危害安全的罪名;另一方面,则是针对社会公义与管理过失的“视而不见”。宏福苑洪灾事件便是一个典型的讽刺:当涉及重大民生责任、政府管理失职导致民众财产和生命受损时,那套“高效严谨”的司法机器却仿佛突然卡顿,至今未有任何特区行政官员被严肃追究责任;反倒是提出追责港府等“四大诉求”的关靖丰被捕,而后被在读大学除名。这种鲜明的对比凸显了法律的荒诞,再次验证了香港法律不再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而是为了维护政权绝对安全。
 
中共对香港的布局与渗透横跨数十年,直至今日,“港人治港”已彻底演变为窒息自由的“恶警制港”。曾经引以为傲的法律程序,如今沦为权力手中最锋利的镇压利器。从“47人案”上诉被全数驳回,到《苹果日报》案当事人全体重判,再到一位数十年毫无案底、遵纪守法的父亲被判刑,这一幕幕司法灾难相继上演。当一套原本成熟、文明的普通法体系,被强行注入《国安法》与《23条》这两枚制度性病毒,且在司法人事布局上完成对北京的“效忠化”改造后,它便不再是正义的防线,而彻底沦为体现独裁意志的港版“刀把子”!这标志着香港“法治”(Rule of Law)的寿终正寝,取而代之的是充满极权基因的“法制”(Rule by Law)。不仅如此,这种“法”更是毫无道义底线的“恶法”。它以专业法律人的手,去执行反法治精神的检控和判决;它利用技术性包装的法律程序,去掩盖政治清算的本质。
 
21世纪的香港,向世界展示了文明兴衰的极端样本。它用一个世纪完成了从小渔村到国际金融中心的华丽蜕变,却在短短二十年间,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沦为自由的废墟。这种断崖式的衰落,在人类现代史上绝无仅有。香港的陨落,已远超出一城的荣辱,更是一部永恒的警示录:它告诫世人,自由与法治的基石在暴政面前竟如此脆弱,而守护文明的代价,需要每个人永恒的警觉与不懈的抗争!
 
北京之春旧金山记者站 张小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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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张小驹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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