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号-港澳问题 侯鎮安简介 侯鎮安文章检索

 

 

窮兇極惡的《香港國安法》
 
 
侯鎮安
 
 
 
Ecce Homo(註1),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有罪?「初選(註2、註3)」有罪?
 
早前香港警方拘捕了55名組織或參與「初選」的「愛國者」(註4),其中47名義士被警方國安處以《港版國安法》中「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2021年3月1日星期一,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但由於被告人數眾多,單是審理保釋申請,就要連續三天處理,3月3日星期三傍晚六時,所有被告已完成保釋申請陳詞,但再有被告義士要求轉為自辯補充,裁判官遂宣佈休庭,全部人繼續還柙,翌日續審。警方國安處表示,47名義士組織或參與「初選」,就即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證據確鑿,毋庸置疑,因為「初選」旨在濫用當選立法會議員後,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不論利弊,都「無差別地」否決或拒絕通過政府財政預算案,唯一目的只是癱瘓政府運作。3月4日星期四晚,大家都知道保釋申請結果是31.9%成功,47名義士中,15人獲准保釋,32人仍然需要拘留至5月31日,到時才再上庭續審!
 
冤獄一天都嫌多,所以筆者跟佔全港約五成半人口的「黃絲」一樣,希望47名義士,能夠全數獲准保釋;相反,佔全港人口只有四成的「藍絲」,卻希望47名義士全數不准保釋;現在只有三成義士獲准保釋,法官似乎是中間偏左落墨,雖然強差人意,但是,以目前的時勢來說,也算是不幸中之大幸!可惜,可惡的律政司 鄭若驊 司長,又再次輸打贏要,律政司即時上訴,15人保釋暫停,全部47人即時還柙!
 
但是,無論如何,為什麼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港區國安法》已經是窮兇極惡,香港人還要自相殘殺,為什麼?Ecce Homo,從今之後,有史以來最無辜的政治犯,最冤枉的政治犯,已經不再是耶穌(Jesus Christ)了!而是因為參與「初選」而被定罪判刑的47名「愛國愛港」異見人士,他們阻止港共對香港的破壞,他們阻止中共對香港的破壞,犧牲一生,無私奉獻,值得全球華人敬仰,他們才是真正的「愛國者」!他們才是真正的「香港人」!
 
眾所周知,中共判你死刑,你仍然要先付行刑費,否則,你被槍斃後,中共會向你的家人、服務單位或你其他親朋戚友,討回行刑費,包括子彈費,不是很荒謬嗎?同樣道理,同樣邏輯,中共判香港人違反《港區國安法》,判香港人無期徒刑(香港暫時仍然沒有死刑),一切費用,必須由香港人自己支付,不是同樣荒謬嗎?義士們要「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正正就是因為這種荒謬!
 
不是辯護,而是事實!「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是正確的,因為「政府財政預算案」包含了一些絕對不應該由香港負責的消費、一些絕對不應該由香港付鈔的開支、一些絕對不應該由香港找數埋單的項目。這些消費、開支和項目,包括:
...01. 所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項目
...02. 香港警務處(包括警方國安處)的開支
...03. 香港警務人員的薪酬開支
...04. 香港行政長官的薪酬開支
...05. 香港所有問責高官、所有司局長的薪酬開支
 
但是,林鄭政府堅決不把有關項目、消費和開支,從預算案中剔除出來!「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是唯一的選擇,所以,「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是林鄭政府迫出來的,林鄭政府也有責任!因為只要林鄭政府願意把「有爭議」和「冇爭議」的預算,分開處理,義士們是絕對不會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的!
 
那麼,為什麼要否決預算案中的那些項目、消費和開支呢?理由如下:
 
回歸而來,大家有目共睹,多屆特區政府都是不務正業,一味掛著完成國家的政治任務,取悅中央,而忽略了香港人的基本民生需要,觢怒民憤,民怨沸騰,惟有上街!
 
最不幸!最可悲!只顧完成國家任務而忽略民生者,現屆政府尤甚!林鄭政府尤甚!最可悲!最不幸!
 
既然政府其實並非為港人服務,只是為國家服務,為什麼仍要港人找數?為什麼仍要港人付鈔?為什麼不是國家找數?為什麼不是國家付鈔?
 
此外,警隊亦已經變得並非為港人服務,只是為國家服務,尤其是警隊內的「國家安全處」,為什麼仍要港人找數?為什麼仍要港人付鈔?為什麼不是國家找數?為什麼不是國家付鈔?
 
因此,筆者認為,香港特首和所有司局長等問責高官的薪酬,還有警務處的開支和所有警員的薪酬,都應該由國家支付,由中央政府支付,不應再由香港支付,不應再由香港人支付,不應再由香港的公帑支付!
 
林鄭月娥特首,到時,相信香港人也懶得理究竟中央是加你們(包括警隊)薪酬,還是減你們薪酬,到時,預算案中,自然亦不會再有問責高官薪酬、警察薪酬、警隊開支等「有爭議」的項目;相關爭議和爭執必定大減,冇爭議,整體社會自然更和諧,更加配合中共的維穩政策,更有利特首閣下盡展所長,何樂而不為?
 
最後,更重要的是,因為你們(包括警隊)都不是為港人做事,因為你們都只是為國家做事,薪酬由國家支付,薪酬由中央支付,不是更理所當然和天公地道嗎?!
 
不是辯護,而是事實!《基本法》一早已經講明,香港並非真的要支付跟香港有關的所有開支!「國防、外交」已經是先例!「中聯辦、港澳辦」已經是先例!「駐港國安公署」已經是先例!「駐港解放軍」已經是先例!既然中央已經樂意為香港支付上述所有開支,為什麼不順便幫幫忙,支付那些「有爭議」的項目開支呢?況且,正如前述,由中央政府支付那些「有爭議」的項目開支,也是理所當然!也是合情合理!
 
可惜,中共仍然堅持其固有的邏輯,仍然堅持其固有的原則,一粒子彈的費用都不能少!香港人必須自己找數!香港人必須自己埋單!香港人必須自己付鈔!不特止,其實還別有用心,刻意有心陷所有義士們於不義,製造天大的罪名,務求趕盡殺絕,要香港所有義士都永不超生!窮兇極惡!歹毒非常!
 
Ecce Homo,雖然義士們「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機會很大,但是,筆者仍然希望香港人不要氣餒,化悲憤為力量,繼續抗爭到底!
 
Ecce Homo,加油!香港人,加油!
 
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選民:侯鎮安
2021.3.4
(本文為公開信,並無版權,歡迎自由轉載和廣傳,謝謝。)
 
註1: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彼拉多(Pontius Pilate)欲判耶穌無罪,但耶穌的同胞卻堅持要判耶穌有罪,彼拉多無奈地說:「Ecce Homo」;詳見《Ecce Homo》一文。
註2:初選是指「2020年香港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初選(2020 Hong Kong Pro-democracy Primaries)」,又稱「35+初選」,2020年7月11至12日舉行,就所有「地區直選」及「功能界別」中的「區議會(第二)界別」和「衛生服務界」,而舉辦的初選。初選由「民主動力」協助籌辦,希望透過初選,決定由誰人出選相關立法會選舉議席,但並不具法律約束力,由香港選民投票,投票數達61萬人次。
註3:是次初選獲得廣泛支持,大部分政黨都有參與;包括:公民黨、人民力量、民主黨、社會民主連線(社民連),本土派地區政治組織如天水連線、屯門社區網絡,工會如醫管局員工陣線、專業議政、無黨籍民主派人士、本土派人士和政治素人等;中共官媒《人民日報》等,也曾多次發表文章批鬥戴耀庭等人。然而,林鄭政府後來,以武漢肺炎疫情為由,取消了2020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然後秋後算帳,展開大搜捕,拘捕了55名組織或參與「初選」的「愛國者」。
註4:55名「愛國者」中,47名被告依次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鄭達鴻、徐子見、楊雪盈、彭卓棋、岑子傑、毛孟靜、何啟明、馮達浚、劉偉聰、黃碧雲、劉澤鋒、黃之鋒(前香港眾志秘書長,早已在囚)、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人民力量副主席,早遭收押)、胡志偉(前民主黨主席)、施德來、朱凱迪、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何桂藍、劉穎匡、楊岳橋、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范國威、呂智恆、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岑敖暉、王百羽、李予信及余慧明;全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其餘八人,即:涂謹申、鄺俊宇、劉凱文、袁偉傑、關尚義、安德里、李國麟、李芝融,則未被起訴,但須於5月4日再次到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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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侯鎮安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21年3月4日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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